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民间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对张家口地区的调查情况,深入分析了农村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以规范民间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 农村;民间金融;产生原因
我国由于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民间金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民间金融的灰色面纱逐渐揭去,十七届三中全会后,民间金融将有可能置于阳光之下,但必须对其加以规范。如何规范民间金融,首先要探寻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源。
一、民间金融产生的制度背景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探究其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是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交换: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交易则是市场主体之间的金融资产权利的交换。于是金融交易成本即金融交易费用就表现为达成金融交易的费用(广义上理解为整个金融制度运转的费用)。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当交易成本存在,产权的初始安排与交易成本有关。交易成本比较高的制度安排相对于交易成本较低的制度安排无疑效率比较低,在市场竞争中,效率较高的制度将在竞争中取胜,从而取代效率较低的制度。因此金融制度就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与增进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任何金融组织形式都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因此,当前民间金融的活跃是金融压抑的必然结果。
二、 农村民间金融产生与发展的现实原因
(一)农村发展过程中资金缺口大,促成了民间金融的产生
农村资金需求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农民的生活消费性需求,主要指住房、医疗、教育和婚丧嫁娶等的消费,还有其他意外性的偶发资金需要。其特点是资金金额不固定,临时应急性强。由于是消费性需求还款来源缺乏保障,而且抵押不足或没有抵押,贷款的风险很大,国有银行不愿意发放贷款,农户只能求助于民间金融。二是农户生产需要,可分为维持生产规模的季节性需求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传统的农区农业生产是农民收入水平的主要来源,而要想提高生活水平仍然还得依靠农业生产。该类型的资金需求特点是季节性强,资金需求分散,还款来源明确但稳定性差。这部分资金需求可以从农村信用社获得,但农村信用社资金不足,难以满足农户的需求,而且贷款额度小使其单位交易成本上升。出于交易成本考虑,农村信用社对额度过小又缺乏担保品的贷款申请不愿批准,因而使农户只能走民间借贷。三是非农业生产需要,属于商业化和非农化的需求。剩余劳动力和农民闲置资金增加后,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中小企业要扩大生产和经营,但他们的自有资金不能满足自身发展需要,也缺少从银行贷款的必须的抵押和担保品,难以满足国有银行贷款条件。为了生存发展,也只能转向民间金融。随着中央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生活模式也发生了转变,单一的生产模式彻底改变,多元化经济发展形成,多数农民不再仅仅依靠土地生活,开始从事其他产业的生产经营,在正常情况下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但又急需发展资金,巨大的资金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因而当前农村尖锐的资金供求矛盾为民间金融的飞速发展留下了巨大的生存空间。
(二)正规金融机构萎缩,促进了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
农村的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都需要借助金融和资本的力量,需要一定规模的资金投入。多数农村地区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制约,很少能吸引外来投资者,要想发展只能通过贷款这种融资渠道。而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之后,出于防范金融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纷纷转变经营思路,逐渐向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倾斜,开始从县域大规模的撤并。张家口地区截止到2006年底,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和营业网点减少了70%,县域城乡金融体系均严重萎缩,即便是留下的银行由于上收信贷管理权限,严格贷款条件,严控贷款规模,也多是只存不贷,存款大于贷款成为县域银行的普遍现象。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功能单一,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作用,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没有涉及,服务“三农”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没有起到政府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作用。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重担落在农村信用社的肩上,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但农村信用社资金窘迫的压力使其不可能也不能完全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张家口辖区农村信用社目前有252家法人机构,2006年10月末辖内信用社总资产178.79亿元,平均每个法人机构资产只有0.71亿元,各项存款126.68亿元,平均只有0.5亿元。同时,辖内信用社处于超负荷运行态势,2006年10月末存贷比高于75%的联社有5家,占全辖区16家联社的31.25%,最高达到93.58%。同时,由于受多年来形成的历史包袱制约,不同程度地受到资产质量低下的困扰,不良贷款占比达到15.38%,信贷支农和资产扩张受到严格限制,农村信用社贷款根本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加之国有银行的资金上存体制、邮政储蓄作为单纯的储蓄机构、农村信用社贷款非农业化运用等因素,以及国债、证券等的存在导致农村资金分流加速,农村既有的资金正不断的向大中城市、大企业逆向转移,农村经济的资金从源头上受到侵蚀,客观上限制了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为了生存和发展,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只好转向于民间借贷,使民间金融组织迅猛的发展并异常活跃起来。
(三)社会财富积累多,投资渠道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农村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而且近年来,在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推动下,农民收入水平更是大幅增长,农民手中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农村有了大量的财富积累。2006年,张家口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 801.8元,增长9.2%,其中:现金纯收入人均3 281.6元,增长10.0%,占农民纯收入比重86.3%,分别比2004和2005年提高6.4和0.7个百分点,农村闲散资金较为充裕。同时,农村的投资渠道还很少,由于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县域城乡缺少证券投资网点,国债也很难买到,较低的存款利息也不能吸引资金持有者,有保障的基础建设投资也不对民间资金开放。近几年投资渠道有所增加,投资于股票由于信息闭塞而风险较大,投资于房地产周期较长,投资收藏品又需要专业知识。农村金融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导致巨大的民间资本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社会闲散资金不断寻求更适合的高收益投资渠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由传统的农业生产迈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时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个体工商业及民营企业发展较快,资金需求旺盛。农户及民营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和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这一对矛盾加剧,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不惜以高息寻求其他的资金来源,而急需为自己闲置资金寻找出路的民间资金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开始向收益相对较高的民间金融市场转移,充裕的民间资金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于是各种的基金会、台会、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通过不同的形式开始在农村出现,融资额愈来愈多,规模愈来愈大,呈膨胀发展势态。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急、少、快”等特点,民间金融恰好也适应了这个需求特点,这就为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面临着不完全信息,因此银行的信贷业务就面临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了规避信贷风险,银行会实行信贷配给。民营中小企业难以具备信贷的基本条件,因而是信贷配给的主要对象,尤其是在国家实行紧缩政策时期,其更难以获得贷款机会。而近来,为了放慢投资增长步伐,抑制投资过热现象和部分行业投资过度重复建设问题,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紧缩性政策,包括控制信贷扩张速度、出售土地禁令和对投资项目进行合并等,使得农村资金缺口进一步加大,农村经济和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农村的民营中小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信贷困局。在这种宏观形势下,农村的民营企业甚至一些县域的国有企业也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进一步为民间金融的活跃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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