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每一步前进,改革和建设的每一步发展,都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结果。在走向新世纪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艰巨课题,我们只有立足于现代意境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行不断的反思与创新,才能不断地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本文就如何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行现代意境下的再思索,谈三点粗浅看法。
一、要从现代思维的角度完整准确地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含义
“实事求是”的含义,毛泽东同志早已作过精辟的阐述:“‘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可是在现实中,有些人对其理解和把握仍停留于简单化、庸俗化的旧式思维模式。
旧式思维的表现之一是简单化,它把“实事”与“实例”相等同,或把它看成若干个实例的简单总和。某些人随意抓取个别事实材料,论证某一观点的实用主义做法,时至今日仍非鲜见。事实上,“实事”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多因素构成的系统。在把握“实事”的过程中,不能满足于罗列几个例子,而要对“实事”这一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有一个全面的、完整的认识”。列宁曾尖锐地指出:“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办法了,……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随便挑出来的,那末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简单化的表现之二,某些人以为掌握了“事实”就求得了“是”。实际上,“实事”不等于“是”,但又包含着“是”,它是现象与本质、外部联系与内部联系的统一;“是”隐藏于“实事”之中,它只有通过科学的抽象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求是”须先“求实”,然后还须对“实事”的各个侧面、层次、因素进行比较、区分,探求出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
旧式思维的另一种表现是对“实事求是”作庸俗化的理解。即将实事求是贬低为忽视乃至无视理论作用的所谓“务实”,而把“务虚”斥之为“空洞说教”。按这种观点,如果说理论还有一点什么用处的话,那也只是行动的注脚,是论证任何一种一时得势的主观意志的工具。这样做的结果,理论就不再是行动的指南,它成了可无可有,不足置信的东西,行为的盲目化、短期化也就在所难免。事实上,“求是”是不容易的,它离不开科学理论指导,要历经艰难复杂的过程,需要有人勤奋地加以探求,所以著名的浙江大学把自己的校训定为“求是”。若凭经验而不用读书、研究就可以“求是”,那“求是”岂不是成了反科学的东西?
庸俗化还表现为:把实事求是仅仅理解为就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某项具体工作的实际,或者把它仅仅理解为说话要有根据。诚然,这些是属于实事求是的某一层次、某一方面,但仅仅局限于这样的理解还是不够的,付诸于实践要产生误导。比如想问题,办事情,若只是着眼于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事”,忘记了大局、全局的“实事”,就势必因受信息量不足等限制而不能求得“是”,就必然缺乏全局观念,搞起地方保护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对实事求是的意义,我们要从思想路线的高度来认识。邓小平同志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可见,实事求是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凝结,是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的思想基础。
我们对“解放思想”这个概念也很熟悉了,但熟悉不等于具有了现代意义上的理解。如,现在还有的同志在报告或文章中说:“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这种说法在五六十年代本也无可厚非,但在邓小平同志已经给解放思想作了明确界定,邓小平理论已被确立为全党指导思想的今天,再说“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则是不妥的,至少表明这部分同志还不了解“解放思想”的真正含义。邓小平同志说得很明确:“什么叫解放思想?我们讲解放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也指出:“解放思想同实事求是是统一的,就是要求我们的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因循守旧、不接受新事物的精神状态。”这些论述说明“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就其本质而言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常识告诉我们,对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对本质上完全是一致的两个侧面,是不能表述为“既要……又要……”的,否则会引起思想混乱。
有人说:“‘解放思想’不是单义的。例如,五八年超越现实的狂热曾被称之为解放思想,这就是说,解放思想既有真正的解放思想,也有错误的解放思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所以要强调‘既要……又要’。”让我们顺着这一辩解的逻辑展开之,那就是:“既要(真正的)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既要(错误的)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但这两句话都是错误的。前者是同义反复,因为想必论者也会承认(真正的)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相一致的。后者更为荒谬,错误的解放思想不是“既要”的问题,而是需要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的。再退一步讲,假设“解放思想”果真如他们所理解的,错误的解放思想也是它的题中之义,那么,它岂能与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事求是”并列,岂能用来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限制词。
许许多多概念的确都不是单义的,对同一概念有时有着截然相反的解释。如“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既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张的马克思主义,也有“四人帮”一伙宣称的“马克思主义”。难道我们会因此而认为马克思主义还包含假马克思主义?对一个概念取何义有个视角问题、立场问题。像解放思想这样极其重要的概念,对它的诠释,必须统一到邓小平理论上。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敢想”都叫做解放思想,脱离实际的“敢想”应称为主观臆想或胡思乱想。我们也不能把一切反传统的言论都叫做解放思想,传统有好坏之分,打破不好的和过时的传统叫解放思想,而反一切传统则是历史虚无主义。我们也不能把解放思想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偏差都算在解放思想的账上,相反,这些偏差正是对解放思想的误解、曲解和干扰。
还有人说,解放思想也要适度,不要过头。对这种“解放思想过头论”也有必要作点剖析。解放思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只要实践在发展,人们对客观规律的探寻就不会止步。毛泽东同志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解放思想是一个永无止境、没有终点的过程。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而这种统一、符合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都是相对的,即既统一又不统一,符合中又有不符合的因素、成份。一劳永逸的绝对统一、绝对符合是永远不会有的。认识的深化、发展从来不会一帆风顺,新认识的形成,常常会遇到安于现状的习惯性思维方式和脱离实际的种种主观偏见的抑制或干扰。这就要求人们必须解放思想,不断地排除阻力,克服干扰,使认识跟上变化了的实际,使认识一步步地向绝对真理逼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途上,随时会发生和出现人们想不到甚至还不敢想的新情况、新事物、新矛盾,特别是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我们更应该不断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邓小平同志指出:“今后在一切工作中要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解放思想,认为解放思想已经到头了,甚至过头了,显然是不对的。”
二、为胜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现代需要而提高主体素质
党的思想路线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被坚持,与主体的素质,即每位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素质密切相关。良好的主体素质是保证党的思想路线贯彻执行的关键。提高主体素质须从多方面努力,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
解放思想不是随心所欲,胡来蛮干,实事求是也不是凭经验亦步亦趋,而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一种自觉的、理智的行为。因此学习很重要,特别是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尤为重要。邓小平理论是指引人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锐利武器。之所以说它是锐利武器,是因为其一,这一理论是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鲜明特征的。邓小平同志强调解放思想,在实事求是前面加上这四个字,把实事求是和它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有他很深刻的考虑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特定的原因,背离实事求是,导致思想脱离实际,主观与客观相分离,给我们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的主要是“左”的思想禁锢和长期的思想僵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书本上没有现成的答案,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供借鉴,一切都要靠我们自己在实践中开拓和创新。因此,要确立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推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首先就必须解放思想,激励和推动人们破除旧观念,从教条主义和“左”的思想禁锢中,从传统的、被扭曲了的社会主义观念中解放出来。邓小平同志说:“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否则,思想不解放,凝固僵化,就不可能正确地研究和把握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性,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邓小平同志不仅把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联系起来,而且还用它们来概括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这一新概括,丰富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内涵。其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思想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指导方针,胜利地完成了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摒弃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纠正那些对社会主义不科学的乃至扭曲的认识;确立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归根结底也是由于有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这些都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其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贯穿于邓小平理论全部内容的中心线索。如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祖国统一等等方面,都渗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江泽民同志说:“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贯穿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部观点的精髓。……我们学习新一卷《邓小平文选》,就要牢牢把握这个精髓,紧紧抓住这个实质。”
除了学习理论,还要学习其他知识,特别是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领导干部如果胸无点墨,知识面过窄,那要么不会讲新话、出思路,要么乱发言、瞎指挥,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因此学习科技、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也是增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现代性思维所要求的。
思想路线问题不仅仅是认识和方法问题,同时还是个立场和态度问题,即对待人民群众、对待国家民族的根本态度问题。在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有些事情我们明知该如何说、如何做才符合实事求是,但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就是定不下决心,开不了口,下不去手;有的虽然做起来了,但遇到一些议论和阻力,就顶不住,就动摇,甚至退下来,缺乏胆识、勇气和韧劲。所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需要有彻底唯物主义的无所畏惧的精神,敢想敢说,敢做敢为,敢于为天下先,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抵制来自任何的不良倾向;需要有远大理想,高尚境界;需要有面向实际、面向群众的满腔热忱,甘当小学生的谦恭态度;需要有探求规律不可缺少的刻苦精神和韧劲,为追求真理而无所顾忌的公正无私,等等。这一切品质与精神,只能来源于对人民、对民族、对祖国的高度责任心。只有全心全意履行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弃私心杂念,才能时时处处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我们就应当遵照邓小平同志所说,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研究解决问题、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说实话,为人民鼓与呼;办实事,为人民谋利益。
三、为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而确立现代性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我们强调党的每位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思想路线时,要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牺牲精神,不要也不应该考虑个人得失。但必须指出,这仅是就党员、领导干部个体角度而言的。若从组织角度来讲,一味地提这种要求,是既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的。要求人们在说真话、办实事时非得立下“五不怕”的决心,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人家是在执行执政党的思想路线,干嘛要他们受打击、挫伤,遭离婚、坐牢、杀头。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五不怕”者绝非占多数。而一旦政治生活不正常,“五不怕”者就真要倒大霉了。例如,1957年的反“右”斗争,“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动等等,便是明证。所以在现代意境下,增强人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光指望个体的觉悟、素质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
关于制度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曾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我们过去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是决定因素”。事实上,只有经由民主程序确立的制度才是决定因素,这是由它的社会认同性所决定的。它具有稳定性、长期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有利于维护党内生活的正常秩序,使民主不易受到干扰和破坏。这样的制度具有全局性、刚性,因为它一经制定并通过就是客观的东西,是党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它对全局都起作用,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它还具有根本性,是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载体和保证;同时还是国法的保障。邓小平同志说:“国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规党法健全并得到遵守和执行,就能确保以法治国。
邓小平同志提出“制度是决定因素”,这不仅是对党的建设的历史教训的科学总结,也是建立在对我国现行制度的一些严重弊端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对这些弊端,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他作了明确的概括:“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如果不改革现行制度中这些弊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是一句空话。自五十年代后期以来党的思想路线之所以会被严重背离,“文化大革命”这场深重的灾难之所以会酿成,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邓小平同志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讲话时,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间,不少人思想还很不解放,脑筋还没有开动起来,还处在僵化或半僵化的状态。邓小平同志分析了这种状况后,认为其原因之一“是因为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确实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示’、‘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这是真正的管、卡、压。许多重大问题往往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奉命行事。这样,大家就什么问题都用不着思考了”。由此,他明确提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解放思路,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
为了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使他们有机会讲话,敢于讲真话,讲心理话,敢于发表各种不同的意见,邓小平同志还提出要加强法制。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过去我们只强调法制的专政作用和对敌斗争作用,而不讲或很少讲法制体现人民民主的作用。我们还常常把领导人说的话叫做“法”,把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叫做“违法”,依言不依法,依人不依法。这些做法和观念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相去甚远。因此,“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些论述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纲领性表述,说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从人治走向法治,努力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党的思想路线的贯彻执行一旦从制度上、法律上获得切实保障,就不会出现全局性的背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错误,即使发生失误,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能通过纠错机制而得到纠正。
综而述之,只要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完整准确地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现代意境,都能深入学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在党内造成一种有利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环境,建立鼓励和保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机制,那么我们相信,全党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会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