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世纪中叶出土信阳长台关竹简以来,上世纪末叶又出土新蔡葛陵竹简。这是在河南省境内第二次楚简大发现,《文物》2002年8期只公布10枚竹简照片【1】。最近,全部竹简照片公开发表【2】,始窥全豹。竹简共1571枚,贾连敏《新蔡葛陵楚墓出土竹简释文》(下文简称《释文》)【3】的文字隶定相当精确,惜阙考释。本文拟在《释文》的基础上,讨论若干释读及相关问题。为便于印刷计,下文多采用宽式隶定。
王徙於鄩郢之岁(甲一:3)
“鄩郢”,又见甲二:6、甲二:14、甲二:22、甲三:159-2、甲三:178、甲三:183-2、甲二:204、甲三:215、甲三:221、甲三:223、甲三:225、甲三:240、甲三:258、甲三:259、甲三:299、乙一:12、乙一:16、乙一:18、乙一:20、乙一:26、乙三:29、乙四:2、乙四:15、乙四:66、乙四67、零:79、零:113、零:580等。如果再加上残辞,大概有30余条,可见这是一相当重要的地名。《说文》“鄩,周邑也。从邑,寻声。”(6下13)。亦作“寻”,《左传·襄公四年》载寒浞“使澆用师,灭斟灌氏及斟寻氏。”《史记·夏本纪》“斟寻氏”,索隐“《系本》寻做鄩”。其地望有三说:
1、周地。《史记·夏本纪》“子帝少康立”,正义引《括地志》“故鄩城在洛州巩县西南五十里”。在今河南偃师与巩县之间。
2、卫地。《史记·夏本纪》“子帝少康立”,正义引《帝王纪》“帝相徙于商丘,依同姓诸侯斟寻”。《水经·巨洋水注》“余考瓒所据,今河南有寻地,卫国有观土。《国语》曰,启有五观,谓之姦子。五观盖其名也。所处之邑,其名曰观。皇甫謐曰,卫地。又云,夏相徙帝丘,依同姓之诸侯于斟寻氏。即《汲冢书》云,相居斟灌也。既依斟寻,明斟寻非一居矣……是盖寓其居而生其称,宅其业而表其邑。纵遗文沿褫,亭郭有传,未可以彼有灌目,谓专此为非,舍此寻名,而专彼为是。”在今河南清丰南。
3、齐地。《左传·襄公四年》载寒浞“使澆用师,灭斟灌氏及斟寻氏。”注“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汉书·地理志》北海郡“平寿”,注“应劭曰,古(斟)寻,禹后,今(斟)城是也。”《史记·夏本纪》“子帝少康立”,正义引《括地志》“斟寻故城,今青州北海县是也。”在今山东安丘东北。在春秋青铜器铭文中,与山东有关的“鄩”已发现两件:齐侯鎛“侯氏赐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与鄩之民人都鄙”(《集成》271)【4】和寻仲盘“撏(鄩)仲媵仲女子宝盘”(《集成》10135)【5】。
以上三说:第一说,典籍有详细史料和明确地望的记载。然而典籍中未见有楚国侵占东周的记载,况且楚王欲“徙於鄩郢”,韩国是必经之地。这在当时似乎也是不可能的。第三说,即山东之“寻”与楚国也无关系。然而山东之“寻”距杞国的都城淳于甚近,所谓“淳于在安丘东北,斟亭在潍县东南。【6】”(山东之“寻”,见《水经·汶水注》“又北过淳于县西,又东北入于潍。故夏后氏之斟灌国也。周武王以封淳于公,号曰淳于国。”叶圭绶认为“斟灌”为“斟寻”之误【7】。)尽管典籍有楚灭杞的记载,(《史记·楚世家》惠王“四十四年,楚灭杞。与秦平。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不过关于杞国迁徙的问题,十分复杂。近年学者多倾向于最后一次迁徙地应在今山东新泰。【8】传统观点认为楚国的势力范围东北方不会越过齐长城,而新蔡竹简“王徙於鄩郢”之“鄩”不大可能远在潍坊地区。因此,第三说也可以暂置不论。
第二说,典籍记载扑朔迷离,地望亦不十分明确。不过上古诸侯之名,也是所居地名。斟寻氏居于卫地,“寻”之地望大致可知。此即郦氏所谓“寓其居而生其称,宅其业而表其邑。”如果采取第二说,必须理清与新蔡竹简时间相当的
历史事件。
检《史记·赵世家》敬侯六年(楚悼王二十一年),“借兵于楚伐魏,取棘蒲。”又《战国策·齐策五》“楚人救赵而伐魏,战于州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大河。赵得是藉也,亦袭魏之河北,烧棘蒲,坠黄城。”杨宽对这一战争的
分析是:楚军前锋已越过黄河,切断魏之河内与首都安邑之联系。战役长达三年,必在楚悼王未卒以前。【9】据发掘报告推测,新蔡竹简的
时代可定在悼王末年【10】。首先,时间吻合,这是将“楚人救赵而伐魏”与“王徙於鄩郢”系联的前提。其次,所谓“军舍林中(在今河南尉氏西),马饮于大河。”表明楚军已深入魏境。楚军西路到达魏之“州西”,北路可能到达卫之“寻”。这是因为在这场战争中,楚、赵为一方,齐、魏、卫为另一方。参《史记·赵世家》敬侯四年(楚悼王十九年)“魏败我兔台,筑刚平以侵卫。”五年“齐、魏为卫攻赵,取我刚平。”而“斟寻”旧地恰好在刚平附近,楚军在此助赵攻卫,是完全有可能的。另外,下文将要讨论的“林(廪)丘”(甲三:1)、“肥”(甲三:240)、“长城”(甲三:36)均属齐地,楚军北征一路横扫,也合乎当时的军事情势。楚军北路攻齐、卫救赵,以呼应西路攻魏救赵。地下和地上
文献互相补充,益见简文之弥足珍贵。
新蔡竹简不但有楚王在“鄩”驻跸的记载,而且也有在此加固城墙的记载(甲三:30“城鄩”)。这至少说明,楚国有长期占领此地的企图。不过楚悼王“徙於鄩郢之岁”,“自肥还郢”(甲三:240)之后,死于宫中(悼王二十一年),吴起被杀,国内大乱。楚国势力当然也就退出魏境,估计“徙於鄩郢”的时间不会太久。
在楚文字资料中,已出现“郢”、“郊郢”、“蓝郢”、“并郢”、“朋郢”等,现在又出现“鄩郢”。这再一次证明,凡楚王驻跸之处皆可称“郢”。
雁怆以大央(甲一:3)
“怆”前之“雁”,《释文》误脱。
“央”,读“”(上从“央”,下从“龟”)。《集韵》“,龟属。头喙似鸱。”“大央”,已见天星观简,或作“大英”,皆占卜所用大龟。旧以为蓍草,不确。
司侵司折(甲一:7)
“司折”,疑读“司慎”。邢人佞钟“克质厥德”,或读“质”为“慎”【11】。而“质”与“折”恰好可以通假。《礼记·礼器》“质明而始行事”,《说文》引“质”做“晢”。是其佐证。“司慎”,天神名。《左传·襄公十一年》“司慎司盟,名山大川。”注“二司,天神也。”疏“盟告诸神,而先称二司,知其是天神。由此类推,“司侵”亦应是神名,待考。
於司命一鹿(甲一:15)
“鹿”,原篆上从“鹿”,下从“力”。“力”为“鹿”的叠加音符,二字来纽双声。樊君簠(《集成》4487)“鹿”下似从“十”形,应与本简同字。
恒贞吉,无咎。疾△蠥△巳,至九月有良閒。(甲一:22)
△,原篆上从“羽”,下从“能”。以郭店简《五行》16“其仪△也”,与今本《诗·曹风·鸤鸠》“其仪一兮”对勘,可知△应读“一”。王引之曰“一犹或也……《礼记·乐记》曰,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12】吴昌莹更进一步推断“一犹或,或者不定之意,犹忽然之词也。”【13】
“蠥”,原篆从“疒”,从“贝”,从“人”,从“”得声,故在本简中可读“蠥”。《说文》“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玄应音义》“蠥,灾也。”【14】《楚辞·天问》“卒然离蠥”,注 “蠥,忧也。”“蠥”,典籍亦做“孽”。此字又见包山简“疾变有蠥,递瘥”(24)、“病有蠥”(247)、天星观简“夜中有蠥”等。以其与本简比较,可知“孽”特指病灾。
“巳”,又见甲三:284,《释文》均隶定“也”,殊误。此字与新蔡简“己巳”(甲一:10)、“丁巳”(甲二:25)之“巳”吻合,而与新蔡简“也”(甲三:10)有别。
“良”,诚然。《汉书·吴王刘濞传》“诛罚良重”,注“良,实也,信也。”“閒”,病愈。《左传·文公十六年》“请君俟閒”,释文“閒,疾差也。”《集韵》“閒。瘳也。”“良閒”,诚然痊愈。新蔡简“而不良有閒”(甲二:28),与本简语有反正。
本简大意谓“多次占卜的结果乃吉,没有灾害,病情忽而发作,忽而消失,一直到九月果然痊愈。
我王於林丘之岁(甲三:1)
“林”,可读“廪”。《左传·庄公八年》“初,公孙无知虐于雍廪。”《史记·齐太公世家》“廪”作“林”。金文习见之“钟”,即《左传·襄公十九年》“林钟”【15】。均其佐证。
本简“林丘”即“廪丘”。《史记·赵世家》敬侯三年“救魏于廪丘,大败齐人。”在今山东范县东南。另外,同名异地者尚有:《史记·六国年表》韩昭侯六年“廪丘”属东周国,《史记·六国年表》魏安釐王十一年“廪丘”(或作“邢丘”)属魏国【16】,均与本简无关。
有祟与△(甲三:3)
“与”,犹“及”。《尔雅·释诂下》“逮,与也。”郝懿行《檀弓》、《论语》郑注并云,与,及也……迨、逮,《释言》并云,及也。及亦与也。”【17】
△,原篆左上从“日”、“火”(非从“炅”),右上从“匕”,下从“黾”。疑“鼂”之异文。《说文》“鼂,匽鼂也。读若朝。扬雄说,匽鼂,虫名。杜林以为朝旦,非是。从黾,从旦。,篆文从。”(13下5)“,望远合也。从日、匕。匕,合也。读若窈窕之窈。”(7上3)“匕”乃“比”之省,参段注。通过以上偏旁
分析,△上方偏旁可理解为从“火”,从“”,会火光微弱之意。亦声,读若窈,乃之繁文。而△则可理解为从“黾”,从“”声的形声字,读若朝,乃“匽鼂”之本字。△亦见包山简85、194等,均为人名。“朝暮”之“朝”,典籍或以“鼂”为之。《楚辞·九章·哀郢》“甲之鼂吾以行。”注“鼂,旦也。”此字亦见乙二:8“君鼂於笿。”“鼂”应读“朝”。△与“鼂”在新蔡竹简中互见,在《说文》中也均有反映,这正说明《说文》的可贵。
简文“与鼂”犹“及朝”,参《汉书·严助传》“鼂不及夕。”注“鼂,古朝字也。”
赛祷司命司录(甲三:4)
“司命”,又见望山简、天星观简等,乃掌管生命之神。与之相应,“司录”亦为神名。其在天界做为星名尚保存在典籍之中。《周礼·春官·天府》“祭天之司民,司录,而献民数谷数。”注“司录,文昌第六星。或曰,下能也。”《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将,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录。”《宋史·天文志》“司录二星在司命北,主增年延德,又主管功赏食料官爵。”“司命”与“司录”对举,是分别掌管生命与长寿之神。
赛祷於荆王以逾,训至文王以逾。(甲三:5)
《释文》于二“王”字下断句,不确。兹根据文意改正。
“以逾”,犹“以降”。《老子》32章“以降甘露”,郭店简、汉帛书“降”均作“逾”。此二字义近之证【18】。
“训至”,典籍作“驯致”。《易·坤》“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集解引《九家易》“驯犹顺也”。
癸嬛之日(甲三:8、18)
“癸嬛”,《释文》读“癸亥”,甚确。战国文字通假泛滥成灾,干支字也不例外。者旨於赐戈“圭亥”读“癸亥”【19】,应属同类。而干支上下字均为双声通转,尤堪注目。另外,新蔡简“嬛”亦作“瞏”,如“丁亥”作“丁瞏”(乙四:102)。
昔我先出自△,遣宅兹▽漳,以选迁处……(甲三:11、24)
“先”,先君,先祖。《战国策·赵策一》“事先者”,注“先,先君。”《文选·报任少卿书》“行莫丑於辱先”,注“先,谓祖也。”
△,从“邑”,从“川”得声,可读“均”。《管子·立政》“以时钧修焉”,《荀子·王制》“钧”作“顺”。另外,“旬”从“匀”得声,也可以与从“川”得声的字通假。例如《国语·郑语》“伯霜、仲雪、叔熊、季紃”,《史记·楚世家》“紃”作“徇”。《管子·入国》“四旬五行九惠之教”,注“旬即巡也”。凡此均“川”与“匀”声系相通的佐证。
本简△从“邑”,自应是地名,疑即“均陵”。《史记·苏代传》“残均陵,塞鄳阸,苟利於楚,寡人如自有知。”索隐“均陵在南阳,盖今之均州。”正义“均州故城在随州西南五十里,盖均陵也。”在今湖北丹江口附近。
“遣”,《释文》从上读,恐非是。“昔我先出自△”语意已尽,故“遣”自应从下读作“遣宅兹▽章”。“遣”,可读“迁”。《礼记·檀弓上》“主人既祖填也”,注“谓撤遣奠”,释文“本或作迁奠,非。”是其佐证。“遣宅”读“迁宅”,与下文“迁处(居)”意同,盖古人行文避复。凡此在出土和传世
文献中皆有其例,兹不赘述。又“迁宅”一词,已见于西周铜器铭文何尊“惟王初迁宅于成周”。
▽,从“水”,从“疋”得声。“▽章”,又见甲三:268,《释文》均读“沮漳”,甚确。“疋”与“且”声系相通,已见典籍【20】。
“以”,犹“又”也。《淮南子·人间》“冬间无事,以伐林而积之。”《太平御览》引“以”作“又”。【21】
“迁处”,读“迁居”。楚简之“处”【22】,《说文》以为即《孝经》“仲尼居”之“居”(14上13)。《书·多方》“予惟时其迁居西尔。”
“迁处”之后可能有脱字,拟补“於郢”二字。
以上简文可以标点释读如下:“昔我先出自△(均),遣宅兹▽(沮)章(漳),以选迁处(居)[於郢]。”简文大意谓“过去,我的先辈出自均陵,迁居此沮、漳流域,又选择迁居在郢。”
这两枚竹简记载的史料,与传世典籍所载完全吻合。《史记·韩世家》宣惠王“二十一年,与秦共攻楚,败楚将屈丐,斩首八万於丹阳。”索隐“故楚都,在今均州。”“均陵”或“均州”皆以“均水”得名。西汉的“均水”就是后代的“淅川”。古代邑名和水名都不妨有二名,并不足为奇。以往学者多以为均州设置甚晚,未敢轻信。现在看来:楚简“均”与《史记》“均陵”,乃至后代的“均州”,皆一脉相承,远有所本。
惟溈栗恐惧(甲三:15)
“溈”,原篆左从“水”,右从“象”。这类省“爪”的“为”,在西周金文中即已出现,参《金文176页》。然则“溈”所从“为”以“象”代替,不足为奇。《韵会》“溈,《说文》水名,出河东虞乡县历山西,西流蒲阪。通作媯。”
“为”与“危”声系相通。例如:《庄子·渔父》“以危其真”,释文“危或作伪”。《庄子·齐物论》“道恶乎隐而有真伪”,释文“真伪一本作真诡”。均其佐证。“危”与“畏”声系亦相通。《书·汤诰》“慄慄危懼”,《初学记·帝王部》引作“栗栗畏懼”。是其佐证。
简文“溈栗”可读“危栗”。《易林》“鸟鸣葭端,一呼三颠。动摇东西,危栗不安。”亦可读“畏慄”。《后汉书·左雄传》“济阴太守胡广等皆坐谬举孝廉免黜,自是牧守畏慄莫敢轻举。”
昭告大川有△,小臣……(甲三:21)
有祟见於大川有△,小臣成警之惧。(零:198、203)
△,原篆左从“水”,右从“介”声。字书所无,疑水害之“害”的专用字。硕叔多父盘“受害福”、大簋“害(右从“丮”旁)璋马两”之“害”,诸家多读“介”【23】,可资旁证。这一本义在典籍中也有孓遗。《太玄·傒》“傒祸介介也。”注“介介,有害也。”
△日癸丑(甲三:22、59)
《说文》“△,埃△,日无光也。从日,能声。”
△,疑读“若”。有关“能”与“若”声系可以通假,王念孙有精密的考证【24】。王引之曰“若,犹及也,至也。《书·召公》曰,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言及翼日乙卯也。”【25】简文“△日癸丑”与《书》“若翼日乙卯”句式相同。另外,△的这一用法典籍亦作“该”。“能”与“该”亦可相通。”《释名·释言语》“能,该也。”是其佐证。《文选·吴”都赋》“耳目之所不该”,注“李周翰曰,△,及也。”
小臣成奉害虐(甲三:64)
“奉”,读“逢”。
“虐”,原篆右从“戈”,为义符;左从“虐”之异文,参《说文》古文(5上17)。
“害虐”,残害。《书·武成》“暴殄天物,害虐烝民。”
赓於競平王昭王(甲三:69)
秦王钟是一件著名的楚金文,铭曰“秦王卑命,競平王之定,救秦戎。”以往
研究者对其断句颇多分歧,尤其以“競平”连读者为多;或从上读,或从下读。根据简文上下语境,以及下文“延祭競平王”(甲三:69),“競平”大概只能从下读为“競平王”,即“强盛的楚平王”【26】。
画良受一(甲三:89)
“画”,《释文》误释“彖”,详另文【27】。“受”,照片不清晰。故本简文意待考。
长阳人(甲三:92)
“长阳人”,即随县简之“长肠人”(164、166)。“尚”与“长”声系可以相通【28】,故“长阳”或“长肠”似皆可读“当阳”。“当阳”,见《汉书·地理志》南郡,在今湖北荆门。
先之以一璧,乃而归之。(甲三:99)
“乃”,原篆下从“辶”,见《集韵》。训“往”或“及”,即《说文》训“惊声”之“廼”(5上12)的异文。
“乃而”,应读“乃若”。(“而”“若”相通,典籍习见。)王引之曰“乃若,亦转语词也。《墨子·兼爱》篇曰,然而今天下之士子君曰然,乃若兼而善矣。《孟子·离娄》篇曰,乃若所忧则有之。”【29】
盬以△龗为坪夜君[贞](甲三:115)
△,原篆左从“黾”,右从“古”声。字书未见。“古”与“句”声系相通。《淮南子·氾论》“纣居於宣室不返其过”,《群书治要》“居”作“拘”。《仪礼·士相见礼》“夏用腒”,《文选·四子讲德论》注引“腒”作“朐”。均其佐证。疑△为“”之异文。《说文》“,属。头有两角,出辽东。从黾,句声。”“△龗”,占卜用龟,又见甲三:192、甲三:209等。
脠钟乐之,百之。(甲三:136)
《说文》“脠,生肉酱也。从肉,延声。”(4下13)段玉裁曰“按,此字从“”(从“廴”从“止”),非从延也。”【30】验之简文,段说至确。
“脠钟”,疑读“县(悬)钟”。《仪礼·乡饮酒礼》疏“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西县钟,东县謦。”“脠钟乐之”,又见甲三:145、甲三:200、甲三:209、甲三:199-3、甲三:261等。
《淮南子·时则》“季夏之月……律中百钟”,注“林钟也。是月阳盛阴起,生养万物,故云百钟。”“百钟”与简文吻合。
肥陵(甲三:175)
“肥陵”,地名。《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淮南厉王“葬之肥陵邑”,正义“《括地志》云,肥陵故县在寿州安丰县东六十里,在故六城东北百余里。”《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注“肥陵,地名,在肥水之上。”在今安徽寿县。
卜筮为△(甲三:189)
△,原篆左从“示”,右从“工”声。《释文》误释右从“立”。此字已见包山简124、天星观简等,又作“攻”(包山238)。《周礼·春官·大祝》“五曰攻”,注“郑司农曰,攻,祭名。玄谓,攻用币而已。”
鄳尹羕(甲三:193)
“鄳”,地名,见《汉书·地理志》江夏郡,在今河南罗山西。
且疥不出,以有△,尚速出。(甲三: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