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老子研究的需要,为了解开历史的谜团,必须深入认识《老子》其书的经历。本文侧重于《老子》书名在东周(春秋、战国)的演变探讨,以及认清《老子》全书的宗旨,乃至于《老子》一书的重大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三绝》、“韦编三绝”、官方本、社会本、圣人、绝学无忧。
《老子》一书,老子其人,它作为一个历史谜团始终困惑着我。战国时庄周把老子视为“博大真人”,其实这也只是付老子一个虚名,抬高自己,贩卖自己的诡辩。其他诸子,更是承袭当时的时尚,或汲取一点,或攻其一点,自己立论,也自心安理得,从未有澄清过老子乃何许人。自《史记》有关老子生平记载的三个“或曰”以来,又把老子搞得玄乎。从汉以后文人墨客对《老子》的研讨、论述、校勘、正诂,也终无定论,孰是孰非,莫衷一是。近几年来,楚竹简面世后,《老子》的研探又有点似是而非……的确,历史至今有关《老子》这本书、和有关老子这个人的史料,给我们留下来的只是一团团迷雾。
在新世纪里,为了中华民族自身古老文化的纯真,我们应透过历史的迷雾,拂去历史的尘垢……本人在史实陈迹的启发下有一些认识,现联篇成文,奉献给识者,万望诸君哂笑之余而不吝赐以教之。
一、《五千言》、《三绝》、《悖篇三绝》。
西周末年,有一在周室做官的老人,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老子。虽然他本人没有什么建树,但是做官多年,饱览史料,学识渊博,也算得德高望重。他共经历了厉王、共和、宣王三个时期,对周宣王的小有“中兴”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深得周宣王时的君臣们的赞誉和爱戴。周宣王“临危”之时,曾授命于老子,要他将古公亶父老祖宗所著的《德》经发扬光大。然而,值周宣王死,幽王继位,他的所作所为更加无一是处。当时又逢史官伯阳之流,以旁观者的身份,落井下石,幸灾乐祸(此举见《史记》伯阳语)。老子认为,这是食国家俸禄而不为国家办事的蛀虫行为(也就是典型的智者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在自己辑成的《五千言》中,又加进了新的一段(即后人分章的三十九章)针对伯阳语而斥之。
《五千言》,是老子在周始祖古公亶父所著的《德》经(周康王时称谓《德》经,老子称之为《建言》)的基础上立论的。他重新修定了周室宗祖的《德》经,(也就是按当时西周的“意识形态”修订,其宗旨要点突出在十九章的内容之中。)呈献给周幽王,老子想以祖宗的训导感化周幽王。可是周幽王既无心于国家治理,更无丝毫律己的意念,对《五千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碍于祖宗的情面,责成当时的史官按惯例收入周室。
这时,也就是在这个时期,诸权贵之仕,周幽王的近臣,都耳闻目睹了老子的《五千言》,且议论纷纷,相互告知,口头传讹(当时文字性的传阅颇为不易,口头传讹却不胫而走)。尤其是对其《五千言》的“三绝”感慨不已,因为这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要害之言,他们把《五千言》直呼之为《三绝》。简而言之:其内容是“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学无忧”。由于老子文中的第三绝是“绝巧弃利”,但因这是不言自明的,没有“绝学无忧”来得惊奇,故取而代之。
一刹时,不仅使周王朝的权贵之士、智者们目瞪口呆,就是各大诸侯国闻之也为之愕然。愕然之余也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加之幽王的极度昏庸,于是春秋之哗然就在公元前770年开始了。春秋初期,诸侯大国各怀己意,居心叵测,各自为政,兴风作浪:“绝周礼,禁仁义,摒弃智者”,渐趋周天下“礼崩乐坏”。春秋时,此风不衰,长达两百多年的倾轧……这一段时间,让历史学家感到头疼,史料少得可怜。其重要的原因,是智者不敢为也。
待孔子起而入仕为宰时,已是公元前500年,春秋末之时。此时的孔子才有机遇,有能力有欲望在周室接触到传讹已久的《三绝》。孔子读《三绝》,惊而喻之为“悖篇”,(当时,韦通违,通背,悖;编通篇。)而直呼之《韦编三绝》。太史公哪能顾及这个史实,把孔子反复而读的(喜读)《易》、《韦编三绝》连在一起,后人就视之为读《易》牛筋三断了。
《悖篇三绝》对孔子的震动很大:晚年他之所以顶天立地地要“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其原由正是根据“绝礼弃智、绝仁弃义”而来的;“学而时习之”也是用“礼法政教”或“博文约礼”而规定“学”字的含义来针对《三绝》的“绝学无忧”而提出的,即是对“礼法政教”时时习之。简言之,就是“礼”要时时习之,毫无今人“学习”之意;“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也是针对《三绝》文中的“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而提出的。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认知态度,可惜,今人还认为这两种认知态度是“合一的”,还大而宣之。显然,孔子之论,还有很多源于《三绝》,意义却大相径庭,此处恕不烦呈。
看到《三绝》的不只孔子一人,春秋时,还有较多的人都读过《三绝》。例如除管子外还有和孔子同时的孙武子,也因某种机遇在孔子前就读到了《三绝》。孙武子颇有自知之明,对于老子的教诲,虚心而习研之,对老子的有关用兵之说颇为留意,特别钟情于“以奇用兵”,也深入地认识到老子的认知方法。坚持“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的认知态度,“致虚”、“守静”、“玄之又玄”,在“奇”字上大下功夫,把个“奇”字盘活了,终成《孙子兵法》流传于世。
二、从《三绝》到《老子》的社会传本。
儒学在战国初期日涨,但《三绝》的影响也困惑着不少的人。
其间,墨子也接触到孔子认定的《悖篇》,但又深受儒家“复礼”的影响,好像动不了,只能臣服儒礼之说;老子的《三绝》也似有理,啃不动,只好捡起“贤、义”而反议之,要“尚贤”。对孔子的仁也要发挥发挥,以“兼爱”而倡之以义也,也自成一家。
《三绝》啊,《三绝》,多少人想得到她,诸侯大国也要她。于是一桩重大的窃书案发生了。离孔子百多年后,离《三绝》成书400多年后,东周史官太史儋,为着个人的利益,窃周室藏书《三绝》西行去秦,至关遇令尹至交,示之《三绝》。关令尹对这久已耳闻的《三绝》,仰慕已久,也是众多文人所未目睹过的钟爱之宝简,当然不会放过。不仅自己抄录,且广为传而示之。这才是以太史儋所持之本(已错简)为足本的社会传本之始祖本《老子》(《三绝》是人们的传言。这时的文人,才知《三绝》远不只“三绝”,当可正其名,按战国习称,改称《三绝》为《老子》)。
太史儋当继续西行,所揣的《三绝》自入秦又被收入秦室自不待说。不过《史记》记太史儋之言,说明他是一儒,与他所窃《三绝》的著作者毫无干系。倒是得谢谢他,没有他,天下之人读《老子》者甚少,这是奇功一件。关尹得《老子》,酷爱之至,自我感慨系之,传言也著其书而为己言立于世也。社会本的广为流传也始于他,其功也不可小视。
楚竹简抄本者,难脱儒性,直接或间接在关尹处,得到《老子》,虽备加珍爱,多次糅进自己的儒兴。以自我之识,大胆改动:“绝智弃辩”、“绝伪弃诈”(十九章);(值得思考的是:今有人认为:由此而可以认定“儒道合一”。怎么凭此意就是儒道合一?同一底本,同一人两次或多次抄录能同一吗?能原样保留吗?此时或彼时的见地、境界能同一吗?即若是抄录自己的底本都有不同,何况是抄别人的?更何况是有意无意去订正别人的残损之本?糅进此时、彼时之认识、情感也很自然。这可是一般性的常识啊。另外,谁也没有注意“绝智弃辩”、“绝巧弃利”、“绝伪弃诈”就是“三绝”的问题,也证明了,战国时读《三绝》之风正盛。)值得庆幸的是, 楚简抄者,只是自我抒发情感的自我任意摘抄,不能,也不敢,以己之识全部代替社会传本而流传。
大儒孟子,并非没有耳闻《三绝》。祖师爷已定为《悖篇》,其诸儒门先师又禁口不再提此事,故只能为维持师道尊严,持己自说而继续力辟杨墨之学吹捧孔子,当也承师之“中庸”而完成四德(仁义礼智)的提法,光大儒学。如孟子的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故而在战国中后期的孟子才在理论上彻底背弃老子的《三绝》。
庄周也因某种机遇,间接或直接在关尹处得到《老子》。可能“绝礼弃智”的“礼”字,或残损、或模糊、或字的形似,就以己意,书之为“绝圣弃智”,加之头头是道而巧舌如簧地诡辩,以道家而自居,架空老子关尹为“博大真人”。庄周的己意也许是善良的,但在客观上,他却是玷污《老子》的罪魁祸首。重要有二:一就是他把“绝礼弃智”,改篡为“绝圣弃智”。殊知,老子是指责周公之礼,并斥之为“国之贼”、“乱之首”;孔子却是:复周公之礼,天下才能归仁。这是两种截然相背的认识。墨子也无可奈何。可见庄周在脑海内“礼”的认识还是根深蒂固的,借其“寓言”孔子学于老子的莫须有的事例,调和他们间的根本歧异,混淆概念,乃至后人也跟着他的“绝圣弃智”而转游;其二,就是以己之超然的道论,掩盖了老子的道的真实涵义,隐诲误导了千百万文人,误入歧途,直至现在。何人识道,老子与道家、道教何涉?
不胫而走的《老子》却牵动了不少文人墨客的身心,沸沸扬扬,好不热闹,且置《老子》于不顾,或取一点,或攻一点,自立诸说,百家争鸣而起。这倒使我想起20世纪初钱穆先生的《老子辨》中相讥之言,“老子五千言如大海,诸子百家,如鼷鼠之饮河,各饱其腹而去,亦何不可”这种讥讽老子的语言,倒是可以正面去认真对待,历史的事实,正是如此啊!半部《老子》就是“大海”。
三、《老子》的官方本和
社会本。
秦灭,汉兴,儒学收敛。汉顺理成章地取得秦之藏书。《老子》的官方本才重新出现在汉时的显贵面前。长沙出土的帛书是官方本的抄件,她与社会本不同之处,重要有四.(略去不损其意的不同之处):
甲、无第一章的多余的“此”、“而”、“之玄”等四个字;
乙、无八章的“与善仁”;
丙、无三十八章的第四句:“下德无为而有以为”或某些本的“下德为之而无以为”;
丁、十八章的四“安”字,这是帛书抄录者,追四“安”之同误以为“安”字之故。章末的“贞臣”不同于几乎是社会本均有的“忠臣”。社会本均无四安字;
可惜的是,官方本只在汉朝上层流传,未进入社会,所以河上公本、 王弼本才有取代原官方本的趋势。其后就与社会本融而为一了,而流传下来。
社会本对官方本的
影响也不可小视。
《三绝》被收入周室后,长达400多年的收管,复录,翻晒,都城的搬迁,加之防霉、防蛀,也可谓艰辛。当太史儋揣之入秦,已残损、错简;从太史儋入秦后,又是近200年,到汉室露面。可想而知,《老子》的形象。在秦室的重新抄录时,不得不面对残损而掂量酌定。于是,社会本对官方收藏本的重大影响也有五(略去不损其意的小改动):
甲、十九章原文为“绝礼弃智”改为“绝圣弃智”;
乙、二十四章原文为“余食赘衣”改为“余食赘行”;
丙、三十三章原文为“知人者哲”改为“知人者智”;
丁、三十八章的首两句,原文是“上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改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戊,“绝学无忧”和社会本一样,从十九章中析离出来另立为首句。
上述可见,官方本虽独立于社会本之外,对扑面而来社会本的频频秋波,不得不走向社会本的怀抱,终于在孤自独居生涯1500年左右后与社会本同居了;社会本由于众多文人的支撑,终于在1100年左右后接纳了官方本而合一了。虽为合一,但彼此缺陷颇多:错简未诠,错字未正,其意不明……老子的清白未雪。
我常常孤独地发现:老子老在用同一的目光逼视我,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不肖者,已使我面目全非,汝能何为?”我无言以对而哑然。
四、再看《老子》书的宗旨和成书时间及其有关补述。
老子只在文章中谈道论德,以“圣人”的行为去规范统治者。老子却只字不提黄帝尧舜禹汤以来的先哲诸王。提及他们时只有“大道废,有仁义”。也就是说,从黄帝始,到夏商之际,都是大道废,也不能有所谓的仁、义。且仁、义也是老子眼中的绝弃之词。诚然,略知
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夏商之际是血淋淋的奴隶社会,德、仁、义之说,纯属涂脂抹粉。到商末时,德、得还不分呢。
公元前12世纪,也就是公元前1100多年前,商末之时,有一始周之祖古公亶父,据《史记》对他的简略记载,鉴于他的行为,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德,不得;不得,德。”(其实质意义是,统治者的德,是以保证民得为前提的,这是我们自身的优良传统。可惜的是,人们至今还未明白此种道理。)在当时,只有古公亶父才可立“德论”,以正视听。古公亶父亦身体力行之,并严明律己:“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并作《建言》(自论道说德)以励子孙,建树自己的事业,当受子孙祭祀而不辍。(《老子》的第五十四章,就是说的古公亶父,诸多识者谁想过?)古公亶父之子孙,遵其言也。孙昌欲兴周,昌子发建立了周朝,发孙康王时还不忘祖训《德》经“朝夕入谏” 以律自身(见出土的《大盂鼎铭文》)。但是成康二王的后继者,越来越不像样子,特别是厉、宣(虽宣王时小有“中兴”,但离“德”尚远)、幽三王,简直是背叛祖宗,胡作非为,根本不理祖宗的训导。《诗》、《史记》都有记叙,《老子》文中也有无情的鞭挞和指控(如:26、44、46、53、72、74、75章),并以古公亶父的真实所为作为“圣人”的范例而教导之:
从他披褐怀玉起(70章);处不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常使民无知无欲,其目的是智者不敢为也;让人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3章);以不仁对待民众,对民众无有偏爱、亲疏、贵贱之别,一视同仁,且还要像在祭祀前和祭祀正在进行中对待“刍狗”的态度一样去对待民众,诚惶诚恐地敬而诚之(5章);后其身不得,外其身不畏,从而无私(7章);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才能始终如一(22章);不弃人,不弃物(27章);无为才能无败,无执才能无失,去甚、去奢、去泰(29章);无有自己的私心,以百姓的心为心,不倡导自己所欲的意念,不搅和天下人的心,不受智者、众人的蛊惑,要像孩子一样,唯父母的意志而转移(49章);即若政权在手,也要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千万不能伤人(58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这是最难得的,但终不为大,就可自如(63章);为政时,必须非以己明而示之,将以自愚而待之(65章);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处上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66章);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72章);千万不能欺骗老百姓啊!自己的一举一动人民都清清楚楚。自己的张、强、兴、与,人们难道不会知道自己的目的吗?必须深知其理啊,别脱离民众,千万千万别以淫威权力示于人啊(36章);自己的重大责任在于受国之垢和受国之不祥,才能真正成为社稷之主(78章);自己不能积(81章),这样才能使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80章)。
糊涂之至的周幽王,无视祖宗的行为和老子的忠告。他怎能听得进去?就是后来的明君哲人,又有几个能听如此忠告?
老子在
理论上,继承了古公亶父的论断:“德,不得;不得,德。”在三十八章之首,就明确写出:“上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战国之士,能认识这个准确且通俗的表达吗?他们以己识而舞文弄墨,遨游在德、德的狭义之中,借原文破损残缺或字的形似之机,咬文嚼字地搞乱了三十八章,且妄自添进乌有的第四句。该篇章的一、二句是德的定义,也是好德坏德之分,德的正误之分。余下的上德、上仁、上义、上礼是指统治者的主观意念行为和客观效果,随之而来的就是直捣周公之礼,也直指其人乃老古公亶父之四代孙小小姬旦也。显而易见,战国之士在此妄自添进的第四句是画虎不成的不伦不类之举,给社会本打下了一个拙劣而十分显著的印记。
姬发开周以来,其弟周公旦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虽也以其祖训《德》经为鉴,但他也还是分不清、道不明“德、得”的原委。虽知得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不得是万万不能的。面对开疆以来的周帝国,多少事要做,他自己认为商礼也有光大的一面。发扬光大商礼,不是不可,且礼在商前也是存在的,当时虽为祭祀行为,到商时也扩大到“享”的内涵,而我大周邑也不得不享。且周公还有自己的领地,岂能不享,享就是德(得),自我嘲解也无愧于心也。作为“仪”定下来,不仅是创举,且可利于后代子孙。通过百多年的进展,周礼经周公之手而固定下来了,其最大的要害,就是等级制度定格化。
西周后期诸王,在定格化的礼仪面前,更加为所欲为。故而老子疾呼之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岂止如此,面对周公,面对伯阳之流,面对众人,(《老子》文中的众人只指智者,与俗人﹝民众)大不相干,可惜,诸多识者,不分此谓。)面对一切以智治国(实为乱国)者大声斥呵道:“国之贼”!极力摒斥曰“绝礼弃智”,对仁义也不放过,“绝仁弃义”,并且在理论根源上,也直指黄帝,“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定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贞臣。”(十八章)(社会本多为“忠臣”,其文意迥然,也见把“贞臣”妄改“忠臣”而大损其意。打打龙袍“铁面无私”也是忠臣;对扶不起来的阿斗尽忠尽心尽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是忠臣;对统治者唯唯诺诺更是大大的忠臣。“贞臣”何人可及?《尚书·说命下》高宗借伊尹之口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这才是贞臣!这才是老子著《五千言》的本旨,也是老子自己恪守的贞臣之道。)
这时,只有在这时,在西周末之时,面对厉、宣、幽三个昏王的统治时期,老子立论而进言也。还有四证可补其时。
甲、“圣人”二字,不是老子首用的,而只是在《诗》中出现“圣人”之后,才使用“圣人”二字的,其意和《诗》中一样。《诗》中“惟此圣人”是指厉王之后的共和执政者比厉、宣二王的政绩好。老子也仅是取其为较好的统治者而言之。这时的“圣”字只与良、惠通同且同义。后来“圣”字杂以良、惠、聪、明、智、哲之意时,那已是春秋末到战国之时了。另外,老子也不是用人们所意味着的、预设的、理想化了的“圣人”来教诲统治者的,而是用幽王的宗祖,当时人们所广为流传的古公亶父的行为(《诗》可证)来现身说法的,他在西周当时的统治层中,是大家所知晓的。可以说老子用的是他所说服的对象所熟知的事例和言词。(另外,在《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内可知:西周末前,只有一例提到“圣人”二字,这就是《师望鼎》中的“弗忘圣人之后”。另一例是在2003年陕西宝鸡出土的《四十三年逨鼎》中的“弗忘圣人子孙”。显然二例中的圣人含义,都没有春秋战国乃至后人所意识的内涵,都仅是相比较而言较好的意思。)
乙、“绝学无忧”的“学”字,有很强的时间性。西周时,“学”乃“觉”的省字,学乃觉也,晓也,自以为是也。《大盂鼎铭文》就有“小学”二字,是指周康王自己认为,较为知道的意思。老子在这里正是取自以为是而劝统治者必须绝之,也泛指智者的自以为是必须绝之,这是一个大的
问题。难道我们就是在进入到今天的社会之中,可提倡自以为是吗?
显而易见的是,到孔子在世时,才以“博文约礼”而示“学”字之义,当时人们看来也不过是“礼法政教”。直到汉时的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还没有“学”字专条。可见“绝学无忧”于何时出现才有可能呢?这不折不扣地说明它只能出现在公元前770年以前。
六十四章的后文两“学”字更明显,可惜后人及今人误释颇谬。原文是:“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前句人们的认识倒可以,后句解释却离题遥遥而不通情理,甚至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请诸君认真仔细想一想:圣人要不犯或少犯众人的过失就谢天谢地了!圣人有什么样的能力能补救众人的过失?他补救得了吗?众人的过失,何其多也,何其猖也,何其显也。以西周而论,上至周公,下至伯阳,众多智者、众人、有余有以之徒,何止千万,其过失能数得过来吗?能补救得了吗?
故,此章这段的原文意译应为:“圣人,欲吗?不能有自己的非份欲望啊,这样才能不珍贵难得的货品;自以为是吗?千万不能啊,那会重复众人的过失!”
另外,“绝学无忧”在《老子》文中,本应和十九章一气呵成,但为什么在后来的诸本中均另起,而成为次章的首句,这露出这样一个消息。
春秋直至战国初期,人们只是听到《三绝》,其意仅为“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学无忧”。但是,关尹等人拿到《老子》时,才明白有误,《老子》的“三绝”只指:“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不包括“绝学无忧”。而“绝学无忧”是“三绝”的纲,必须单独另立,以冠全文,显于眉端。后人分章时,妄自以序而定。当官方本酌定时,也只好另起,就没有顾及到后人会分章而造成紊乱。
丙、“知人者智”,实为“知人者哲”。这是西周时的习惯用法,也是当时的成语,《尚书》可鉴。这明显是后人所改,既影响到官方本,也背离了老子的文意。老子是深恶痛绝其智的。
丁,《老子》三十九章是针对伯阳而发的,这就是时间。倒是太史公为何把伯阳之名冠以老子,其事不详,是传言伯阳、老子有怨乎。
总之,离开了西周末,春秋的认识也已经沉寂。孔子之后,到战国才使“仁义礼智”之说渐趋完善,这时所谓的儒、墨、道、杂、兵、法、农、阴阳、五行……之学逐渐泛起,那时的老子早已置身世外了。
五、长期以来误解《老子》之点滴。
《老子》一书的
教育对象是当时的统治者,是让统治者能成为较好的统治者,让他尊重民众,提防智者,提防所有有余有以之众人,提防过失无殆的众人左右统治者的行为,提防自以为是的众人诱导民众挣扎在生活生存的境地之中,提防智者们在管理国家管理民众的过程中去鱼肉百姓。所以,《老子》是在我国最古老的《德》经的基础之上,完善、发扬了“德”论,是重在统治者的不得,重在无为、无事、无欲。以古公亶父为圣人楷模,举其行,叙其言,用生活性大家所熟知的小常识,晓喻当时人人尽知的简单道理,来阐明自己的论述。
可惜的是,从战国起到现在,人们对于读懂《老子》还有一定的距离。之所以如此,倒不是《老子》本身的玄妙,而在于时间的差异;在于《老子》原文的错简,和前人的改篡;在于人们的感情。时间和错、篡还在其次,然而人们的感情问题是问题的关键。
自以为是的恶习,是智者们所犯的通病。战国之士如此,秦汉以后之士也是如此。我们所能看到和读到的,几乎是所有的解老者、释老者,谁不自以为是。于是,他们至少在没有搞清楚《老子》是什么时候写的,它的对象是谁,宗旨如何,就妄加添补、改篡、诠释,以想当然代替老子的认识能行吗?之所以他们自以为是,乃在于他们各自自身都不能代表真正的黎民百姓,也不能代表。故此,他们缺乏人世间最真挚的感情,他们不惜扭曲现实生活,铺陈自己的认识,歪曲《老子》。
试举下列五例,其中三例是生活小常识的问题。
1.如五十五章中举的婴儿一例,后人读此章居然认为:只有像婴儿无知无欲,才能符合“道”的标准;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才能返真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一句话,要修炼到“返朴归真”!多么玄乎,大谬!
这是人间事中的生活小常识:幼小的婴儿、孩子能有什么样的能力去防毒虫、躲猛兽、避攫鸟?如果,婴儿、孩子不生活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照料之中,能生存吗?老子举此例,仅是教育统治者,必须把自己置身在民众之中,是人民的儿子,绝不能破坏这个唯一能存活、成长的环境。只有依靠人民,才能纯真柔和,才能精力充沛,才有为人民办事的能力,才是含德深厚的人;婴儿、孩子真的无欲吗?那还使你头疼莫衷一是咧,面对他(她)的骄、吵、哭、闹,你当如何?你难道不变着花样地“强迫”他(她)就范在你所认可的范围之内,才能“容忍”他(她)!
缘何智者们,对这种常识性的问题都视而不见,这可是自身都经历过的,也是自己的子孙正在经历的事?
2.五章中的“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问题。不少的人解释:圣人无所谓仁慈,听凭百姓自己生灭。这不真有点像不管事的圣人了。
刍狗是草扎的狗,西周时作祭祀而用的。显然,这是老百姓所用的祭品,如今人大家所熟知的花圈一样。
试问,当你在祭祀前或正在祭祀之中,你对花圈的态度如何?难道你不抛弃一切私心杂念,专一地毕恭毕敬地谨慎小心地去对待花圈吗?显然老子仅取此意,要圣人对待老百姓,必须诚惶诚恐地敬而诚之地对待之,要对百姓负责到底,岂有不管之理而让其自生自灭?
3.二十四章的“余食赘衣”,社会本全改为“余食赘行(或形)”了,这都是受庄周的影响,且自圆其说。
余食是剩饭剩菜吗?果真是的话,那么今天的老百姓,谁不吃剩饭剩菜?剩饭剩菜就这样可恶吗?显然不通情理;
今天的人们就该嘲弄身残病残之人吗?赘形之人世界上知多少?老子可丝毫没有这种意念。只有战国智者庄周,才以“骈拇”为题,做不通情理的文章去嘲弄现实生活。他乃世外高人,独与天地精神而往来,哪知人间事。
现实之中,只有那些有余有以之众人才使人可恶。他们才会像饱食而撑至呕、酗酒而吐之徒,人视之可恶,物视之而惊;只有故作姿态楚楚而赘衣之仕,人视之啼笑皆非,物视之也为之愕然。
上述三例只是生活小常识,可惜的是人们的认识却相去甚远。
4.我们看看二十章的全文。
首先是“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除了人们尚能理解“唯、阿、美、恶”四个字的孤立意义外,解释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走了题。
老子是教诲统治者的,其对象只能是统治者,要他明白道理,没有例外。
面对统治者,唯与阿的两种态度,能相差多少?没有多少,当事人仅只是一念之间的抉择;但是,得到统治者的认可(美)或斥责(恶)的后果,相距多远呢?这可非同小可,甚至会有天壤之别:美可以默认、赞许、认可、飞黄腾达、加官进爵;恶呢,怒目、斥责、遭贬、逐之、砍头、灭其九族!
这才有下一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你难道不怕吗?你敢于轻易地抉择吗?你敢于说真话吗?紧接着才有感叹的结论:“远古以来已如此,这风气还不知道何时停止”!(“荒兮,其未央哉”!今人任继愈先生,这句译得恰如其份,可惜仅此一句。)
接着老子就勾描出众人的形态,他们都在美的庇佑下有余、有以,有持无恐地浸沉在花天酒地,弹冠相庆,风花雪月,登高远眺无限美好的幸福之中。
俗人呢?他们却在无形的智者、众人的导向诱导下昭昭、察察挣扎在生存生活的现实之中;
我呢?既无众人的朕兆,也不会受他们的影响,像不懂事的婴儿一样,不会随他们的意向苟以言笑;他们的生活,绝不是我的归宿;他们有余,我则不足,我是愚人啊;面对民众的昭昭,我能指责他们吗?面对民众的察察,我无言以对,他们是无辜的啊;众人都有作为,我什么也不能;我独异于他们,要寻找这个风气的根源在哪里(贵食母)。
二十章,是多么维妙维肖的社会形态的巨画啊,她已经2700多年了。从春秋战国、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以来,又至元、明、清之风流人物之时,只使这个画面愈演愈烈,何时能止啊。
5.大道废,废于何时,这是读《老子》者从不言之的问题。
习惯上,人们已经把黄帝、尧、舜、禹、汤称之为“圣人”,且是“大圣人”。但是此处的“圣人”早已超出《老子》文中的“圣人”所指。
黄帝是杀蚩尤,战炎帝,建立了新型的统治秩序。《史记》记载,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显然,黄帝的功绩在于,要人臣服他,血腥的统治时期也就始于他了,余下的圣人也只能继承他这个衣钵。
那么黄帝前的伏羲、神农呢?《史记》记他们:仅是教民,捕鱼,狩猎,刀耕火种,尝百草,为民之疾苦奔走效劳。
也就是说:伏羲神农时,只是教民生存生活的技能;黄帝则大大的不同,是治人,教人以臣服而养活他。
不难分辨,从黄帝起,还能有什么道、德,他还是圣人吗?还能在《老子》书中作为统治者的楷模吗?这绝不能。故此,《老子》文中一个字也没提及他们这些“圣人”。提及的倒是“复结绳记事而用之”。这是干什么?这是要统治者像伏羲神农氏之时,教人民以生存生活的本领,而彻底否定当时“智者”治人的理论。这是复古倒退吗?那么《老子》为什么提出光辉的前景,要所有的人都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呢?就是在
发展前进到今天,这一光辉前景难道不是当今世界有为的
政治家们所为之奋斗的目标吗?世界范围内都还没有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是倒退吗?
六、请认真认识《老子》的一半——“教子真言”。
老子面对人世间的现实,以及
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多
问题,又怎样呢?他并不否认人与治人的必然关系,而是认真对待这种关系,苦口婆心地教诲统治者,教诲人民的儿子,让他更好地担当他的职责。《老子》的大部篇幅就是直接针对统治者而言的,直言不讳地说教统治者,企求着。只有这样,只能这样,才不流血,少受害,才能较为摆平人与治人的关系,才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否则,那些换汤不换药的更迭,只有使人民承受一次又一次的苦难,只能使母亲心里流血。
老子直接教诲的是: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人民什么时候都是统治者的父母。作为人民的儿子,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替人民奔走效劳的代表,只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去治理国家。人民信任你,要你来治理国家,这是神圣的事情。天下乃神器,管理国家乃治人事天也。
所以,统治者必须:不妄为,无贪欲,不贵难得之货,不标榜贤才异能,不重智巧欺诈;要以爱惜自己身体的态度去爱天下的人民,要十分爱惜自己国内的人力物力,要事事时时处处处于谦下的地位;要以百姓的心为心,要与民同尘俗;不自是、不自誉、不自彰、不自夸、不自矜、不自伐、不自骄;与民无争,与民无怨;爱民如同自己的父母;不穷兵黩武,不以兵强天下;与民同呼吸共命运,让人民都能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才是统治者的德政于人也。这是其一。
其二,统治者必须若冬涉川,若畏四邻,若客、若凌、若朴、若谷、若浊、若海、若止。 之所以如此,乃是你与你身边的人,不至于盲、聋、爽、狂、妨,这才不需要仁、义、智、礼、贤、巧、利,才不会转移人民的视线,才不会分亲、疏、贵、贱、利、害,这才是人子应有的为无为,才使人民无怨咎,才能还德政于人也。
其三,你千万别自以为是而妄动妄为;治大国若烹小鲜。你必须面对现实,历史已经给你留下那么多的问题,这绝不是你一下能解决得了的。你怎么办,妄为只能适得其反,必须慎之又慎。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必须静心勿躁地从对人民有利的细微事做起,才能真正还德于人民也。
这是何等透彻的肺腑之警言,这也是每一个普通人的真正之心声。统治者能这样对待其父母,还会被人民遗弃和遗忘吗?
这就是《老子》。两千多年来,人们从未真正地认识和对待,这仅只是半部《老子》,仅只是《德经》,只是“得”的问题,只是《老子》的“教子真言”。
遗憾的是,就是这半部《老子》,在如此浅显易明的情况之下,竟使不少的智者误解得一塌糊涂;至于《老子》的另一部分,则是有关“道”的问题,那更误解得无一是处。不过“道”已经超出本文的范畴,鉴于
目前的分类,它已不属社科范围了。故从略,望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