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六朝疆域太多伸缩不定,六朝政区太多离析变迁。六朝疆域的政治中心是其首都,六朝绝大部分时间以建业、建康为首都。六朝之疆域范围,吴、陈两朝最小,晋末宋初最大。为了疆域的维持与国祚的延续,六朝在军事上,自北而南,自东徂西,或守河以保河淮之间,或守淮守汉守秦岭守大巴守米仓,以保河淮之间、江汉之间及汉中、巴蜀,或守江以保江南根本。六朝为了治理疆域而建置的政区,因受具体时代背景与特殊国情的影响,表现出几个主要特点,如政区层次增多,政区制度过分不整齐划一,政区建置混乱以至过滥,地方政权多实行双轨制等等,这又引发出了诸多弊端,如“外重内轻”从而导致割据与动乱,军政合治从而导致民刑诸政不修,机构重叠、官吏冗滥从而导致地方吏治败坏,其结果,便是隋朝灭陈后的重新规划政区建置与改革政区制度。
关键词:六朝,疆域,政区
所谓疆域,是指国家或政权实体的境界所能达到的范围,即实际占有的、控制的地域。国家的存亡,以疆域为最基本的前提;国家的盛衰,也以疆域的得失盈缩为先决条件。广大的疆域,可以孕育出一个强大的国家;反之,疆域狭小的国家,虽然可以在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方面达到很高的水准,但因受空间的限制,而终难成为强国。[1]在战争时,疆域的大小也十分重要。疆域愈广,则抵抗外来侵略的回旋余地就愈多,此即惯常所称的以空间换取时间。
除非疆域特别狭小,任何一个国家或政权实体都要划分疆域、建置政区。政区即行政区,又称行政区域,是国家为进行分级管理而划分的区域。这些区域都设有相应的地方各级政府,以管辖该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政区与地方政府两者相互依存,国家划分政区是为了设置相应的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的设置则是为了管理一定的政区,两者共同决定着国家政权的纵向结构体系。
据上,疆域与政区实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完全意义上的疆域,是设置了政区的地域,疆域变迁,政区随之而有增减;政区的置废,也往往代表了疆域的得失。
就六朝疆域与政区论,其研究难度可谓极大。六朝疆域太多伸缩不定,六朝政区太多离析变迁。即以政区而言,昔童书业先生撰《中国疆域沿革略》时感叹道:“当时(东晋至隋)南北地方制度同入混乱状态,实无法细加研究;即当时之沈约已不明其究竟,何况千余年后之我辈耶!”[2]以此之故,下面仅就六朝疆域之大致范围及其形势,六朝政区之建置概况及其制度特点,略作述论。[3]
一、六朝疆域的大致范围及其疆域形势
六朝疆域时有消长。这种时有消长,不仅表现在孙吴、东晋、宋、齐、梁、陈六个朝代之间,而且表现在各朝代的内部。兹先略述六朝首都、各朝代的稳定疆域及其重要变迁如下。
六朝首都:六朝疆域的政治中心无疑是其首都。六朝绝大部分时间以建业、建康(今江苏南京市)为首都[4],而奠定这一格局的是孙吴。孙吴所以定都建业,究其原因,可能有下列诸端。其一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孙吴境内,长江下游最为富庶,其中尤以太湖地区及东土宁绍一带最为丰沃,建都建业,可以有效地控制其经济命脉,军国所需就近取给。其二为建业地理环境优越。建业山川形胜,气象雄伟,西、北有长江环绕,西有石头城为其捍御,南有秦淮河川为阻,东有钟山、北有幕府诸山环卫,进可以战,退足以守。其三为政治因素。建都于长江下游的当时扬州地区,比较符合孙吴土著大族的利益;而在扬州地区,以建业的地理位置最为优越。又自孙吴定都建业以后,东晋南朝相沿不改。
孙吴疆域:孙权继承父亲孙坚、兄长孙策的事业,割据江东。其开疆拓土,东抵东海,南及南海兼有交趾,北自江北与曹魏为界,西沿三峡及今湖南、贵州、云南、广西边界与蜀汉为邻;以今地论,包括浙江、上海、福建、江西、广东、湖南等省市的全部,湖北、安徽、江苏、广西、贵州等省区的一部及越南的中北部、四川的一隅。在三国之中,孙吴的疆域较曹魏小而较蜀汉大。
东晋疆域:东晋偏安江左,其间疆域广狭无常,极是复杂,洪亮吉《东晋疆域志·序》称:“其蹙境也,始于咸和,甚于宁康,再甚于隆安;其拓疆也,肇于永和,再振于太元,大启于义熙。其朝南暮北,旋有旋亡者,虽巧术不能算也。”大略而论,其较稳定的疆域范围,北抵淮南、江北,东及东海,南达南海兼有交趾。西土巴蜀、南中,当成汉衰亡以后,为东晋所取;后来又落入前秦苻坚之手,继为东晋叛乱的地方官谯纵割据,及东晋末年义熙中,重新收复。又义熙年间,东晋大将刘裕北伐,平南燕,灭后秦,于是东北有今山东半岛,西北有关中,北抵黄河,疆域范围之大,不仅居东晋之首,而且为东晋南朝270余年间所仅见,只是这一极盛疆域,维持的时间十分短暂,关中旋即丧失。
南朝疆域:南朝疆域也是很不稳定。当刘宋初年强盛时,北以秦岭、黄河(今黄河稍北)与北魏为界,西至四川大雪山,西南包有今云南,南以今越南横山与林邑接壤,东、东南抵海,这是南朝疆域最大的时期。后来河南、淮北逐渐为北魏所侵夺,刘宋疆域于是几乎回复到东晋原有的版图。齐朝疆域大致与宋后期相同,而北界时有变动,后来更内移到大巴山脉、淮河以南一线。又梁朝疆域起初与萧齐后期相仿佛,一度乘北魏衰乱而向北扩展,并几乎恢复到刘宋初期的疆域。及侯景乱后,长江以北沦陷于北齐,巴蜀地区沦陷于西魏,放弃云贵高原于当地土著民族,不久又失襄樊一带于西魏,失江陵一带于西魏的附庸国后梁。及继起的南朝最后一个朝代陈朝,其疆域遂西不得巴蜀云贵,北不得淮淝荆襄,以长江为界,成为南朝四代中疆域最小的王朝。又总体而论,南朝疆域大体“伸于宋,屈于齐,赢于梁,缩于陈”。[5]再从区域来看,南朝包括东晋时期,北方边境(如关中、河南、青齐、江汉、江淮)与西方边境(如汉中、巴蜀)的变迁最为频繁,而且总的趋势是越变越南,越变越东,越变越小;西南宁州地方因土族爨氏势力日强,东晋南朝的统治渐弱,到梁朝后期更是放弃了对于西南宁州的主权;又南疆交州的南端,因与林邑国接壤而疆界进退不定,海南岛则在梁陈时期收归了版图。
据上综述,可知在六朝中,大体吴、陈两朝疆域最小,约在一百万至一百三十万平方公里;晋末宋初疆域最大,约在二百六十万至二百九十万平方公里。如果纯粹以疆域广狭而言,用现代政治地理学标准衡量,疆域在一百万平方公里以上、五百万平方公里以下者,即为大型国,[6]则六朝的疆域仍是较大的,六朝也因之立国并得以抗衡强敌。
值得讨论的是,六朝立国并抗衡强敌的地理基础,除了其较大的疆域范围外,险固的地理形胜及相关的军事重镇更是至为关键。盖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使用戈矛甲盾作战,险固的地理形胜自然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我国地形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山脉水道又多东西横列,这就使得南北对立,一般总是北胜于南,六朝时期也是如此。六朝立国于南方,其东、南两面被大海封闭,缺乏回旋余地,又处低地,不便仰攻,故六朝对北方政权着重采取以守为主的防御战略,力求以舟师水战阻扼骑兵陆争,而其守国所恃者,则在于长江淮河及秦岭巴山。进之,控扼长川大山者,又在于重镇要地。六朝以经济、武备均弱于北方,故重视守城,特别是高筑墙、广积粮,以守住军事重镇;在重镇之间,则以众多的郡县军戍为要地,彼此间相互策应,以收到“城壁相望,其间远者才百余里,一城见攻,众城必救”[7]之效,从而构成为整体防线。
此六朝守国之整体防线,可分别为东、中、西部。其东部守国防线,为守河、守淮与守江。其中,吴、陈多守江,东晋至梁多守淮,晋末宋初刘裕守河。守河重镇有四,即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东北)、虎牢(今河南荥阳县西北汜水镇)、滑台(今河南滑县东旧滑县)、碻礉(今山东茌平县西南古黄河岸),号称河南四镇。无力守河便守淮。守淮有淮北、淮南、淮西三线;淮北之本在彭城(今江苏徐州市),淮南之本在寿阳(今安徽寿县),淮西之本在悬瓠(今河南汝南县)。守淮重镇又有淮西义阳(今河南信阳市),淮北谯郡(今安徽亳州市)、下邳(今江苏淮阴市西南古淮河与泗水交汇处)、涟口(今江苏涟水县)、朐山(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锦屏山)、郁洲(今江苏连云港市东云台山,当时尚为海岛)、峡石(今安徽凤台县西),淮南马头(今安徽怀远县南淮河南岸)、钟离(今安徽凤台县东北)、淮阴(今江苏淮阴县西南甘罗城)。又无力守淮便守江。守江重镇,江北者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历阳(今安徽和县)、广陵(今江苏扬州市西北蜀冈),江南者采石(今安徽马鞍山市采石矶)、京口(今江苏镇江市)、建康(今江苏南京市)。
六朝之守国,在中部有两道防线,即守汉与守江。守汉先守南阳(今河南南阳市),而重戍襄阳(今湖北襄樊市汉水南岸部分),江陵(今湖北江陵县)则为襄阳防线的后盾。又中部守汉重镇还有酂城(今湖北老河口市西北)、樊城(今湖北襄樊市汉水北岸部分)、石城(今湖北钟祥县)、下溠戍(今湖北枣阳市东南),守江重镇还有巴陵(今湖南岳阳市)、夏口(今湖北武汉市武昌)、武昌(今湖北鄂州市)、寻阳(今江西九江市西南)。
又六朝之守,在西部守秦岭、米仓、大巴等山以为屏障。秦岭北为关中,南为汉中,又米仓、大巴北为汉中,南为巴蜀。汉中重镇为南郑(今陕西汉中市),又成都(今四川成都市)为蜀地中心,巴郡(今四川重庆市)为巴地中心。
总上所述,则六朝守国,自北而南,自东徂西,一为守河,以保河淮之间;二为守淮守汉守秦岭守大巴守米仓,以保河淮之间、江汉之间及汉中、巴蜀;三为守江,以保江南根本。不过三条防线中,守河守江的时间其实都不长。比较而言,取均衡之势,处攻守之中,还是以守淮守汉守秦岭守大巴守米仓为常态。盖秦岭、淮河一线作为地理上的南北分界,北则骑兵称雄,南则水师占势,所以成为南北对峙时的中间推移地带,又是东西部的南北交通要冲。此线的得失,即关系到南北双方的存亡。以此之故,六朝300多年间,守此线为时最长,重镇最多,兵力也最强;此线的南北,战争最为剧烈,战事规模最大,疆域变迁也最频繁。
六朝虽东、中、西部各有防线与重镇,如果不能做到彼此连接,互相呼应,那么也难以固守。如此,守长江就必须控制江北,布兵于江淮之间与江汉之间,守住淮河、汉水,以为长江屏蔽。再者守长江,又必须同时守上中下三游,所谓“吴为天下之首,蜀为天下之尾,而荆楚为天下之中。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8]故巴蜀与荆楚、荆楚与吴越、荆楚与巴蜀及吴越,也相为唇齿。同样的道理,守淮河守汉水,也必须尽可能地控制淮河汉水以北的土地,以为南北缓冲,如有可能,当巩固黄河防线,以屏蔽淮汉。而在河淮之间,青齐与中原又互为唇齿。至于汉中与巴蜀、巴蜀与南中,也无不体现出这种关系。总之,六朝偏安局面的维持,正在于“唇齿相依,凭阻山水,有难拔之势故也”。[9]
然而,六朝虽据南面北,依托地理上的山河之险,层层设防,线线固守,重镇要地间此呼彼应[10],却仍然无从挽回亡国的危机,北方政权还是统一了南方,南方的自然地理形势并没能起到长久的或最终的作用,这应是人为的不臧。如西晋灭吴,孙皓自省:“不守者,非粮不足,非城不固,兵将背战耳!兵之背战,岂怨兵耶?孤之罪也!”[11]又隋之灭陈,“朝廷百官人各有心,四方万里民各有意,是以万里长江守之者无人,隋人取之如拾草芥。”[12]孙皓还曾借助千寻铁锁,企图阻挡晋师;陈叔宝则自信“王气在此,……彼何为者耶”[13],奏伎、纵酒、赋诗不辍,几乎静待隋军的来临。地丑德齐抑或地齐德丑,本非一言可蔽,而守国所依靠者,也本在德而不尽在于险。山川空地形,历代兴亡事,这实在令人深思!
二、六朝政区的建置概况及其特点
建置政区是为了治理疆域。对于六朝统治者来说,这是巩固统治的直接需要与重要手段。六朝的政区建置与政区制度处于由盛汉型向盛唐型的过渡阶段[14],既不同于前此之秦汉,也不同于后此之隋唐,并异于同时之北方政权。概而言之,六朝政区表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其一,政区层次增多,制度上是州郡县三级制,而事实上都督府凌驾于州以上,俨然为最高级行政区,于是形成了府、州、郡、县四级制。东晋南朝又有太守、内史、相都督区,也具备一定的政区意义,层次在州之下、郡之上。“此种都督制度之运用,在当时甚为成功;在后世多所仿袭,如唐中页以后之节度观察使制,与明清时之都督制,皆显例也。”[15]
其二,地方政权多实行双轨制,即州、郡开府者,长官虽为一人,僚佐别为两系(府吏与州、郡吏)。又府吏由中央除授,并以外籍为原则,州吏则辟用本地人士。
其三,政区的建置十分混乱,这表现在多方面,如置废无常,分合不定,升降、改名、迁治频繁等,又政区的建置单位不断增加,到了南朝后期,已经呈现出严重的滥置倾向。兹表列各时期政区建置数如下表[16]:
朝代及标准年代 | 州数与州名 | 郡数 | 县数 |
吴天纪四年280年 | 4。扬、荆、交、广。 | 47 | 340 |
晋义熙十四年418年 | 23。扬、徐、北徐、兖、北青、司、北雍、荆、江、梁、益、宁、广、交,以上实州;兖、豫、冀、并、并、雍、秦、东秦、青,以上侨州。 | 252 | 1236 |
宋大明八年464年 | 21。扬、南徐、徐、南兖、兖、南豫、豫、江、青、冀、幽、荆、郢、湘、雍、梁、秦、益、宁、广、交。 | 251 | 1283 |
齐建武四年497年 | 22。扬、南徐、豫、南豫、南兖、北兖、北徐、青冀、江、广、交、越、荆、郢、司、雍、宁蛮府、湘、梁、秦、益、宁。 | 373 | 1444 |
梁中大同元年546年 | 109。扬、东扬、南徐、南兖、北兖、泾、武、西徐、东徐、南谯、豫、南豫、湘、霍、豫、北徐、安、安丰、义、汴、仁、睢、潼、建、光、西豫、淮、朔、郢、湘、沙、楚、华、南荆、陈、青冀、南北二青、江、广、衡、嬴、新、高、成、罗、合、建、双、石、东宁、龙、静、南定、桂、安、越、黄、崖、交、兴、爱、利、明、德、荆、宜、郢、新、北新、北郢、定、土、富、洄、泉、濠、应、义、北江、北司、南司、雍、宁蛮府、湘、北梁、东梁、南洛、洵、岐、绥、益、东益、北益、南梁北巴、黎、华、巴、东巴、渠、邻、戎、信、泸、西益潼、绳、万、并、雟、宁。 | 405 | |
陈祯明二年588年 | 44。扬、吴、东扬、丰、南徐、南豫、北江、吴、江、郢、巴、湘、武、荆、雍、祐、信、广、新、高、南合、罗、越、桂、东衡、西衡、东宁、成、静、建、双、石、南定、安、龙、黄、崖、宜、兴、利、明、交、爱、德。 | 145 | 568 |
按上表数字及州名,只是可以考见者,可以视为该年最少应有之数,当时州郡县的实际数字必不止此。惟各朝疆域大小不一,如义熙十四年、中大同元年为东晋、梁朝疆域的极盛期,其疆域远过于吴天纪四年、陈祯明二年。今再就六朝首尾疆域大体相当的吴、陈两朝末年作一比较:
年代 | 州数 | 郡数 | 县数 | 户数 | 口数 | 户口资料出处 |
天纪四年280年 | 4 | 47 | 340 | 52.3万 | 230万 | 《晋书·武帝纪》 |
祯明二年588年 | 44 | 145 | 568 | 50万 | 200万 | 《北史·隋文帝纪》[17] |
吴、陈两朝户口相近,疆域相当 (陈稍小),而陈以视吴,三百年中县增0.67倍,郡增两倍余,州增十倍,六朝州郡县的增置以至滥置倾向,可谓十分显然。
其四,六朝多特殊政区,这些特殊政区的成立又各有其必要性,是六朝政权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人群、不同统治形势及疆域状况而采取的随宜而明智的措施。如孙吴出于政治原因及虚张声势而有遥领与虚封,出于军事、经济、民族等多方面的考虑而有郡县级各种尉部;东晋南朝为安置侨流人口而有侨州郡县,因侨置或荒残或藉以控制要地而有双头州郡;宋、齐为豫州等地蛮族置有左郡左县,齐为部分降附的俚族、僚族置有俚郡、僚郡,又齐、梁为治理雍州蛮而有宁蛮府划领郡县,与州比同。随着时代的推移,各种特殊政区也在发生着流变乃至消亡。如西晋灭吴后废尉部为郡县;孙吴的遥领、虚封东晋南朝变为侨置,东晋南朝的侨置又因土断而废除或割实;宁蛮府由东晋刘宋的军事性统治机构过渡到齐梁的兼具地方行政机构性质,左郡左县、俚郡僚郡入梁、陈后则为新的治蛮俚僚政策所替代。[18]
其五,六朝建置的有些政区不符合政区的一般定义。按照政区的一般定义,构成一个政区必须具备以下八个要素: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空间(即有明确的、封闭的边界线,同级行政区既不重叠,亦无空白);相应的机构(如行政、司法、监察等机关或其派出机构、分支机构);一个行政中心(即地方政府驻在地,我国古代称治所);隶属关系(即某个政区在整个政区体系中的地位及与上下级政区之间的从属关系);行政建制(即政区通名,用于区分政区的不同类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政区的行政等级);行政等级(即政区的行政地位);名称。然而,如孙吴的遥领、虚封,东晋南朝的侨置,都“无有实土”即缺了政区的“地域空间”要素;双头州郡二州二郡共一刺史、太守,同治一地。又如在敌对政权的军事胶着地带及脱离接触地带[19],无人居住区,疆域内的未开发地域,存在着政区划分上的空白;一些少数部族地区(如西南宁州)虽然设置了政区,王朝的实际控制范围却只在交通沿线以及政区的治所周围。又政区的隶属关系存在着不正常的越界隶属即飞地、插花地现象。如此等等,其他情形尚多。
其六,我国封建社会划分政区的三大原则(总括人口原则、行政区与自然区重合原则、便宜赋税征收原则)[20],在六朝也未得到完全的贯彻。虽然总括人口原则在郡县两级政区划分时,行政区与自然区重合原则(又称山川形便原则)在州级政区划分时,便宜赋税征收原则在县及县以下基层政区划分时,尚具有较多的兑现机会,部分州的划分却有意采用犬牙交错原则,以防止地方割据,便于中央控制地方;部分都督府、州及尉部,一些侨州郡县、双头州郡的设置与划分与军事形势及地方分权有关;又遥领、虚封、侨置与政治因素的关系也较为密切;宁蛮府划领郡县、左郡左县、俚郡僚郡则主要是境内民族矛盾的产物。及齐梁以后,由于政区的不断分割,境域的直线下降,政区划界遂无一定的规律与原则可寻。
其七,上述六朝政区建置以及政区制度上所表现出的特点,虽然是由六朝具体的时代背景(外有异族强敌,内有军人弄权,军政局势迄不能宁)与特殊的国情(侨流人口的众多,民族关系的复杂,地区开发的加深及地区差异的增大,大批官吏的需要安置等)所决定的,但也引发出了诸多弊端,其值得注意者,如“外重内轻”,必然导致割据与动乱,东晋因之荆扬争衡,内乱不已,宋、齐、梁、陈也无一不是以镇将拥兵,势成尾大,举兵向阙而更代。又如军政合治,必然导致民刑诸政不修,民刑诸政不修,又表现在六朝乡里组织的破坏上,而乡里组织既经破坏,人民耗散,户口著籍者寡少,州郡空虚,又动摇了政区制度乃至国家统治的基础。再如政区层次过多,政区制度过分不整齐划一,政区建置过滥,必然导致行政效率下降,其最后的结果,便是政区的历史继承性与相对稳定性遭到沉重破坏,政区制度与政区建置走向没落与虚妄,各级政区的统辖、幅员、境域、领户等逐渐失常、失控,地方权力近乎解体,而中央集权也因之衰弱。还有,如由政区建置所引发的机构重叠,官吏冗滥,必然导致地方吏治败坏,进而影响了地方行政,加深了政治危机。[21]
六朝政区建置与政区制度演变到了这一步,可谓已是穷途末路,必须改弦更张了。然而实施彻底的改弦更张的,并非六朝政权本身,而是平灭陈朝的杨隋。先是隋开皇三年(583年),尽罢诸郡。《隋书·杨尚希传》记其事曰:“尚希时见天下州郡过多,上表曰:‘……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并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敢陈管见,伏听裁处。’帝览而嘉之,于是遂罢天下诸郡。” [22]隋又整顿县以下的基层组织。《隋书·食货志》云:“及颁新令,制人五家为保,保有长。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及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对南方政区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革:废郡存州,以州统县;地方设党、里、保。至此,自东汉末年以来相沿四百年之久的州郡县三级制回复为州县二级制。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又大举并省州县,并改州为郡,以郡统县。并省以后,全国仅存一百九十郡,一千二百五十五县。惟此次改州为郡,仅稍易其名称而已,“于制度之更易,疆域之变迁无与也。” [23]
隋朝的重新规划政区建置与改革政区制度,使得政区面貌焕然一新,而六朝政区制度与政区演变,也随之宣告终结。
[1]疆域小而成为强国者,多通过夺取殖民地的方式,但其强国的地位,往往随着殖民地的独立而丧失。当然疆域广大也并非一定就能成为强大的国家,还必须有良好的自然条件与充分的经济开发。
[2]童书业著《中国疆域沿革略》第二编第五章之二,开明书店1946年版。
[3]其详细情形,参阅胡阿祥著《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西安地图出版社2001年版。
[4]先是东汉建安十六年(221年),孙权自京(今江苏镇江市)徙治秣陵,次年改名建业。晋太康元年(280年)灭吴,复改名秣陵。太康三年分淮水(今秦淮河)南为秣陵,北为建业,并改“业”为“邺”。建兴元年(313年)因避愍帝司马邺讳,再改名建康。东晋南朝沿称建康。又221年至229年,265年至267年,孙吴曾两次迁都武昌(今湖北鄂州市);552年至554年,梁元帝又都江陵(今湖北江陵县)。至于六朝其他时期,则皆建都于建业、建康。
[5]重野安绎、河田罴《支那疆域沿革略说》第八图,日本东京富山房1903年版。
[6]萧樾《世界政治地理学基础》第五章第二节,台湾正中书局1975年版。
[7]《晋书·蔡谟传》。
[8]李焘《六朝通鉴博议》卷三。
[9]《资治通鉴》卷七十黄初六年。
[10]按南方六朝以短暂的西晋一统而分为孙吴与东晋南朝两段,但无论是在疆域变迁还是疆域形势上,六朝都表现出一贯性的相共通;其中孙吴一代,更是奠定了六朝的疆域基础。孙吴疆域虽西不得入三峡,北无法过淮汉,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则锐意于开疆拓土;而“吴主北据江,南尽海”(《通典·州郡典》),又为其后的东晋政权所全盘接受。东晋南朝的疆域虽迭有伸缩,但其主体部分--“北据江,尽南海”--却是相当稳定的。孙吴基于国力所确立的“限江自保”政策--以建业为中心,以扬州为根本,以日益发展的南方经济为基础,以南方土著豪族与北方南迁大姓的协力为依托,以地理上的山河之险为凭借,层层防御,以与北方相对抗--也为东晋南朝所继承。东晋南朝外北而内南,或守河,或守淮汉,或守江,以保国祚。
[11]《三国志·吴书·孙皓传》注引《江表传》。
[12]李焘《六朝通鉴博议》卷十。
[13]《资治通鉴》卷一七六祯明二年。
[14]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约论》(《大陆杂志》二十七卷第4期,1963年):“按汉为郡县两级制,郡以仰达君相,县以俯亲民事。而郡府尤为地方行政重心之所在,统地不广,而权力极重,故政令推行可彻底,谋叛中央则未能。此实为一良好制度。唐代前期典型制度亦州以仰达君相,县以俯亲民事。然曰‘郡’曰‘州’,其名不同,唐代州长官之权力亦视汉代郡守为小弱,而州之上又有虚名统辖之都督,此其异耳。而尤要者,州府内部组织,上佐曰长史、司马,诸曹曰参军,与汉代郡府之置丞尉掾史者固异,与汉代州佐称从事者亦殊。而汉世州郡县之属吏由长官自辟用本地人,唐世州县僚佐则由朝廷除授,且大抵用外州县人。此亦殊异特甚。凡此不同之点甚多,皆由魏晋南北朝三百数十年间逐步自然演变有以致之,非有一人改汉型为唐型者。”
[15]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约论》。
[16]本表依据胡阿祥著《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下编“史料评说及六朝政区建置表”制作。
[17]《北史·隋文帝纪》:祯明三年,“陈国平,合州四十,郡一百,县四百,户五十万,口二百万。”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卷一云:“皆计成数也。”
[18]详胡阿祥《孙吴特殊政区制度考论》(《赣南师院学报》1994年第1期)、《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设置及其地理分布》(《历史地理》第八、九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东晋南朝双头州郡考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9年第2辑)、《南朝宁蛮府、左郡左县、俚郡僚郡述论》(《历史地理》第十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9]如三国时魏吴对峙,《宋书·州郡志》曰:“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
[20]详侯甬坚《古代中国的区域思想与区划实践》,1990年上海国际中国历史地理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打印件。
[21]详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的演变及其经验教训》,《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22]六朝时代北方政权政区的增置滥置,毫不逊色于南方六朝。如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已有三十八州(《通典·州郡典》);分裂成东、西魏后,据《魏书·地形志》所记,有州一百一十三,郡五百一十九,县一千三百五十二。北周大象二年(580年)则通计有州二百一十一,郡五百零八,县一千一百二十四(《隋书·地理志》)。
[23]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第十六章第一节,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