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易纬》的《乾凿度》和《通卦验》分别记载了两种八卦卦气思想,虽然都是关于八卦于一年中用事的学说,但二者在具体内容、卦序、所属易学流派等方面有所不同。本文即对这些方面作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易纬》;八卦卦气;《乾凿度》;《通卦验》
A tentative research on the Guaqi theory on the eight trigrams in Yi Wei
Abstract:Qian zao du (Chiseling Open the Regularity of Qian (Heaven)) and Tong gua yan (The 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 of the Hexagrams) in Yi Wei (Apocrypha of the Yi) respectively recorded two kinds of Qua qi thought (a theory explicating th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e seasonal points and trigrams or hexagrams) on the eight trigrams. Though both of them relate to man's corresponding conducts to relevant seasons by the eight trigrams, they differ in specific contents, the order of the hexagrams, the Yi ology schools attributed to, etc. This paper makes a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these aspects.
Key words:Yi Wei; Gua qi theory by the eight trigrams; Qian zao du; Tong gua yan
《易纬》有两处记载了八卦卦气说,一处为《乾凿度》卷上,另一处为《通卦验》卷下。这两种卦气说在具体内容、卦序、所属易学流派等方面有所不同,本文拟对这些方面作一初步辨析,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乾凿度》卷上八卦卦气说
《乾凿度》卷上载有八卦于一年中用事的八卦卦气说,其曰:
其(八卦)布散用事也,震生物于东方,位在二月。巽散之于东南,位在四月。离长之于南方,位在五月。坤养之于西南方,位在六月。兑收之于西方,位在八月。乾制之于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于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终始之于东北方,位在十二月。八卦之气终,则四正四维之分明,生长收藏之道备,阴阳之体定,神明之德通,而万物各以其类成矣,皆易之所包也。至矣哉,易之德也!孔子曰:岁三百六十日而天气周,八卦用事各四十五日,方备岁焉。故艮渐正月,巽渐三月,坤渐七月,乾渐九月,而各以卦之所言为月也。……四维正纪,经纬仲序。
案“四正”“四维”“经纬仲序”,是古人表达空间结构的术语,涉及到四方、八位、十二度的空间结构。对此,《淮南子·天文》有明确记载。其曰:“子午、卯酉为二绳,丑寅、辰巳、未申、戌亥为四钩。东北为报德之维也,西南为背阳之维,东南为常羊之维,西北为蹏通之维。”[1]又曰“太阴在四仲”,高注:“仲,中也。四中,谓太阴在卯、酉、子、午四面之中也。”[1]郑玄注释这些术语说:“四维,正四时之纪。则坎、离为经,震、兑为纬,此四正之卦,为四仲之次序也。”综合《淮南子》、高注和郑注,“四正”即“四仲”,即“四中”,即“二绳”,指子午卯酉四方,其中子午为经绳,卯酉为纬绳。“四维”即“四钩”,指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四角,用地支表示即丑寅、辰巳、未申、戌亥。十二支表示八方,即十二度。马王堆汉墓出土《禹藏图》小图和双古堆出土古式地盘背面,有这种图式,图示如下[2]:略
因此,《乾凿度》卷上八卦卦气说,是八卦与岁时和空间相配纳的一种象数体例。在时间上,它以一年三百六十日八分,一卦用事四十五日。又以八卦与十二月相配,其中坎离震兑各主一月,其余四卦各主两月。在空间上,以坎离震兑主四正之位,为四正卦,其余四卦主四维之位,为四维卦。图示如下:略
值得注意的是,《乾凿度》卷上对八卦卦气说中的四维卦相配原理专门作一解释,它说:
乾者,天也,终而为万物始,北方万物所始也,故乾位在于十月。艮者,止物者也,故在四时之终,位在十二月。巽者,阴始顺阳者也,阳始壮于东南方,故位在四月。坤者,地之道也,形正六月。
孔子曰:乾坤,阴阳之主也。阳始于亥,形于丑。乾位在西北,阳祖微据始也。阴始于巳,形于未,据正立位,故坤位在西南,阴之正也。君道倡始,臣道终正,是以乾位在亥,坤位在未,所以明阴阳之职,定君臣之位也。
这段话说明,四维卦与月份、方位的配纳,是依据卦象和岁时阴阳二气之理。案乾为天,为始,《乾·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乾》卦辞曰“元亨利贞”,子夏注曰:“元,始也。”[3]郑玄于《通卦验》卷上注两引“乾为始”。(郑注《通卦验》卷上“知命卜符于名人”曰:“著六法,则以乾为始,坤为终者。……故此六法以乾坤为终始。”)
郑玄注曰“阳气始于亥,生于子,形于丑”,古人认为,阳气始于十月西北亥方,生于子,形于丑,故以乾天、始的卦象配十月西北亥方,正恰当表示了元阳之气发生的形上(案:天指形上之意)始据。《说卦》曰:“坤为地。”《乾坤凿度》卷上曰:“坤为形。”故坤有形的古逸象。郑玄注曰“阴气始于巳,生于午,形于未”,古人认为,阴气始于巳,生于午,形于六月西南未方,故以坤地、形的卦象配六月西南未方,正恰当表示了阴凝之气成物之形的形下(案:地为形下之意)事实。《说卦》曰:“艮,止也。”十二月为一岁之终止,故以艮配十二月。《乾凿度》卷上曰:“巽,顺也。”陆绩注《巽·彖》曰:“巽,顺也。”王肃注《中孚·彖传》曰:“巽,顺。”[4]故巽有顺的逸象。四月于东南巳位,阳气壮盛,阴始顺之,故以巽顺的卦象配四月巳位。
从《乾凿度》以上对四维卦相配原理的说明,可推知八卦卦气的配纳是八卦之象与一岁阴阳二气之理的精密契合,亦即象理合一,此即“阴阳之体定”,亦即“《易》以道阴阳”的本质。
《乾凿度》卷上这种八卦卦气说,其八卦一年用事以震卦为首,这是一个重要特点。案《逸周书·周月解》曰:“万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天地之正,四时之极,不易之道。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汤,……改正朔,……以建丑之月为正。……亦越我周王,致伐于商,改正异械,以垂三统。至于敬授民时,巡狩祭享,犹自夏焉。”[5]案《逸周书》的来源,或说是孔子删书之余所编,或说是古书流行于民间,后人搜集起来的,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周人在解释周代历法时说: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是天地运行的正道,四时流行的常轨,是不可变易的道理。这种道理,夏人早就体悟并依之制订了历法。这种历法以正月寅春为首,与天道运行的度数相符合。而商、周皆改正朔,商以建丑之月(十二月)为正,周以子月(十一月)为正。但周代在敬授民时、巡狩祭享等方面仍然实行夏历,以春为一年开始。由此看来,以春夏秋冬、生长收藏为一年次序,这种思想早在夏代已经出现,至周人仍然实行,可谓源远流长。《乾凿度》八卦卦气说以震春为首,一年用事,正反映了源于夏人的这种“生长收藏之道”。
把《乾凿度》卷上八卦卦气说的卦序与《说卦》所载八卦用事之序相对照,可看到二者相同,当为同一系统。《说卦》记载:“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晋人干宝认为这章文字属于《连山》内容。朱彝尊《经义考》引干宝之言曰:“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此《连山》之易也。”[6]《连山》为古三《易》之一,郑玄、桓谭、姚信、皇甫谧、孔颖达等人指出为夏人之《易》,其卦序以艮为首。 《周礼·春官·大卜》:“(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又《周礼·春官·簭人》:“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贾公彦疏曰:“此《连山易》,其卦以纯艮为首。”又见《周易正义·卷首》第三《论三代之〈易〉》。又,桓谭、姚信、皇甫谧等人都有论及,见朱彝尊《经义考》引,中华书局,1998年,23页。案“艮渐正月”,以艮为首也即以春为首,这确实符合夏人以春为一年之首的思路和历法。皇甫谧指出了这一点:“夏以十三月为正,人统,艮渐正月,故以艮为首。”[6]因此,以震春为首的《说卦》这段内容,与以艮为首的《连山》有同一的古代易学知识背景,确应归入《连山》系统,干宝之言确有见地。而由此推之,《乾凿度》的八卦卦气说也当属于《连山》系统。这样看来,它的来源很可能非常早。
刘大钧先生指出:“《说卦》此章,实际上乃是记录了古人‘卦气’之说。”[7]案《说卦》内容甚古,其成书在战国。由此推之,《乾凿度》八卦卦气说当渊源甚古,最迟当在战国时已经存在。
二、《通卦验》卷下八卦卦气占候
《通卦验》卷下记载了另一种八卦卦气说,在内容、卦序、功用等方面与《乾凿度》卷下八卦卦气说有所不同。其曰:
冬至四十五日以次,周天三百六十五日复当。乾,西北也,主立冬,人定,白气出,直乾。坎,北方也,主冬至,夜半,黑气出,直坎。艮,东北也,主立春,鸡鸣,黄气出,直艮。震,东方也,主春分,日出,青气出,直震。巽,东南也,主立夏,食时,青气出,直巽。离,南方也,主夏至,日中,赤气出,直离。坤,西南也,主立秋,晡时,黄气出,直坤。兑,西方也,主秋分,日(入),白气出,直兑。
可见,在内容上,它是以八卦与八方、八节(即二分、二至、四立)、五色和一日中的八时相配。与《乾凿度》卷上八卦卦气按一年三百六十日八均分不同,《通卦验》采用古四分历《殷历》,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八分为八节,八节的日数是不可能均等的。《通卦验》只指出“冬至四十五日”,其余则阙如。那么,其余七节的日数如何呢?《淮南子·天文》所记录的《殷历》可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淮南子·天文》所记录的历法为古四分历《殷历》,陶磊先生对此有较详细的论证。参看陶磊《〈淮南子·天文〉研究——从数术史的角度》,齐鲁书社2003年,98-110页。《淮南子·天文》记八节之日数曰:
斗指子则冬至,音比黄钟;加十五日指癸则小寒,音比应钟;加十五日指丑则大寒,音比无射;加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越阴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阳气冻解,音比南吕;加十五日指寅则雨水,音比夷则;加十五日指甲则雷惊蛰,音比林钟;加十五日指卯中绳,故曰春分则雷行,音比蕤宾;加十五日指乙则清明风至,音比仲吕;加十五日指辰则谷雨,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常羊之维则春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大风济,音比夹钟;加十五日指巳则小满,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丙则芒种,音比大吕;加十五日指午则阳气极,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音比黄钟;加十五日指丁则小暑,音比大吕;加十五日指未则大暑,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背阳之维则夏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凉风至,音比夹钟;加十五日指申则处暑,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庚则白露降,音比仲吕;加十五日指酉中绳,故曰秋分雷戒,蛰虫北乡,音比蕤宾;加十五日指辛则寒露,音比林钟;加十五日指戌则霜降,音比夷则;加十五日指蹏通之维则秋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草木毕死,音比南吕;加十五日指亥则小雪,音比无射;加十五日指壬则大雪,音比应钟;加十五日指子。
由此,可知八节的时间为:冬至四十六日,立春四十五日,春分四十六日,立夏四十六日,夏至四十六日,立秋四十五日,秋分四十六日,立冬四十五日。由此,我们推测《通卦验》的八节日数应与此同:冬至四十六日(《通卦验》卷下载“四十五日”疑误,当为四十六日),立春四十五日,春分四十六日,立夏四十六日,夏至四十六日,立秋四十五日,秋分四十六日,立冬四十五日。
由此,我们可将《通卦验》卷下八卦卦气中,八卦与八方、八节、一日中的八时、五色、日数的相配,图示如下:略
《通卦验》八卦卦气图与《乾凿度》八卦卦气以震为首的卦序不同,《通卦验》八卦卦气以乾为首,这表明它应属于《周易》系统。作为三《易》之一,《周易》系统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它的卦序以乾为首,不论是传本《易经》六十四卦卦序、《说卦》“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的卦序,还是出土帛书《易经》的分宫卦序,皆如此。贾公彦疏《周礼·春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三曰《周易》”曰:“《周易》以纯《乾》为首。”《通卦验》八卦卦气以乾为首的作法,也定当本之于《周易》系统的这种结构特征。对这种乾为首的八卦卦气卦序,我们推测它可能形成于秦代。秦以十月为正,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初并天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通卦验》八卦卦气以乾配十月立冬,作为一年的开始,显然是有秦历法的背景。因此,不能排除它在秦代形成的可能。
从功用而言,《通卦验》八卦卦气是一种占候灾异的占术。《通卦验》卷下曰:“凡易八卦之气,验应各如其法度,则阴阳和,六律调,风雨时,五谷成熟,人民取昌,此圣帝明王所以致太平法。八卦气不效,则灾异气臻,八卦气应失常。”八卦之气的验应,有两种情况:若卦气适时而至,则呈现为祥瑞,如立冬人定时乾气出直,白气出,则一切正常,社会太平,可谓正气,等等;若卦气非时而至,则为灾异。灾异的情况,按较详细的一年二十四气来看,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即卦气出右和卦气出左。卦气出右即先时而至,先时而至则有灾异,如艮气正常应出直立春,若出右直大寒之地,则万物霜。卦气出左即后时而至,如艮气若出左直惊蛰之地,则山崩,涌水出。又按较简略的一年八节来看,亦可分为两种情形,即气进和气退。气进即卦气出直下一节,如艮气见于春分之分,则万物不成,气过山崩。气退即卦气出直上一节,如艮气见于冬至之分,则数有云雾霜。灾异除应于当时外,还应于其冲之时,如直立春的艮气不至,则立秋山陵多崩,万物华实不成,五谷不入。依据《通卦验》卷下所载,以及郑玄之注,列表1如下:
关于八卦卦气占候的原理,《通卦验》卷下明确指出:“夫八卦谬乱,则纲纪坏败,日月星辰失其行,阴阳不和,四时易政。八卦气不效,则灾异气臻,八卦气应失常。”又曰:“故设卦观象,以知有亡。”在通卦验作者们看来,表示卦气的八卦是整个占候的核心,发生灾异的原因是由于当直的八卦谬乱,即八卦气不能够按时起效。因此,通过设卦观象,即可测知灾异。《通卦验》卷下记载的一些卦象,以及郑玄的卦象注释,就表现了古人的这一理路。下面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1)《说卦》曰“乾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故乾气不时主要引致这些方面的灾异。《通卦验》于乾气见于冬至曰:“乾为君、父,为寒,为冰,为金,为玉。于是岁,则立夏蚤蛰,夏至寒。”郑玄注曰:“为君为父,言或有偶(张惠言曰:时当有憯君父者)。为金为玉,宝物将用也。”由郑注可知,《通卦验》当脱落“时有憯君父者”、“宝物将用”类似文字。案:由乾为寒,故夏至寒。由乾为君为父,故时当有憯君父者。由乾为金为玉,故宝物将用。
(2)《说卦》曰“坎为水”,故坎气不时主要致水灾。《通卦验》于坎气见于立春曰:“坎为沟渎,于是岁多水灾,江河决,山水涌出。”郑注:“立春之分,分属于艮,坎气见焉,是谓水气乘出,故岁多水灾,江河决,沟渎坏也。”案:立春本属艮分直,坎气进现,发生灾异。由坎为水,为沟渎,艮为山(皆见《说卦》),故多水灾,山水涌出,沟渎坏。
(3)《说卦》曰“艮为山”,故艮气不时主要致山崩之灾。《通卦验》于艮气见于春分曰:“艮为山,为止不止,则气过山崩。”郑注:“春分之分,分属于震,艮气见焉,过而动,是以崩也。”案:春分本属震分直,艮气进现,发生灾异。由艮为山为止,震为动,故有山崩之灾。
(4)《说卦》曰“震为雷”,故震气不时主要致少雷或雷盛的灾异,即《通卦验》所言:“震气不至,则岁中少雷。”“震气见立夏之分,雷气盛,不云而雷。”
(5)《说卦》曰“巽为风”,故巽气不至主要致风灾,即《通卦验》所言:“气出右,风橛木。”“巽气不至,则岁中多大风,发屋扬砂。”“巽气见夏至之分,则风,气过折木。”“巽气退,则盲风至。”
(6)《说卦》曰“离为日,为目,为戈兵”,故离气不至主要引致这些方面的灾异,即《通卦验》所言:“离气不至,则无日光,人民病目痛。”“离气见于立秋之分(郑注:离为戈兵,失气,故兵起也。张惠言曰:‘立秋之分’下,脱‘兵起’句)。”“离气退,则其岁日无光。”
《通卦验》八卦卦气占候
乾气气出霜降之地,万物半死。案:郑玄注曰“立冬之左霜降之地,右小雪之地”,“左”“右”疑有误,应为“立冬之右霜降之地,左小雪之地”。气出小雪之地,万物伤。乾气见于冬至之分,则阳气火盛,当藏不藏,蛰虫冬行。乾气退,见于秋分之分,伤万物。乾气不至,则立夏有寒,伤禾稼,万物多死,人民疾疫。于是岁,立夏蚤蛰,夏至寒。
坎气气出大雪之地,天下旱。郑注:“冬至右小雪之地。”孙诒让案:“《宝典》引作‘冬至之右大雪之地’。”张惠言谓:“右小雪,‘小’当作大。”据改。气出小寒之地,涌水出。郑注:“小雪水方盛。”孙诒让案:“《宝典》引作‘左小寒之地,小寒水方盛’。”张惠言曰:“‘雪’当为寒。冬至左小寒之地,‘水’当为冰,十二月冰方盛也。”据改。坎气见立春之分,则水气乘出,于是岁多水灾,江河决,山水涌出。坎气退,见于立冬之分,则天下旱。坎气不至,则夏至大寒雨雪,涌泉出,岁多大水。
艮气气出大寒之地,万物霜。气出惊蛰之地,山崩,涌水出。艮气见于春分之分,则万物不成,气过山崩。艮气见于冬至之分,则数有云雾霜。艮气不至,则立秋山陵多崩,万物华实不成,五谷不入。
震气气出雨水之地,万物半死。气出清明之地,蛟龙出。震气见立夏之分,雷气盛,万物蒙而死,不实,龙蛇数见,不云而雷,冬至乃至。震气见于立春之分,岁中少雷,万物不茂。震气不至,则岁中少雷,万物不实,人民疾热。
巽气气出谷雨之地,风橛木。气出小满之地,万物伤,人民疾湿。巽气见夏至之分,则风,气过折木。巽气见于春分之地,则盲风至,万物不成,湿伤人民。巽气不至,则岁中多大风,发屋扬砂,禾稼尽卧。
离气气出芒种之地,万物半死。气出小暑之地,赤地千里。离气见于立秋之分,兵起。离气见于立夏之分,则其岁日无光,阴必害之。离气不至,则日无光,五谷不荣,人民病目痛,冬无冰。
坤气气出大暑之地,万物半死。气出处暑之地,地动。坤气见于秋分之分,则其岁地动摇,江河水乍存乍亡。坤气见于夏至之分,则地分裂,水泉不泯。坤气不至,则万物不茂,地数震,牛羊多死。
兑气气出白露之地,万物不生。气出寒露之地,则虎伤人。兑气见于立冬之分,则万物不成,虎狼为灾,在泽中。兑气见于立秋之分,则泽枯,万物不成。兑气不至,则岁中多霜,草木枯落,人民疥瘙。
(7)《说卦》曰“坤为地”,故坤气不时则发生地震、地裂等灾异,即《通卦验》所言:“气出左,地动。”“坤气不至,地数震。”“坤气见于秋分之分,则其岁地动摇。”“坤气退,则地分裂。”
(8)《说卦》曰:“兑为泽,为毁折。”马融注《颐》六四爻曰:“兑为虎。”[4]陆绩注《革》上六《象》曰:“兑称虎。”[4]看来,兑当有虎的古逸象。因此,兑气不时则发生这些方面的灾异,即《通卦验》所言:“气出右,万物不生。气出左,则虎害人。:”“兑气不至,则草木枯落。”“兑气见于立冬之分,则万物不成,虎狼为灾,在泽中。”“兑气退,则泽枯,万物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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