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最近的一则报导引起了我同样的感慨。有两个研究人员,一个说,再过150年,人类的平均寿命会达到120岁,另一个说不可能。于是他们打赌。两个人每人每月拿出五块钱,一年120块,十年1200块,本息利滚利,150年以后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赌的是150年以后,平均寿命达到120岁了,钱就归我的后代,否则就归你的后代,并约定了评判平均寿命是否达到了120岁的方法。我很感慨,这个约定150年以后能否实现,两人的后代会不会发生纠纷?我想一般不会。根源在哪里?财产权神圣,不仅仅是不可侵犯,而且一诺千金!神圣不可侵犯还只是低要求。这样一个赌,在中国能不能得到履行?毋庸争辩是不可能,恐怕出不了十年,连约定的真伪都不可考了,任何当事法官也不会因为弄不清、不公断而负疚或汗颜。法治是什么?发达是什么?从中可见一斑。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最狡猾的,为什么这个社会就组织得不那么好呢?财产权问题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财产权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关联。如今,一个社会、国家的富强、昌明,关键在于这个社会、国家的企业搞得好不好,水平高不高。现代企业的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所有权人或者他物权人把自己的财产信托出去,给他人管理经营,为你谋利益,而不是为他自己谋利益。这句话很简单,却包含着极其深刻的含义。大家观察一下现实生活,我们这个社会还不足以做到这一点。什么原因?就是没有财产权。我把财产托付给你,就变成你的了,我就控制不了了,你在那边玩猫腻,我也管不了你,社会还同情你,而不同情我。社会同情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所以如果真能保护财产权,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有一个很大很大的进步,建立现在企业制度那就是小菜一碟了!
修宪的意义这么大,那么是否修宪了,问题就解决了?我今天就是要说,宪法里改一句话尚不解决问题,这句话充其量让我们这个社会的理念稍稍进步一点,不要随便去侵犯人家的财产,起个宣言性的作用。宣言作用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但是要把这个宣言化为社会的行动,不仅仅是一个老百姓、律师、法官、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转变、提高的问题,里面也有一些法学问题是值得探讨的。这些问题不把它们挖掘出来解决了,修宪就永远只是宣言。我想,至少有五个法学上的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个问题:企业是财产吗?
福布斯杂志年年公布富豪排行榜,比尔?盖茨今年又名列榜首。比尔?盖茨的430亿美元是什么?他有430亿的银行存款和不动产吗?要是按照中国的统计,他就不值那么多钱了。这个430亿是他作为微软的最大股东享有的微软企业的一个份额。微软值多少钱,股市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这是盖茨的财产的大头。如果我在一个有限公司里有股份(没有股票),或者是我一个人开的饭店,叫某某餐厅,法律上是不是把它算作我的财产?没有,法官也认为不是。有好多这样的案子。A和B开个公司,被A把持了,B要求查帐分红,不得要领。后来A连公司的大门都不让B进了。B于是诉到法院,法院说这没法处理,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我们不管,因此不受理。B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这是民事纠纷,我们不插手。B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投资了一百万,却连公司大门都不让进。企业到底是不是财产?如果是,按照修宪的精神如何保护?如果不是,怎样理解我作为股东的出资呢?怎么理解福布斯多年把盖茨列为首富?还有,我到台湾访问,见了好多人,他们都在大陆投资,他们说最大的困惑是他们聘任的经理或者会计经常徇私舞弊,重则卷款而逃,而打点公安局的钱比让他们追回来的钱还要多。
前两年北京市立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市领导说查一下美国的硅谷是怎么立法的,可是查来查去也没有查到什么硅谷法。后来有个美国教授,他打了个比方,大家都恍然大悟了。他说,硅谷之所以是硅谷,得益的是美国的一般法治环境,譬如一个会计舞弊,只要打个电话,警察就来了。会计在中关村舞弊,你打个电话,警察会来吗?警察真的来了,你打点警察的钱,是不是比追回来的钱还要多呢?如果中国解决了这个法治环境问题,加上人才和技术,中国的硅谷自然就起来了。归根到底还是三个字——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