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都江堰创建于公元前256年,是凝聚着中华民族智慧和结晶的特大型水利工程。两千多年来,都江堰对成都平原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使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的今天,水利发展模式正面临着重大变革,传统水利正在向现代水利转变。面对这种战略转变,需要一种全新的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为支撑。因此,加快水利改革步伐,促进都江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是摆在都江堰水利人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都江堰 灌区 管理体制 改革
一、灌区改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为主的灌区水管单位陆续对灌区原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改革,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从而为日后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创造了条件。这些成功经验,可以用“三个转化”来加以概括:
1.管理理念从过去重社会效益轻自身效益向两个效益并重转化
1994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全局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提出了:“以优质服务占领市场,以改革开放拓展市场,以法制建设保护市场,以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市场”和“以管理求效益,以改革促发展”的理念。从而在管理理念上发生了质的飞跃,一改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不断提高水利的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了水管单位自身效益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00年,都江堰灌区灌溉面积已达到全省7市37县(市、区)的67.2万hm2,居全国之冠;灌区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增强,提前完成了经济收入翻番的任务;职工人均收入也突破万元大关,水利管理逐渐步入了良性运行的轨道。
2.管理模式由经验型向战略型转化
在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水管单位面临着社会竞争、政策变化和市场波动的巨大压力,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严峻地摆在了面前,迫使水管单位的管理工作由经验型向战略型转变。最近几年,全局在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水利发展前景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的战略措施:一是出台《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使灌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步入法治轨道;二是大力推进水价改革,增强了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三是组建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公司,为实现灌区水利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打下坚实基础;四是管理自动化、节水灌溉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课题的相继提出,为都江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了明确的方向、框架和对策。实践证明,从战略的高度来深入研究水利的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发展,对于促进水利的产业化进程,推进水利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水利的良性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发展目标从注重量的扩张向重视质的提高转化
过去,管理局的发展目标就是千方百计实现总体规划提出的93.5万hm2灌溉面积,对于实现这个目标所涉及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问题、工程的投入产出关系以及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边际效益、比较效益等问题却很少考虑到。可以这样说,在目前水价政策条件下,灌区越是扩大,水管单位就越是亏损,国家的负担也就越重。因此,水利发展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注重发展质量的提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都江堰管理局开展的《灌区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都江堰水利可持续发展战略》课题研究、灌区水利自动化调度系统的开发等,都是灌区水利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的实践和探索,为灌区水利最终实现集约化经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灌区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都江堰水利发展综合分析
都江堰是全国最大的灌区经过新中国成立后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都江堰的灌溉面积已发展到全省7市37县(市、区)的67.27万hm2,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灌面积突破66.67万hm2(1000万亩)的特大型灌区。目前,灌区已建成了完善的渠系网络和各类水工建筑物、蓄水设施,总蓄水能力为17.55亿m3,形成了具有都江堰特色的引、蓄、提相结合的工程格局并由过去的单一灌溉供水,发展成为具有灌溉、工业和城镇供水、防洪、生态环境保护、发电、养殖等多种功能综合服务的特大型灌区。都江堰灌区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已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尽管都江堰灌区的水资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但由于社会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得水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一是缺乏岷江水源调节工程和渠首枢纽控制工程。二是灌区工程配套不足,老化严重,其中灌区干渠工程老化率为50.2%,支渠老化率为64.5%,水工建筑物老化率为39.2%。另外,由于渠道渗漏严重,渠系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8%,输水损失相当严重。三是工程管理设施和手段落后,至今在很大程度上仍靠人工来测报水位、传递信息和操作设备。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都江堰灌区的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的要求。这些年来,虽然对都江堰灌区的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尝试,也获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与灌区改革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其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灌区现有管理体制不适应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要求。都江堰管理局作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只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缺乏对灌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限,水资源和水利工程在管理上被人为分离开来。这就造成了水资源管理体制上的主体缺位和对象缺损。所谓主体缺位,是指尽管《水法》将水资源的管理权赋予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但从都江堰灌区的情况看,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部门,无法对都江堰灌区的水资源进行具体的管理;而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又只能对所辖区域内的水资源进行管理。这样一来,全灌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就失去了应有的主体。所谓对象缺损,是指灌区水管单位被授权管理的对象只有水利工程,缺少了对水资源的管理权。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水资源和水利工程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因而水管单位的管理对象不仅只是水利工程,而应包括与水利工程休戚相关的水资源。很显然,水资源管理体制中这种主体缺位和对象缺损,是传统工程水利的产物,它既不利于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益,也不利于水管单位最大限度地行使职能、发挥作用。
灌区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一是由《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的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实施上缺乏明确的职责划分,存在着一些模糊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二是在水资源的分配上仍然实行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大锅用水”模式,没有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灌区的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和依法管理;三是由于水价远离供水成本,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适应灌区发展的需要,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水管单位队伍庞大、机构臃肿、分配上的“大锅饭”等内部管理弊端都制约着灌区水利的进一步发展。
三、改革的思路
目前都江堰水利正面临着极好的
发展机遇,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把水资源的
问题摆在了突出的位置,表明国家对水利越来越重视。四川省的“十五”计划纲要也把“加强水利建设,增强防灾和供给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特别是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给水利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01年8月,汪恕诚部长在都江堰灌区视察工作时,充分肯定了管理局的治水思路,同时强调“部党组对都江堰灌区配套改造非常关心和支持,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并要求“都江堰灌区改造工作要抓紧,灌区改造要特别注意运用
现代化技术,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调度一定要是最现代化的,要达到国际水平”。按照水利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都江堰管理局提出了下一步改革的思路。
1.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都江堰灌区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理论为指导;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为目标;在对灌区进行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的同时,从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对灌区原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从而建立起适应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统一管理的、符合灌区发展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使灌区走上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灌区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理顺灌区的管理体制,实现灌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二是创新运行机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三是深化水价改革,促进灌区良性运行;四是大力推行节水改造,促进水资源利用率的提高。
2.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①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围绕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来做文章,要为灌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提供一个
科学、合理的体制平台。从而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转换,建立起一个能对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统一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灌区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应是一种多样化的、兼顾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准市场”体制。
②在水资源权属问题上,要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都江堰灌区的水资源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但水资源的经营权则可以通过政府授权或有偿出让的形式让渡给水管单位,由水管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根据这个思路,可以考虑将作为都江堰主水源的岷江水资源经营权授权或作价出让给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按照市场机制进行经营管理。
③必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合同供水制度,以保证供需双方直接见面。要以对全灌区的农业、
工业、城镇生活和环保供水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在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深入
研究水利的投入产出关系和产权关系,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推行计量用水和合同制供水,并逐步形成政府调控、民主协商、用水户参与管理这样一种崭新的水利管理体制模式。
3.灌区机制创新
①科学合理地划分都江堰水利工程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建立起政府补贴和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复合补偿机制。与体制改革相配套,机制创新首先要从科学合理地划分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着手,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政府补贴和市场补偿相结合的新型补偿机制。其中,对经营性资产主要采用市场补偿的方式,即剥离出都江堰管理局及各灌区管理处的水利国有经营性净资产,成立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进入市场运作,参与市场竞争,以向市场供应农业灌溉、工业和城市生活源水来收取经营性供水收入,并积极投资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便用获得的投资收益来补偿经营性资产正常运转和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耗费性支出;对公益性资产则采用政府补贴的形式,这部分资产既可由都江堰管理局和各灌区管理处管理,也可委托水利产业集团进行管理,它正常运行所需的耗费性支出由政府补贴来予以补偿。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赋予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公益性社会服务职能得以最充分、最有效的行使和发挥。
②以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为投融资载体,搞好资本运营,建立起政府投入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新型投融资机制。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和运作,是对灌区水利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的一种重要探索,也为灌区水利建立新的投融资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目前水价严重背离供水成本的现实条件下,收取的供水收入资金难以满足灌区正常运行和扩改建工程的资金需要,资金的严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都江堰水利工程运行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投入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灌区新型投融资机制。根据灌区实际情况,目前政府投入仍应处于主导地位,这就要求把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作为政府投入的国有出资人代表,负责对国家投资进行经营管理,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在时机成熟时,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尝试将水利产业集团中优良资产进行重新组合,组建股份公司并争取上市,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直接募集社会资本,投入都江堰水利工程扩改建及其他项目,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从而保证都江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③继续深化水价改革,提高自我维持能力。实行有偿服务、按供水成本计收水费是灌区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要向社会和用水户广泛宣传灌溉供水及灌排技术服务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增强用水户参与水费改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依据《水利产业政策》,以经营性资产为基础,根据农业产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制定水价和水价实施政策,以探索和建立既符合市场经济
规律又符合都江堰灌区实际的水费收缴体系。同时,也要考虑用水户对水费的实际承受能力,要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农业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为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服务。
④加大内部改革力度,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压缩机构,精简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和人才成长机制,做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要进一步完善以聘用制为主要
内容的任用制度,加强目标管理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实行“优胜劣汰”的人事动态管理机制。同时,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切实打破“大锅饭”,杜绝“平均主义”现象,推行工资收入与业绩挂钩的分配方式,逐步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