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控方证人和鉴定人出庭,再往下就是检察官发表“公诉词”,他要求判处亨利死刑。最后,巴丹戴尔走向辩护席,他面对着陪审员,搜寻着他们的目光,告诉对方:只有他们可以决定这个坐在被告席里的小伙子是死是活,这在他们的一生中是个重要的时刻,这一时刻将使他们承担一辈子的责任。“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就像一个走钢丝的演员,沿着一条内心的线索往前走。”他首先扫除所谓的犯罪预谋的说法。然后,提到精神病认识的局限,提到专家们也不敢确定。没有任何人真正知道这个年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法官也不比专家们知道得更多。但是,人们却要求这些法官们把这个人处死,因此,死刑就是这样:一种在无知的黑暗中做出的司法祭祀。接着,他提到处死亨利将给他的家人带来巨大痛苦:“当一位母亲的泪水汇合进另一位母亲的泪水(指被害人的母亲——笔者注)时,正义到底在哪里?”他还给陪审员们念了一封信,一封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的母亲的信,信中说:“那些支持死刑的人们不想一想,他们的儿子或兄弟也可能有一天会站到这个位子上。”在做结论时,巴氏再次逐一注视陪审员的目光,对他们说:“如果你们像检察官先生所要求的那样投票,我告诉你们,时代即将过去,躁动与鼓励行将结束,你们将与你们做出的决定一样成为孤家寡人。人们将废除死刑,而你们将与你们做出的裁决一样永远处于孤立的地位。你们的孩子会知道有一天你们曾经将一个青年判处了死刑,到那时,你们再看一看他们的目光吧!”
接着发生的事使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被告终于开口了:他说出了人们等待已久的话,“我内心深深地感到后悔。很久以来,我就想向菲力普(被害人——笔者注)的父母道歉…..”
法官与陪审员退席评议,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回到审判庭,审判长宣判:被告人亨利被判处无期徒刑。[45]
巴丹戴尔固然高明,但若是法庭拒绝你那些证人出庭,或者对你的发言充耳不闻,你又何为?[46]
[1] 刑法学者邱兴隆曾坦言:“所有保留死刑的理由,都可以成为废止死刑的理由;所有赞成废止死刑的理由,都可以成为保留死刑的理由。”(参见陈兴良等主编:《死刑问题研究》(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页。)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国内对死刑存废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在对传统的正反两派的一些观点进行拼凑呢?
[2] (英)罗吉尔.胡德著,刘仁文、周振杰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3] (法)罗贝尔. 巴丹戴尔著,罗结珍、赵海峰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4]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语,《国际先驱导报》2003年11月24日报道。
[5] 参见胡云腾:《死刑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02页。
[6]参见夏勇:《中国废除死刑应有的观念准备》,载陈兴良等主编:《死刑问题研究》(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 胡云腾提出的第一阶段目标是,到2010年左右,将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死刑罪名限制在15个左右(军职罪死刑除外);全部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实际适用的数量降为现在的1/10左右。(参见前引胡云腾《死刑通论》书,第303页。)
[8]参见陈兴良:《关于死刑的通信》,载陈兴良等主编:《死刑问题研究》(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9]参见刘明祥:《日本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我国死刑制度的展望》,《刑事法学》2004年第11期。
[10] 参见陈兴良主编:《中国死刑检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