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巴西人所犯者,检举件数为3,500件,占11.3%,比上一年减少33.2%,检举人数为855人,占6.7%,比上一年增加10.8%。韩国人所犯者,检举件数3,332件,占10.8%,占10.8%,比上一年减少12.1%,检举人数1,627人,占12.8%,比上一年减少20.2%。
2. 检举件数和检举人数中,中国人的构成比例增加
检举件数和检举人数中,中国人的比例年年增加。1996年检举件数占26.7%,大约是总数的四分之一,2000年占54.2%,超过一半。
检举人数在1996年时,所占比例为30.2%,到2000年增长到40.8%。
中国人的构成比例的增加,在刑法犯中更加明显。1996年仅占刑法犯检举件数的29.7%,到2000年增加到61.8%,超过六成。
在有些中国人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情况还要严重。比如在九州地区,2000年来日中国人盗窃犯罪检举件数达到937件,较1999年增加109.0%20。
来日外国人犯罪中中国人构成比例的演变
年份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总检举件数
26.7%
26.5%
32.9%
44.9%
54.2%
总检举人数
30.2%
35.3%
35.5%
39.8%
40.8%
刑法犯检举件数
29.7%
25.5%
34.3%
48.9%
61.8%
刑法犯检举人数
41.6%
42.7%
42.4%
45.6%
48.0%
3. 盗窃犯中中国人检举件数占四分之三
在盗窃犯检举件数的12,902件中,中国人所犯者占76.9%。而盗窃犯占来日外国人全部犯罪的64.4%,中国人所犯者比例要高10个百分点以上。盗窃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量贩店、专门店,尤其是珠宝店,以及入室盗窃等。
五、来日外国人犯罪的发展趋势与特点
1. 来日外国人犯罪的团伙化、武装化
2000年刑法犯检举件数的犯罪形态,日本人单独犯罪占83.3%,共同犯罪占16.7%。而外国人犯罪的单独犯罪占50.5%,共同犯罪占49.5%。外国人共同犯罪为日本人的三倍。其中盗窃犯的共同犯罪比例更高,共同犯罪占了53.3%,超过了半数。从凶恶犯来比较,日本人犯罪的共同犯罪比例为22.6%,来日外国人犯罪的共同犯罪比例为39.7%,高出17.1个百分点。历史地比较,来日外国人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是5年前的2倍左右21。
具体分析盗窃犯罪的团伙化倾向,可以看到盗窃犯的共同犯罪中,日本人的二人共同犯罪占71.3%,三人共同犯罪占18.2%,四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占10.5%。而来日外国人犯罪的盗窃犯中,二人共同犯罪占32.7%,三人共同犯罪占34.1%,四人以上共同犯罪占33.3%。可见,来日外国人盗窃犯罪有明显的团伙化倾向。
还有一类不容忽视的犯罪就是外国人地下银行。中国、韩国以及中南美系外国人的地下银行正在为非法打工者提供转移现金的秘密渠道,也成为毒品犯、枪支犯、风俗犯等对其非法收入进行洗钱的重要工具22。这些地下银行往往是由来日外国人和在其本国的同伙进行勾结的结果。
同时,来日外国人持枪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呈现出武装化的态势。
2. 外国人犯罪地域上的扩散
2000年,来日外国人犯罪总检举件数,以发生地域观之,关东管区管辖的犯罪占32.0%,警视厅管辖的犯罪占24.3%,关东中心地带的新泻、山梨、长野、静冈四县发生的犯罪占总检举件数的56.3%,比上一年减少2,689件,2.2个百分点,比上上年减少3,974件,11.1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与上一年相比,九州管区管辖的犯罪检举件数为2.1倍,中国管区管辖的犯罪检举件数为1.8倍,四国管区管辖的犯罪检举件数为1.6倍。其中以西日本的外国人犯罪检举件数增加显著。
3. 来日外国人少年犯问题
2000年,来日外国人犯罪中,从14岁至19岁少年的刑法犯检举件与检举人数来看,检举件数为1,350件,检举人数为664人,与上一年比较,检举件数减少830件,38.1%,检举人数增加65人,10.9%。从国籍别来看,巴西籍少年犯检举件数为857件,占63.5%,检举人数为244人,占36.7%,为最多。中国人少年犯检举件数为204件,占15.1%,检举人数为153人,占23.0%。韩国人少年犯检举件数为82件,占6.1%,检举人数为71人,占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