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处案件的力度不大。我市政法机关这几年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有的甚至是很有影响的案件。但总的来说,查处力度还不够,与腐败案件的发案率不相适应,与反腐倡廉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原因是有的单位领导认识不高,对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的问题见多不怪,麻木不仁;有的担心影响集体“荣誉”,对群众举报转来转去,不负责任,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领导不讲原则,求一团和气,做好好先生,帮助干警“遮丑”护短,查而不处,处而偏轻;有的领导干部己身不正,怕引火烧身,对上级交办查处的案件,能敷衍则敷衍,有时找各种借口顶着不办,甚至干扰上级查案。
(五)政法经费短缺、执法环境复杂也是重要外因。近几年,各级财政给政法机关增拨了不少经费,但实际仍存在缺口,有的财政部门仍将罚没收入与返还联系在一起,客观上刺激着政法部门多罚多收,甚至违法创收,导致少数政法单位滥用职权罚款、办金钱案等腐败问题,这在单位腐败案件中表现十分明显。同时,社会其他行业不正之风侵蚀着政法机关,往往一案在手,说情者有之,斡旋者有之,行贿者有之,威胁者有之,各方考验或压力使少数政法干警不能把持住自己,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四、基本对策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结合政法机关的实际,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政法机关的腐败问题。
(一)抓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政法干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政法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增强政法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行法律的自觉性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指南。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掀起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深化宗旨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真正懂得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要抓好优良传统教育,使政法干警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时刻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两个务必”深入警心。要深化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学习和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用党纪和国法来约束自己。要狠抓理想信念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要不断强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到干警的言行中。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注重针对性、超前性、示范性、典型性和多样性,在加强学习和教育的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深化教育,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取得实效。
(二)抓领导,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政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一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队伍管理监督领导责任制。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对队伍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监督领导责任。在队伍管理监督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不能当老好人,要敢抓敢管,敢动真碰硬,严肃认真查处队伍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要将解决突出问题和研究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政法机关反腐败的新思路和对策。二是要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在职业操守和生活作风上起表率作用,严格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查找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凡是要求干警做好的自己带头做好,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警。要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约束、互相帮助,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兵。
(三)抓查处,真追实究,着力解决执法、司法腐败问题。查处案件是反腐倡廉的三项重要任务之一,是遏制腐败势头的重要手段。政法机关要做到从严治警,针对执法、司法腐败问题和现象,抓住重点,坚决查处。要大力查处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不论职务多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毫不留情地惩处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使其罚当其罪,提高腐败成本,以儆效尤。要坚决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偏轻等问题,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彻底整顿法律服务、司法评估鉴定等重点行贿行业,司法行政机关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彻底整治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律师队伍和司法评估鉴定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对行贿者,决不姑息。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查在群众和涉案单位报销各种费用、要求当事人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的乱摊派行为,严查干警涉足黄赌毒活动的问题,对留置室、赃款赃物、保证金管理和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交通事故处理等环节中的问题进行治理,严厉打击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各级政法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党性,坚持原则,顶住各种压力和干扰,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要将查处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源头治腐的建议和措施,堵塞漏洞。
(四)抓制度,保证执法、司法权的依法行使。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和解决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关键。要结合实际,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一要继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我市创立的由市、区政法委领导组织,每两月召开一次的执法监督员会议的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协调督办力度,探索“纠事与究人”相结合、执法监督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形成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发挥更大作用。二要继续深化办事公开制度。要以公开促公正,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办事公正制度,进一步增强警务、检务、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要大力推行举报、公示、暗访和舆论监督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对政法干警执法过程、执法环节形成有效监督,一旦出现腐败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四是要定期开展执法教育整顿制度。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干警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既要注重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更要注重解决思想上的认识问题,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要求贯穿始终。当前,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对重点问题要抓住不放,彻底整改,并逐件落实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要从行政执法、司法的薄弱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要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