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资源型城市现状特点分析,总结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所在,并针对矛盾,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寻求资源型城市长远发展的对策。
资源型城市是随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的开发而兴起的城市,由于资源种类的不同,资源型城市又可分为石油工业城市、煤矿城市、锡矿城市、森林工业城市等等多种类型。这些城市在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面虽然遵循着普通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一般轨迹(即存在一切城市发展的共性特征),但由于其城市兴起的条件和背景的不同,资源型城市的建设又有其鲜明的个性,而这种个性集中表现在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两个方面协调发展的问题上,因此要认识资源型城市,寻求其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从解决这两方面的矛盾入手。
一、资源型城市现状特点
1. 资源型城市发展历史较短
一般说来,资源型城市都是在开发资源基础上兴起和发展起来的,城市发展时间较短,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兴起的城市和一般城市相比必然缺少历史的积淀和文化内涵,其城市建设也往往是粗线条的,仅仅是为了开发而开发,这样就使资源型城市很难形成自己的城市特色和风貌景观。
2. 资源型城市建设速度较快
由于国家对资源的需求,往往加大了资源开发的力度,这就导制了资源型城市的发展是极其迅速的,以油都大庆为例,本世纪五十年代大庆地域总人口不足2万人,到了九十年代,短短的四十几年的时间,大庆已成为人口近百万的举世瞩目的大城市,不仅大庆如此,其它资源型城市如鸡西、鹤岗、伊春等,其城市建设也存在类似情况,虽然超常规的城市建设速度,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生产服务基地,但这样的建设速度在当时的建设条件下,必然使城市建设缺少全面的规划和统筹安排,从而使生产和生活产生越来越明显的冲突和矛盾(仍以大庆为例,在其市城内64%的城镇分布于油田内,尤以萨尔图地域最为突出,其生产和生活的冲突十分尖锐。)
3. 资源型城市建设主要以资源开发为核心
由于资源型城市本身就是由于资源开发而兴起的,因而城市建设很难体现其个性特征,“点多、线长、面广”往往是资源型城市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而造成缺少现代化城市应有的聚集效应,难以形成城市精神生活氛围的状况,同时也给市政设施建设与合理利用带来诸多问题。
从资源型城市以上几个主要现状特点来看,要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必须从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其矛盾所在,从而探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分析
1. 资源开发的各个历史阶段的现实要求与城市建设的矛盾
资源型城市资源开发的过程,往往呈现明显的阶段性,一般来说,在资源开发前期即创业期,条件较为艰苦,城镇建设主要为生产服务,其特征往往是资源生产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布局分散的小集镇形式,其城市形态是较为模糊的,虽然有些城市在此阶段也曾进行统一规划(如大庆的工农村规划)但这种规划往往是粗线条的短期行为的,因此很少遵循城市规划的一般准则,这必然与城市的长远发展产生一定的冲突。
在资源开发中期,是资源型城市经济增长最为迅速的时期,资源型城市在此阶段一方面为国家提供了石油、煤炭等生产资源,另一方面经济的增长为城市建设带来了机遇,因此其城市建设的力度也开始加大,大型居住区,商业区逐渐形成,但由于城市初期所形成的分散式布局的弊端,随着城市生活性的增强而逐渐显露出来,生产和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协调这两方面关系,直接关系到资源型城市未来的生存和发展。
而到了资源开发的末期,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的矛盾更加尖锐,主要因为这个时期随着资源的减少,经济下滑,城市建设需要的资金相对减少,这必然影响和限制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另外原来仅靠资源开发而形成的单一产业结构,面临着向多元经济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若不能顺利进行,城市赖以生存的经济命脉就会随着资源的枯竭而切断,城市建设便无法顺利进行,其后果可能直接导致城市的萎缩乃至荒废。
2. 资源开发的分散性与城市建设的集中性之间的矛盾
任何一个资源型城市其资源分布都不可能是均衡的集中的,开发资源过程也是分散的,这就容易使城市发展与布局形成“点多、线长、面广”过于分散的态势,这种城市形态相对于资源开发来说,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有利的,因为其便于生产服务,但从城市建设的角度来看,这种城市形态的弊端是十分明显的。首先,“点多”使城市空间布局过于分散,无法形成城市中心的聚集效应,建设重点不突出,无法突出城市形象和风貌特色;其次,“线长”必然造成城市交通的混乱和水、暖、电等基础设施的浪费;第三“面广”使城市建设的摊子辅的过大,建设资金分流严重,不便管理且缺少城市应有的生活氛围,因此,这种空间布局是不适合城市长远发展的。
3. 资源开发与城市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对资源型城市来说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资源开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在生产和生活分区并不十分明确的城市,因为在资源型城市中,工业生产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较大,在某些城镇中甚至达到50%以上,大面积的工业用地在城市中若得不到合理规划,长远安排,它所造成的空气嗓声,水质等方面的污染必然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从而对资源型城市的未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4.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管理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大多数资源型城市,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不同的,双方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又互有交叉,各部分往往从各自利益出发,各自为政,缺少必要的协调和统一,从而给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之间带来人为的矛盾。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只有立足于资源型城市现状,充分认识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矛盾特点,才能寻求解决矛盾的途径,从而使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得以协调发展。
三、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对策
资源型城市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说到底仍然是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因此必须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分析和解决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矛盾。
根据生态学家理斯(William Rees) 提出的“生态脚印”(Ecological Footprint)理论,“要保持一定地区现有的消费水平,一定会要提供一定数量的生产用地和水域,才能支持该地区长期生存下去,他把包括这些生产用地和水域在内的相关地域叫做‘生态脚印’”也就是说一定地域内所能提供的资源只能维持一定限度的人口长期生存下去,超过这个限度,该地域的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任何一个城市(包括市域)它的“承载能力”是一定的,城市的发展必须在它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形成良性循环,才能达到发展的可持续性。
用理斯的这种理论来分析资源型城市,可以看出,资源型城市的“承载能力”是相当大的,它现有的人口数并没有超过它的“承载能力”但由于其它地域对资源的需求,资源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使开发的过程成为了输出“承载能力”的过程,这就使资源型城市的“承载能力”不断下降,因此要使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相协调,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必须使资源型城市在资源开发结束后,仍能维持当时人口的长期生存,这就要求资源型城市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要与城市建设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同时要适时调整单一的产业结构,向多元经济发展,协调生产与生活的关系,为其长运发展提供条件。
协调发展对策1:建立密集型城市
从可持续发展观念与理斯的“生态脚印”概念分析,建立密集型城市是减少资源与能源消耗的重要途径。
纵观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出其城市建设实际上走的是一条均衡发展的道路,资源开发到哪里,城市建设就跟到哪里,从而形成了分散式布局的现状特点,使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产生各方面的矛盾,建立密集型城市则不同。首先,城市布局相对集中,可以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浪费;其次,密集型城市使生产与生活相对分开,减少相互干扰,安全性提高,使生产与生活起到相互促进作用;第三,便于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活氛围,从而解决了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众多矛盾。
但是,从我国大多数资源型城市现状特点来看,分散式布局已基本形成,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密集型城市呢?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市域内选择重点城镇集中发展形成密集型城市中心,重点城镇的选择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应具备市域核心的地位。这里所指的核心并不一定是地域内的中心,关键在于它 在市域内起到与其它城镇协调发展的作用。
应避开资源开发区,这样才能使生产环境与生活环境相对分开,避免为保证生产而进行的重复建设,同时可保证生活环境不受污染。
应具有便利交通条件。交通的顺畅一方面可保证市域内部联系(包括生产与生活的联系),另一方面又可与城市外地域联系紧密,从而保证资源的输出与利用。
对策2:建立分散布局的卫星小城镇
建立密集型城市,并不是放弃现有的与生产相结合的小城镇,由于资源开发的需要,这些小城镇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但从长远发展角度看,这些小城镇的建设重点和方向应有所转变。首先,小城镇的发展应以满足资源开发为目的,集中发展生产服务基地;其次,应避免建设大型生活设施,这样可避免城市建设的浪费;第三,要充分作好转产的准备,从而为资源开发结束后的长远发展提供条件,转产方向可根据现有条件综合选择,资源开发结束后,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小城镇。
对策3:以大生态、大绿化观念建设的城市边缘区
密集型城市中心(生活性)与分散型卫星城镇(生产性),并不能孤立地存在,它们的结合部,即城市边缘区,也应统一规划,建立生态农业系统工程和绿化系统工程,从而形成现代化田园式生态城,改变以往资源型城市景观乏味,环境质量差的状况,同时考虑资源型城市文化特点,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只要充分认识资源型城市的现状特点,找出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所在,并以整体的、长远的观点进行统筹安排,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是完全可以协调发展的,从而使资源型城市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是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主要参考文献:
1. 俞滨洋著《寒地边境资源型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初探》辽宁大学出版社 1996年6月第一版
2. 杨建觉《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P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