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结构调整的加速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等诸多因素影响,江西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如何有效缓解就业压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化解城乡就业难题找到新的突破口。虽与发达地区和新形势发展要求相比,江西个私经济仍存在较大差距,但发展空间和就业潜力十分巨大,尚待进一步挖掘。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应加速个私经济发展,千方百计缓解就业压力,力促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
一、江西就业形势的现状及变动趋势。
(一)江西就业形势的基本现状。
1、总量增长。2002年底,全省社会就业人员达2130.6万人,比上年增加75.8万人,增长3.7%。纵观十年来就业总量变化状况,1993年逐步上升,1997年升至波峰(2120.6万人),1998年开始下降,2001年跌至波谷(2054.8万人),2002年又急剧上升,创下历史最高水平。1998-2001年就业总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对就业增长的带动能力下降,以至于新创造的就业岗位难以满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的需要。据统计,2001年全省国有、集体单位就业人员仅330.7万人,比1997年减少75.3万人。而2002年就业总量剧升的重要因素在于:个私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加速推进,使之成为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据统计,2002年全省个私经济从业人员达214.2万人,比上年增加88.2万人。
2、结构优化。一是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渐趋合理。2002年底,全省第一产业就业人员964.5万人,所占比重为45.3%,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1166.1万人,所占比重为54.7%,已处于主体地位。纵观十年来就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符合第一产业不断下降,第二、三产业持续上升的产业结构升级规律。二是所有制就业结构逐步优化。2002年底,全省国有、集体单位就业人员237.7万人,所占比重为11.2%,比上年下降4.9个百分点;个体、私营、三资等其他经济单位就业人员315.5万人,所占比重为14.8%,比上年上升6.4个百分点。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数已超过国有、集体单位就业人数,成为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
3、素质提高。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省53.7%的在业人口接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比十年前的37.2%提高16.5个百分点。其中: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7.9%,比十年前提高12.3个百分点;拥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1.9%,比十年前提高1.8个百分点;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比十年前提高2.4个百分点。小学、半文盲或文盲低文化程度的在业人口比重为46.3%,比十年前的62.8%下降16.5个百分点。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结构的积极变化,充分说明全省劳动力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二)江西就业形势的变动趋势。
1、供给增强。2002年,全省劳动力资源总数2911.6万人,比上年增加13.1万人。随着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步入劳动年龄,新成长的劳动力将进入增长的高峰期。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推算,2001-2010年期间,全省新成长劳动力约770万人,扣除退休年龄劳动力,净增劳动力约400万人,平均每年净增40万人。其中:“十五”期间新成长劳动力445万人,扣除退休年龄劳动力,净增劳动力约290万人,平均每年净增58万人;“十一五”期间新成长劳动力325万人,扣除退休年龄劳动力,净增劳动力约110万人,平均每年净增22万人。从变动趋势看,“十五”期间,全省净增劳动力将在高平台上运行,2005年达到最大值(66.8万人),此后逐年下降。这一趋势使得当前的就业形势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2、需求不足。据测算,1993-1997年间的GDP就业弹性系数为0.24,而1998-2002年间GDP就业弹性系数仅为0.01,即GDP每增加1亿元对就业增长的带动能力由2400人下降到100人。由此可见,经济增长所创造的实际就业需求量呈下滑趋势,与高速增长的劳动力供给的差距在扩大。究其原因:①投资增长带动就业增长的能力减弱。随着国家投资的重点由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部门转向带动就业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江西经济开始经历一个结构升级的调整过程,单位资本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明显下降。据测算,1998-2002年,全省每百万元投资增加带动的就业增长量仅35人,比1993-1997年的96人下降63.5%。②国有企业吸纳城镇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减弱。长期作为吸纳城镇劳动力主体的国有企业,随着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减员增效,就业岗位急剧下降,逐渐转变成城镇劳动力的净排放部门。2002年,全省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由历史最高值343.2万人(1995年)下降到214万人,减少就业岗位129.2万个。③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一度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渠道的乡镇企业,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原有的技术落后、布局分散、产权不清、产品质量低下等缺陷充分暴露出来,陷入徘徊不前的境地,吸纳就业的能力大为减弱。2002年,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由历史最高值404.1万人(1994年)下降到330.8万人,减少就业岗位73.3万个。
3、压力增大。2002年,全省劳动力资源利用率仅73.2%,也就是说,尚有791万劳动力资源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其中:城镇107万人,农村674万人。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劳动力资源供给的增强和需求的不足,城乡就业压力将进一步显现。①城镇就业难度不断加大。2002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7.76万人,登记失业率达到3.4%。若再加上33.9万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已达到51.66万人。未来一段时期,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仍有部分国有企业职工将会下岗,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上大中专扩招生进入就业期、每年净增约10万城镇劳动力以及数十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得城镇就业工作面临多重压力。②农村就业压力尤为突出。受城镇化水平较低、非农产业发展缓慢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就业人员城乡分布严重失调。2002年,全省乡村劳动者15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5.5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仍高达74.0%。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将有更多的农村劳动力需要离开耕地,加上每年约30万净增劳动力,困守在农田一隅的农民,多数处在半年辛苦半年闲的境况,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日益突出。
二、个私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与潜力。
(一)个私经济吸纳就业的能力越来越强。
个体、私营经济劳动力使用的市场化程度高,再加上用工灵活、门槛较低等特点,已成为新增就业的主要载体。
1、就业人数不断增多。2002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比十年前增长5.45倍。从就业份额看,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比重由十年前的1.6%上升到10.1%,提高8.5个百分点。从就业增量看,十年来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增加181万人,占全社会增量的69.6%。与国有、集体企业相比,个体、私营经济在没要国家一分钱投资的情况下,表现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巨大能量,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劳动力必将更多地流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
2、行业范围逐步扩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从事的行业范围逐步扩大,经营范围由拾遗补缺向农、工、商、建、运、服全面发展。2002年,在全省个体、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农业6.29万人,占2.9%;采掘业3.90万人,占1.8%;制造业57.74万人,占27.0%;建筑业5.92万人,占2.8%;交通运输业10.65万人,占5.0%;批零贸易及餐饮业101.51万人,占47.4%;社会服务业22.86万人,占10.7%;其他行业5.36万人,占2.5%。值得一提的是,在社会服务业领域,信息咨询从业人员1.16万人,计算机应用从业人员1.0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5.5%和36.9%。
3、就业成本相对较低。由于个体、私营经济绝大部分属资金投入较小、技术能力适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多为中小企业,就业成本相对较低。据工商部门统计,2002年全省个体户的人均注册资本为5455元,其中就业比重占87.8%的制造、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社会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人均注册资本仅4787元;私营企业的人均注册资本为4.35万元,其中就业比重占72.1%的制造、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人均注册资本仅3.9万元;均大大低于国有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劳动力素质短期内难以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新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上述这些低资本、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与目前江西多数就业人员素质较低相适应,且便于安排那些年龄偏大、劳动技能单一的下岗失业人员,也容易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个私经济的就业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事实证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私营企业的数量成正比例关系,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也密切相关。哪个地区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多,那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就快,就业压力就相对较小(见下表)。江西与发达地区相比,个私经济总量明显偏小,差距显著。
1、总量和密度差距明显。
从总量看,2002年江西私营企业户3.9万户,个体工商户59.9万户,在31个省(市、区)中分列第18位和第17位,与GDP在全国的位次(17位)基本相适应。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江西私营企业仅及广东的15.1%、江苏的13.6%、山东的22.2%和浙江的15.8%,是四省平均水平的16.1%;个体工商户仅及广东的34.2%、江苏的38.1%、山东的41.0%和浙江的39.2%,是四省平均水平的37.9%。在中部六省中,江西私营企业户、个体工商户均少于湖北、河南和安徽。
从密度看,2002年江西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9.2户,每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141.9户,在31个省(市、区)中分列第24位和第25位,与人均GDP在全国的位次(23位)基本相适应。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江西私营企业密度仅及全国(19户)的48.8%,个体工商户密度仅及全国(185.1户)的76.7%。与粤、苏、鲁、浙等发达地区相比,江西私营企业密度仅及四省平均水平(33.4户)的27.5%,个体工商户密度仅及四省平均水平(218户)的65.1%。在中部六省中,江西私营企业密度低于湖北、山西、安徽,个体工商户密度低于安徽、湖北。
2、就业潜力有待挖掘。
虽然江西个体、私营经济单位吸纳能力较强,平均每户从业人员分别达到2.4人和18.5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个体、私营经济单位密度偏低,总量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就业潜能有待进一步挖掘。若能达到中部最高水平,全省就可分别增加个体工商户33.5万户、私营企业1万户,解决就业人口98.6万人;若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就可分别增加个体工商户18.2万户、私营企业4.1万户,解决就业人口119.1万人;若能达到粤、苏、鲁、浙等发达省份平均水平,全省就可分别增加个体工商户32.2万户、私营企业10.2万户,解决就业人口264.8万人。由此可见,江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
三、挖掘个私
经济就业潜力的建议。
解决好就业
问题,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由于个体、私营经济具有分布广、成本低、劳动密集的特点,可在相对短的时间里成为就业的增长源,实可作为江西缓解就业压力的突破口。与此同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各地区人均GDP和非公有制经济所雇用的人数占就业人口比例的
研究表明,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9074,非公有制经济雇用的人数越多,该地区的经济
发展水平就越高,所雇用的人数比例每增加1个百分点,人均GDP就可以增加1640元。由此可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一项最有实效的“富民工程”,对于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认真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为个私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级政府要大张旗鼓地为个私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一要消除体制性障碍,及时清理和修订限制个私经济发展的
法律法规及政策。二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三要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个私经济在投融资、工商、税收、出口、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国民待遇。四要改进对个私经济单位的服务与监督,为个私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便捷、及时、有力的服务。
(二)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城乡劳动力流向个私经济领域。
目前,仍有不少人认为:在机关、学校、国有
企业就是就业,个体、私营甚至小商小贩就是无业。这些社会偏见和传统的就业观念,是制约个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就业新观念的
教育和倡导,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树立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形式工作也是就业的观念。其次要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增强失业人员主动就业的意识,鼓励他们在个体、私营企业就业或创业。第三要认真贯彻“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方针,探索建立以用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真正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发展。
(三)树立就业优先的战略意识,将个私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的整体规划。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的战略意识,把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把净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改善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等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
内容,建立多层次就业负责制度。坚持依靠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更灵活的就业方式,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的整体规划。在继续鼓励餐饮、商贸、
交通等创业成本低、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信息咨询、文化服务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发展潜力大、就业带动能力强的行业发展,使之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加强人才输出基地的建设,组建多形式的劳务输出组织,完善跨省劳务协作机制和就业供求信息
网络,逐步对外出务工农民实现一证收费制,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千方百计增加外向型就业。
(四)把个私经济与县域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农民进城务工的重要载体。
县域城镇是城市之尾,乡村之首,是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焊接点。加速县域城镇建设,既是实现
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个私经济、拓宽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有关专家推算,大城市安排一个劳动力就业,仅生产方面的投资就需要1.5万元,而县域城镇只需0.4万元。而且县域城镇可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经济,能吸纳更多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改变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引导农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二要建立农民进城就业的全程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三要进一步降低农民进城的成本和门槛,最大限度地吸引农民到县域城镇安家落户,投资创业,实现个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五)建立个私经济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由于多数个私企业规模小、资金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对单个企业而言,发展是不稳定的;对从业人员而言,也意味着随时都可能下岗,生活得不到一定程度的保障,这也是制约个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不管从扩大就业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角度出发,都应建立健全个私经济的社会保险制度。一要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个体、私营等不同所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二要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第三,搞好农村与城市两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积极探索以农村个人帐户储蓄积累为主要方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