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国内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国外投资者普遍看好中国。截至1999年底,外商对华直接投资达3076多亿美元,这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近年来,外商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结构的变化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以及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有令人担忧的方面,本文仅从目前外商投资结构变化对我国国内产业和企业的负面影响做一些探讨。 一、近年来外商投资结构的变化 1.投资来源多元化。 过去,港、澳、台地区对祖国大陆的投资在外商投资中占绝对优势。到1993年底,外商对华投资中,港、澳、台在大陆的投资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78.6%,资金占外方注册资金总数的84.7%,其中仅香港一地即分别占65.8%和72.2%,投资来源单一。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加上受先期到华投资的资本获得成功的鼓舞,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韩国、新加坡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资本乃至拉美等一些国家的资本纷纷来华投资,相反港、澳、台地区资本对祖国大陆的投资则有所减少。1998年,来自港、澳、台地区的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投入外资金额的比重下降到31.68%、0.63%、5.96%和41.22%、0.96%、6.68%,而来自欧盟、美国和部分自由港地区对华投资持续增长,1998年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合同外资金额分别为59.1亿美元、62.1亿美元和73.5亿美元,比1997年分别增长39.8%、25.8%和29.2%;实际对华投资金额分别是43亿美元、39.1亿美元和41.4亿美元,分别增长3.1%、20.8%和100.7%,投资来源多元化,外商投资结构得到了改善。 2.外商投资主体和目的发生变化。 伴随着投资来源的多元化,外商投资主体和目的也发生了变化。1992年以前外商对华投资主体主要是中小资本,资金、技术大都有限;1992年以后跨国公司开始大举进入中国,投资增幅大、技术水平较高,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断增大。跨国公司具有的资金、技术、信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对提高我国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效益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投资目的由单纯利用我国的引资优惠政策和廉价的劳动力为主,转变为既有利用优惠政策、廉价劳动力和丰富自然资源,又有占领我国国内市场,获取高额利润等目的。 3.外商投资的产业布局有所改善。 资料显示,第一产业吸收外商投资额所占比重在1989年之前有升有降,1989年之后,基本处于下降趋势;第二产业在80年代基本处于迅速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以后先降后升,第三产业则处于下降趋势。从总体看来,第一产业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很小,其升降对全局的影响很小;第二、三产业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很大,且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发展势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跨国公司大规模、系统化地对华投资,外商投资结构有所改善,出现由一般加工工业向精加工工业,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移的趋势。对服务业的投资比例出现逐步上升态势,房地产、旅游业等行业投资规模扩大,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基础产业日渐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 4.外商投资区域分布不均,地区间差距大。 尽管近年来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并着力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西部地区,但收效不是很大。1998年中西部地区新批合同外资金额67.7亿美元,增长2.9%,高于东部地区,但其所占比重在全部外资中依然很低。 虽然,外商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国内市场走向了统一,但由于其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取利润,因此,其负面影响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进入中国而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对国内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阻碍。 [b] 二、外商投资结构变化中的几个问题[/b] 1.关键技术被保留,与引进技术目的不符,外资对中国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 外商对我国投资所带来的技术水平总体来说不高,即使是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但其投入技术也只是中等水平,或者只有生产技术,没有研究开发、设计技术和动态技术,而且所投入技术更多是以成套生产设备、流水线等形式体现的,在短期内使得其所投资行业的有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表现出良好的短期效益。但由于核心技术的缺乏和开发能力的欠缺,从长远看对行业水平的整体提高乃至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力小,甚至起了阻碍作用。 2.投资加工工业比重过高,“两头在外”,既易形成对外方的产业依赖,又效益不高,同时对外贸还有很大的潜在负效应。 从产业部门的大类来看,我国的工业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部门,其中以制造业,特别是加工工业为主,这一类投资占到国内工业部门外国直接投资的80%以上。目前外资加工企业严重依赖于外方的供货、采购、技术、市场等,这种“两头在外”的投资方式,很易形成对外方的产业依赖。从利益分配角度讲,中方只获得部分工缴费(全部工缴费中按股权比例,有一部分也由外方获得),因此实际效益不高。同时由于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绝对比重,也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乃至产业结构的升级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加工贸易所需要的技术、原料、零配件、生产设备等都从国外进口,与国内产业的关联度小,对国内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带动并不大。因此,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尽管得到了改善,但这并不是建立在我国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上,而主要是依赖于外商直接投资。在国际分工中我国的地位并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善,同时还出现了被动地依赖于国外投资的倾向。 3.从投资的方向上看,外商投资更注重投向产品生产,而不是生产的工艺装备上。 我国的装备工业体系虽然非常完整,但这是模仿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模式而建立起来的,在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几十年后,其潜力已经消耗殆尽。由于体制的原因,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落后,资金严重缺乏,制约了自身的发展,也严重制约了消费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工业水平的最终提高,取决于工业装备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引进外资时,国家制定了优惠政策以吸引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的工业装备行业。但外资的趋利动机却使其大都投向了最终消费产品,在外商携带其拥有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入中国时,纷纷投入到其有竞争优势的差异化消费品的生产中,工装行业的外商投资比例一直较少,即使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也更多的是投入到最终消费品的生产而不是工业装备,这就给国内企业带来了相当大的竞争压力,也没有促进国内工业整体竞争力水平的提升。 4.外资进入的大都是国内市场供给短缺,或以前曾受限制但现在逐步放开的市场或行业如中高档消费品、电子通讯设备、汽车、家电等附加值较高的行业及我国陆续放开的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保险、航空运输等领域。 由于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它们不但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而且还拥有规模优势和“先入者”优势,因此它们的进入,一方面提高这些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了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易形成对这些行业的垄断或寡占,不但使国内企业与其竞争刚开始就处于劣势地位,而且也为后来者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障碍”。从这个角度看又不利于国内企业参与竞争,对国内企业有压制作用。 5. “强强联合”是近几年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的新动向和一个显著的特点。 外商通过直接并购或合资控股、稀释股权等方式购并我国具有传统技术优势、国内市场广阔、海外市场良好的行业或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大中型生产性企业,而这些企业大多是我国行业或地区的“龙头”企业,外商通过绝对控股,取得了对这些骨干企业的控制,一方面使得这些骨干企业的资金得到了补充,提高了技术水平,使整个行业的平均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也获得了这些企业原有的销售渠道和国内行业市场,改变了原有市场竞争结构,使这些外资企业从一开始就去掉了国内最强的竞争对手,获得了绝对的竞争优势,对国内其它企业的市场挤占作用和替代作用非常明显。因此,此种方式的合资从合资中方来看可以提高其自身的竞争水平;但从行业或市场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对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力培育的封阻作用大,是真正的“引狼入室”。 三、针对外商投资结构变化的应对措施 1.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 我国的人力资本结构呈现一种“小托大”的结构:高智能、高技术劳动力所占比重极小,这些人收入不高却承载了带动占绝大比重的低智能和低技术劳动力进行现代化生产的历史重担。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表现出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能充分接受外商所带来的技术,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消化和吸收,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二是这种现实的人力资源状况客观上阻止了外商向中国投入较高的技术,这一点从目前的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内的区域分布就可证实。尤其是跨国公司的投资分布,大都分布在高智能、高技术劳动力比较集中的几个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 提高人才素质,提高对外商投入技术的接受、消化和吸收能力,以强化技术扩散效应。另外,通过较高的收入、宽松的环境及赋予美好的发展前景等方式留住本企业的人才,吸引外资企业的人才回流以保持和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有效利用外资技术的扩散效应,借以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水平。 2.我国国内企业应加快向国际标准靠拢的步伐,原有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接轨,这不但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对外来技术水平的提高、扩散及被消化吸收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正是我国许多行业的标准不能与国际接轨,使得国内企业无法在国际市场上与外国企业竞争,限制了竞争力的提高,限制了外商投资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弱化了“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削弱了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溢出和扩散的效应,阻碍了国内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技术水平提高和竞争实力增强。 3.对加工工业的外来直接投资应积极配合以政策法规的国际规范化,从而真正提高加工贸易的效益,发挥其带动效应。 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拥有绝对优势,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上拥有相对优势,而加工贸易方式能够在积极利用国外各种要素资源的基础上将两者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步伐,促进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入世在即,中国逐步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加入WTO谈判中的承诺会使加工贸易赢得更广阔的空间,不但国内而且大量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入会使企业内或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 从提高我国国内企业竞争力水平、带动产业发展来看,目前我国关于加工工业及加工贸易的政策法规等却有“急功近利”之嫌或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以我国现有的原产地规则为例,加工贸易在我国现在的出口中作用举足轻重,而且外商投资也占了很大的比重。但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产品中,在我国加工装配后的附加值却很低,出口时的原产地却是中国。同时在加工贸易方式中以进料加工为主,从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少,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带动性较低,因此我国加工贸易的效益并不高。为此,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适时调整关于加工贸易的有关政策,完善并修改其他相关政策和法规(如引资政策,原产地规则等),在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同时,提高加工贸易的效益,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使其为最终提高我国国内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水平服务。 4.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打破行政的部门和区域垄断,提高专业化分工水平,为高质量、高效益的外资进入提供诱因,也使国内企业获得提高竞争力的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加快行政体制的改革,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打破行政区域和部门保护,尽早实现国内市场的大统一,不但可以为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还为更多的外商进入中国奠定基础。这样一方面,国内企业获得了提高专业化分工水平的外部环境,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了在中国进行再投资和提高技术水平的利益保障;另一方面可驱使更多的外商特别是更多的大型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中国,这样不但使进入中国的外资的质量和数量提高了,而且也可使外资所带来的技术的溢出效应和扩散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5.在明确了引进外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整体竞争力水平的前提下,调整外资结构,鼓励外商提高技术水平。 提高吸收外资水平,主要加强产业引导,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具体措施可有龙头产品国产化,吸收外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兴产业,引导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的多层合作,加强中小企业的合作,开拓新的贸易方式。此外,积极引导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并扩大零售业外商投资试点范围,并适当开展批发零售业试点,扩大外资合资试点范围,扩大外商投资设立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商检、质检部门等中介服务企业的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与国际上有实力的大公司合资建立工程承包公司,承揽国外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引资多元化战略,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推动确有实效的多种形式的招商形式和招商方式,如专业化招商、以商引商、派遣项目小组上门招商、向主要投资来源地派驻招商代表或委托招商代理。通过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促进外商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我国产业和企业整体竞争力。 [b] 参考文献:[/b] 1.汪少华、秦辉:《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方法。案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 2.陈秀山:《现代竞争理论与竞争政策》,商务印书馆1997年4月。 3.魏建树:《浅谈我国吸收和利用外资的几个问题》,《国际经济技术合作》199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