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婚姻经济学 婚姻收益 婚姻博弈 婚姻悖论 婚姻刚性
刘正山先生在其《为何非结婚不可?》一文中说:“婚姻并非必须!但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难以逃脱婚姻这个结局?我认为,基于功利考虑的‘攀比困境’是根本原因”。还说:“婚姻是‘攀比’博弈的结果”。记得过去曾听说这样一个故事:美国现代舞的创始人,女舞蹈家邓肯致函给大文豪肖伯纳说:“如果你我成婚,那么我们的孩子一定会拥有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和最美丽的形体”。这可以说是婚姻的“攀比”之最了。然而,肖翁复函道:“如果我们的孩子继承了你的头脑和我的嘴脸,那会怎样呢?”看来,“基于功利考虑的攀比困境”与“攀比博弈”的风险太大;故肖、邓无法结婚。
1992年的经济学诺奖获得者贝克尔说:“由于男人和女人为寻找配偶而竞争,所以可以假定婚姻中存在一种市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市场的存在,已无需假定;各类婚介所或婚介公司的涌现,足以说明婚姻市场的实实在在。他还说,一个人“当结婚的预期效用超过继续单身的预期效用或再找一个更为合适的配偶的预期效用时,就会决定结婚”。“结婚的收益来自于在投资于非市场活动的时间和获取市场物品的力量方面,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互补”。美国的婚姻问题研究者通过近25年的调查发现,当问到美国人评价他们生活质量时,最珍视的是什么时,“婚姻”总是答案的首选,先于朋友、工作和金钱。而英国的研究人员给出了一道财富婚姻的方程式:拥有爱情或美满的婚姻所带来的年收入或幸福程度相当于男性收入的167%,而离婚或者丧偶对于女性的打击相当于失去工作的4.25倍。甚至有人说:“现在是夫妻共同创业赢得财富的时代”。可见,正是因为婚姻会给人们带来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收益,所以人们选择结婚正是约束条件下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本文试图就婚姻收益这一问题略作讨论。
在笔者以前的几篇网文中提出,婚姻并非爱情、性爱和生儿育女的最后归宿或唯一载体;那么,如何来解释在现实生活中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恩爱夫妻”的数量远比“旷男怨女”要多多呢?所谓“千金难买真情”,“少年夫妻来伴”,也非无稽之谈,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无论是单身贵族,亦或离婚丧偶者,离群索居,孤枕独眠,终究不是人生的最佳选择。美国曾对老年人就金钱、健康、孤独三个问题做过问卷调查,结果是以最怕孤独的人居多。患忧郁症者,大都也是单身居住的人。因“孤家寡人”而“孤芳自赏”者,毕竟对身心健康不利;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目前尚有不少徘徊于“围城”之外的男男女女,但他(她)们并非不想进入“围城”,而是有心理预期的落差而“待购”或“待沽”的;也只是一种无奈的期待而已。因而有“姜太公钓鱼”或“随缘”的说法。
人们都有追求效用偏好最大化的倾向,钱钟书先生就曾对男人的三大快事说:住西洋房子,讨东洋女子,吃中国馆子。古人则云:“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男人的人生价值体现。无论古今,“讨东洋女子”和“洞房花烛夜”,无不涉及婚姻;婚姻还是在人们追求效用偏好过程中一种优先选择。可见,婚姻的存在一定有其合理性与现实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婚姻之所以还是当前人们的“终身大事”,一生幸福与否的关键所在,实乃与婚姻的收益问题有关。
据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一项有关“中国婚姻质量”的调查,有75%的婚姻达到中等水平,仅3%的夫妻关系为高质量和完美型,而22%为低质量。我不知道这项调查报告的依据何在,但这些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婚姻市场还是略有效率的;还是有其存在价值的。可从概率来看,仅3%的婚姻为高质量的,似远未臻于理想境界;如果把婚姻家庭比做企业经营的话,成功者为凤毛麟角,也就不足为奇了。人们往往对婚姻或企业寄予厚望,但由于处理不善或经营不当,即便尚未至于劳燕分飞或破产跳楼,而尚可勉强维持的;即为生存而生存,应该是一种常态。有人说我国国民的幸福指数不高,我想可能与我国人民的婚姻质量有关。婚姻家庭虽与GDP的关系不大,但与幸福指数却密切相关。既然有如此一个略有效率的市场存在,(其实,在我国,是很难找到一个存有高效率的市场,除了权钱交易而立竿见影的市场,是一枝独秀之外;而存在着一个略有效率的婚姻市场,可能是处于初级阶段使然。)那么,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其效率何在,其合理性与现实性何在,也就是婚姻收益的问题。至于“爱你一万年”,“千金难买真情”等,属于情感世界范畴,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对于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富于效率的婚姻市场来说,婚姻意味着双方签定下合约,‘交易’达成,双方均对‘交易’有预期收益”。婚姻的预期收益,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分工协作以期比较利益和报酬递增:过去,在农业社会,家庭是个生产单位,男耕女织,是最佳的人力资源配置。现在,无论是大主妇或小男人,治内主外,各司其职;均较里里外外一把手的效率要高。优势互补,优化组合,方能报酬递增,这也是婚姻家庭的经济状况一般好于单身贵族的原因之一。
二. 夫妻搭配,赚钱不累:一般来说,女人的理财能力要强于男人;古人说:“国难求忠臣,家贫思贤妻”;这里的“贤妻”标准当然含有理财能力。在以男性为主导地位的社会中,男人挣钱,女人理财;应该是一种较适宜的家庭经营模式。拿破仑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若从家庭经济的角度来说,此言也能说得过去。“夫妻老婆店”经营模式的大量存在,也能说明这一问题。此外,夫妻风雨无阻,患难与共,确实能接近帕累托最优。
三. 降低生活成本:共进晚餐,同枕共眠;就性价比而言,要比喝闷酒,孤枕独眠来得经济。“烛光效应”也能解释这一现象,即:一人一枝烛光要比二人一枝烛光的成本高。婚姻家庭生活的其他生活费用方面,以及家庭消费功能的规模效应,都可依此类推。然而,双方价值的保值、增值也应相对同步,如果反差过大,交易失衡,有悖于“门当户对”;那么,即便“泰坦尼克”也可能触冰下沉。这里的价值包涵当事人的综合指数,而非仅指物质财富;因为这里的价值论是效用价值论,经济效用仅是其一个重要方面。
四. 性行为的“趋利避害”:“食、色,性也;性行为与吃饭穿衣一样,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而且是一系列低级活动中的一种。现在有一种道德悖论:越是低级的活动却越认为它崇高;其实,人类器官都有了可观的进化,惟有性,这个特区尚处于原始状态,无法开发。只要一有需求就会有经济行为;俗称:“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也没有的性行为(No free lunch and no free sex.)。婚外性市场的合法化程度不高,管理不善,非法交易,风险很大。即便性市场放开,如荷兰等国,其交易成本也较高。况且,受到传统文化的思维惯性,道德习俗等影响,婚外性行为也难以为世俗社会所认可。所以,无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均对婚外行为有所制约。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人们选择了“婚内性”是理性的,因为此举合情合算又合法。至于这种一对一关系能否天长日久,那就要因人而异了。稳定的性伴侣,好比“吃大锅饭”或“皇粮”,有聊胜于无;至于折旧与效用递减,那另当别论。
五. 提高保险系数:“夫妻没有隔夜仇”,“少年夫妻老来伴”。一对和谐的夫妻,经过长期生活的磨合,信息反馈会日益对称;有助于提高彼此的诚信度。相依为命,白头偕老;完全有其可能性。这也是成本与收益率较高的体现,更有助于提高生活的保险系数。
六. 激励效应:“比翼双飞”,是现代男女平等观念下的理想境界。一般来说,妻子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的上升,可以激励丈夫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这可能是男尊女卑,男高女低的心理在起作用。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则婚姻就会产生危机。据韩国人的调查研究,男博士女学士的婚姻结构较为理想。在我国,双博士的离婚率较高,故有些人将女博士视为女人中另类而称之为“女师太”,可能与男女之间的激励效应因彼此的“傲慢与偏见”而失效有关;有些女博士在网上挂牌时,只填“本科生”,也是行情使然。还有,男女在相对条件下的错位配对,也能避免集体非理性。
七. 契约保障:有人说:“在男娶女嫁的
社会里,婚姻是女子出卖自己的一种形式,本质上与妓女无异;不同的是妓女出卖给多个男子,而妻子只卖给一个”。(详见:《婚姻是女子出卖自己的形式》,bbs2.kaoyan.com)笔者以为此言未必尽然。作为妓女与妻子的女人还是有质的区别的。妓女属于打工一族,是干临活的,故没有契约保障;而妻子受《婚姻法》的保障,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与其有切身利益的关系。婚姻的本质在于它的契约性,而缔约的目的意义在于双方的交易行为得到
法律保障,进而使预期收益得以实现并向可持续增长
发展。这就与
企业理论中的合约性,有异曲同工之效。“结婚证”就是一份原则性的契约,只不过它缺乏实施细则与履约条款而已。婚约有效期的弹性系数很大,可以从无穷小到无穷大,几乎无约束力;即可“朝结暮离”,也可“从一而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决策。这种契约的执行成本与收益率简直像一场博弈,也可以从零到无穷大。无论从婚约的有效率和收益率来说,我们可将其称为婚姻博弈,这可能是市场体系中最具独特性的契约形式。而决策权的行使,是有赖于契约的保障功能。离婚则是契约终止的表现形式,而家庭财产的分割,就是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定为依据的。将家庭财产量化而分割完毕,标志着婚约的彻底结束。有人将离婚所得视为女人的身价,颇有道理,而妓女与此无关。故有“男人离一次,破一次产;女人离一次婚,发一笔财”的说法。这多少也可解释有钱男人不冒然结婚或再婚的原因。
八. 保险机制:男女双方一旦结婚,就等于互为对方投了保险;彼此之间均是投资者和受益者。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义上,当事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而在婚姻家庭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尽力而为,所谓“患难与共,风雨同舟”。这种安全感与诚信度,是其他形式的男女结合所无法替代的。
九. 均衡收益:我们知道,均衡交易,价格对称,有助于提高交易双方的稳定性和收益率。贝克尔指出:“婚姻的收益也取决于品质,如美丽、智力、
教育等,它们或许会
影响非市场的生产率和市场机会。选择的
分析表明,品质价值的提高一般会增加婚姻收益,因为品质价值的提到对非市场生产率有积极的影响,市场生产率则保持不变。可以相信,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缺乏吸引力回不聪明的人很难与比较有吸引力或比较聪明的人结婚”。这对婚姻市场上“郎才(财)女貌”模型有解释价值。所谓有潜质的男女,往往被视为“绩优股”。基于物有所值的心理,人们就会持币待购,或持身待沽。男人因才生财,与其年龄成正比,供给曲线向上移;而女人年老色衰,与其年龄成反比,供给曲线向下移。理想的婚姻应该是男女双方供给曲线上的均衡点,因为在此点上,男女双方对婚姻收益的心理预期最大。而“门当户对”地在均衡点上的婚姻确实也能提高家庭的收益能力。“杨翁结合”多少也能解释这一模型:杨先生寿辰已达82,翁女士芳龄仅为28;82 28=110。就杨翁之综合指数而言,双方的均衡点在55;所以在此基础上的结合点,为双方的婚姻收益之极大值。而且在均衡点上的婚姻更有助于提升婚姻家庭的幸福快乐指数。
综上所述,婚姻具有不少的收益,而离婚则会造成大量的沉没成本的流失,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还是选择婚姻者居多,这就是婚姻刚性。“条条大路通罗马”,至于以何种方式达成婚约,这是很个人的事。
可如何理解我国
目前的离婚率井喷呢?这似乎又是一个婚姻悖论。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告诉我们:“女性的解放尺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是在阶级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恩格斯说:“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
时代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P.88)。看来,随着文明时代的突飞猛进,我们似应重新审视以前的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了。我国目前离婚率的井喷,是文明时代的进步还是倒退呢?
曾几何时,孔夫子曰:“女子无才便是德”。这里女子的“德性”是以“无才”为前提条件的。这种“妇德”演变成了后来的“三从四德”。为了保持女子的“德性”或“妇德”以使其“无才”,社会不惜以剥夺女子的受教育权利为代价,甚至于使之裹脚缠足;因为德才兼备,很难兼容;有时可是两律背反;“此事古难全”。真是“是可忍,恕不可忍”。当年,饱受西洋文化熏陶的一代“海龟”大师辜鸿铭先生就是非“三寸金莲”的小脚女人莫娶,而且恩爱无比,其乐融融,此事颇堪玩味。据说现在的日本女人外出有时还必须穿木屐,也是
中国小脚女人的翻版;日本的全职太太与“红灯区”并存,但婚姻状况是超强稳定,却也发人深省。如今中华大地,社会的文明程度大大提高。妇女解放,男女平等,是不可抗拒的
历史潮流。有朋自远方--海外--归来,大为感慨地说:国内形势发生的最大变化莫过于女人的变化,现在的女人与二十年前大大不一样了。如今女子,何止有才,而且有财。所谓贞女、烈女、妇德云云,全是封建糟粕,应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人格的独立,有赖于
经济的独立。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既是其经济价值提高的体现,又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婚姻的一半是女人,大凡单身未婚或离婚之男女中,在我国以“患三高症”者居多,而据贝克尔分析:“妻子相对收入的提高使婚姻破裂的可能性增加,这部分地解释了黑人家庭的离异率大于白人家庭”。应该说,
现代女性的经济地位的提高,无需依然于男人而独立自主,是当今我国离婚率井喷的一大动因。此外,婚姻制度的简化与离婚率的上升,几乎同步。离婚而经济上无法独立的女子,为数不多。经济上的独立,使的以往“被压迫被侮辱的女人”,敢于大胆地向男人抗争:“你不忠我不忍,你不仁我不义;你窝囊,快滚蛋!”剥离不良资产,离婚了断,各奔前程,以期待优化组合,都是现代人的理性选择。
女性解放尺度—社会文明程度—离婚率井喷,这个婚姻悖论,是祸是福,目前盖棺论定,为
时尚早;谁是结婚或离婚的最大收益者,也难以一概而论。仅就婚姻家庭的稳定而言,孔子的谬论与经典作家的教导,孰是孰非呢?真理没有极限,智慧也无法量化;鱼与熊掌可否兼而有之呢?
须知任何收益都要有成本的,人类的理性总是有限的,经济学的教科书上如是说。正是由于人的理性有限,信息不可能完全对称,导致大量凑合性的婚姻存在。经济学只是一种分析工具,只能给人们的行为方式提供一种理性的思维
方法,是形而下学,而绝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有道是“道可道,非常道”;恐怕“糊里糊涂的爱”,“跟着感觉走”,以及1 1>2的心理预期,方是婚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