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普及,广泛进入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已逐步使用电子政务这一新的管理手段,在各项工作中,以更加透明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加速了信息交流,为人大工作拓展了新领域。
一、在人大工作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是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各级人大常委会面临大量的新问题、新课题,需要不断地探索、研究解决。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采用快速、便捷、高效、新颖的信息传播手段,将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有效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发展的优势,在机关推进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在推进国家信息化的口号提出以后,1995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行培训,陆续为各工委、处室配齐了计算机,并互相链接,加入市首脑机关办公决策服务系统的局域网。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际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在局域网上建立了自己的主页,设立了地方法规、公文查询、两会会刊、人大信息、电子报刊、文献资料等栏目,方便了本机关内部及进入局域网的各用户查询人大常委会的各种资料。如历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情况,历年来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两会会议文件及会议纪要、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综合信息网网站及时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和兄弟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并将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传输出去,加强相互的信息交流。
局域网内的各部门均有自己的电子信箱,各类电子公文都能在第一时间到达邮箱。以往文件迟收或收不到的现象得到改变。简化了繁琐的公文传递过程,提高了时效性,为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提供了科学的服务。
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打破了时间、空间和部门之间的壁垒,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以及一些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实践和初步成果,适应了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2001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把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我国信息化工作的突破口和近年的工作重点。这就说明,电子政务是国家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关键,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条件下,更具有重要意义。“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现代化”,面对电子政务这一迟早要影响我们的决策方式和施政方式的新的管理手段,人大机关工作应有清醒的认识,按照国家发展电子政务的方针和规划,更新观念,学习信息知识,提高运用信息网络技术的水平,加快办公自动化,重视上网工程,在人大工作中逐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应当看到,我们目前掌握的网络信息技术,对于人大工作还主要是在工具层面上运行。有些地方人大自建机构从事自己的网络和网页建设,自成体系。不但成本高而且造成网络的分割;同时,由于相当一部分局域网不能与互联网和其他单位的局域网互联互通,结果耗费大量资源只建成单位内部的办公系统,使得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常委会的独立网站,工作主页数量较少,且功能单一无法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统一推进实施的网络体系;已建立的一些网站和网页,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供的公共信息,还相当贫乏。这些问题说明,人大工作中运用的网络信息技术只是发展电子政务的开端,要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还必须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平台。
二、人大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电子政务是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五年规划。2002年7月,全国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从目前一些地方人大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实践来看,政府信息化的任务同样代表了人大公务的信息化方向,尽管各地人大网站多数只是政府网站的一部分。但是不论如何,未来五年,在人大工作中,主动接受也好,被动接受也罢,我们都面临电子政务的挑战。比较起来,从一个较高的理论平台上,掌握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主动接受这一新的全球化的管理手段,是明智之举,是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一段时间里,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我们有个误区,认为网络信息技术仅仅是为了提高政府的效率,也就是说,大家只承认它是一个重要的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技术问题,还没有在深远的意义上考虑这项技术的实施对于社会主义大局的政治影响。
社会主义从本质上讲是依靠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和增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特别是要求社会基层的广大人民能够公平、公正地参与社会发展,人大和政府在立法和施政时依照科学透明的规则公平、公正地决策和行政,使人大、政府同代表、人民之间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制定规则,执行规则。我们所说的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按照规则来进行交易的“规则”,就是这种公开、公正、公平的规则,这也是一个健康社会或法治社会对于全部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网络信息技术对于社会生活的划时代贡献,是更广泛和更深刻地把国家(政府)和公民的关系公开化,导致国家(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并趋于信息对称,提高政府行为和公民行为的自组织能力,朝着公平和公正的方向改变国家(政府)的决策和施政方式,改善国家(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使国家(政府)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快建设包括在人大工作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在内的电子政务,是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措施。
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国家公共权力领域的传统体制将进行相应调整。我们知道,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和1999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政府依法行政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在加入WTO时,我国政府对规则的透明性也作出了庄严的承诺,不过从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看,与这些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应当看到,目前,我们的一些立法机关和政府的活动还不是建立在人们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作出确切预期的透明规则的基础上。一些立法还只是在近似封闭的条件下被动接受立法信息。立法需求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一些地方法规的规定,似乎是立法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事情,未能同广大人民代表和公民之间建立开放式的、经常的信息反馈通道。使公众难以了解和参与公共决策的过程,难以确切预期自己的行为后果;使公共政策带有主观随意性,而不像法治建设要求的具有客观和稳定的性质。正如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吴敬琏先生所说的,建立法治国家必然要求公共信息的公开和信息的透明性,而电子政务恰恰为此提供了重要条件。
李鹏委员长最近指出: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十分重要。人大的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大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和监督。我们要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了解和掌握大量的立法信息。通过信息化建设,各级人大可以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
所以,各级人大常委会推进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增强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性,是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尽快掌握网络信息技术是拓展人大工作新领域的需要
如上所述,笔者认为应从更为深远的意义上认识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的重大意义,逐步建立有一定规模、信息量大、具有人大特色,能使各地人大常委会互相受益,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信息传播系统,实行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主页和网站的系统链接,实现资源共享,在互联网上形成链接效应,并逐步地健全充实工作主页,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具生机活力,更贴近人民群众。可以预见,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将给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带来一个新的环境。
行使民主权利的通道。随着网络普及的平民化,社会公众可以在人大常委会设立的网络资源中心查询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参与有关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发表自己对法规制定、选举、依法治市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酌看法、见解,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代表履行职责的途径。人大代表可以利用人大常委会的网络信息,及时掌握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更全面的了解民情民意,尤其是那些平时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代表,可以借助网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扩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面,更好地参政议政,行使职权。
接待来信来访的窗口。开辟群众网络信箱,收集人民群众对本地区重大事项,一府两院工作,以及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些问题的来信。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交互性,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不仅可以免除来访者的奔波之苦及信访接待工作人员的繁忙,也为来访者发表个人意见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拓宽立法调研的渠道。地方立法以必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立立法项目的内容。可以利用网络广泛宣传立法的宗旨和法规的内容,深入调研,征询各方面意见,让全民参与讨论和制订。这个过程不仅求得了事物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使制定的法规正确全面地反映社会关系,成为本地区普遍遵守行为规则,而且有利于法规的贯彻实施,起到普法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站。由于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缺乏了解和认识,因此,广泛深入的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是各级人大的重要任务。四通八达的网络为宣传工作创造了条件,利用人大的网站宣传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速度会更快,覆盖面会更广。
强化调研信息工作的手段。各地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互相链接的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运用。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资料,有助于辩证地、系统地思考问题,为更好地开展调研工作创造条件。
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的适应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激励工作人员的全面发展。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我们不能通过新的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就会落后于时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其它工作一样,也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发展,因此必须自觉地学习、掌握和运用电脑与网络这一现代先进科技,帮助我们把各项工作开展的更快、更好。相信随着《全国人大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出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拓展新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