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易经》作者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这典型地表现在《谦》、《节》、《中孚》、《遁》等集中论述道德修养的专卦之中,亦散见于《乾》、《履》、《同人》、《恒》、《随》、《升》、《萃》、《既济》诸卦之《易经》作者之所以对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是因为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中,主体意识和道德伦理对于古老社会共同体内各种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对于人类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易经;主体意识;道德内求
80年代,我国学术界开始关注主体性问题。但是,就在主体、主体意识等问题的讨论渐人高潮的时候,有人提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缺乏对主体精神的观照,缺乏应有的人文意识。对此笔者一直期期以为不可。近读《易经》,更深切地感到中国传统哲学所关注的焦点始终是如何做人的问题。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注重内心世界的追求和:体意识的培养。从孑l子的“仁”说,到孟子的“知心”、“知性”、“知天”,到《大学》的“明德”,直到陆象山的“发明本心”和王阳明的“致吾心之良知”,遵循的都是这一条路,沿着三条路线向上追溯,其源头就在《易经》那里。笔者认为,《易经》作者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思想,比较集中地体现在《谦》、《节》、《中孚》、《遁》等卦,亦散见于《乾》、《履》、《同人》《随》、《恒》、《萃》、《升》、《既济》诸卦中。
一
《易经》作者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首先集中地表现在《谦》卦中o《谦》是《易经》64卦中非常特殊的一卦。言其’特殊,是因为《易经》诸卦由于“三多凶”、“四多惧’’(韩康伯:《周易注》),而且初爻处卑下始生之地,上爻处亢盛强极之位,因此,在《易经》64卦中要想找到一个卦辞、爻辞皆吉的卦例,几乎不可能,但唯独《谦》卦例外,它不仅卦辞吉,且六爻之爻辞皆吉,其卦爻辞为:“谦,亨,君子有终。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六二,鸣谦,贞吉。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六四,无不利,妫谦。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由《谦》之卦爻辞可以发现,不仅《谦》卦辞名之以“亨”、“有终”,二、五两爻名之以“贞吉”、“无不利”,而且初爻、三爻、四爻、上爻亦分别名之以“吉”、“吉”、“无不利”、“利”。对此,前贤已有所觉察,王弼就曾说过:“《谦》六爻虽有失位、无应、乘刚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谦为主也。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王弼:《周易注》)胡一桂亦云:飞谦》一卦下三爻皆吉而无凶,上三爻皆利而无害。《易》中吉利罕有若是纯全者。谦之效,固如此!’’(转引自李光地:《周易折中》)那么,《谦》这一从卦辞到爻辞无一不吉的罕见现象的出现说明了什么呢?
我们认为,《谦》之卦爻辞无一不吉这一特例的出现,表现了《易经》作者强烈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反映了《易经》作者对主体精神的极大关注。郑玄云:“艮为山,坤为地,山体高,今在地下。其于人道,高能下下,谦之象也。”(转引自李鼎祚:《周易集解》)刘表亦云:“地中有山,以高下下,故曰谦。谦之为道,降己升人。山本地上,今居地中,亦降体之义,故为举象也。”(同上)孔颖达《周易正义》对此有更为明晰的阐释,他说:“谦为诸行之善,是善之最极”,其义为“屈己下物,先人后己。以此待物,则所在皆通”。在这里,孔氏对《谦》从卦辞到爻辞无一不吉的奥秘可谓一语道破。依照常规,三爻本为多凶之爻,然《谦》之九三“有劳而不矜伐,有功而不自以为德”,故能“致恭以存其位”(《周易程氏传》),是以《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因此,可以说是由于三爻君子有劳谦之德,从而化凶为吉。通常情况下,四爻为“多惧”之爻,《谦》之六四爻既居“多惧”之地(切近六五君位),又在贤臣(九三爻)之上,处境实为尴尬、艰难,然此爻断语为“无不利”,究其根本,就在于撝为谦”。撝,犹举也,施布之象,如人手之妫也。君子处此境地,当对上恭畏以奉谦德之君,对下卑顺撝举劳谦之臣,动进息退,皆施其谦。这便是此爻“无不利”的秘密所在。再如初爻,通常代表着事物的萌芽和起步阶段,因此,大多要经受一些困难和挫折,然《谦》之初六断语为吉,原因亦在于谦之善德。正如尚秉和所说:“初临坎水(按:指初六之上的六二、九三、六四成坎),坎险坎陷,本不易涉。然初居下卦之下,谦而又谦,卑以自牧,故可用以涉此大川,而无不吉也。”(《周易尚氏学》)那么,又该如何解释《谦》之六五爻“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既云谦,又云“利用侵伐”,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们认为,并非如比。六五爻乃阴爻以柔居至尊之位,谦而至此,已近其极。但谦极并非柔弱之极,倘被人视为柔弱可欺,这时就应予以反击了。高亨先生在注释此爻时说:“不富以其邻,义见泰卦六四,因邻人盗窃其财物而家贫,是人之不富以其邻也;因邻国寇掠其财物而国贫,是国之不富以其邻也。有邻如此,侵伐之,名正而言顺。”故侵伐不义之邻,并不害人之为谦。最后再谈一下《谦》之上爻。上爻大多代表事物发展的顶峰,以此喻事物盛极而衰。然《谦》之上六爻并无衰象,其云:“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亦属吉占。究其原因,亦在于谦之善德。盖《谦》之上六爻以柔处柔,极乎谦者也。此爻承六五爻义而来,以至谦之德,鸣之于世,以示后发制人,利用行师征邑国,当无所不利。
二
《易经》作者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还集中地表现在《节》、《中孚》及《遁》诸卦中。
先谈《节》卦。其卦辞云:“节,亨。苦节,不可贞。”意谓讲求礼节和节俭是件很好的事情,故可亨通。但倘若以节为苦,那就不利了。初九爻曰:“不出户庭,无咎。”户庭乃指家室之内。李镜池先生认为,此爻乃承卦辞“苦节”而言,故其义应为:以节为苦,如果仅仅局限在家庭内部,还不太要紧。九二爻曰:“不出门庭,凶。”《一切经音义》云:“在住宅区域曰门。”因此,李镜池先生认为“门庭”即住宅区,该爻可解为:以节为苦,一旦走出家门,即便
是发生在住宅区内也是很糟糕的,故“凶”。六三爻曰:“不节若,则嗟若。无咎。”意谓那种不知加强节的修养的人,尽管有时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咎灾,但却极易陷入穷困潦倒、唉声叹气的悲惨局面。六四爻曰:“安节,亨。”安于节俭,就会亨通吉利。九五爻曰:“甘节,吉,往有尚。”“甘节”,即以节为甘,这是较“安节”更高的一个修养层次和环节,因此,《易经》作者认为,能达到这一修养境界的人,就会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并因此而蒙
赏。上六爻曰:“苦节,贞凶,悔亡。”意谓贪图安逸,把加强“节”的道德修养视为苦事,这是很坏的,即使本人无比悔恨,但最终的结局必定是倒霉。
《中孚》是讲人的信诚之德的专卦,我们从该卦的卦名上就可窥见《易经》作者对主体精神和道德内求所给予的高度重视。中者,心也,忠也;孚者,信也。因此,中孚,即忠信之谓也。其卦辞云:“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孔颖达《周易正义》在解释这句话时说:“信发于中,谓之中孚。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人主内有诚信,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获吉。故曰豚鱼吉也。利涉大川、利贞者,微隐获吉,显者可知。既有诚信,光被万物,万物得宜,以斯涉难,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贞也。”王引之《经义述闻》亦云:“豚鱼者,士庶人之礼也。”“豚鱼,乃礼之薄者,然苟有忠信之德,则人感其诚而神降之福。故曰‘豚鱼吉’,言虽豚鱼之荐亦吉也。”《萃》卦之六二爻、《升》卦之九五爻皆云:“孚乃利用榆”,也是说一个人只要心存信诚,就可以薄礼祭天,而且还能保证“引吉”、“无咎”。凡此等等,都表现出了《易经》作者对主体意识的关
注和强烈的道德内求思想。
尤有可言者,《易经》作者有明显的隐遁思想,且专立《遁》卦,以彰显其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其卦辞云:“遁,亨,小利贞。”意谓隐遁是亨通吉利的,但往往是仅有小利而无大益。《易传·序卦》解“遁”为“退也”,《杂卦》亦云:“遁,则退也。”这说明《遁》卦讲的就是天地相闭、君臣乖背、贤人隐退的事情。由于《遁》的卦象为乾上艮下,因此,程颐在解释这一卦时说:“二阴生于下,阴长将盛,阳消而退,小人渐盛,君子退而避之,故为遁也。”又说:“遁,退也,避也,去之之谓也。”(《周易程氏传》)该卦九五爻云:“嘉遁,贞吉”,意谓赞美隐遁,行事即吉。该卦之上九爻云:“肥(飞)遁,无不利”,则是说远走高飞、深居简出,就无所不利。相反,人家想隐遁,你却去阻拦,这就危险了,《遁》之六三爻曰:“系遁,有疾厉”,说的就是这种情况。除《遁》之外,在《坤》、《蛊》等卦中,我们亦可发现《易经》作者的明显的隐遁思想。如《坤》卦之六四爻云:“括囊,无咎无誉”,按照高亨先生的解释,此爻的基本含义就是“束结囊口,则内无所出,外无所入”,以此喻“人之于事不问不闻,则无咎无誉”(高亨:《周易古经今注》)。《蛊》卦之上九爻亦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对隐遁表现出了明显的赞赏和肯定的态度。《小象》云:“不事王侯,志可则也”,亦对《易经》作者的隐遁精神予以充分肯定。值得一提的是,《易经》作者的这种隐遁思想为《易传》所继承。《乾·文
言》云:“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坤·文言》亦云:“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由此可见,《易经》作者由于重视主体精神的内求,因而表现出了遁世离俗的思想倾向。这一点为后世道家所继承和发挥。《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云:“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老子,隐君子也”。《易经》作者和老子所共有的隐遁思想,表现出了他们共同的道德
内求思想和对主体精神的关注,也表明了《易经》中的确蕴含着浓厚的后世道家的思想内容,只是道家更多地继承和发挥了《易经》中谦退的思想,而忽略了《易经》中刚柔相济、进退有时的思想,因而,与《易经》相比,其基本倾向是消极的。
三
《易经》作者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还散见于《履》、《同人》、《随》、《恒》、《萃》、《升》、《既济》等卦中。如《既济》之九五爻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意谓商部落杀牛以重视祭天,还不如周部落以薄礼祭天更能博得上天的恩赐或惠施。原因何在呢?清人孙星衍著《周易集解》回答了这一问题,他说:“祭祀之盛,莫盛修德。”这说明,只有物质上的礼,上天未必能看得上,而更为重要的则是内心的“诚”和精神上的“德”。《履》之初九爻曰:“素履,往,无咎”,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即只要你内心坦诚,无论走到哪里也不会有什么灾难,即便是偶有不测,亦可化险为夷,甚至于遇到像踩在老虎尾巴上这样惊险的事情,最终亦吉。《履》之九四爻曰:“履虎尾, 朔,终吉”,说的正是这个意思。本来《履》之九四爻“逼近至尊(九五爻),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王弼:《周易注》),以此喻人处境险厉,但由于九四爻“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畏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同上)。可见,《易经》作者是把“履虎尾”而“终吉”的原因,归结为“以阳居阴,以谦为本”,归结为人的主体精神,亦即审慎修省的“朔朔”之德。《易经》作者认为,审慎修省是君子之德,《乾》卦之九三爻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亦是其证。故《履》卦中虽有履虎尾之险厉,然其人有君子乾乾(“朔朔”)审慎之德,就不但无事,反而终吉。《小象》则把履虎尾而终吉的原因归结为人之“志行”,其云:“朔朔终吉,志行也”,也是归结为人的主体精神。凡此等等,都表现出了《易经》作者对主体意识的极大关注和强烈的道德内求思想。限于篇幅,我们不再一一赘述。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交待清楚,这就是《易经》作者为什么对人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劳动不仅是人和人类社会形成的一个决定性条件,而且还是人的生命存在和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源泉,“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但是,生产劳动的实现,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完成,因为“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同上,第2卷),因此,如何形成和保持协调、稳定的社会关系,就成了生产劳动能否很好地实现和人类能否正常
地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古代社会,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故《系辞上》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然而,在产生《易经》的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各种政治、法律制度极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协调、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保证,主要依靠的就不是来自外部规范的强制性约束,而是一种来自人的内心的自觉。这就对人的道德修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易经》作者在长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逐步认识到,主体意识和道德修养对于古老社会共同体内各种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对于人们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成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易经》作者对主
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所给予的极大关注,其奥秘正在于此。
参考文献:
[1)尚秉和.周易尚氏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0.91—9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