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生产过程的结果都是劳动产品,而劳动产品正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社会财富。社会财富,是任何一个社会经济运动的中心,是任何经济时代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
经济学上的财富范畴不同于日常用语中广义的财富概念。它是特定意义上的社会财富,或者说是财富的社会形式。关于社会财富,如果从古希腊的色诺芬最早下定义算起,对它的争论长达两千多年。在这漫长的历史年代中,几乎所有著名的经济学家都对它作过研究,发表过看法。可以说,是马克思的《资本论》最终解决了关于社会财富问题的争论。本文拟对生产过程的最终产物劳动产品即社会财富作专门讨论。由于这是个历史性的争端问题,所以必须将其放在历史发展程序上去把握,或者说,必须作历史考察。
一、社会财富的定义
关于经济学上的财富,有各种各样的名称,有人称之为物质财富,有人称之为自然财富,有人称之为人为财富,也有人称之为财富;明确地将经济学上的财富称为社会财富的是马克思[1]。最早给财富下定义的色诺芬认为对占有者有用的好东西,如马、羊、土地等等就是财富[2]。显然,这是将财富仅仅归结为使用价值。之后,亚里士多德更为明确地指出:“真正的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3]。他还说过:财富是“属于家庭和国家的经过加工的丰富的物质”[4]。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为主的现实,致使人们仍然坚持财富就是物质财富的看法。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资本关系也开始萌芽。由于对外贸易的大发展而产生的重商学派,不同意使用价值即为财富的传统看法,认为财富是由货币或金银构成的。这显然将财富理解为交换价值。[5]晚期的重商主义者提出了二元论的财富观,即认为财富既是人为财富,又是自然财富。如英国十七世纪的托马斯·孟说过,发展外贸,力争出超,要使赚得的“人为财富”“以现金的形态被带回本国”。同时又认为:“以为金钱就是贸易的生命”的说法是不对的,因为“世界上还只有少量的钱币在流通的时候,就已有了交换或以货换货的大规模贸易了。”[6]不仅英国,而且法国较晚的重商主义者如孟克列钦,也“一方面认为货币是财富,……另一方面又说使国家富足的不是充足的黄金和白银,……而是生活必需品”[7]。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出现的重农学派,坚决反对仅仅将交换价值理解为财富,而十分强调财富应具有使用价值。他们认为,不可消费的金银货币并不是真正的财富,只有可以消费的农业纯产品才是真正的财富。[8]如重农学派的魁奈写道:“一个国家的财富,并不由货币财富的总量所决定”;“财富是人的生活资料的来源”。又说:“作为商品来看农作物,是货币财富和实物财富的综合体。”[9]古典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又扬弃了重农学派的看法。其集大成者斯密,将财富既理解为价值即社会财富,又理解为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10]。所谓物质财富,他是指供生活上享用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或者说是生产部门的年产物。斯密关于财富的观点明显地具有二元论性质。之后,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和萨伊围绕斯密的财富定义发生争执,各执二元论之一端。萨伊硬说斯密认为,财富只“由物体或物质的价值构成而不是由物体物质本身构成”,并断言“财富和……价值成正比例”[11]。他虽坚持了斯密的社会财富定义,却不同意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李嘉图针对萨伊,不仅引证了斯密的物质财富的定义,而且坚持了劳动价值论。他说:随着生产力提高,“一百万人在一种社会情况下所能生产的‘必需品、享乐品和娱乐品’等财富可以比另一种社会情况下大两倍和三倍,但他们却不能因此而使价值有任何增加”[12]。在这里,李嘉图根据劳动价值论,指出了萨伊的所谓财富与价值成正比例观点的错误。自斯密后,关于财富定义的争论很广泛。例如关于财富是否是劳动产品,穆勒、麦克库洛赫、托伦斯、马尔萨斯等,或明确地或含糊地认为,财富所指的是其生产或占有要花费人力的那些物品;而另一些人如李嘉图,则认为在财富中还含有不是由人力取得的一些物品;当时,马尔萨斯的定义是:所谓财富,是“需要一部分人类劳作来取得或生产的必需、有用或令人喜爱的物质对象”[13]。麦克库洛赫对此反驳道:那空气和太阳呢?[14]当然,马尔萨斯这个定义的前一项是基本上对的。麦克库洛赫坚持了财富是劳动产品和财富必须有效用这两个规定,却又将财富仅仅等于价值[15];这样,就使他的理论本身陷入了矛盾。马克思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批判地继承,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财富理论。他将财富理解为社会财富,并将社会财富归结为劳动产品。
有鉴于此,关于财富定义的要点可以理解如下:(1)所谓财富,不同的科学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看法;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财富,不仅是指人类的财富,而且是指人类经济运动范围内的财富,即社会财富。(2)社会财富是经济运动的成果,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这一点正是社会财富的本质所在。(3)这一劳动产品必须具有对人有用的使用价值。上述三点,把经济学上的财富即社会财富同其他性质的财富区分开来,把社会财富归结为劳动产品,把财富限定为有用的使用价值——是适用于一切人类社会的财富的基本规定。任何一件物品,只要符合上述三点,就是社会财富。如果需要对社会财富下一个简明定义的话,应表述为:政治经济学所理解的社会财富,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具有对人有用的使用价值之劳动产品。
二、社会财富的来源
社会财富从何而来,这是关于社会财富的关键问题。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研究过财富的人都对此发表过看法。关于社会财富的来源,直接受财富定义的制约;也正因如此,由于对社会财富的理解不同,所以对其来源的理解亦说法不一。最早研究财富的色诺芬和亚里士多德认为,物质财富来自农业劳动,它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劳动产品。不过,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取得财富的正当的方式;此外,还有三种不正当的方式:有酬劳动、商业和高利贷。[16]在封建社会,人们的视野受自然经济的限制,仍然普遍地认为财富的主要来源是农业。到了封建社会末期,在商品交换蓬勃发展的情况下,重商主义者以货币为财富,因而他们自然只注视流通领域,认为社会财富来源于对外贸易的不等价交换所产生的让渡利润。不过,晚期的重商主义者中有的人已经提出,财富来自“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如斯图亚特所说:绝对利润这种社会财富,是由“劳动、勤勉和技能的增进”产生的[17]。难怪晚期重商主义者总是主张通过发展工场手工业、航海业来发展对外贸易,从而赚取更多的货币。因此,马克思不但称其为“重工主义”,而且说重工主义比之早期的货币主义“已经是很大的进步”[18]虽然晚期重商主义者仍然以为财富来源于商业贸易,事实上他们的视线已经开始向生产领域转移。重农学派以农产品为财富,自然认为农业是唯一的生产部门(工业是非生产部门,商业同样是不创造财富的非生产部门),因而也只有农业劳动才创造财富。他们作为旗帜的口号是:“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能够增加财富”[19]。重农学派把财富源泉追溯到了生产领域、追溯到了劳动,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当然,他们的观点失之片面,因为他们两眼只是盯着农业生产部门和农业劳动。在斯密之前,具有远见卓识的哲学家霍布斯说过:财富的“丰富是依赖于(次于上帝的恩赐)人的劳动和勤勉”[20]。哲学家洛克更明确地提出:“劳动使一切东西具有不同的价值”[21]。这一思想为劳动创造财富的观点奠定了基础。到了斯密,这位有相当理论思维头脑的学者宣布:劳动一般是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在人类经济学理论思维的进程上,人们曾轮流地认为农业、工场手工业、航海业、商业等等实在劳动的特殊形式是财富的真正源泉[22]。斯密的一般劳动是对劳动的特殊形式的否定;正因为如此,他实际上在这里是把社会财富的实质归为价值。所以马克思评论道:斯密在重商学派之后,“重新提出产品的价值是构成资产阶级财富的实质的东西”[23]。斯密之后,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众口一词地赞同劳动是财富的源泉。特别是李嘉图,坚持和发展了斯密的劳动创造价值从而创造财富的观点,并力图使整个经济学体系都从属于这一基本理论。尽管他的学说仍包含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但在马克思之前,唯有他的观点比较彻底。在承认劳动创造财富的前提下,当时存在着五花八门的观点。萨伊把劳动分为三种:“人的劳动、自然的劳动、机器的劳动”,并进一步提出著名的“三位一体”公式。对此,马克思进行了彻底的批判[24]。麦克库洛赫写道:“正是劳动,也只有劳动,人才能获得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25]然而他所谓的劳动却分为人的劳动、动物的劳动和机器的劳动[26]。加尼尔认为:“一切劳动,不问主次,不分彼此,都协力于财富的生产。产品的交换,保证了这种财富的生产。”[27]加尼尔虽然讴歌劳动的恩惠,却仅仅将劳动作为财富生产的协力。在对前人研究成果批判与继承的基础上,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学说,科学地解决了社会财富的来源问题。社会财富来源于劳动,但劳动既是具体劳动又是抽象劳动。从社会财富的使用价值方面来说,财富来源于不同生产领域的各种特殊形态的具体劳动;从社会财富的价值方面来说,则来源于劳动者的抽象劳动。
三、
社会财富的二重性
为什么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学说出色地解决了财富的来源这一
问题呢?这与他将社会财富视为具有二重性的劳动产品密切相关。关于社会财富问题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它到底是一种使用价值,还是一种价值?一种观点认为,财富是一种使用价值,如色诺芬、亚里士多德以及后来的马尔萨斯等人的观点。如果仅仅具有使用价值就是财富,那末空气、阳光和水不也是社会财富吗?进一步问,既然财富就是使用价值,为什么在商品
经济下人们总是追求货币、金银,即交换价值呢?于是第二种观点出来说话了:社会财富是交换价值,这是重商主义者观点。如果价值就是人们追求的财富,它能吃穿还是能住行呢?而且在经济实践中,人们发现,从货币出发追求货币,并不能使一个国家致富。这样,人类的思维又回到了对使用价值的思考上[28]。首先是重农学派,它大声疾呼财富就是农业纯产品。尽管在反对价值即财富的斗争中重农主义得胜了,但在
理论的
发展中,它最终让位于下述观点:认为社会财富既是使用价值又是价值。斯密就持此观点。斯密未曾发现劳动的二重性,只是将财富分为价值财富和物质财富;这样,他事实上是将社会财富关联的两个方面害裂开来,并使之独立化。显然,这是二元论的财富观。马克思辩证地将社会财富理解为一个统一体的二重性物。既然财富是一定生产关系下的劳动产品,那末它既是使用价值,又是一种生产关系的物化形式。例如,马克思将财富在资本主义下的具体形式资本,既理解为物,又理解为资本关系的物化形式[29]。就是
政治经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将社会财富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来对待的。
社会财富是一个经济范畴。作为一定经济关系下的劳动产品,它无疑要加上特定的经济关系这一社会形式;同时它又毕竟是物,又必须具有使用价值。[30]社会财富这一二重性质,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关键。经济学界向来忽视对这一问题的
研究,因而酿成对财富二重性理解上的两种片面倾向。一种倾向是,忽视社会财富是一种生产关系的物化形式,而将其过分地视为物。由此引起理论上的后果是,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由经济关系演变成工艺学、经营学、单纯的致富学。另一种倾向相反,是忽略社会财富的使用价值这一
内容。马克思曾指出:“在所有的所有制形态里面,财富都是以物的形象出现的,不管那是些实物,或者是通过那处于个人之外偶然与个人同时并存的实物而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31]忽略社会财富的内容,必然导致人们只抓所谓人与人的关系,而忽视物质和精神产品的具体生产。
四、社会财富的分类
依据上述理论前提,对财富作一分类。(1)就社会财富在社会生产各个环节中的作用来讲,它可分为生产性财富(生产资料、劳动力)、流通性财富(作为生产结果的各种形态的劳动产品)、分配性财富(各种收入、基金)、消费性财富(生活资料)。(2)就社会财富作为满足人们基本需要的产品特点来讲,可分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由于精神财富在过去
历史中的比重太小,作用有限,所以多为人所忽略。也许有人会提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的社会财富不也主要限于物质财富吗?是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马克思没有将精神财富纳入社会财富之中。马克思写道:社会财富“包括一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32]。他还多次论述到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33]这类问题。本书第十三章将详细阐明,仅仅是研究的需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精神财富舍象去,“存而不论”。(3)社会财富就其最终作为创造再生产条件的作用来讲,可以分为Ⅰ部类产品即生产资料和Ⅱ部类产品即生活资料。
社会财富范畴,是对一切社会经济形态劳动产品的抽象。抽象的社会财富在具体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又转化为具体形式。把不同社会财富区分开的不是财富的使用价值,而是社会财富中包含的生产关系。所以生产关系是财富的本质方面,体现着该社会的经济本质。我在“引论”中曾论述过,社会财富在资本主义社会具体为资本,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则具体为自主劳动。这些特殊形式的社会财富在各自社会,还进一步派生出特殊社会财富的个别形式来。
[1]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7页。
[2] 色诺分:《
经济论·雅典的收入》,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
[3] 转引自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74页注①。
[4] 转引自西斯蒙第:《
政治经济学新原理》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7页。
[5] 参见《卡尔·马克思的遗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4页;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48页。
[6] 《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5、16页。
[7] 转引自鲁友章、李宗正:《经济学说史》上册,人民出版
社会1979年版,第78页。
[8] 参见同上书,第126-128页。
[9] 《谷物论》。《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90、85、89页。
[10] 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
研究》巨著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1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并可参见该书第26、3、181页)
[11] 《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4、58页。西尼尔也持观点。他下定义说:“财富所包括的是一切有价值的事物”(《政治经济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41页)。
[12] 《政治经济学及同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32页。
[13] 《政治经济学定义》,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00页。
[14] 参见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5页。
[15] 参见同上书,第3-37页。
[16] 参见亚里土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1-33页。
[17] 参见马克思:《剩余价值
理论》第1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11页。
[18] 《卡·马克思遗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4页。
[19] 魁奈:《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33页。
[20] 转引自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0页。
[21] 《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7页。
[22] 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49页。
[23] 《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166页。
[24]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19-940页。
[25] 《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3页。
[26] 参见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182页。
[27] 转引自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72页。
[28] “嘲笑货币资本主义错觉的
现代经济学家,……他们刚想拙劣地断定是物的东西,突然表现为社会关系,他们刚刚确定为社会关系的东西,却又表现为物来嘲弄他们”(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3页)。其原因在于,他们将本来二重的(资本)财富,非此即彼式地却判断。
[29] 参见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5-27页。
[30] 马克思说:“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
内容”。针对加利阿尼“财富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的命题,马克思补充道:“如果交换价值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种说法正确的话,那么必须补充说:“它是隐蔽在物的外壳之下的关系。”(《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22页)
[31]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04页。
[32] 《剩余价值理论》第1分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165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33] 参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2、36、52、5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