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基金是由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并由保险公司自己成立的管理公司来进行基金管理和运行的一种投资基金模式。作为介于直接入市与间接入市之间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和通过拆借市场或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形成了国际上通行的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的三种具体方式。鉴于我国保险、证券市场的现实,通过保险投资基金入市较通过股票买卖直接入市的条件要成熟一些,而从保险资金入市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以及实现保险市场与证券市场的良性互动等因素综合考虑,保险投资基金入市与保险资金通过基金间接入市相比又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保险投资基金应尽快成为我国拓展现代保险融资功能的又一重要方式。
保险资金通过基金间接入市的局限性
我国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始于1998年,截止2002年底,入市金额已达到307.8亿元,占基金总净值的27.3%,占整个证券市场的2.5%左右。这种方式在有利于形成证券市场一种重要资金力量的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保险市场的盈利能力,有利于解决银行存款的“利差损”问题,成为拓展现代保险融资功能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经过5年的发展,我们发现这种依赖于外部专业投资机构间接入市的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存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主要由于基金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对称、不完备导致。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督的高成本,委托人往往没有办法保证代理人完全勤勉地为自己工作。基金经理们有时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存在着不惜以投资者获得较低的收益为代价的可能性。而且这种间接入市的方式也为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进行黑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资金损失。因此,在目前我国基金市场尚未成熟、基金公司管理较差的情况下,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可能导致其它行业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使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即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
2、增加交易成本
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年管理费率大约为1.5%,如果考虑到0.5%的基金投资交易佣金,则基金投资对保险资金而言其耗用的年费用约在2%左右。以 2002年为例,我国保险业支付给基金业的管理费就高达5亿元,这在证券市场低迷的今天不能算是一个小数目。
3、基金扩容的速度跟不上可入市保险资金的增长速度
近几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速度很快,预计未来几年的基金增长幅度仍将维持在30%左右,但这样的增长速度并不能满足保险资金入市的需求。据权威部门预测,在未来五年内,我国保险业将以每年20%到30%的速度增长,幅度高于金融行业的平均速度,到2005年,我国保费规模将突破5000亿元。保费的高速增长将为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带来大量的资金,但目前基金扩容的速度跟不上保险资金可入市资金增长的速度将限制保险资金的投资。
4、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
我国机构投资者近年来虽然发展较快,但在整个市场上还是显得势单力薄。据统计,截止2002年6月底,全国证券投资者共有6700万户,其中个人投资者6030万户,机构投资者接近600万户。由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往往倾向于短期投资甚至投机,市场的稳定性较差。而大多数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也是短期的,难以进行长期投资,基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为了留住和吸引基金购买者,往往要在短时间内赢得一定的收益,因而其投资行为同样具有周期短、结构多变、甚至投机的特点,加上封闭式基金迫于市场压力也不得不“委曲求全”,放弃成熟市场的游戏规则而“人乡随俗”,利用自身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上兴风作浪、推波助澜,从而加剧了股指的波动。
设立保险投资基金有利于实现保险市场与证券市场的良性互动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的不断深入,我国保险市场与证券市场的相互依赖程度将会越来越明显。因此,保险投资基金作为联系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一条重要纽带,其运作的安全性、稳定性、收益性将对两个市场的良性互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之成为拓展现代保险融资功能的又一重要方式。
1、有利于保险公司直接控制投资风险,获得稳定收益
证券投资基金追求稳定,精于计算,在收益率细微差别的分辨、相关事件的预测和概率计算、建立最优投资组合和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等方面均有独到之处。保险投资基金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它既具备证券投资基金共性中的所有优点,同时又具有间接入市所达不到的优势。
因此,设立专业化的保险投资基金可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需要,从市场研究、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诸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规范化的直接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与不同产品相适应的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保险公司与投资管理的责任和能力,加强对投资管理的考核,促进专业化运作,从而形成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有效控制投资的风险,减少成本支出,获得稳定收益。
2、有利子保险公司投资队伍的建设
人才是金融投资的核心,专业化管理人才的使用,可以极大地促进我国保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过去,由于国内保险公司一直被隔离在证券市场之外,导致保险公司忽视保险投资专业队伍的发展,保险公司证券投资人才奇缺。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不少投资业务由原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承担,而保险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无法驾御证券投资的复杂环境,导致保险投资效益的低下,制约了现代保险融资功能的拓展。
设立保险投资基金,将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结构。它通过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人才,培养和建设起一支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特点的专业化投资队伍,为今后保险资金运用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投资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3、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
国内外研究表明,拓宽保险资金入市方式,使得更多的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不但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意义重大,而且对证券市场的成熟和稳定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可以进入证券市场的保险资金数量庞大。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保险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但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广泛的经济保障,而且为货币与资本市场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保险资金尤其是人寿保险资金具有长期资金性质,适合投资于证券市场,因此保险理应成为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1995年其人寿公司和火灾保险公司(即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资金数量占机构投资者投资总数的14.7%。
其二,保险公司(主要是寿险公司)提供给证券市场的资金稳定性好,注重安全性。这与其业务的特点密不可分。保险业务中的寿险业务具有如下三个重要特点:长期性、稳定性、给付的可预见性。所以与比较注重短期投资收益的散户和部分机构投资者不同,保险投资基金作为机构入市,侧重于长期投资收益,有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股东结构,完善上市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助于抑制我国证券市场由于过度投机而造成的不正常价格波动。保险投资基金作为证券市场上一类真正的机构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我国设立保险投资基金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在我国尚未实施的两种入市形式中,与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直接入市相比,通过设立保险投资基金入市条件已基本成熟。
资金来源比较充足。经过10多年的高速发展,国内保险业积累了巨额基金,2003年我国保险业可运用的资金余额已达到 8000多亿元。随着保费收入持续增加,可运用资金还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建立保险投资基金在资金上没有障碍。
稳定发展的宏观经济状况为基金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1998年我国经济实现软着陆,2000年宏观经济形势出现重大转机后,2001年至2003年的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据权威部门推测,以后几年我国还将继续在新的经济周期的上升通道中运行,经济增长有望保持在7%~8%。奥运项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质性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基础建设投资的增长,为启动新一轮经济周期注入活力。同时,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制度逐渐完善,交易品种有所增强。这些都为保险资金通过科学运作获得稳定的较高的回报提供了有力的外部环境。
政策规范和管制逐渐宽松。《公司法》、《银行法》、《证券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等出台,使我国的金融法律环境逐步完善,这为保险投资基金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合法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环境作为介于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和直接入市的中间形式,这种让保险资金通过定向募集基金来入市的方式也将有所松动。
构建有中国特色保险投资基金。借鉴国外在建立保险投资基金过程中的经验,结合我国特点,我国保险投资基金应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国内主要保险公司或者专门设立的保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发起人;二是基金主要在国内的保险公司中进行募集,即资金来源主要以国内保险公司为主;三是从目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规模看,保险投资基金的规模应大于目前市场上的证券投资基金。
此外,我国保险投资基金的建立还要符合一定的原则和规范:一是遵守“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投资、运行规范”的国际惯例,保险公司与其它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是在组建目的上,应与承担高风险获取高收益的“创业投资基金”区分开来,主要为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服务;三是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家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绩优股等有价证券,同时在严格监控下按一定比例投资于普通股和风险产业等高风险领域;四是建立监管体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资产结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限制投资领域和范围,规范投资人、托管人、经理人之间的关系,使之一开始就走向规范化轨道,实现稳健经营;五是建立保险投资基金的思路应该是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从契约型、封闭型入手,向公司型、开放型逐步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