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9]为完成这一任务,他提出,首先,要对封建主义遗毒的表现,进行具体、准确、如实的分析,“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的界限”,搞清思想上、制度上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既“不允许借反封建主义之名来反社会主义,也决不允许用假社会主义来搞封建主义”。[10]其次,“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对广大干部和群众来说,是一种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是为了从封建主义遗毒中摆脱出来,解放思想,提高觉悟,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1]其中的关键是要提高全体干部和人民的民主意识。再次,“肃清封建主义的残余,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成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2]其四,肃清封建主义遗毒,要注意划清民族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同封建性糟粕的界限,谨防把民主性精华当作封建主义遗毒抛弃掉或者把封建性糟粕当作民主性精华而继承,同时也要划清封建主义遗毒同我们制度不健全、工作方法不科学的界限,以免让表面的东西掩盖了事物的本质。其五,在肃清封建残余的同时,还必须警惕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和自由化思潮对我们的侵蚀,并时刻保持对它们的批判。邓小平关于肃清封建主义遗毒的思想,是其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第三,提出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在指出我国民主政治中的弊端的同时,又深刻分析了其根源。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3]正因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并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所以邓小平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建设来革除流弊,“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4]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法制化的民主政治制度。为达到这一目标,邓小平提出:首先,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以保证党内生活民主化。其次,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这种制度最适合我国国情,一是它体现了我国的国体,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它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因此,邓小平把“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5]看作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再次,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因为这是符合我国国情、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6]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各民主党派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保持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联系,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各方面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其四,建立表决、选举、招考、考核、轮换以及监督、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等制度。因为这些制度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的必要保障。[17]有了这些制度,那些搞特权、破坏民主与法制,以及违法乱纪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能及时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也能及时受到法纪制度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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