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欧洲的事务经常受到着重于防御和安全的派系的影响,而这些人在美国外交政策中受到“新保守派”的负面影响。一种很明显的感觉就是,美国的外交政策正被一小簇掌控实际决策进程的理论家所驾驭,驶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不仅仅欧洲防御和安全精英们相信当前美国的外交有点反常,连欧洲舆论界也普遍这么认为。2003年在法国和德国的民调显示,近75%的民众认为当前“美国的问题”主要是乔治?布什总统,而只有21%的人认为大体上与美国还有更多事要做。最终结果是,主导欧洲舆论的观点是直到美国换届后,至少也得等到那一小簇极端主义的新保守派对布什的影响大大减少之后,跨大西洋的关系才有可能会修复。
于是,许多欧洲评论家和公众都依据这些激进者的理论来解读美国外交的走向和如何看待美国舆论附合于布什总统对外交事务的处理等现象。然而,他们都忽视了当前美国外交走向的深层历史根源。这并不是被所谓的“新集团”(neocons)被驾驭,而是这些被贴上“新保守派”标签的人一直都在表述着反映美国公众的两种观念。一是对美国有责任传播他们“个人自由”思想的信念。第二,联邦政府的首要的、可能也是唯一的职责是保护公民免于外来威胁。因此,无论美国针对某一特例案例是采取怎样的实际行动,这两条原则都深藏在公众争论中,并促使美国在某时以某种方式卷入他国事务。
第一条原则的典型是伍德罗?威尔逊,但某种程度上可以追溯到18世纪。从合众国成立初期开始,这些道德宣言就已成为美国政治思想的一部分了。主要内容就是个人自由是根本,政府要铭记个人自由在道德上和实践上都凌驾于其它之上。这正是深深地嵌入美国政治思想和公众舆论中的基本信念。然而,对于更倾向于强调社会和谐的当代欧洲政治体系来说,这条准则却未必显得如此重要。
第二条与第一条有点冲突,从而有助于减缓干涉他国的欲望。自从合众国成立以来,就一直存在着对联邦政府应扮演的适当角色的争论。最终,这场争论倾向于一个限制性联邦政府的观点,即政府的唯一角色即在对外事务和保护国家免于外来侵犯。实际上,起草宪章的五名成员大多也聚焦于两个方面――外交事务和联邦政府保护国家免于外来影响的需要。最终的结果是在政治原则上达成广泛共识,即对对外干涉要谨慎,除非国家安全原因的需要。
这似乎于当前的原则相悖。1970年代以来,有许多人已经讨论过美国对中东的干涉,并乐衷于鼓动在中东确立“美国价值观”。但大多数的美国人都对此表示不屑,因为直接干预缺乏国家安全的合法性。911是一个转折点。要确保国家安全免于在中东运营的敌人的侵犯,唯一途径就是要改造这个地区。这种观点在公众舆论中急骤上升。而先前被视为危险行为的东西在911之后变得可以接受。
本质上说,公众转向于对新保守派政策的喜好至少已十年了,而在政策上,“新集团”也一直都很老练地保持着与美国公众理念的一致。所以,许多标榜“新保守派”的东西既不“新”也不“保守”,而是广泛根植于美国公民中的一种世界观。这对遵照自己的政治体系逻辑的欧洲人来说,是很难彻底领悟的。
简而言之,如果欧洲期望一个新的美国当局或一套新的政策班子来提升两者的关系,那可能遥遥无期。尽管美国执行事务的风格会变化,那种生硬的“要么全部要么全不的”(take-it-or-leave-it)声明也会软化,但是美国外交政策的实质则会大体不变的保持下去。当前美国外交的走向――重塑中东、与潜在威胁对手的强行对抗和对限制美国强权的运用的国际组织的暧昧立场――本质上不太可能会在近期内被一个美国公众所拥戴的新政府所改变。总统和一小簇掌控美国的幕僚所驶进的全新道路并不是特例,他们只是延续着带有深层历史根源的美国外交政策。假如希望跨大西洋的关系有所提升,那必须要明确这种认识。
核心理念
对美国外交的根源研究,或者对一直以来指引美国外交的理念研究,并不乏其人。外交史学家罗伯特?W?塔克(Robert W. Tucker)将美国外交视为两类人之间的平衡,一类人是想将美国塑造成民主价值观的楷模,另一类则想发动“十字军战争”将这种价值观传播至全世界;亚瑟?斯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则将其比作现实主义与救世主义之间的竞争;亨利?基辛格则将其视为孤立主义和全球主义之间的平衡;沃尔特?迈克道格尔(Walter McDougall)则识别了美国外交的八条指导原则,而汤姆斯?贝利(Thomas Bailey)也发现了五条;1沃尔特?罗塞尔?米德(Walter Russell Mead)在他2001年的著作《特殊的普罗维登斯:美国外交政策是怎样改变世界的》(Special Providence: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and How it Changed the World)一书中指出了美国外交的四种倾向:威尔逊主义、杰斐逊主义、杰克逊主义和哈密尔顿主义,等等。当然,这里并不是要冗举这些历史上的争论,而是要凸显历史学家们在一般意义上已发现的、在美国外交根源中的核心理念。
很明显,一个核心理念是美国的特殊论,及其由此可以推导出的美国人革命或救世主情结。这种情结常会周期性地推动美国以个人自由的名义进行全球干涉。隐藏在这种趋势背后的则是一种普遍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中所不加质疑的假设:美国自由价值观和机制构建了一种促进人权和人类繁荣的模式。伍德罗?威尔逊的十四条就是这种救世主情结的经典例证,而二战后自由国际秩序的建构也是一个例证。
许多人都会发现这种理念是很滑稽的。美国对拉美的干涉、对专政国家的支持和以纯权力政治和带有商业目的的干涉等都彻底暴露了这种理念的虚假性。毋庸置疑,美国的那套“语言上理想主义,行动上现实主义”东西是罪恶的,正如迈克道格尔写道,尽管这种理念延续并代表着公众的想象力,美国外交一直都是“好、坏和丑”的混合体。然而,即使“坏”和“丑”常常首当其冲,能成为“解放者”的形象也屡屡成为推动美国外交的动力。
这种批判就产生了一个有选择性干涉的问题。撒哈拉南部的非洲普遍是人权状况糟糕的专制国家,但美国却并不想卷入这些区域。假如个人自由真的是美国外交的核心理念,那么,正如批判者所言,美国为何偏偏忽视非洲?
这个问题的答案存在于塑造美国外交的第二种核心理念中:联邦政府应该限制他的权威。国内管治这条原则是怎样影响对外政策的呢?本质上说,它塑造了美国政府思想中普遍认可的,或者说是首要的联邦政府的任务就是保护本国公民免于外敌侵犯。扩大点说,联邦政府的整个框架就是建立在这种“需要阻挡外敌,否则,将威胁到州”的理念之上。这就是后来屡屡摒弃联邦原始宪章和1787年起草的宪法后的驱动力。当然,赋予联邦政府权力等于削弱州权力,而在许多方面这通常被视为是“必需的罪恶”(necessary evil)。托马斯?杰斐逊对许多美国人说过:“在许多涉及对外事务和与单纯的国内问题截然不同的事务方面,我们应该同仇敌忾。”
这一理念也根植于约翰?亚当斯著名的宣言中:美国不应该出去寻找毁坏之灵(monsters to destroy)。这条两个世纪前的古训仍然深深烙在美国公众心中,从而限制了对外干涉的可能性。对外的冒险只能增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削弱州政府的权威。过于卷入世界事务意味着大规模增加军事、提高税收以及一系列对州政府和个人的要求。对于一个建立在个人自由胜于一切的共和政体来说,让限制联邦政府权力的宪法闲置无疑是一种危险的征兆。
笼统地说,这些担心许多都已兑现了。在上个世纪,当美国逐渐地成为世界事务的主导力量时,联邦政府的权力已经戏剧性地提升。但这只是使限制联邦政府权力的原则与美国政治更加密切。所以,一些美国总统寻找说服公众支持对外干涉的理由并不完全是为了国家安全的利益,而是说要面对一场日趋激烈的战斗。也正是因为此,在政府对科索沃和海地进行干涉时,美国公众舆论开始分裂。抽象地说,美国人并不比欧洲人更乐于做集结军队的事。在2002年的世界观调查中,只有不到一半(48%)的美国人乐衷于将军事用于“为内战的地方带来和平”,与此同时,72%的欧洲人却愿意这么做。美国人这种模棱两可态度根源于那条基本的信念:联邦政府应该维持在有限的权力内,而不是为了摆脱这种限制而发动一场“十字军”战争。
当美国公众舆论从支持一种限制性外交转移到支持一种重塑国际环境的外交上时,这种理念的制约无疑是有意义的。但是,一旦国家受到威胁,公众舆论立即会倒向另一边。比如,伍德罗?威尔逊一直没能赢得这种倒向,从而使美国投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直到德国潜艇的行为让公众确信德国正构成了美国的威胁;富兰克林?罗斯福也无法说服美国人参加二战的决心,直到珍珠港事件。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当法西斯疯狂的侵略和全世界几百万人遭屠杀时,美国进行对外干涉的推动力却遭到了一个基本问题的检验:干涉是否在联邦政府的职责划清界限内?罗斯福花了许多年来说服美国人投入战争,但是即使到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公众舆论对参与战争的观点还是分裂的。
布什总统自己也是这些自相矛盾的推动力的产物。作为候选人时,布什对世界事务保持着“低调”――对那些1990年代以来美国军事部署为特征的“塑造国家”(nation-building)的行为和那些不能明确保持和平的行动,要限制使用武力。然而,一旦国家受到了威胁,他立马转而支持可能是二战以来最大的“塑造国家”的行为。
美国与欧洲:有何差异?
正如罗伯特?卡根(Robert Kagan)的名句,“美国来自火星,欧洲来自金星。”2美国有能力规划权力的使用,而欧洲却不能。针对这种在国际环境下武力使用的
问题,卡根另辟奚径。事实上,美国这种规划权力的能力正好是欧洲是否团结的一场大考验。按照学者型外交家罗伯特?库珀(Robert Cooper)的意思,卡根将这一实验称为“后
现代”理念。这正与美国的霍布斯式的世界观相悖。但是卡根也指出,跨大西洋间伙伴的差异更多的是观念的分配,而不是权力的分配。
基本层面上来看,许多欧洲国家并不能欣赏鼓动美国外交的核心理念。在某些地方,欧洲视为帝国主义,美国却视为因道德目的而进行的权力使用;在某些地方,欧洲质疑美国凭什么强加这种价值观,美国却将之视为普世的和彻底的道德;在某此地方,欧洲视之为伪善,美国却比之为竞争原则间的平衡。
那些理念都是清晰可见的,并反映在国家的奠基文件和诸如托克维尔等早期思想家的著作中。虽然他们还是倾向于将美国视为自由的楷模(约翰?温斯罗普称之为“山巅之城”),而不是将个人自由的利益传入被压迫的“十字军”国家,但是这种美国特殊论的救世主情结还是透过在美国
历史上的一些基本文本中体现出来。然而,这两种视角很快合并在早期的美国历史中。在第二任期内,托马斯?杰斐逊就很少将美国说成“自由楷模“,而是更多地将其说成“自由帝国”。3
同时,越来越多的关于国家应该怎样被管治的警戒性和限制性条款很
自然地出现在宪法中。尽管这些文件明确将所有权力赋予给联邦政府,以此作为联邦政府对州和个人的责任,但是在最初的10个宪法修正案中可以发现,州政府依然要求额外以的对联邦政府的制约。
愤世嫉俗者可能是对的,因为美国公民根本不关心宪法中的实际
内容,而只是关心基本目的:以个人自由的名义限制政府的权力。美国宪法是视个人自由的保护为政府的核心目的 的十八世纪启蒙思想的产物。结果载入宪法的许多权利都是防御外国入侵。尽管不乏对宪法引经据典的个人,但大多数人还是将宪法理解为使公民免于过激政府管治而设计的文档。
这种
社会契约的方式和欧洲宪法的建立基础是很不同的。那些后来起草的欧洲宪法则反映了19世纪举的社会民主理念。结果他们扩展了国家要保护公民的概念,包括社会安全、住宅甚至环境保护。作为回报,宪法也规定了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如兵役等。
这种差异是非常基础性。在政府对公民日常生活的干预之中,美国宪法赋予个人自由,而大多数欧洲宪法赋予了社会和谐,保留了国家为提供公共产品直接
影响公民生活的权力。有人认为这些宪法反映了根植于社会的价值观,相反,也有人认为,根植于社会的价值观是被这些来源于奠基文件的管治体系所强加的。总之,最终结果是欧洲和美国建立的政府角色和加强
政治体系根基的理念是不同的。
当然,这会有一些例外,我们有理由质疑这种从几个宪法文本的比较中草率得出来的结论。但是,这种评价是长时段比较
分析的浓缩。尤其重要的是,新保守派引起对当前美国外交走向的争论恰恰是美国这种有别于欧洲的原则。
恰当时间内的恰当位置
很难对新保守派外交政策下一个定义,或说清楚他区别于其它政治思想的特点。最初这个标签被用于二战后反共产主义者的左派和越南战争后趋向于共和党政见的民主党人。但是,那些今天被认定为“新集团”都很年轻,不可能是当年的左派人士,而与民主党也没有什么瓜葛。
于是,作为芝加哥大学政治
哲学教授列奥?斯特劳斯(Leo Strauss)的学生,一些人转而贴上了“新保守派”这个匪夷所思的标签。而另一些人则引用总统外交和防御顾问们带有犹太人的姓氏,暗喻美国政府被以色列的利益所牵引。然而,这些标签都不尽人意。斯特劳斯可能对某些人产生影响,但是,很难相信这个去世30多年的不太出名的哲学教授现在又突然掀起影响美国外交之风。同样道理,可能布什总统的一些顾问是有犹太人血统,但许多人却没有。而且相信一些人能够鼓动美国外交政策损己利人,未必太过牵强了。
更频繁的是,这一标签现在被用于对“外交政策鹰派人物”的鄙视。但是这种标签也适合于911以来的美国公众。911事件后,那些与“新集团”特征相符评头论足者和知识分子们恰当地表达了一般公众观点和历史上一直都指引美国外交的理念。
尽管一些人可能已经想过要推动美国对伊拉克的干涉和对恐怖主义的支持者采取更强硬的政策,但直到危险近在咫尺时,这种推动在政治上才有可能实现。保尔?沃尔福威茨等人的这种议论早在1990年代的早期就开始了。他们表述的这种干涉主义政策是建立在美国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基础上的。而这种威胁正是美国在大中东,尤其是伊拉克一直没有采取行动造成的。对这一模式,没有人比沃尔福威茨在1992年与人合著的《防御计划指南》看得更远。这本书中有一部分就曾建议除掉萨达姆?侯赛因政权。一些人也一直都提倡美国对中东的其它政权施压,比如伊朗和叙利亚等。但直到911之前,这些政策从来没有在美国公众中产生共鸣。
对于欧洲来说,认为所谓的“新集团”只是表达了共和党内一小簇极端分子观点的看法是很大误解。虽然所谓的“新集团”可能大多数是共和党人,但他们的观点在民主党内部也同样赢得了相当的认可。据我回忆,最初提倡除去萨达姆的军事行动理念的两个人都是来自民主党内部的。一个是离任的国会议员,另一个则是前克林顿政府时的官员。而他们也只是表述了参议院内81位支持总统对伊拉克用武的民主党人的意见。很显然,布什耳边充斥着一大堆像恶人拉斯浦丁似(Rasputin-like)
理论家的声音。
说实话,许多被视为新保守派的议程几乎并不存在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的争论,而更多的是现实主义者和带有“新集团”趋向的理想主义者的竞争。现实主义者通常比较保守,他们并不想为了传播自由民主理念而冒险。相反,他们更致力于保持美国第一的地位,而不是耗费有限的资源去为承担一个类似于重塑中东这样巨大而又长期的任务而冒险。
现实主义学派的思想则与新保守派者形成鲜明对比。而后者的议程与伍德罗?威尔逊所主张的是一致的。威尔逊过于寻求从相对的力量优势下重塑国际体系,以致于无法传播民主和
法律规则。同样,今天的“十字军们”不是要给予国际机制以信任,而是在一套自由民主理念的名义下希冀于美国的力量重塑全球环境。他们相信,通过减少在中东难以处理的问题可以使美国变得更安全,这也就是恐怖主义的根源。以这一口号,新集团演绎了一个美国政治思想中根深蒂固的角色。这就是为什么布什总统在对这一计划付诸实施时向一大堆国家要求支持的原因。
实力与风格
我们并不需要“大阴谋理论(Grand Conspiracy
Theories)”来解释美国外交政策的走向。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指引美国外交的核心理念以及这些理念与欧洲政治思想有什么不同。假如跨大西洋的关系要想从当前的隔阂中所好转,理解这些差异的根源是很重要的。
当然,一些人可能会说,美国公众舆论只是国家领导人传播的信息的产物。所以,这种核心理念和规则是有问题的。毋庸置疑,领导人是可以塑造公众舆论,但是,如果领导人所传达的信息不是公众的基本观点的话,我们似乎很难找到这种信息的来源了。
本文所陈述的观点可能对跨大西洋联盟表示悲观。假如双方的道路的确是分歧的,而双方又我行我素的话,那么的确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了。但是依然有一些因素抵制着这种分裂。第一,双方分歧的理念一直都存在。当前美国外交走向根植于根深蒂固的原则,一点都没有脱离过去的特点。第二,美国会凭借当局内部的一些特殊官员以某种不同的方式选择性地处理与盟友之间的关系。
当前美国政府对实用主义和坦率的对话(frank speaking)的强调是对许多美国人的一种文化诉求,而假设美国在全球环境下的霸权地位,这种坦率的对话听起来像独裁。这种强硬在许多美国拒绝与欧洲签署的国际协定中可以窥见一斑,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物武器议定书、国际罪犯法庭和京都议定书等。许多美国人也认为那些条约对他们当前的状态不利,并很有把握地认为没有一项可以被美国参议院批准。事实上,参议院也一致投票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相比于欧洲立法机关,美国国会在外交事务上有更独立的角色。没有国会的支持,美国总统很难推动这些国际协议。布什政府强硬地选择拒绝这四大协议的谈判。在一定层次上是一种实用主义的体现:为什么要在一些参议院不可能支持的协议谈判上浪费时间呢?而在另一层次上,美国外交政策一直都保持着对最终可以付之实施的、更有价值的一些东西的运作。以美国这种处事方式,跨大西洋关系是否有所好转,人们只能表示期待了。
换句话说,即使实力保持不变,风格可能会有所变化。这可能有助于当前跨大西洋关系的裂痕,但美国在国际环境下的行为不会发生本质性变化。这根源于长期以来指引美国外交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是不太可能很快发生变化的。
【注释】
1 Walter A. McDougall, Promised Land, Crusader State: The American Encounter with the World Since 1776 (Houghton Mifflin, 1997). Thomas A. Bailey, A Diplomatic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 (Appleton-Century-Crofts, 1969).
2 Robert Kagan, "Power and Weakness," Policy Review 113 (June-July 2002).
3 See Robert W. Tucker and David C. Hendrickson, Empire of Liberty: The Statecraft of Thomas Jeffers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