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里"必有不屑以吏为师者"是一关键所在。此中的道理不难明了。梁启超说:"学问非一派可尽。凡属学问,其性质皆为有益无害,万不可求思想统一,如二千年来所谓'表章某某、罢黜某某'者",[03]正是说的这个道理。盖学术研究必有自由竞争之氛围,方能养成独立探索、以理服人之学说。所谓"以吏为师",即先以官方的价值观为预设之取舍,则必不可能有公正、客观的价值判断,必不可能有求真、求善的执着,自亦不可能有自在独立之学问。
下文谓"汉人不皆以吏为师……其后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郑氏括囊大典,网罗众家,犹为此学,尤可见此学为当时所重,故弟子之传此学者,亦实繁有徒。法学之兴,于斯为盛。"
将此段与下文作一比较,读者便能看出其中的蹊跷。
"明设讲读律令之律,研究法律之书,世所知者约数十家,或传或不传,盖无人重视之故也。本朝讲究此学而为世所推重者不过数人。国无专科,群相鄙弃……此法学之所以日衰也。"
何以汉代"诸儒章句十有余家",法学之兴便"于斯为盛";而明代研究法律之书者"数十家",反到法学"日衰"呢?
众所周知,清代自乾嘉以来,考据学大兴,其间亦不乏科学之精神,但就整体的学术而言,仍不足观。律学为清代学术之末流,其成就较之主流学术更有不及;虽如有学者所注意到的,在所谓注释法学、实用法学、比较法学、辑佚与考证、普法教育等方面不乏成就,但都是半截子学问,称其为法学盛世,那才是真的离谱了。萧一山先生曾对清代的考据学作过一番总括的评价:
清代的考据学虽开拓了一时的风气,呈现出灿烂的奇观,对整理古籍的成绩,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及科学归纳的方法,都有所成就;然而以经义训诂掩蔽一切,买椟还珠,日趋于琐碎支离,贻饾饤补苴之讥。章实斋说:'谓之学者求知之功力可也,谓之成家之学术则未可也,学与功力实相似而不同,指功力以为学,是犹指秫黍以为酒也。'他们最初又何尝不知道治学是为的明道救世?但欲灼知古今治乱之源,非由字通词、由词通意不可,东原说是犹渡江河,必赖舟楫。原意也是不错的。但后来只在字与词里'繁称博引,游衍而不得所归',简直是只荡舟而不渡江河了。颜习斋说:'书之文字固载道,而文字不是道,犹车载人,车岂是人?'又说:'诗书犹琴谱也,烂熟琴谱,可谓学琴乎?更有妄人,指琴谱曰,是即琴也,谱果琴乎?'汉学家大有谓车为人、谓谱为琴的气味。学问只弄得半截,而风气却弥漫一世,使聪明才智之士,疲精瘁神于经传小学,忘其祖宗不得已之苦衷,国家社会,都缺乏正直指导的人才,而贪庸无耻的士大夫,却把持着宦途。文化学术变了质,政治经济脱了轨,乱阶由此酝酿,盛衰当然循环…… 汉学家不特忘记了治学经世的目的,而且忘记了学行一致的精神,加重'文人无行'的罪恶,狂荡恣肆,受人诟病,反以专业自诩。中国文化又遭逢一次厄运,离开中庸之道更远了。[04]
将这段评论适用于清代的律学,大致也是不错的。何况法学以探究公平、正义为职志,更是"明道救世"之大学,若清代律学之沉湎考据,流于琐屑,不过无心、无本的小学,何言盛世?
其二是学术与政治环境之关系。
沈家本说:"夫盛衰之故,非偶然矣。清明之世,其法多平;陵夷之世,其法多颇。则法学之盛衰,与政治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然则有极善之法,仍在乎学之行、不行而已。……有法而不守,有学而不用,则法为虚器,而学亦等于卮言。此固旷观百世,默验治乱之原,有足令人太息痛哭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