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原文:
南方报业网2006年2月24日报道,孕育8年之久即将面世之际的物权法,看来其通过要延期了。
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
巩献田认为,这部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开历史倒车,需要经过原则性修改才能通过。信中几处使用感叹号,字里行间充满忧思和警觉。
从去年7月交由全民大讨论开始,物权法草案便处于公众聚焦的中心,这一开门立法的举措更被称为2005年度的重大新闻之一。在全民大讨论热烈之际,公开信犹如一声炸雷,在互联网上引起极大回响。
一位下岗人员对巩献田提出的“穷人打狗棍不能和富人宝马别墅一样保护”深表赞同,称其敢为穷人说话,不愧为“民族脊梁”;有人则指斥巩献田为出风头耽搁物权法立法进程,可谓“全民公敌”。一时间,网上意见针锋相对,硝烟滚滚。
在巩献田任教的北大法学院的网上论坛,同学们“灌水”热情持续高涨。公开信的帖子跟帖无数,一度位列北大未名BBS的十大热门话题。有学生说,巩献田不仅自己“很是出了一回风头,领着北大法学院又跑到了法学界的风口浪尖上”。另一位学生直指巩献田“说出的话比吸毒的身体还干瘪”。
巩献田和他的公开信引起激烈争论的同时,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重视。
公开信发表半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副主任王胜明等4人约见巩献田。巩献田向本报记者回忆,双方的谈话持续了80分钟,交谈中他的态度比公开信来得更严厉和激烈。胡康生向他介绍了物权法起草的基本情况,答复将把他的意见上报有关人士,并强调“法工委还从没有像这样把一个学者单独请到这里,听取他的意见”。
之后,物权法草案偏离了预定的立法轨道,没有在去年12月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如期接受“五审”,也未被列入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审议议程。
“我知道我的公开信起作用了,”巩献田对此很高兴,“但不是我一个人的作用。”
……
律师点评:
巩献田的公开信发表之后,他受到了众多民法专家的反击。不管他是否有炒作想法,事实上这封信改变了物权法的立法进程。巩献田得出《物权法草案》是违宪的结论,其依据是现行宪法。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同时物权法理论也是成立的。那问题出在哪里呢?那就在现行宪法的部分条款。尽管物权法的立法进程受到了影响,但是这未免不是件好事。巩献田把现行宪法部分条款的合理性问题摆在全国人民面前,再次提起大家对宪法的关注。因此,我认为立法机关应当考虑一下是否需要修改与物权法不相适应的部分宪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