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宏观分析:从顺周期经营到反周期管理
(一)顺周期经营模式:规模扩张的系统性风险
商业银行片面追求规模绝不仅仅是微观层面某个机构的经营理念问题,与宏观经济也存在密切关联。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固然具有一般企业的微观特征,但是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起着上承财政货币政策、下启资源配置的桥梁作用。因此,现阶段我国银行规模片面扩张与宏观因素、产业走势具有高度相关性;甚至可以说,银行行为对宏观经济波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先看国外的教训。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三次主要危机都体现了银行不适当规模扩张的恶性作用。一是美国80年代的储蓄与贷款协会(S&L)危机。在80年代中期经济繁荣期,此类金融机构向大量中产阶级提供中长期住房按揭贷款,而支撑该贷款的主要是处于繁荣期的高息存款;到里根政府后期,美国经济陷入衰退,失业上升,公众预期收入下降,利率下跌,住房按揭出现大量不良,导致此类机构全线崩溃。二是日本90年代中期银行业危机。90年代以前,日本作为高速增长和人口稠密的经济体,住房需求旺盛,地产价格长期居于世界前列。银行业基于对地价持续攀升的预期,给与建筑类企业巨额融资。同样,由于一个貌似与此不相关的因素:美国汽车业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兴起导致日本相对竞争力下降,出口受阻形成大量失业,住房需求迅速下降,地产价格泡沫破裂把银行拖人绝境。三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韩国的教训。韩国一直存在特定的银行一财阀(chabol)联合体,银行以追逐现代、三星、大宇、浦项和起亚等看起来“太大以致于不可能倒闭”(too big to fail)的企业贷款为要务,在国内资金缺乏时大量借人高息短期外债给与支撑。当市场逆转时,大宇和起亚的破产危机直接导致银行无法归还短期外债,以致我们今天都能够回忆起韩国前总统金泳三流泪宣称“韩国在技术上已经破产”的可悲场面。
再看国内的教训。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历次经济过热与治理整顿导致的“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也与银行业支持重复建设有关。如:1995年,中银信托投资公司被接管; 1997年,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1998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2002年,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鞍山证券公司被撤销,大连证券有限公司被要求进行停业整顿,等等。而这些机构都曾经历大规模扩张、高帐面盈利和之后的迅速风险积累过程。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有部分城市和地区(如海南和广西北海)一度被视为金融重灾区和风险高发地带,主要就是由于当地金融机构盲目扩张、恶性竞争所造成的。
因此,商业银行的单纯规模扩张型发展实质是一种“顺周期”式发展模式:它在宏观层面上加剧了经济波动,通过信贷资金注入进一步堆积泡沫;在微观层面上,商业银行在不断片面地为加速的经济列车添足“燃料”的同时,也把自身置于流动性、违约和价格波动的三重风险中;因而很难说银行是宏观经济周期的受害者,甚至把经济周期和中央紧缩政策作为银行业不良贷款过高的原因都可以看作是一种遁词。所以可以说,恰恰是商业银行自身在顺周期操作中制造了系统性风险。
(二)反周期管理:适度规模与风险规避
针对“顺周期”经营,我们有必要引入“反周期”的审慎发展理念。中国商人鼻祖陶朱公在“三致千金”后曾把自己的经营理念总结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人取我予,人予我取。用现代管理学术语看,这包含套利、跨时风险管理、价格风险敞口控制等内容,而其中更直观体现的则是我们的“反周期”概念。
一是在经济高涨期避免跟风行为导致的资产过度扩张。经济高涨期往往在宏观上意味着通货膨胀与较高利率水平的并存,此时贷款利率固然相对较高,意味着银行收益较高;但是存款利率,即银行的融资成本也居于高位。一旦出现经济衰退则必然出现信贷违约风险;而中央银行降低利率以刺激经济增长则意味着银行既往吸收存款的融资成本过高。此时,企业可以通过破产豁免银行贷款,而银行除非破产,否则不能豁免因存款扩张带来的高成本。因此,在经济高涨时的适度收缩是更优选择。
二是在经济衰退期避免过度收缩。衰退意味着相对积极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因而必然出现市场低利率和政府财政性支出上升。低利率时的适当吸纳资金可以形成在经济高涨时期的低成本储备,而配套于财政支出上的适度信贷可以获得事实上附带政府担保的、稳定的信贷现金流。
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新一轮经济高涨期,对资产过度扩张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是不容忽视的。试想,如果我们的商业银行在经济高涨期不一哄而上地堆积泡沫,则在经济低迷期就不可能被个别企业或行业全面下滑而拖垮;反之,如果在经济低迷期能够做好资产负债管理,则在高涨期的回旋余地必然更为广阔。
三、市场结构分析:从隐性价格风险敞口到有质量的发展
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经营都离不开既定的市场结构,我国当前的商业银行扩张也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进行的。当前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体现为两大基本特征:一是参与主体的行业垄断性,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使处于不断的资产与人员收缩期,但是其存款、贷款和总资产三项指标将在中期(1—3年)稳定在60—65%之间;二是市场价格的管制性,即中央银行即使处于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但是最终的存款利率放开依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从主体与价格这两大市场结构要素出发,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规模扩张的恶性现实后果,并由此推演出有质量的发展才是正确经营模式的基本结论。
(一)隐性价格风险敞口:追求规模的必然后果
在行业垄断与价格管制双重约束下,商业银行一旦追求规模扩张则必然导致面临隐性价格风险敞口(implicit interest rate risk exposure)。其基本含义如下:
第一,由于存在行业垄断,则与行业竞争的高成本是不言而喻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机构网点、人员乃至大规模资产的形成具在历史继承性,尽管这些因素在目前是历史包袱,但是太大以致于不会破产是存款人永远遵循的信条。如上文所述,商业银行追求规模的出发点是贷款扩张,而为了支撑贷款扩张故必须实行存款扩张。这样,如何从网点众多的行业手中拉存款成为中小商业银行的必修课。各类手法暂且不论,吸储成本上升是一种必然。而在存款利率管制下,吸储成本进入银行的其他费用开支科目,这就体现为隐性利率上升。
第二,根据当前中央银行利率市场化部署,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是 30%,银行很少对所谓“优质客户”用足浮动政策。同时,在票据融资、信用证等准信贷业务上,不少中小商业银行为了扩张市场份额,争取客户而给予更多优惠。这样,在缺乏准确有效的风险监控和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下,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低于最优利率的可能性是普遍存在的。这就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
综合上述两方面因素,在规模扩张时,一是隐性融资成本上升,二是预期收益下降,商业银行盈利空间收窄是一种必然,换言之,规模不带来效益。
(二)有质量的发展:依托产品的市场竞争
上述分析是建立在遵循传统扩张模式的行为基础上的,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不是对既定市场的争夺,而是对新产品与服务的开拓,则竞争格局有可能发生根本变化。金融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所谓供给会自行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即由于其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因而不完全是公众存在金融需求而银行提供金融供给,恰恰可能是先开发出特定的金融产品,由此创造出需求。近年不乏此类金融创新个案: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以及各类银行卡和货币市场基金等。新产品的出现导致了新需求的诞生,因而在传统存贷市场外形成一个新兴的子市场,而这个新市场的出现与深化不是依靠不计成本的客户争夺取得的,而是基于产品与服务开发获得的。由此实现的扩张是有质量的发展,由此建立的盈利模式是可持续的经营方向。当然,产品开发必须建立在对风险的准确评估与有效控制基础上。这就是我们说的准确科学的产品风险加价,而它又是建立在准确的风险计量基础上的。
四、制度分析:从内部人控制到股东权益最大化
商业银行到底为谁经营的问题是一个影响长期发展模式的根本因素;而这一因素受制于两个基本制度安排:一是外部信用制度,二是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当社会信用体系薄弱时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时,银行往往体现为经营上的内部人控制,而一线经营者追求有限任期内个人收益最大化是符合其行为理性的,这就与长期持续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冲突。这种冲突直接体现为经营者存在不断扩张规模以获得收益,而所有者期望商业银行价值持续提升的矛盾。
(一)内部人控制:片面规模扩张的制度根源
首先看当前外部信用制度缺失对商业银行规模扩张的塑造作用。由于目前缺乏全国统一的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商业银行很难审慎地分析借款人的真实信用水平,因而往往导致缺乏以自主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市场“跟风”行为:从政府项目贷款、上市公司融资、到支持民营经济,乃至房地产业,一哄而上的情形是很多的,不少个案最终落实为借款人逃废债务而银行短期迅速膨胀的资产成为不良。问题在于,信用体制薄弱造成上级行与下级行之间缺乏客观的风险评估机制,因而很难评估一线机构扩张行为的正确与否,更难判断借贷行为中是否存在恶意共谋。因此,即便存在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型,却由于基础数据失真而导致风险管理体制无法有效运作,最终还是只能以听从一线机构的汇报作为审贷决策的依据。这样,商业银行的经营很可能陷入两难境地:要么信任一线人员的道德素质,而听任其发展;要么机械限定信贷规模导致潜在优质客户或项目流失。
其次看法人治理结构缺限造就的规模扩张。由于所有者——决策者——一线经营者委托代理关系没有完全理顺,商业银行到底为谁经营的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脱节导致银行行为呈现高度的内部人控制。于是,银行经营者的利益高于商业银行法人利益,而个人利益的短期性必然导致整个机构以短期扩张为基本特征:前人铺摊子,后人收拾烂摊子的情形极为普遍。
综合以上两个因素,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动态过程:法人治理结构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安排上的缺限导致控制权常常掌握在一线经营者手中;经营者出于任期内收入最大化目标而追求规模扩张;由于征信体系不完整导致监督者无法有效评估这种规模扩张对本机构未来损益的确切影响;而经营者利用了信息不对称的漏洞就可以进一步追求扩张带来的短期利益。
(二)股东权益最大化:长期可持续经营的制度保证
那么,面对这两个制度漏洞,我们的解决方案应该从何入手呢?显然,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故内部治理结构依然是最关键的因素。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意味着合理的权力分布与完备的内控监督,这需要一系列激励与考核制度相配套,如淡化存贷款规模考核,强化风险和单位利润考核等。特别重要的是,立即在商业银行中提倡风险调整后的盈利考核指标,通俗地说就是建立科学的、有监督的、在行业中有共同标准的风险拨备制度,则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权益就可望趋于一致,这样,经营者在有限任期内的行为就可以是审慎而不失积极的,就更有动力通过自主评审发掘有潜力、高信用的客户,由此奠定商业银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五、结 论
综合我们从微观、宏观、结构与制度等四个角度对商业银行长期发展模式抉择问题的探讨,文章的基本结论如下:第一,就单个机构而言,商业银行应该以长期稳定盈利为最终目标,以风险加权后的利润为中间目标,以高质量金融服务,特别是高质量的贷款为操作目标;第二,面对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必须彻度摈弃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顺周期发展模式代之以审慎的反周期发展理念;第三,为了确保有质量的规模扩张,不断依靠金融创新,在科学的风险管理中合理制定风险加价水平,从而提升金融产品与服务质量是必由之路;第四,建立健康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理顺所有者、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模式,才能最终打造出一家健康的银行,也才能推动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