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需要以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文章主要通过对信用起源、现阶段我国信用体系现状分析,提出加快我国社会信用建设的初步思路和信用建设近期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 信用;信息不对称;市场经济
1引 言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信用问题的产生源于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通常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信用问题会越严重。但决定信用问题的严重程度不仅仅是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性,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交易双方的交易是一次性交易还是重复性交易。如果是一次性交易(博弈)的话,问题就会比较严重,因为欺骗可以获利而不必担心将来会受到惩罚,因此存在着欺骗的激励。但是当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不是一次性博弈,而是多次博弈的话,当事人就会理性地考虑未来受益和当期受益之间的替代,从而担心当期的欺骗带来对未来的损害而采取合作的态度,讲信用是最优的选择。
1.2交易品的特性。如果这个交易品的特性简单,比如买一根针,一看就一清二楚;如果要买一部汽车,这个东西本身很复杂,特性和功能并不是一目了然,也许前一段时间用起来是很好的,可是几个月、半年以后问题就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难断定的是它出问题是由于使用不当还是汽车本身有质量问题,这就与商品的复杂程度有关。
1.3交易品的价值。如果交易品的价值很低,骗了以后获利不大,而如果交易品的价格很高,欺骗的获利很多。也正是因为价值差别大,就特别容易出现有些人铤而走险,金融诈骗案亦随之而来。
违约被发现后的惩罚越高,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进行投机倒把、铤而走险的预期获利越少。惩罚的高低通常是由规章、法律等正式制度来规范的。此外,相当多的情况下,还决定于所谓的乡约民意、社会舆论等非正式制度对不讲诚信、不讲信用的人以多大的制裁。
2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
信用问题已经阻碍了中国经济发展。2002年10月份,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组织专家对全国上万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调研,结果让人触目惊心: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损失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二个百分点。具体来讲,中国每年因逃避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 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信用问题是经济转轨的伴生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在经济增长率方面,从1978年到现在的25年间,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9.4%,整个经济规模增加了9.5倍,交易产品的价值也越来越高。随着市场的发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必然产生并且程度越来越严重,于是对信用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然而我国的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这种要求,因而欺诈、赖帐等失信行为广泛发生。
目前,社会诚信不足和经济信用关系扭曲,严重影响经济需求的扩大,增加了经济运行中交易成本和效率损失,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信心、经济环境质量和形象,有损国家、地区、城市与企业的竞争力,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信用风险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影响经济增长、需求扩大、就业增加的主要障碍。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3加快我国社会信用建设的初步思路
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正常进行的前提,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建设必须以政府行政协调为动力,弘扬社会诚信意识和规范社会各部门的信用行为,搭建信用信息管理公共网络平台,征集、整合、发布社会信用信息,实现社会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互用,采用市场运作方式,以银行(信贷)信用管理为基础,由社会中介征信机构开展个人、企业资信等级评估,使社会信用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塑造社会信用之风。
4我国社会信用建设近期应采取的措施
我国信用状况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当务之急是借鉴国外信用体系建立的成熟经验,结合国内实际,建立起自己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鉴于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具体运作上应遵循“统一筹划,分步落实,逐步完善”的原则。统一筹划就是要建立社会信用建设的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明确任务。分步落实指要在筹划的指导下,分阶段、分步骤落实信用建设任务。逐步完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到建设过程中,近期应采取如下措施:
4.1信用立法先行,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合法性,才能实现高效采集、开发、利用和披露信息,避免多头投入,各行其是,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4.2确立征信建设主体。由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分散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由任何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单独承建社会公共信用信息是不现实的。因此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确认一家机构来承建和运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4.3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协调机制。在征信体系建设初期,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协调关系、行政推动,授权运作等强制手段,将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和管理资源,以股份制模式,建立股份制的市场法人机构,进入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快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步伐。
4.4建立健全诚信获益、失信受损机制
4.4.1政府带头诚实守信,清理拖欠,特别是清理部分党政干部拖欠金融机构贷款、违规担保、违规抵押等,对违反诚信原则的人,要坚决予以处罚。
4.4.2将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信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让失信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
4.4.3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提高失信者的经济成本。对依法破产的个人,在一定年限内可通过实施银行不开户、不贷款、工商部门不为其注册企业的联合制裁,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应坚决追究企业法人或个人的刑事责任。
4.4.4清理整顿目前社会上不规范的企业信用评价服务机构和企业评级业务,规范信用评价市场。
4.5加大诚实守信道德建设力度。诚信道德建设应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实守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战略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诸如在电视台开播公益广告,进行诚信宣传等;在大中小学开设专门课程或增加相关内容等从根本上不断提高全民的诚信素质。
4.6创建必备的外部环境
4.6.1大力推行金融电子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信用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上的现金流通,大力推行银行卡、电子钱包、个人支票、网上支付等先进的支付手段,完善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推广普及,最大限度地提高支付方式的现代化。全面推进金融电子化步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以构筑个人信用制度的物质基础。
4.6.2 建立健全个人有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如房地产评估、长期投资评估等,均要按照有关资产评估原则、原理、办法等科学评估,争取把个人资信评估推向更高层次。
4.6.3 建立个人财务会计体系。建立个人财务申报制,实现个人会计档案社会化、个人会计薄记代理代和个人收支状况公共化。
4.6.4 建立对违背个人信用制度者的制裁措施。首先采取金融制裁,银行不再继续贷款;其次结合社会信用制裁,降低个人信用等级;再次应采取舆论制裁,使其难以立足;最后对情节严重者动用法律制裁,维护社会信用。
4.7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信用制度的良好运行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贷款担保制度、保险制度等相关制度,已在西方信用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得到证明。当前应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降低个人还款能力的风险系数。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统一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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