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政治”是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政治社会”思想源于亚里士多德,是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政治观;而“社会政治”思想始见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后被马克思、恩格斯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阐释,指的是无阶级社会或阶级后社会的政治。“社会政治”理论与19世纪实证主义者所主张的政治社会学理论有着根本的区别,其方法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政治”理论的提出和研究,对诠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发展政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西方政治-社会思想史上,关于“政治社会”与“社会政治”两个基本概念的形成,曾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演化过程。“社会政治”与“政治社会”相对应的两个术语,并不是同时出现的。要了解什么是“社会政治”,首先要了解“政治社会”一词的含义和由来。一、“政治社会”和“社会政治”的思想起源关于“政治社会”的思想,从其思想渊源来考察,最早始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第一个提出和系统论述了“社会团体”和“政治团体”的概念。《政治学》开宗明义就指出:“我们见到每一个城邦(城市)各是某一种类的社会团体,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所有人类的每一种作为,在他们自己看来,其本意总是在求取某一善果。既然一切社会团体都以善业为目的,那么我们也可说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它所求的善业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这种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就是所谓‘城邦’,即政治团体(城市团体)。”[1](第3页)看来,他把实施统治和被统治的“城邦政治”称为“政治团体”(如亚氏称一种“海太利”的组织为“政治社会”)[1](第98,483页)。西方传统政治理论中的国家即“政治社会”的观点,其理论始源就是直接来自这里。不过亚里士多德把城邦(政治团体)视为“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即整个社会组织的一个部分,认为社会团体同政治团体是有区别的。后来,人们使用政治社会的内含又有所变化:称政治社会即指国家社会。卢梭就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他在写作《社会契约论》的过程中,曾明确地将国家体制称作政治社会,把国家、社会共同体、社会契约等词,几乎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1。这就为西方“政治社会”说奠定了基础。卢梭以“社会契约”理论假设,说明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历史合理性和永恒性,把国家同社会完全混同了起来。使后来的西方思想家们把有国家存在的社会看做是一个亘古的“政治社会”。19世纪初,孔德、斯宾塞虽然提出用实证主义、社会有机体等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政治现象,但仍然停留在“政治社会”的范围内。“社会政治”的思想,到19世纪70年代才萌发出来。摩尔根发表《古代社会》一书,实现了人类学的革命。该书从社会进化论观点出发,运用社会实证的方法,详细地考察了人类“政治生活方式”的起源和形成,首次提出了人类社会的“两种政治方式(TwoPlansofGovernment)”的概念,认为氏族性的政治生活产生于社会(Societas),地域性的政治生活发生于国家(Civitas)。他指出:“人类是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迈步,通过经验知识的缓慢积累,才从蒙昧社会上升到文明社会的。”[2](第3页)“我们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态都可归纳为两种基本方式,此处使用方式(plan)一词系就其科学意义而言。这两种方式的基础有根本的区别。按时间顺序说,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社会。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在古代,构成民族(populus)的氏族、胞族、部落以及部落联盟,它们是顺序相承的几个阶段。后来,同一地区的部落组织成为一个民族,从而取代了各自独占一方的几个部落的联合。这就是古代社会从氏族出现以后长期保持的组织形式,它在古代社会中基本上是普遍流行的;在希腊人和罗马人当中,直至文明发展以后,这种组织依然存在。第二种方式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国家。这种组织的基础或基本单位是用界碑划定范围的乡或区及其所辖之财产,政治社会即由此而产生。”[2](第6页)又说:人类社会“政治的萌芽必须从蒙昧社会状态中的氏族组织中寻找”。对于这种政治的萌芽,摩尔根称为Government,以区别政治社会的Politics。[2](第4页)
这就十分明白,摩尔根已经把整个原始社会的政治生活叫社会的政治方式,把产生国家后的政治生活方式,称为“政治社会”。在这里,摩尔根已经超出了以往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社会的学术眼光,提出了人类社会初始阶段的“社会政治”的理论。恩格斯就是以摩尔根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原始社会中的“Government”,即无阶级社会的政治,首次作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诠释。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就是他们两人在理论与事实的结合上,把人类社会中的“政治社会”和“社会政治”两个基本的概念作了区分,为建立“社会政治”的科学理论奠定了基础。然而,从《社会契约论》到《古代社会》、《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时间上从1762年到1877年,再到1884年,其间相隔的一个多世纪里,西方思想家关于政治与社会关系的思想,也发生了重要的演变。从霍布斯到卢梭,再到边沁,经历了17世纪的“自然的社会结构论”、18世纪的“市民社会论”的演进,那末,到19世纪及以后的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就逐渐开始认识到资产阶级现代社会“是一种以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离的社会”[3](第87-88页),开始在一定意义上把政治(国家)与社会(市民社会)作为相对独立的两大领域来对待。几个世纪一直将政治、国家、社会视为同一的“社会共同体”、政治社会即国家社会的社会契约论主流派的传统观点,首先受到了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大师——黑格尔的挑战。黑格尔从其客观唯心主义的基本命题出发,将自由派的政治经济学及市民社会概念与孟德斯鸠的国家观相调和,提出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区别。黑格尔在对人的“社会化”进行社会分析时指出:人的社会化过程,需要依靠经济利益关系和伦理世界的理性关系的结合才能实现。也就是说,一是需要作出经济关系层面的“市民社会”分析,二是需要作出政治道德层面的“国家”分析。在黑格尔看来,所谓“市民社会”就是指连同其制度化的法律保障在内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只有在这样的市民社会里,每个人才有条件以自身为目的,同其他的人发生关系。黑格尔说:个别的人“都把本身利益作为自己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只能按普遍方式来规定他们的知识、意志和活动,并使自己成为社会联系的锁链中的一个环节。”[4](第201页)在市民社会里,实现的只能是社会成员个人之间的特殊利益和特殊关系,市民社会只是一个“中介的、否定的环节”。要将个体与共同体完全统一起来,融合为一体,那还需要借助于国家的力量。也就是说,国家是人实现“社会化”必要的理性基础。所谓“国家”,在黑格尔看来,它是“伦理世界”和“伦理理念现实”[4](第253页)。“现代国家的本质在于,普遍物是同特殊性的完全自由和私人福利相结合的”[4](第261页),“个人本身只有作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性”[4](第254页)。黑格尔出于唯心主义的本性,把国家(即道德伦理关系)看做是决定性因素,而市民社会(即经济利益关系)是被决定性因素,使两者因果关系发生了颠倒。但他强调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区别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19世纪西方现代国家与市民社会发生适度分离的历史新趋势,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某种现实性的状况,这对以后的思想家们思考、分析关于政治(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然而,黑格尔把国家当做“最高伦理的表现”加以崇拜,在事实上美化了当时德国封建专制的国家制度,又不能不表现出黑格尔思想所具有的保守性一面。孔德和斯宾塞在19世纪初期和中期分别提出社会进化实证论和社会有机整体论,建立起了现代社会学的基础,从而使20世纪中期有可能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政治社会”,建立一门“政治社会学”。在传统的政治学家们眼里,政治社会主要指政治国家和政治权力;而在孔德、斯宾塞以及后来的政治社会学家那里,政治社会学则主要是强调对国家政治的社会分析,这种学科视野虽然扩大了研究政治社会的眼界,但没有跳出原有“政治社会”的基本框架。在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已经比较充分地暴露的历史条件下,他们热衷于把自然科学的方法,生硬地搬到政治社会领域,抽象地强调社会有机整体,而忽视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阶级关系的具体分析,回避已经尖锐起来的社会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他们的这种政治社会观表现出了很大的保守性。现代西方“政治社会学”,在思想体系和方法论上仍然继续着古典政治社会学抽象的社会观。所以,政治社会理论与我们所称的社会政治理论有本质的区别。
二、马克思、恩格斯奠定了“社会政治”的方法论基础
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的唯物历史观,从人类社会形态的经济关系中,特别是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生产有了剩余和社会分工之后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的事实中,分析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形成了这样的一个基本思想:“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得到说明;因此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制的原始氐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这个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和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5](第257页)。《党宣言》就是根据这一基本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什么是阶级政治的著名论断:在资本同劳动根本对立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围绕政权所发生的“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5](第281页)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将人们的社会认识眼界引向阶级社会的历史最深处,跨进前人所没有探索过的阶级政治关系的新领域。这不能不说是对社会史、政治史在认识上的一个新突破。恩格斯后来在写《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时总结说:“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该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第740—741页)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思想家将社会中的政治归结为观念的东西,而历史唯物论认为,一切政治观念,最终都应归结为社会物质关系。所有受阶级关系制约的政治,说到底,它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然而,非阶级社会的经济关系,其经济基础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上层建筑之间是否发生必然的关系呢?这是一个关系到要不要将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到底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来说,必须要有进一步的明确回答。马克思、恩格斯自从创立了自己的唯物历史观和阶级政治论以来,也一直试图从一般唯物史观上解决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他们无论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还是在《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以及《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人们只要仔细研读这些重要文献,就不难发现,他们在思考和论述关于史前社会和未来主义社会在事实上是否存在政治上层建筑问题(即不存在阶级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下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到底怎样)时,总是有一种强烈的追求(但都是建立在一种科学的假设基础上),一直迫切希望能找到充分的史实,来证实他们的社会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的辩证法原理和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这个愿望直到他们的晚年才最后由恩格斯来实现。19世纪70年代中期,马克思仍以极大的热情研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及其他人类学知识。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后来说得很明白:“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明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7](第1页)摩尔根所提供的大量关于史前社会的史实,“为全部原始历史找到了一个新的基础”[7](第14页),证明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完整社会历史观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理解这一点,不仅对于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社会观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们全面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整体历史政治观也是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的。这一整体社会历史观说明,阶级和阶级的政治,在人类历史上,只是一种暂时性的社会历史现象。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由于还没有产生真实可靠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知识足以说明史前社会为何物,人们的认识视野中虽然提到了“原始社会”,但对其实际状况并不清楚。西方古典的自然法理论中的所谓“人类自然状态”说,也仅仅是一种虚构的理论假设,不足为据。某些关于原始血缘家庭的论著,也正如恩格斯后来所说的那样,是零星和不可靠的。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讲到了人类社会早期的社会生产分工、部落所有制等[5](第68—70页),但他们认为,不能轻信那些资产阶级的学者们对“史前时期”的种种描述。[5](第79—80页)他们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初步确认了人类“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要素”[5](第78—81页),并以此作为文明社会发展的起点。但是这在当时还是一种抽象的理论设想:在文明社会之前的人类社会历史存在着一种有组织的社会形态,还没有可能确切地知道史前社会的具体生活状态,因而也就谈不上论及原始社会的人们到底怎样过“政治生活”的问题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两人在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认定“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5](第272页),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都是阶级政治斗争的政治的一个重要缘由。也正因如此,在他们70年代中期以前的大部分著作里,将国家与政治是同等看待的。
另外,马克思、恩格斯重视阶级斗争的政治,还有更重要的社会背景原因,由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危机日益尖锐化起来,欧洲整个大陆无产阶级参与革命的斗争形势逼近,使自觉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群众一边的马克思、恩格斯,不能不将主要注意力转移到现实斗争方面来,以研究如何认识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及其本质,解决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理论和策略问题为主要使命,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就是直接为无产阶级斗争提供理论基础和策略基础而创作的。然而,从他们的整个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看,始终是把人类社会当做历史的整体的。比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个大家所熟知的关于什么是历史唯物论的科学定义,就明确地肯定了他们所主张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本质上承认人类社会形态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整体历史过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几个时代。资产资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又是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8](第32—33页)马克思就是根据这个总原则,来撰写伟大的《资本论》的。
尽管在这部巨著中,马克思也没有忘记有关原始社会的论述。但是,在对过去和未来的事情尚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愿轻易作出结论,宁愿等待事实的到来,也不愿作出任何武断的猜想,像列宁曾在《国家与革命》中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他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的即将到来的崩溃和未来主义的未来的发展。”[9](第186页)然而,“关于这个未来,马克思并没有陷入空想,他只是较详细地确定了现在所能确定的东西”[9](第193页)。只有当他们确信,摩尔根科学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之后,他们才明确宣布: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有文字以来的全部文明史的内容。阶级斗争的历史,只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认识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体性的同时,又确认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历史的暂时性,这就等于历史的逻辑上告诉人们,无阶级、无国家社会的政治,只能是“社会政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关于未来主义社会的“国家”问题,恩格斯在同无政府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论战中谈到了“非政治国家”的问题,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5章中,进一步论述了什么是“非政治国家”、“半国家”以及主义社会的完全意义上的民主就是彻底消灭国家等等。这就是说,在“政治社会”之后,必然有一个“社会政治”的到来。完全的“社会政治”的到来,是以全面超越现实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彻底消灭阶级统治及其遗留为基本前提的。自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的实现, 是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政治”学说,其内蕴不仅包括如何处理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而且还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的历史条件。社会政治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它的高度社会化。阶级社会的政治是高度国家化,阶级后社会的政治是高度社会化。当然,实现完全社会政治,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掌握了政权之后,需要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因为旧制度在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历史遗留,还将长期影响着人们,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文化教育和科技水平在全体人民范围内提高,特别是在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实现这样的任务就更加艰巨、困难、长期。邓小平在总结20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时强调指出:像中国这样的社会历史水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主义的完全实现,需要十几代、几十代人的不懈努力。因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虽然还不可能直接进入“社会政治”的境地,但开始了走向“社会政治”的新的历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如果不坚持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和实践,我们就不可能同列宁、毛泽东曾经反复指出过的那种“旧政治”划清界线,就不可能从思想观念上彻底抛弃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不可能在实践中严格区别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与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同样,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如果不认识到实现“社会政治”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历史过程,那就要在政治上犯超越历史、脱离实际的急性病,使社会主义遭到失败。社会主义的政治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政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走向“社会政治”的独特历史阶段。
三、什么是“社会政治”?
“社会政治”的科学理论,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整体政治观的基础上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从总体上说,“社会政治”就是指阶级后社会的政治,是剥削阶级国家政治的对立物,是相对于“政治社会”而言的。它要求将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在阶级消灭、国家消亡的条件下,逐步回到社会之中;在使社会的经济、文化权利达到事实上平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政治权利的平等和政治生活的高度自治和高度的社会化,实现社会利益关系调控机制的程序化、科学化和公众化。一句话,“社会政治”即社会化的政治。原来意义上的强制性的国家权力的形式和手段,要进历史博物馆。这种政治生活的基本特征,就是实现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人们自觉地养成了共同约定俗成的社会政治纪律和公共道德规范。对极少数违规者,社会实行“强制”措施,已不是现代国家的强制力。社会性的权威机关虽仍然必要存在,但同国家强力机关比照,从内容到形式有本质性的差异,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形式,它是人类更为高级的新型政治制度文明。尽管人类达到这种政治生活境地的历史发展还需要漫长的时间,但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应该被看成是实行新型的“社会政治”的起点,哪怕是最初的起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应该属于这种新型政治文明的开端。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明白地指出,巴黎公社式的政治权力,是一种消灭阶级、实现社会政治的过渡性政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旧式国家制度。
关于“社会”与“政治”的联用,所表达的含义在现有的各种辞典中难于找到一种现成的答案。按照上述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政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型政治,在这个意义上,它应当被理解为社会主义的政治。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的政治观”,从其本质意义和人类社会政治生活广义角度上讲,是阶级后社会的一种新型政治。这种政治观点,不仅同资产阶级政治观相对立,而且同狭义上的阶级政治观也有重大的区别。因为,“社会主义”在其原始本意上就排斥了阶级、剥削、阶级私利等一类东西。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一词,在19世纪30年代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最初使用的时候,就是指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一种兄弟般的、大家平等的社会。2马克思主义所指的“社会政治”,实质是经过政治的革命变革,消灭了社会关系中人对人的压迫和剥削,实现社会平等后的政治。这样,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必然要消亡,代之以“自由人联合体”的政治。所以,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结束语中,借用摩尔根的一段话,表达了关于资本主义后社会的政治生活设想。[7](第178—179页)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观,同孔德、斯宾塞之后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学理论不同,前者是旨在研究从阶级转向无阶级条件下,消灭阶级的历史过程中和阶级消灭之后的社会与政治的关系,这种关系特点就是政治通过社会关系直接表现出来;而后者,则是把阶级社会作为一般社会,即研究抽象性的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进而使阶级的政治关系抽象化、表象化。政治社会学理论在19世纪欧洲市场经济大潮中、在社会与政治在形式上出现分离的情况下,提出强调分析政治的社会环境和政治运行的社会条件,认识各种政治现象所必然依存的社会关系,从而扩大了观察政治的视野,对传统政治学来说,这不能不是一个新的进展。但是,由于他们是打着“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社会学方法论的旗号来研究阶级政治问题的,从而导致他们抹杀和掩盖已经暴露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现存制度,用所谓“一般的社会关系”冲淡和掩护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压迫的实质,从而使19世纪西方政治社会学思潮在方法论上具有虚伪性,在政治上具有保守性。20世纪20年代开始形成的现代政治社会学说,虽然从社会实证方面对社会学、政治学学科研究有了一定的推进,对现代政治生活的素描与分析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并直接影响到行为主义政治学和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产生与发展,但从另一方面的意义上讲,它对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探讨,显然起着消极被动的作用。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政治问题时,不能盲目照搬西方政治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更不能把我们论及的关于“邓小平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视同于西方政治社会学。如果我们不对其从立场、观点、方法上作原则的区分,那就很容易使两种政治观点相混淆。因此,在研究到底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政治”政治观时,一定要注意把西方政治社会学理论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政治”理论加以区别。
四、“社会政治”的历史实证
从马克思、恩格斯所奠定的社会政治的基本观点看,他们强调了对政治现象的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和经济的、阶级的分析。在对抗性的阶级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各种政治关系必然集中地通过阶级关系表现出来(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并体现在国家政权最终归宿于谁的问题上,服务于谁。马克思的《资本论》,把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归结为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关系,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迫、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恩格斯后来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对马克思的这一根本思想作了精辟的概括。他指出: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是在一切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和一切在经济上起决定作用的国家里占统治地位,并从而把个体生产排挤到无足轻重的残余地位,社会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也必然越加明显地表现出来。”于是,雇佣劳动制成为了资本对劳动统治的基本经济形式,“集中在资本家手中的生产资料和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生产者彻底分裂了。社会的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6](第744—745页)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的理论基石。但这只是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不仅是对阶级存在的社会中的政治而言的,而且还适用于无阶级社会条件下的政治上层建筑。“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后社会中的政治关系,必然要逐步回归到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人类社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从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教训开始,就考虑过资本主义后社会的“国家”和社会的政治问题。他明确地指出了几点:
第一,“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就是公社”[6](第55页)。因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负责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所有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官员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仅城市的管理,而且连先前由国家行使的全部创议权也都转归公社。”[6](第55—56页)“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6](第58页)因此,“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6](第58—59页)这就是工人阶级所独创的真正的无产阶级的新型政府。第二,马克思以现实革命的现实主义的历史眼光,指出,巴黎公社所体现的这些根本原则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他在驳斥资产阶级对巴黎公社的种种攻击的言论时非常清楚的告诫人们:“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做出奇迹。他们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来实现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 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6](第60页)这就是说,巴黎公社所创造出来的那些体现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者根本利益的要求与愿望的人民权力,并不能单凭革命的热情与愿望在一个早晨就能实现的,工人阶级自身的解放、更高于资本主义新的社会形态的出现,公社所体现的那些基本的原则,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创造过程,需要对环境和人的改造过程才能实现。马克思的这种对待巴黎公社原则的远大而求真务实的历史眼光,被目光短浅的人们所忽视。那些在革命暂时受到挫折或者资产阶级一时得势时而产生动摇的人们,认真地读读马克思128年前讲明了的这些话吧。
第三,关于无产阶级为什么应该采取实际的步骤来逐步实现向社会政治的高级阶段过渡,到了7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这就是他们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给我们留下的思想遗产。由于实现资本主义向主义的过渡必须要有一个政治上的转变时期,由于在达到主义高级阶段还必须经历保持资产阶级式的权利和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阶段,因此,就不能不涉及到“未来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6](第341页)。无产阶级决不是要简单夺取国家政权,而是要按照新的“社会政治”的原则,对之实行彻底改造,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无产阶级实现社会政治的桥梁。所谓工人阶级统治,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统治的根本不同在于:它实行的是社会治理,即“人民管理”。3至于什么是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怎样建立这种新型的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或者“非政治国家”(恩格斯语),这当然是一个需要靠后人的实践来解决的问题。列宁在十月革命的前夕,在《国家与革命》第5章中,详细地探讨了由政治社会向社会政治转变的基本理论原理。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宗旨是捍卫劳动者的按劳分配原则和保卫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式的权利”,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实现“经济的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从十月革命到现在近一个世纪的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在如何正确解决这个根本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经验教训:就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既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也不是在一个早晨消灭国家,而是通过“社会国家”和“走向社会政治”,实行经济的社会解放的基本思想缺乏准确和全面的理解,因而长期在政治策略上犯了严重的“左”的错误。五、结论:坚持“走向社会政治”的历史道路这就是说,“社会政治”的实现,是与社会主义、主义的完全实现相统一的社会历史变革过程。一方面,是实现阶级政治向非阶级政治的逐步过渡;另一方面,是社会化的政治过程。所谓“社会化的政治过程”,即由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在处理同全体人民群众的关系上,从思想到制度,做到真正使政治权力的行使始终有效地置于社会全体成员的监督之下,经由量的积累到质变过程,最后回归社会之中。这一社会化政治过程,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发展过程一样,需要有一个历史的发展和积累的阶段。如果说,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需要逐步发展和进行有效积累的话,那么,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也同样是逐步地建设和自觉的积累过程,而且时间更长,任务更艰巨。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沿着发展“社会政治”的方向,进行新政治生活的建设与积累,是社会主义政治形成的必须自然历史阶段。因此,我们把这一新型社会政治的发展历程,称之为“走向社会政治”的历史道路。只有坚持不断走向社会政治的方向和道路,才能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目标。提出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并在实践中制定出一整套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的,是邓小平和坚持改革开放大方向的中国党。
注释:
1卢梭最初写作《社会契约论》,后将书名改为《论政治社会》,再改为《社会契约论》。现在的《社会契约论》一书的副标题:“一名:政治权利的原理”在《日内瓦手稿》本曾作过多次修改,初是《论国家的体制》,后改为《论政治的形成》,再改为《论共和国的形成》,最后在正本中定为《政治权利原理》(参见:《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6页译注)。他在正文中称:“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见《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9页)。
2据查,在圣西门逝世后的第七年,即1832年2月13日,《地球》杂志发表了名叫乔西安尔(圣西门的信徒)的一篇论文,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法文为Socialisme)这个新词汇;次年,在英国欧文派的刊物《贫民卫报》上出现了英文“社会主义”(Socialism)一词。1834年,圣西门派的著名活动家比埃尔·勒鲁发表了《论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一文,比较详细地论述了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后来,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解释了“社会主义”的真正含义。
3关于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问题,恩格斯曾经说过:“要是说人民管理,这还有点意义。”但是,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设施,那么,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他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了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因此,我们建议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共同体’[Gemeinwesen],这是一个很好的古德文词,相当于法文的‘公社’”。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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