其二,赤子之心是反知为的。我们知儒家以“智仁勇”为三种要德,这是肯定智性学习的用处。孟子说“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 ’”(《孟子·万章》下)。“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孟子·离娄》上)。他肯定智,但给智以作为仁义之工具的约束。其四端论中有智端,平心而论,智也不是独立的,因为四端说重在强调仁义礼智四者相互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超稳定关系。老庄则否认知性之智对道德有任何积极作用。仅就这一点上说,他们是反智论者。他们否定学的过程:“绝学无忧”(《老子》第20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绝圣弃智”,“绝巧弃利”(《老子》第19章);“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第18章)。庄子讲了一个为圃老人的故事,子贡劝他用机械,可老人说:“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庄子·天地》)。的确,就知性之智与道德的关系而言,它常常是导致对道德怀疑、动摇乃至破坏的来源。古往今来,道德与宗教家们都对知性与反知性的道德直觉能力之关系感到困惑。知性与道德觉悟本质是泾渭分明的,比如基督教中就有反映。上帝是仁性直觉的化身,它征服的敌人撒旦。实际是智的化身。为达成道德善,老庄倒向反智,孔子是想调和“仁智”。庄子的“心斋”(《庄子·人世间》)、“坐忘”术中就有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老庄否定知性决定主义之智,他们要人怎样呢?就是要愚,愚是赤子之心的纯朴象征,“愚”的意思是素朴,实质非但不愚,而是大觉悟,即“明道”境界。庄子说:“故圣人有所游,而知为孽”(《庄子·德充符》);又借泰清之水感叹说:“弗知乃知乎,知乃不知乎!孰知不知之知?”(《庄子·知北游》),“不知之知”乃是与永恒化生的大道同一之知。“众人役役,圣人愚沌,参万岁而一成纯”(《庄子·齐物论》)。这种智慧是自觉地“为天下浑其心”(《老子》第49章),是“以明”(《庄子·齐物论》),所谓以明,乃指顺从天道的选择和判断,因而也是知常、自知,是“去小知而大知明”(《庄子·外物》)。
其三,否定了良心的仁义内容,超越了日常见闻小知的偏执,自然就展现了赤子之心的第三个特点,这个特点就是齐同万物,齐是非,达到玄同与大通的境界,这是“玄德”(《庄子·天地》)的状态,是赤子之心隐喻的虚无恬淡、真朴无为的道德纯粹的显示,在这个意义上说,赤子之心的理论设计通于自然法的思维。从“德”而上达于“道”,从“道”而导出“德”,需要有“赤子之心”作为中介条件。良心本是个是非之心。在庄子看来,“古之人,其知之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既彰也,道之所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庄子·齐物论》)。也就是说,太古的人无以为知,未始有人与物事,异质二分;接着就出现了事物之识了,但无以知为,尚未判然界别之;再其次,界限分明了,但还没有主观是非判断;等到有关是非的主观价值观念成熟了,道就亏损了,偏爱私见就风行开来了,于是我们的生活和人际社会被弄得每况愈下。庄子认为普通人的生活实际就是斤斤于是非价值。固执己见,这些固执表现在包括师其成心,以主观的我为标准;囤于名号、言说、论辨这些抽象形式,把名实分离绝对化;受时空制约,看不到是非价值变动的条件性;好己恶人,党同伐异,是己非人,看不到价值对象之复杂性与价值之多元多重性。(《庄子·齐物论》)较详细地分析了上述内容。这些问题在赤子是不存在的。庄子提出要淡化人际勾心斗角,超越是非善恶的价值执着,放弃斤斤之心。这有两个基本途径,即“以道观物”(《庄子·秋水》)和“吾丧我”(《庄子·齐物论》)。以道观物是求“道通为一”,兼怀万物,虚以接物,并包众相。庄子说,“同乃虚,虚乃大。合喙鸣。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緡緡,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庄子·天地》)。“吾丧我”即超越流动性自我,扬弃主观偏见,使生命的真我获得解放和澄明,这即是“与道相辅而行”(《庄子·山木》)。这样一来。一个赤子的理想国才有可能复现,这个理想国即是所谓“至德之世”、“建德之国”(《庄子·山木》)。那种文明是“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这一理想社会,其实是对道德最低公认出发点的回归,同时也是“赤子”生活中人与世界紧密关联融和的再现。这里已明显可以睹见走向一种自然法思维的曙光。这是超越儒家仁先义后程序、仁义礼智相生相克的良心框架的重大进展。因为道家的赤子之心实际蕴着从道的普遍性出发,这意谓着公共正义优先。事实上,赤子之心不是从无规定性的人本身出发,而是将必然性、普遍性、理性、智慧、人的本质抽象纳入相关的道德主体体系中。
三
有趣的是,孟子虽然大讲良心,然而他说过“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离娄》下)。关于这句话自来认识不一。一种意见以为,孟子讲的赤子之心乃是视民如赤子,保养民命之意,这种赤子之心经过正心诚意等功夫,乃是无微不至之诚,不同于道家的一无所知之赤子之诚。今文《尚书·康诰》:“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似可作为旁注。另一种观点说,保赤子之心即保婴儿少幼之心,此心专一未变。我们认为第一意见说的包含以赤子之心待民是可取的,但孟子在这里讲的重点却是第二意见,即保少幼而未变异之心。至于说道家讲的是一无所知的赤子之诚,显然是传统儒派经师的门户偏见。道家赤子之心如何是一无所知之诚?赤子之心理本是潜在的纯朴道德主体本身,它无所不可包容。孟子从中寻找良心良知的端绪,老庄从中揭示与升华道德的底质,都未尝不可。儒家与道家都重视赤子之诚,且思想有所交叉,本无可厚非:从历史的发展看,最后他们的统一是客观事实而且必然如此。良心与赤子之心最终统一并共同积淀产生出儒道互补、良心赤子之心紧张的中国道德心理结构,这从王阳明的思想中可找到见证。
一般人会有疑问:两种相反的道德心理如何能统一呢?事实上民族道德心理结构是一种能动的文化主体,因此它完全可以包容多元的甚至矛盾互补的道德,只要不是反道德和庸俗地调和。这种结构使得民族心理更具开放性和适应性。认为道德主体不能兼有异质或反补的道德哲学观只是伦理学体系的逻辑一致性的准则,不是道德心理的事实情况,考虑到道德境遇的差异性和复杂性,不同的道德并存就是当然合理的。从儒道道德心理比较的角度,正可以纠正理论与事实的差距,也有助于我们健全道德文化结构,认识道德结构和过程内部复杂的平衡机制。
中国道德心理思想发展史上,有一个著名故事,即“天泉证道”。据载(王阳明著,《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四部丛刊初编集部》,上海书店印行,1989年,以下凡引此书只注书名卷名),王阳明去世前一年,即1527年9月初8夜间,王的高足钱德洪、王畿二人带着疑问侯立阳明先生庭下,请阳明裁断争论。王畿认为,若心体本无善无恶,则意、知、物均是无善无恶;若说意有善有恶,毕竟心亦未是无善无恶。他说王门“四句教”纯粹是个“权法”(王畿著,《龙溪王先生全集卷一·天泉证道记》)。他绎造“四无说”:“若悟得心是无善无恶之心,意即是无善无恶之意,知即是无善无恶之知,物即是无善无恶之物”(同上)。钱德洪认为,“四句教”为“定本”,心体原来就是无善无恶,由于久浸习染,见有善恶,为善除恶就是要力修复明本体的功夫。不料阳明子并不介入争论,反倒取超越兼容的态度。他嘱咐说:“二君之见正好相取,不可相病,汝中须用德洪功夫,德洪须透汝中本体。二君相取为益,吾学更无遗念矣”(《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并订咛二个大弟子以后与学者言论,务要依皈四句宗旨,即“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同上,又参见《龙溪王先生全集·天泉证道记》)。一般误以为钱王之争,乃禅门顿渐二法在王门之表现与延伸。实际不然,这里“无善无恶”的心之体,正是道家的赤子之心。“有善有恶是意之动”也可以从发展心理学加以解释。王畿说的意、知、物均无善无恶,亦即印契真性自然而无善无恶。“知善知恶”、“有善有恶”、“为善去恶”,则正是赤子之心转化为良知的过程,而且从“为善去恶是格物”来看,又正是良知对物化之心的破除,从辩证的眼光看,这又是对赤子之心本然无善无恶的洗濯回归。阳明先生的四句宗旨深刻地反映了儒道道德心理归缩上的共生关系,同时又辩证地看到了它们是分中之合、异中之合,我们可以说,没有良知功能的赤子之心是不结社会伦理果实的花蕾;而没有赤子之心的良知则是无本之末、无源之水。对于人的道德心理平衡和文化结构功能而言,都即需要讲赤子之心基地上的良知,又需要讲良知守望护理下的赤子之心。
说阳明子这样的一代儒学大师,在道德心理学上是儒道通用,这是否荒谬?一点不然。阳明子确实是一个求兼容并包、贯通适用的大师。在对整个儒道释关系的问题上,他采取的根本思维是超越豁达的。据说张元冲曾就船上问阳明子:“二氏(指释老──笔者注)与圣人之学所差毫厘,谓其皆有得于生命也……不知亦须兼取否?”先生曰:“说兼取便不是圣人尽性至命。何物不具?何待兼取?二氏之用皆我之用,即吾尽性至命中完养此身谓之仙,即吾尽性命中不染世累谓之佛,但后世儒者不见圣学之全,故与二氏成二见耳。譬之厅堂三间共为一厅,儒者不知皆吾所用,见佛氏则割左边一间与之,见老氏则割右边一问与之,而已则自处中间,皆举一而废百也。圣人与天地民物同体,儒佛老庄皆吾之用,是之谓大道。二氏私其身是之谓小道”(《王文成公全书》)(四),卷三十四年谱三)。参考上述文字,我们说阳明子将赤子之心与良心统一起来,就毫不奇怪了。与那些抱残守缺,固执门户私见的排斥佛老者不同,与那些明骂暗窃佛老者也不同,王阳明公然亮出了自已的主张,那就是:三教通用。这个主张实际上印契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本来面目和其生态规律,中国文化毕竟是儒道释等多家共同创新发展的。一定要厚此薄彼,扬已抑人,党同伐异,排出一个优劣程序,只是陋者自固而已,实不足称道。难怪不少人称中国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特质,是亦儒亦道亦释,又是非儒非道非释。从儒道道德心理本质的关系上就可见一斑──它们是对抗又紧张但却创造了多元的统一和动态的平衡。比如赤子之心表面上看缺乏伦理规范性,然而它在道德心理结构中的存在,既可以抑制儒家流于极端人道主义僭妄或人伦异化,也可以抵御某些宗教超自然的弊端。
这一构造性特点,使得中国道德文化具有开放性,也使得中国民族道德心理结构和功能具有宽容性。这是促进中国社会稳定和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条内在文化规律。
时代已经进入了21世纪,当前世界各种文化有交融有冲突,有些学者如美国享廷顿等片面强调冲突性,这就使得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下列问题:道德文化结构应该是多元的还是一律的?道德心理构造应该是综合的还是单一的?对于特定社会民族,多元化的道德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是否有其合理性?从中国道德文化的发达史和道德心理结构的生成史来看,多元的甚至矛盾的道德价值观可以平等共存。跟以单一性为追求的道德文化与心理相比,多元性道德文化环境和道德心理结构更有利于社会文明健康、开放、发展和稳定。放眼世界文明,这一讨论的意义在于,道德具有超越意识形态的本性,东西方不同制度下的道德观可以共存于特定的异质文化和道德心理结构之中。这可以称为中国未来社会文化持续发展的最佳伦理战略,这是一条超越发展之路,惟如此,才能最终摆脱东西价值对抗紧张及我们自已面临的社会和伦理冲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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