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评价中国传统经济时,我的基本观点是,转折发生在15世纪,导致中国传统经济未能走向现代化的基本原因是中国传统经济中市场发育遇到了传统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制约。
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中国,15世纪都是经济史的一个转折点。这时,欧洲开始走出中世纪,市场开始挣脱封建因素的桎梏,获得长足发展。市场与市场力量迅速成长,最终扩展到整个社会经济领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与力量。在中国,商品经济和市场因素的发展在唐宋元时期达到一个新的顶峰,到明代中期陷入停滞甚至萎缩,最终未能冲破自然经济的藩蓠。这种明显的历史反差及其背后隐藏的悖论,是导致中国古代经济未能冲破传统经济模式进而实现近代化的重要原因。
一、市场与市场力量的长足发展
古代中国市场的发育曾经历了一个辉煌的历史阶段。
原始公社在初步的社会分工和剩余产品出现的基础上互换产品,是人类追求生活质量提高的最基本的理性行为。《淮南子·齐俗》记载:“尧之治天下也,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用,用宜其人,泽臬织罔,陵阪耕田,得以所有易其所无,以所工易其所拙。”[1] 可见,在中国,剩余产品的交换一开始就是一种利已利他的行为,用现代经济学术语讲,是一种“互惠”行为。在中国,部落氏族之间的交换很早就产生了。如《易经·系辞下》所载:“疱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2] 又据《尚书·大传》所载,舜曾“贩于顿丘”。[3]
随着定期集市的出现,市场交易范围与规定迅速扩大,到春秋战国时期,已达到非常兴盛的程度。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夫山西饶林、竹、殻、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以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山棋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逆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险邪”。 市场交换范围之大,交易品种之多可见一斑。有的海外学者甚至认为,战国时期,中国社会已经发育成具有显著市场经济特征的形态,其大部分土地归私人所有,劳动力已实行高度社会分工,并且有了相当自由程度和运行完好的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5]
两汉时期,中国的商品经济和市场发育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两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古典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峰,甚至超过唐代。[6] 多数学者认为,两汉时期,中国商品经济和市场迅速发展,其规模和程度远超过当时的欧洲。[7]
及唐代,较大规模的商业性城市迅速发展,构成大规模市场交易场所。例如,在唐朝的东西两京中,西京长安设东西2市,各220个行业,东京洛阳有120行3000余肆。[8] 除了这些大的贸易市场以外,各类中小型贸易市场也遍布全国。随着广州等沿海城市的繁荣,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外贸市场,沿海外贸与原有的丝路贸易南北呼应,扩大了外贸市场的规模。[9]
宋代以后,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发育并未中止,宋代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除汴梁(今开封)、杭州、北京、南京等大型商业城市继续发展以外,还出现了许多中等商业城市以及一些全国性货物集散中心。13世纪中国城市的兴盛,令马可·波罗这样一个来自繁荣的威尼斯的人都深感吃惊。“苏州之大,周围四十里,居民之多,数不胜数”,而杭州“无疑是天下最优美最繁荣的城市”。
总之,15世纪以前,中国商品经济发展从而市场发育的程度远超过当时欧洲各国。“中国的城市要比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大得多,中国的商路也四通八达。纸币较早地加速了商业的流通和市场的发展。”[10]
伴随着商品经济的长足发展,市场及市场力量迅速成长,并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说,这两者本身就是同一个过程。前引司马迁描述春秋战国时期市场交易盛况的文字,生动地记述了市场吸引力量作用的广泛范围以及市场对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强大的激励功能。价格机制的作用及其对商品供求的均衡力量也已初露端倪。与此同时,市场开始发挥对经济的整合功能。一些学者认为,根据考古发现的一国旧境普遍出土他国货币的现象推断,在春秋战国时期,货币在诸侯各国之间有通用性,证明当时相邻诸国已经形成相对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网络体系。[11] 广大农民也通过定期的集市相互发生联系。随着城市体系的发育和一些全国集散中心的形成,这些集市又通过运河、河川和道路连结起来,从而构成了全国的商业网络。在此基础上,市场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日趋扩大的聚集和配置资源的功能以及对经济的激励、均衡、整合功能。例如,在清代中叶,以广州和佛山为中心,形成了广东全省和邻省部分地区的多层次市场网络,在保证本市场区域内各地商品供需的基本平衡方面具有很高的效能,广东省及广西各府之间的米价多数存在强或较强的相关关系,市场对区域经济已具有较强的均衡和整合力度。[12]
古代中国市场及其力量的成长之所以能达到相对较高的程度,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其一,古代中国辉煌的科学技术与生产技术成就为市场与市场力量的拓展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中国农业生产技术,包括家具、耕作制度、种子的水平长期领先于欧洲。曾引起英国18世纪农业革命的科学农业方法,在中国13世纪就极为通行。[13] 到13世纪为止,中国农业可能一直是世界上最为精细的、单产最高的农业。[14] 农业的高生产率促进了市镇与城市的发展。到11世纪末,中国北部已有一个可观的冶铁业,每年能生产大约12.5万吨铁,……这一生产数字要比700年以后英国工业革命早期的铁产量还多。[15] “那些被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们认作是产生了18世纪末英国工业革命的所有主要条件,在14世纪的中国几乎都已存在了”。[16] 工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无疑极大地促进了市场规模的扩张。除此之外,罗盘的发明、大型船舶制造和航海技术的发展,也使中国的航海、国际贸易与开发远超过欧洲。[17] 所有这些,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沿海贸易市场的发育。
其二,封建政府虽然总体上来说采取“重农抑商”政策,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及其力量的发育。例如,秦统一中国后,统一了全国的币制,把原来列国通用、品种庞杂的实物货币和形制繁多的金属货币一律废止,并以法律形式规定黄金和官铸铜钱为法定货币。同时统一了度量衡和车轨,“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此外,封建政府还通过颁布法律、法令,设置市场管理机构等手段,试图保证市场秩序。这些措施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为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创造了条件。[18]
其三,市场自身在发育中也内在地产生了许多有利于市场力量运作的因素。一方面,一些要素市场得到初步发育。毕宝德等发现,中国封建社会中叶已经形成土地市场,而且具备了主体多元性、交易活动初具规模的特点。[19] 刘秋根则观察到宋元时期,以高利贷资本为主要形式的资本市场已相当活跃,对农民再生产过程的介入强度日趋加深。[20] 另一方面,市场发育中出现了一些制度创新,例如在唐代,市场上产生了被称为“飞钱”或“便换”的早期汇票制度;宋代高利贷资本中产生了合股制经营形式,到清代发展为金融合会;宋代还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等。清雍乾之交,山西商人创办的“帐局”和道光初年山西票号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最早的银行的设立。此外市场活动还培育了许多有利于市场发育的市场观念与文化因素。一些学者发现,中国古代商业伦理精神的核心是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的义利观,这对今天提倡规范的市场行为仍有现实意义。[21] 还有学者则认为,集中反映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的中国民间商业精神具有与现代商业伦理会通的特点。[22]
上述物质技术、政府及市场内部三方面的因素促进了中国古代市场及其力量的长足发育。正是在此基础上,到明清时期,中国已经出现了稀疏的资本主义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23]
二、中国古代市场发育的停滞、停滞的原因及其社会经济后果
15世纪的中国,不仅止步于工业革命的门槛,而且止步于市场经济的门槛。生产技术进步积累导致工业革命,市场长足发育导致市场经济的历史逻辑在中国未能实现。前者被称为“李约瑟之谜”,[24] 后者我们姑且称之为“中国古代市场发育的悖论”。
“中国古代市场发育的悖论”是解答“李约瑟之谜”的钥匙。多数学者试图从生产技术演变的角度解开“李约瑟之谜”。已有观点又可分为“技术需求不足假说”和“技术供给不足假说”两类。[25] “技术需求不足假说”的含义在于,12世纪前后,中国人地比率上升。这样,一方面,劳动力日趋便宜,资源和技术日趋昂贵,对劳动替代型技术的需求因之降低;另一方面,人均剩余减少,缺乏促进工业革命发生的资本积累。而对劳动替代型技术的大量需求以及资本积累的大量产生乃是推动英国工业革命爆发的必要条件。[26]
“技术需求不足假说”不能解开“李约瑟之谜”。Dernberger发现,20世纪初中国工业中有较高的劳动力——资本比率,但是,中国人开设的企业数量远远超过外国人所有的企业,其数量之比超过10比1,这说明,高的人地比并未抑制中国对新技术的需求。[27] 而Rawski发现,20世纪头40年,中国的现代工业部门可与同一时期的日本媲美。可见,中国技术进步速度的放慢,并非因为“对资本需求不足”。[28]
林毅夫则提出“技术供给不足假设”。他认为英国最早爆发工业革命的关键在于其较高的技术创新率。中国14世纪后落后的原因在于技术创新速度的停滞,即技术供给不足。他进一步将技术供给不足的原因归结为,14世纪以后“中国没有从以经验为基础的发明方式,转换到基于科学和实验的创新上来,而同期的欧洲,至少经由18世纪的科学革命已经成功地实现了这种转变”。而其所以如此,又是因为中国科举制度“使知识分子无心从事科学事业,尤其是做可控实验或对有关的自然假说进行数学化这类事情”。[29]
应该说,“技术供给不足假说”与“技术需求不足假说”并不矛盾。一方面,如果把工业革命理解为生产技术的革命性变革过程,那么,上述“技术需求不足假说”与“技术供给不足假说”都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中国15世纪后技术进步停滞的原因。另一方面,两者可以互为补充。中国古代的发明方式之所以未能向基于科学和实验的技术创新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因为社会经济生活缺乏对这种实用性技术的需求。但是,两种观点都未能摆脱就技术进步论技术进步的“窠臼”。实际上,工业革命是一组比纯技术进步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变革的综合结果。这两种“假说”都未能深入到这种更为广泛的社会经济变革层次。
我们认为,古代中国物别是唐代以来,市场及其力量成长的逐渐停滞是中国技术进步最终陷于停滞从而最终落后于西方的根本原因。历史分析表明,英国最早爆发工业革命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化的急速推进,一方面为工业新技术的采用提供了巨大的激励,另一方面则为机器工业的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生产新技术的大规模采用作为一个改变生产函数的要素配置过程,是在市场调节下实现的。Schmookler-Griliches的市场需求诱发性发明假说[30] 表明,只有当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时,才具有足够的诱发相应新技术产生的激励。真正有意义的技术发明只有在市场上才可能得到采用并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实质性作用。
唐代以来,中国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发展日趋式微,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这里要着重探讨的是,中国古代市场及其发育虽然有过辉煌的时期,但是市场的成长始终未能达到突破自然经济桎梏的临界点,市场力量虽然一度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最终未能达到压倒封建势力的临界点,便从总体上衰落下去。其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中国古代特定的政治经济结构具有强大的约束和扭曲市场及其力量成长的力量。
第一,市场及其力量的发育始终被限制在为自然经济提供补充的范围之内。
自然经济是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从本质上说,自然是不能容忍市场作用的。但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自然经济容忍了市场的发育并巧妙地通过对市场的利用与限制达到了巩固自身的目的。
中国古代的自然经济自发地利用市场及其力量的有限发育巩固自身,虽然市场的发展,“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的作用。但是它对旧生产方式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31] 中国古代市场发育与成长未能促使自然经济解体,也是由于自然经济的这种坚固性。而中国自然经济之所以如此坚固,主要不是由于它绝对排斥市场,而恰恰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和利用了市场。
中国古代自然经济的细胞是一家一户的小农。小农的生产结构是耕织结合。“耕稼纺织,比层皆然”。“耕”是主体,“织”则是为了“助耕”和“养农”。因此,一部分“织”的产品和“耕”的产品必须供应市场,以换取交纳赋税、购买农具、食盐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所需的货币。为市场从事一部分生产就成为自然经济的题中之义。集贸市场和集镇体系也就成为自然经济体系的补充。[32] 依据施坚雅的观点,这类集市体系实际上是“小农自足的世界”的“基层市场共同体”。[33] 随着人口增加,人地比提高,耕种规模划小,更需要以织助耕,更需要市场体系相应地发育和扩大。明清以来,由于人口的压力,出现了“过密型商品化”,这种高度的商品化与糊口农业奇特地并存着。[34] 可见,在中国古代,市场和自然经济基本上是和谐相处,因为前者只是后者的补充,前者的发展巩固了后者。市场发育与自然经济的这种关系格局的最终结果是,市场被纳入自然经济体系,市场力量对自然经济的冲击力被自然经济巧妙地吸收、化解并转化为巩固自身的力量。
第二,封建政府人为地抑制和扭曲市场、市场力量的成长与运作。如前所述,中国历代封建政府采取了不少有利于市场发育和市场力量运作的国家干预措施。但这些措施仅限于市场、市场力量对自然经济不构成威胁的时候。中国历代封建政府奉行“重农抑商”政策,“抑商”不等于“灭商”,“而是绝对防范农业经济商品化,作为农业经济补充的商品化也限制在足以维持农民的自下而上和小农经济的再生产限度内”。[35] 在这个限度之外,政府就会采取“抑商”措施。
而且,与“政治上分裂”的欧洲不同,中国具有强大的中央集权体制,存在着“可以有效地阻止这种或那种贸易发展的统一政权”。[36] 实际上,历代封建政府始终保持对市场活动的高度警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抑制和扭曲市场的发展。撮其要者,主要有:(1)明令禁止市场活动。例如,公开前360年,商鞅严令禁止包括经商在内的8项非农活动[37] 。(2)实行政府对市场的垄断。早在商代,手工业多为王室外“公营”。春称战国时期,实行“工商食官”制度,由官家自行设置工场、作坊,生产手工业品。汉武帝时,实行“禁榷”制度,对盐铁两项获利最丰的商业收归官营。此后,官工制度和禁榷制度范围日趋扩大,制度逐渐完备。(3)直接干预市场交易。历代封建政府对市场进行严格管理,市井、市肆等市场场所处在官府控制之下。即使在唐代,凡设市都要由官府批准,非州县不得设市;大小市场都设专官控制。官府还直接干预市场交易价格。明清时期,工商业都被组织在行会之中,在地方官府控制下活动。[38]
第三,在稳固的自然经济和过度的政府干预之下,市场力量的发育与运作过程被扭曲。古代中国市场的发育过程存在着“诸多不足”与“先天缺陷”。这一点最为突出地表现在,在中国,作为市场力量人格化身的“专业化商人”、市民阶层未能充分形成。
在中国古代,希克斯所说的“专业化的商人”产生很早,但其成长是缓慢的。“抑商”甚至“禁商”政策的实施不仅直接制约着“专业化商人”的形成,而且形成全社会“鄙商”、“仇商”的大众文化心态,间接地但深层次地制约“专业化商人”队伍的成长。[39] 而在欧洲,“总有一些王公和地方贵族愿意容忍商人及其行为方式”。[40] 在中国,存在着类似于莫卧儿帝国“税收官对商人和企业家进行的系统的、全面的掠夺”。[41] 由于“得不到官方的鼓励,商人和其他企业家就不能兴旺起来,即使那些发了财的商人也宁可把钱用于购置土地和投资教育,而不情愿投资发展原始工业”。[42] 由于“专业化商人”成长缓慢,没有出现私人工商业阶层,因而不可能形成希腊罗马式的城邦和城邦民主制。[43] 实际上,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古代“中国从来不允许西方城市所享有的自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自治市民”。[44]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市场发育曾有过辉煌时期,市场力量曾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自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吸收、消化和化解了这种力量的作用;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及其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扼制和扭曲了这种力量的成长和运作;“专业化商人”队伍成长缓慢,市民阶层始终未能产生,市场力量始终未能真正人格化。所有这些社会经济的、政治的以及市场发育自身的特征,决定了中国古代市场发育最终必然趋于停滞,市场力量的作用最终趋于式微,市场始终未能成为独立的经济体制因素,市场力量始终未能成为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的主要力量。而正因为如此,中国止步于工业革命的门槛,终于自15世纪后开始落后于西方世界。
注释
[1] 《淮南子·齐俗》。
[2] 《易经·系辞下》。
[3] 据史学家考证,舜的所谓“贩”,是指舜代表自己的氏族、部落去与别的氏族部落进行产品交换。
[4] 《史记·货殖列传》。
[5] Chao,K., 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 An Economic Analysi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2-3.
[6] 秦晖:“关于汉唐商品
经济之比较”,《
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5期。
[7] 参见倪云龙等:“西汉商品经济
发展规模新议”,《郑州大学学报》1993年1期。
[8] 转引自吴敬琏:《市场经济的培育与运作》,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第79页。
[9] 参见张金铣:“略论五代广州的中外经济交流”,《岭南文史》,1993年1期。
[10]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11] 参见周斌:“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贸易及货币流通”,《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2期。
[12] 参见陈春声:“清代中叶岭南区域市场”,《中国经济史
研究》1993年2期。
[13] Tang, A., “China’s Agricultural Legac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s, 1979, Vol. 18.
[14]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45页。
[15]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16]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44页。
[17]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马克斯·维贝尔:《世界经济通史》(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70页。
[18] 盛洪:《交易与分工——一个一般
理论及其对中国非专业化
问题的
应用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78页。
[19] 毕宝德等:“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3年5期。
[20] 刘秋根:“试论宋元寺院高利贷——以长生库资本为中心”,《宋史研究论丛》(第二辑),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论元代私营高利贷资本”,《河北学刊》1993年3期。
[21] 例如张松山:“中国古代商业伦理精神诌议”,《北京商学院学报》1993年3期。
[22] 孔泾源:“中国古典商业精神及其现实意义”,《经济研究》1993年9期。
[23]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页。
[24] Needham, J., Science in Traditional China: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25]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48页。
[26] Tang, A., “China’s Agricultural Legac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s, 1979, Vol. 18;Chao,K., 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 An Economic Analysi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27] Dernberger, Robert F. “
The Role of the Foreigner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1840-1949”, in Dwight Perkins, ed., China’s Modern Econom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28] 参见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56页。
[29]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56—273页。
[30] Schmookler, J., Inven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Griliches, Z., “Hybrid Corn: An Exploration in the Economics of Technological Change”, Econometrica, Vol, 25, No. 4.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1页。
[32] 参见赵德馨主编:《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教程》,高等
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61页。
[33] 参见无为:“1993年中国经济史研究述评”,《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2期。
[34] 黄宗智:“中国经济史的悖论现象与当前规范认识危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2期。
[35] 谢天佑:《秦汉经济政策与经济思想史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40页。
[36]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
[37] 参见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95页。
[38] 参见吴敬琏:《市场经济的培育与运作》,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
[39] 例如,据《史记》卷6载,秦33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商人和罪犯被当成一类。又例如,西晋初年,规定“侩卖者,皆为着中,白帖额,题所侩卖者及姓名,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对商人进行人身侮辱。
[40]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
[41]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例如万历年间,商税极重,“一船灯草、苕帚,只值一两多银子,而货物税与船税却要缴三四两银子,小商人只得弃船而逃,或焚货而去”。参见余鑫炎:《中国商业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7年版,第166页。
[42]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
[43] 张鸿雁:“古希腊罗马城市与先秦城市的比较研究”,《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3期。
[44]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1500-2000年的经济变迁与军事冲突》(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