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一直未能出现「国民人均所得持续成长」的现代式「经济发展」(economic development),这是学界公认的事实。在检讨近代中国为何未出现「经济发展」的诸种原因时,明清政府实行所谓的「重农抑商」政策,是其中常被提及的重要因素 [1]。就字面意义而言,「重农抑商」政策主要指的就是政府种种有关「重视农业、抑制商业」的法令制度与行政手段。姑且不论「重视农业、抑制商业」的政策是否一定就会阻碍「经济发展」,本文最有兴趣探讨的议题则是:明清传统政府是否真在执行所谓的「抑商」政策?
究竟要如何检讨清代前期政府的「抑商」政策?本文选择由商人和政府官员的关系来检讨,也就是本文所指的「官商关系」。「官商关系」原本包含甚广,但为便于集中讨论主题,本文主要指的是官员和商人之间在经商冲突事件过程中的关系。本文的做法是,由官员处理经商冲突事件的方式,来检视官员对待商人在经商过程中权益受损的处理态度,进而澄清清代前期的政府官员是否真在执行所谓的「抑商」政策。
商人经商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和市场交易、债务纠纷或是财产侵扰等事件有关的纠纷和冲突。苏州是清代前期商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发生的经商冲突事件很多,政府官员处理的经商讼案也为数不少。因为苏州商人曾将和经商讼案有关的资料刻布在石碑上,留下一些记录,为分析清代前期苏州的官商关系提供了珍贵素材,使本文可藉以分析事件始末和官员的处理方式。本文将透过碑刻数据和相关史料的记录,考察政府官员处理商人经商冲突事件的方式,厘清清代前期苏州的「官商关系」。
本文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清代前期苏州工商业发达的背景,一方面述叙晚明以来全国市场发展过程中苏州工商业的发达概况,另一方面则分析苏州商人有关放料制生产和商人团体产生的特殊经商环境。第二节则对现存经商冲突事件的记录进行分类,一方面分析经商冲突事件的类型,另一方面也整理其中相关的商业讼案数据,检视政府官员处理这些事件的方式,以明白当时苏州「官商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第三节为结论,利用分析结果具体说明清代前期发生在苏州这种工商业大都市中的官商关系,检视所谓「抑商」政策的实际状况。
第一节 苏州商人的经商环境
苏州工商业的发达,吸引了众多商人在此经商发卖或是鸠工生产,也产生林林总总的经商冲突事件。分析经商冲突事件之前,有必要先介绍苏州发达的工商业概况以及当时商人的经商环境,藉以了解清代前期苏州经商冲突的产生背景。
(一)全国市场的发展以及苏州工商业的发达
明清苏州不仅是全国生活最富庶的城市,也是工商业最发达的城市。苏州的生活富庶和工商业发达,其实都和十六世纪以后全国市场的成长以及苏州在全国市场中的关键地位密切相关。
十六世纪以后,中国的市场经济更形发展,特别在江南、华南、华北和长江沿岸的华中地区,形成了日益密切的市场网络,在此市场网络内,进行着食粮、农工原料以及手工业成品的市场交易,至迟在十八世纪初,全国市场的架构已基本完成。商人在全国市场上进行长程贸易,不仅贸易的数量庞大,而且贸易的商品又以民生必需品为主。清代前期的全国市场,是由三条主要商业网络所构成。一条是由长江中下游航道为干道而组成的东西向国内网络,一条是由京杭大运河、赣江、大庾岭商道为干道组成的南北向国内网络,另一条则是由东北到广州沿海的海运网络。以这三道商业网络为主轴,构成了当时的全国市场。在全国市场内,商人组成商帮进行长程贸易,所贩卖的商品以稻米、棉布、食盐等民生必需品为最大宗,改变了过去长程贸易以奢侈品为大宗的商品结构(吴承明,1985a、1985b;Fan,1992;Brook,1981) [2]。
在清代前期,由东北到广州沿海的这条海运网络十分活络,构成这条国内沿海贸易的主要商品,包括了由广东、福建两省贩出的蔗糖、稻米、木料、蓝靛、茶叶、烟丝、瓷器、铁器,江浙两省贩出的丝绸、棉布、纸张,以及华北、东北贩出的大豆、枣梨、腌腊、鱼货。特别是乾隆年间以后,江南的商品化农业更加发达,大量利用东北的大豆、豆饼做为农业肥料,更使江南和东北之间的海运商船组织运作的更有效率,形成海运上的规模经济(刘素芬,1991)。十八世纪中后期,台湾销往福建的稻米和蔗糖皆在一百万石以上,全年输出的商品总重量在1,900,000石(约133,000公吨)至2,250,000石(约157,500公吨)之间(陈国栋,1994;王世庆,1994) [3]。以全中国而论,嘉道年间的沿海船只的总载重量约为68万吨,上海、宁波以及福建、广东、华北各海运口岸之间的贸易总额,每年一般都在2,600万银元以上(郭松义,1982:93-94;田汝康,1987b:44-45)。
进入全国市场的商品,不只是来自国内贸易,海外贸易也日形重要。由十六到十九世纪中期,无论是海内或海外贸易都有巨幅成长。当时的海外贸易,主要是由南海航线(也称西洋航线)和东洋航线所构成,前者主要对东南亚贸易,后者则主要对日本贸易(陈希育,1991:171)。于此期间,中国商船频繁往来于东南亚、日本以及中国沿海各省的港口之间(田汝康,1987a;松浦章,1983;林仁川,1987)。同时,外国商人也用白银等货币,大量购入中国出产的丝绸、瓷器、茶叶,将这些商品贩售到海外,每年为中国赚入巨额的白银货币。丝绸的外销地区甚广,日本、菲律宾和东南亚诸港、南美洲西班牙属地、南印度、欧洲都是中国丝绸的外销区域(金文,1993;全汉升,1986b、1987)。在和欧洲商人贸易的过程中,中国商人赚入数以千万计的美洲白银,形成清代前期海外贸易上的长期出超。其中,江南生产的生丝持续外销日本,每年也赚取大量的白银回国。
历年流入的白银数量庞大,竟使中国这种白银产量不多的国家,得以在晚明以后发展成为银铜货币并用的国家(张德昌,1935;全汉升,1969、1972b、1986a、1993;奈良修一,1993)。进入国内流通的白银货币日形重要,和国内铜钱货币之间的比价也形成了更复杂的波动变化,进口白银的数量变动,更足以影响到国内部份地区的经济景气,甚而影响民生,产生不小的社会问题,迫使许多学者开始讨论政府应该如何管理白银和铜钱货币的思想和主张(林满红,1991、1994;Atwell,1982;郑永昌,1994)。
晚明以来全国市场的成长,表面上是国内和海外商品交易的活络,实际上则是以国内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数量的成长为基础。据估计,由十四至二十世纪间,中国的农业总产量有巨幅增加,使这段期间内成长了六倍的中国人口得以维生(Perkins,1976)。特别在江南、湖南、华南等地,因为大量种植经济作物而带动了商品农业的发展,不仅增加了农民的实质所得,也为丝棉手工业生产提供丰富原料(刘翠溶,1978;Rawski,1972;Wiens,1976;郑昌淦,1989)。在商品农业发展过程中,江南地区更成为全国最大的丝、棉手工业生产区。至少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前,进入长程市场贩卖的全国棉布数量,已增加到每年约4,500万匹(吴承明,1985b;刘石吉,1987a)。
十六世纪以后长程贸易的发达,使全国许多重要的商业都市与主要商业网络中,都出现了众多贸易商人,并且逐渐形成了各种知名的「商帮」。清代中期以前,即已形成了山东、山西、陕西、洞庭山、江右、宁波、龙游、福建、广东、徽州等全国知名的大商帮 [4]。特别是其中的「徽商」(徽州商帮)、「西商」(山西商帮),更是晚明清初以来最著名的全国性商帮(傅衣凌,1956;藤井弘,1953-4;张海鹏、张海瀛,1993)。这些商帮都是因为经济实力雄厚而受时人注意的商人。商帮遍布在当时全国的商业交通要道上以及商业发达的大小城镇中。这种都市中商帮林立的现象,正是十六世纪以后全国市场成长的结果。
在长程贸易带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无论是农业商品化的程度加深、手工业生产的产量增加,以及商业城镇的数量成长,皆以江南地区最引人注意。当时所谓的「江南地区」,主要是指长江三角洲地区,大约包括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嘉兴、湖州七府和太仓一州,也就是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三角地带(洪焕椿,1989) [5]。集散于江南地区的稻米、豆饼、蚕丝、丝绸、棉花、棉布、铁器和木材,都成为联结江南与全国其它地区长程贸易中的重要商品(李伯重,1986)。江南的商业交通位置,正在长江航线、大运河航线和沿海航线这三条长程贸易轴线的幅辏带内,而苏州又是江南的经济中心。在乾隆时人沈寓的文章中,可以看到苏州优越的商业地理位置:
长江绕于西北,大海环于东南,苏郡为奥区耳。山海所产之珍,外国所通之货贝,四方往来。千万里之商贾,骈肩辐辏 [6]。
濒临长江和大海,为苏州提供了优越的水运条件,国内外物产都可以透过水运和海运的联结源源运至苏州。此外,具有「南粮北调」和「南货北运」功能的大运河也以苏州为重要转运中心,配上苏州近郊太湖流域的绵密水运网,不仅缩小了太湖流域农工产品的运输成本,也扩大了当地农工产品的行销腹地。苏州地处太湖流域的中心,同时更由于位居南北大运河与娄江(今浏河)的交汇处,因而使苏州兼具内河航运和海上交通的便利(傅崇兰,1986:97)。透过娄河的连络,使苏州可以直通东北方的太仓州,再以太仓州来和海外市场互相连络。太仓州发达的海外贸易,使其在十七世纪即有「六国马头」的称呼:
太仓州城外,有一处地名六国马头。土人犹能举六国之名,曰:大小琉球、日本、安南、暹罗、高丽也。前(明)朝以来,刘河、吴淞江皆广阔,六国商贩聚集 [7]。
大小琉球、日本和高丽正属于当时的东洋航线,安南和暹罗则属于西洋航线。东西向的长江航运和南北向的大运河,为苏州联络了国内市场。东侧的太仓州「六国马头」,则使苏州有了出海港口,藉以连接东海和南海的海外贸易。这是苏州商业交通的基本网络,为苏州工商业的发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乾隆廿七年(1762),在苏州经商的商人即将苏州的商业交通位置描述为:「苏州为东南一大都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上自帝京,远连交广,以及海外诸洋,梯航毕至」 [8],清楚说明了当时苏州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的商业中心地位。
宋元时期苏州地区的经济重心,仍以发达的农业生产力为主要特色(梁庚尧,1982),但至晚明以后,随着全国市场的发展以及苏州优越的商业中心地位,苏州开始以发达的商业和手工业知名。晚明以降,苏州发达的商业中心地位,进而带动了临近江南地区商品农业和丝棉手工业的发展,不仅使苏州城的经济发达,更使左近众多市镇的经济也达到空前繁荣的程度(刘石吉,1987b:157)。由晚明到整个清代前期,苏州成为太湖流域农产品与农副手工业产品的集散地,加上苏州城本身拥有的棉布、丝绸加工业技术优势,使苏州府城成为江南地区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王家范,1986:27-29)。
明代的苏州府城(即郡城)包括了吴与长洲两个县,西半城属吴县,东半城则属长洲县,两县的丝织手工业皆很发达。杨循吉在《嘉靖吴邑志》上即记载了十六世纪苏州丝织业的繁荣:「绫锦纻丝,纱罗紬绢,皆出郡城机房。产兼两邑,而东城为盛,比屋皆工织作,转资四方,吴之大资也」。除了外销丝织商品之外,苏州也是豆米粮食和棉花的集中地,早在十六世纪的苏州即已因此相当繁荣:
自阊门至枫桥,将十里,南北两岸,居民栉比,而南岸尤甚。凡四方难得之货,靡所不有,过者烂然夺目。枫桥尤为商泊渊薮,上江诸郡及各省菽栗棉花大贸易咸聚焉,南北往来,停桡解维,俱在于此 [9]。
阊门是苏州城西北边城门,枫桥则位于阊门以西七里处,十六世纪时苏州商业最发达的地区,正是在「自阊门至枫桥,将十里」这一带。在阊门和枫桥之间,商人积存了大量的米粮和商品:「郡中诸大家之仓廪,与客贩囤园栈房,陈陈相因,以百万计,胥在城外」 [10]。崇祯《吴县志》卷首,记有时人在阊门西郊一带的亲身闻见:
尝出阊市,见错绣连云、肩摩毂击。枫江之舳舻衔尾,南濠之货物如山,则谓此亦江南一都会矣。
具体指出了苏州阊门、枫桥、南濠一带的经济繁荣,使苏州成为「江南一都会」。乾隆年间(1736-1795),枫桥一带仍是「南北冲要」,「各省商米、豆麦屯聚于此」 [11]。直至清代中叶,苏州一直是全国最重要的米粮市场(全汉升,1972c)。苏州的棉布加工业在明末即已开始发展:「数百家布号,皆在松江、枫泾、洙泾乐业,而染坊、踹坊、商贾悉从之」 [12]。当时这种称为「字号」的棉布商人,以预发资本的方式控制了染坊、踹坊坊主以及收购棉布的商人(傅衣凌,1957;全汉升,1972a;横山英,1972;寺田隆信,1972)。乾隆年间,苏州棉布业更已有相当规模:「苏布名称四方,习是业者,在阊门外上下塘,谓之字号。漂布、染布、看布、行布,各有其人。一字号常数十家赖以举火,惟富人乃能办此」 [13]。可见棉布生产的专业分工已很细致,由制造加工过程中的「漂布、染布」,到验货行销的「看布、行布」,都有专人负责,并且皆是受字号商人资本的支配来生产。
清代前期,苏州和杭州生丝和绸缎外销更加畅旺(全汉升,1986b、1987),行销至广州的生丝也被欧洲商人称做是「南京丝」(Nankeen silk)而大量采购(Sun,1972:92)。丝织业的生产组织也有进一步的发展,至少从康熙四十一年(1702)以下,已发展出时称「账房」的纱缎庄,由原料采购、准备经丝纬丝、织造纱缎到行销成品,皆由账房的资本来控制(王翔,1992:57-70)。杭州的商人也带来大批绸缎在苏州行销。乾隆卅七年(1772),在苏州经商的杭州籍绸缎商人即说:
吾杭饶蚕绩之利,织纴工巧。转而之燕,之齐,之秦、晋,之楚、蜀、滇、黔、闽、粤,衣被几遍天下,而尤以吴阊为绣市(《苏州碑刻》,页19)。
可证明经销绸缎的杭州商人也是以苏州为最重要的绸缎转运市场,然后将绸缎发售到河北、山东、陕西、山西、两湖、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等地。由乾隆《吴县志》的记载,也可看到苏州棉布业、丝绸业和粮食业等行业的繁荣景象:「金阊市肆,绸缎与布,皆列字号,而布业最巨。枫桥以西,市多米豆,南濠则海外之货萃焉」 [14]。由十六世纪初到十八世纪末,苏州西北边「金门」和「阊门」两座城门,以及城门附郭的南濠一带,始终是米豆、丝织绸缎、加工棉布和种种「海外之货」的集中地。证明苏州在长程贸易在线的重要位置,以及苏州经济的繁荣,成为当时全国最重要的米粮市场、棉布市场、丝绸市场,吸引众多商人来到苏州。《扬州画舫录》即记载:「杭州以湖山胜,苏州以肆市胜,扬州以园亭胜」,亦可见苏州在时人心中即特别是以全国商业中心而闻名 [15]。
(二)苏州商人的经商环境:放料制生产与商人团体的出现
随着全国市场和本地工商业的日益
发展,苏州的经商环境也有重要的发展,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外来客商介入手
工业进行放料制生产,以及商人团体的大量出现。
长程贸易和市场
经济的发展,为苏州带来了众多的外地商人。清代苏州府包含了九县一州,其中尤以苏州府城所在的苏州城最繁华,城中的商人人数也最众多。相对于本地商人而言,外来商人都是「客商」。清代前期,苏州城的客商很多,而且来自全国许多地方。近者,有来自太湖地区的洞庭山客商。稍远者,有来自江苏常州府、镇江府、扬州府、徐州府、通州、海州;安徽徽州府、宁国府;浙江宁波府、绍兴府,以及江西、湖广等地的客商。再远者,往来有来自福建褔州府、漳州府;广东潮州府、广州府、嘉应州、彰德府的客商;往北则有山东、山西与陕西等地的客商(范金民,1989a:39-42)。来自不同地方的客商,在苏州经营着不同的行业。对于不同地方、不同行业的一群群外地商人,当时人也将其称为「客帮」。直至清末,客商仍以苏州城西北「阊门一带」为最大的聚集区,时人称阊门当地是:「堪称客帮林立」,如「鲜帮、京庄、山东、河南、山西、湖南、太谷、西安、温台州帮……长江帮等等,不下十余帮」 [16]。这些都是清代聚集在苏州的外来商业人口。
客商介入苏州本地的各种手工业生产,特别是以包买放料制进行生产的棉布加工业和丝织加工业更是日益发达,为苏州城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不仅为本地工匠增加了工作机会,更吸引了许多外来工人,从而使苏州的工人数量愈来愈多。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业很多,至少有丝织、印染、踹整、造纸、印书、冶炼、铜锡、钢锯、张金、包金、金银丝、漆作、红木巧木、红木梳妆、腊烛、钟表、刺绣、眼镜等手工行业(段本洛、张圻福,1986:128)。其中,又以丝织加工业和棉纺织加工业的规模较大。苏州冶坊业者也不少,并且雇佣了许多外地工匠。乾隆六年(1741),苏州府元和、长洲两县知县等官员即指出:「苏城冶坊」所雇佣的冶匠,多来自无锡、金匮两县(《苏州碑刻》,页154)。道光年间的调查更指出当时冶坊为数不少:「今郡中西城业铜作者,不下数千家,精麤巨细,日用之物无不具」 [17]。来自绍兴府的商人,也在苏州开设了许多烛铺:「城乡共计一百余家」(《苏州碑刻》,页267),雇佣工人从事生产。
自晚明以来,苏州的丝织业工匠人数即已不少,到清初更是不断增加。《康熙长洲县志》记载:苏州「东城之民多习机业,机户名隶官籍。佣工之计日受值,各有常主。其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唤……,什百为群,粥后始散」。承继十六世纪以来官手工衰落的趋势,康熙廿六年(1687)以后更将「买丝招匠制」切实执行,使苏州织造局官营机构内「名隶官籍」的许多「机户」,都成为雇佣关系下的民间手工业者(王翔,1992:48)。苏州机户的规模不一,有些机户甚至雇佣机匠生产。雍正十二年(1734)〈长洲县永禁机匠叫歇碑〉,即对当时苏州丝织业生产关系有所说明:「苏城机户,类多雇人工织。机户出资经营,机匠计工受值」(《苏州碑刻》,页15)。机户雇佣的机匠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计日受值,各有常主」的机匠,一是「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唤」的机匠。道光年间,顾震涛记录了苏州城内无主机匠聚集的情形:
花桥,每日黎明,花缎织工群集于此。素缎织工聚白蚬桥。纱缎织工聚广化寺桥。聚金狮子桥。始曰立桥,以便延唤,谓之叫找 [18]。
由机匠细分为花缎织工、素缎织工、纱缎织工、锦缎织工的情况,也可以反映出当时苏州劳力市场上机匠人数的众多。至迟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以前,苏州城已出现了「账房」丝织包买商人。至少在道光二年(1822)以前,不少苏州机户甚至转变成资本更雄厚的「账房」包买商人(范金民,1989b:211) [19]。
客商在苏州从事的棉布加工业生产也很有规模。清代棉布的销售市场很大,在全国性长距离贸易商品的比重上已超过食盐,成为仅次于粮食的全国性商品(吴承明,1985:259)。苏州在清代前期也已成为全国棉布加工业的主要中心(全汉升,1972b:634)。因为棉布手工业的发展,众多开设棉布字号的客商以及被客商以资本雇佣的工匠,都聚集在苏州城。雍正元年(1723),苏州织造胡凤翚报告了当时苏州众多棉布商人和工匠聚集的情形:「阊门南濠一带,客商辐辏,大半福建人民,……又有染坊踹布工匠,俱系江宁、太平、宁国人民……总计约有二万余人」。雍正八年(1730),李卫的报告则指出:「现在细查苏州阊门外一带,充包头者,共有三百四十余人,设立踹坊四百五十余处。每坊客匠各数十人不等,查其踹石已有一万九百余块,人数称是」 [20]。布业客商在「阊门外上下塘」开设字号,将布匹原料和工匠工资发予「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等加工业者 [21]。踹坊(或称「踏布坊」)即是一种染布加工业者。字号布商付钱予「四百五十余处」踹坊的「三百四十余人」坊主「包头」,而包头再付工资予「总计约有二万余人」的踹匠。
客商除了以资本介入手工业生产之外,也开设许多典铺。清代要求典铺商人必须领有帖照才能开张营业。乾隆年间,在苏州府九县中领帖开张的典铺,计有489家,嘉庆年间则为319家。其中,苏州城吴、长洲、元和三县的领帖典铺数量,在乾隆和嘉庆年间则分别为290家和193家 [22]。苏州城和其它城镇中的典铺,彼此间可能也发展出某种业务的连系 [23]。
众多外来的商业和手工业人口,使苏州城的都市人口不断增加。苏州城原包括吴县和长洲县,雍正二年(1724)则再从长洲县析出设立元和县,使苏州城成为三县治共一城的特别都市 [24]。早在十六世纪,苏州城内河两旁即因人口增多而发生严重的「侵河」现象 [25]。嘉庆二年(1797)调查苏州城内河河身宽度时,河道更已愈形狭窄:「前明隆、万年间,所量河身丈尺,宽者三、四丈不等,今已侵占过半」(《苏州碑刻》,页309)。城内河道宽度的缩窄,即是因为都市人口增加带来严重「侵河」现象所致。据估计,十四世纪洪武年间苏州城人口约为十万,到十八世纪干嘉年间则达到高峰的五十万人口(傅崇兰,1986:220)。
城市内的众多外来人口,是苏州工商业发达的直接反映。外来客商的人口数目不仅日渐增加,更开始组成自己的团体组织。至少自十六世纪末开始,苏州即出现一些由商人捐款创立的名为「会馆」、「公所」建筑物,成为外来客商集会议事、祀神宴会以及储货歇宿的场所。下迨清代,这类建筑物愈设愈多。会馆公所虽是一栋建筑物,但因为成立时通常得到当地政府的立案保护。同时,随着商人的持续捐款以及在建筑物内举办各类联谊、祀神、善举集体活动,逐渐使会馆公所发展成一种商人团体(邱澎生,1990)。据近人估计,苏州至少出现过五十座「会馆」和二一○座「公所」 [26],其中绝大多数皆与商人的创建支持有密切关系。商人捐款建立会馆公所,并不限于苏州。在北京、汉口、上海、佛山、重庆、广州、江西吴城镇等商业发达城镇中,皆有商人建立的会馆公所。不过,商人在苏州建立的会馆公所却为数最多,加入会馆公所的商人数目也相当可观。乾隆四十二年(1777),捐款给「全晋会馆」的商号即至少有五十三家。道光元年(1821),列名「小木公所」管理人员名单的木作坊业者有廿四人。道光廿四年(1844),捐款给「小木公所」的业者名录共列有六十七人(《苏州碑刻》,页335-337、135-137)。
苏州会馆公所的座落位置,绝大多数是分布在苏州郡城城郊和城内,另外少部份则在以下四个城镇:吴县枫桥镇有「洞庭会馆」一座,长洲县浒墅镇有「宁绍公所」一座,吴江县盛泽镇有「济宁会馆」、「徽宁会馆」、「普仁堂绸业公所」、「米业公所」、「宁绍会馆」等五座,常熟县城近郊有「存仁堂梅园公所」、「宁绍会馆」、「丰庆堂米业公所」等三座 [27]。若以苏州城的会馆公所区位分布来看,则又以阊门内外附近最为密集,其余会馆公所则分散在苏州城内各地,皆不如阊门附近的集中程度。
苏州城西北边阊门附近不仅是会馆公所分布最密集的区位,也是苏州商业最发达的区位。苏州城的会馆公所区位分布和商业区位分布,两者正相符合。距苏州城西北廿五里的浒墅镇,是连络苏州对外经济的重要枢杻。由浒墅关进入苏州城的商品货物量相当巨大,明代即在此设立钞关专收商税,清代初年更成为全国税收量最高的榷关(夏维中,1989)。早自十六世纪以来,由浒墅关进入苏州城的
交通要道即分为「正道」与「间道」两条,「正道」由枫桥镇入苏州城,「间道」则由虎丘山塘泾入苏州城 [28]。无论是由正道或间道入苏州城,阊门都是必至之地,阊门附近的金门、山塘、上塘、下塘、南壕区域,就成为商人经商最重要的集聚地,这些地方都成为明末以来记录苏州繁华
文献必定提及的地名:「金阊一带,比户贸易,负郭则牙侩辏集」 [29];「阊门内出城,自钓桥西、渡僧桥南分为市心……京省商贾所集之地。又有南北濠、上下塘,为市尤为繁盛」 [30]。阊门繁华的商业景象,可以在下面的文字中得到具体的描绘:
阊门外,为水陆冲要之区,凡南北舟车、外洋商贩,莫不毕集于此,居民稠密,街衖逼隘,客货一到,行人几不能掉臂 [31]。
众多商业聚集在阊门附近,更使该处地价不断上扬,据十八世纪中叶苏州人的记录,阊门上下塘一带:「人居稠密,五方杂处,宜乎地值寸金矣」 [32]。商人捐款建立的会馆公所,以阊门为最集中的区位,除了反映该区商业发达之外,也反映了商人以金钱买下苏州地价高昂地段的经济实力。
当会馆公所成立之后,这栋捐款商人的专属建筑物也成为一处经商的公共空间,除了举办祀神和慈善活动之外,也做为捐款成员贮货、歇宿与设置官颁度量衡器具的活动场地,并且还提供成员共同议定商业契约、商议工资争议、协议营业规则甚或贷放团体公共捐款等功能(洪焕椿,1992;邱澎生,1990:134-179),对商人的经商环境也有所
影响。会馆公所的大量成立,使许多苏州商人之间的商业竞争性质有所改变,不再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竞争,而加上了团体与团体间进行商业竞争的特色。会馆公所加入商业竞争,固然使某些行业的商品售价和收徒规则形成了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刘永成,1959),但因为业者始终可以援引政府明文禁止「把持行市」的法令来保障自身权益,会馆公所的垄断能力其实收效有限(邱澎生,1990;Rowe,1992)。客商设立的一些会馆公所,为成员提供储货、集体协议商业契约、设置官颁度量衡具等功能,则特别值得重视,具有节省商人种种「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的重要功能(Chen and Myers,1989;邱澎生,1995:132-134),这种功能具有改善商人经商环境的重要效果。
商人捐款成立的会馆公所在成立时,通常都会向地方政府呈请「立案」保护。晚明以来,全国各城镇中不仅有愈益加多的同乡会馆相继成立(何炳棣,1966;王日根,1994);苏州地区也有为数众多的家族「义庄」和慈善「善堂」不断成立(刘铮云,1987;夫马进,1983、1986;梁其姿,1984、1986),这些都是以促进乡里和睦、维系家族伦常以及救贫慈善为宗旨而得到政府核可成立的民间结社,这些民间结社在成立时几乎都以「公产」的名义向各地地方政府顺利取得立案保护。商人组成团体时,为了顺利取得立案保护,所以尽管会馆公所具有很强的经济功能,但基本上则仍是以同乡聚会、敬祀神祀和慈善救济等名义向政府呈请「立案」,以一种类似公同财产的「公产」名义向政府要求核可和保护。因此,尽管商人捐建的会馆公所具有明显的同乡聚会、敬祀神祀和慈善救济等结社宗旨(傅筑夫,1980a),但仍不能忽略其主要的经济功能,以及会馆公所成立之后改善了商人经商环境的重要效果。
清代前期的苏州工商业,因为优越的商业交通位置和全国市场的发展而高度发达。苏州的经商环境,则有两个重要变化,一个是因为放料制生产而聚集了众多的商人作坊主和雇佣工匠,另一个则是众多会馆公所商人团体的成立,提供许多集体功能,使结社商人节省了交易成本。这些都是清代前期苏州经商环境的主要特色。无论是经商发卖或是组织生产,商人都免不了会碰上一些与经商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冲突事件,严重者则成为与经商冲突有关的事件。本文第二节将
分析清代前期苏州可考的经商冲突事件,区分其类别,并检视政府官员处理各类经商冲突事件的方式。
注释
[1] 如有学者认为:明清
时代的
经济行政是以「重农抑末为原则」,不断地「压制工商业的
发展」(魏向阳,1993:183),可为近年来此派学者的典型见解。
[2] Braudel认为:「
中国经济的底层,只是由数以千计的原始经济体」所构成,并无互相连系的复杂
网络(Braudel,1979:35),他对中国前近代市场规模的估计,明显地太低。Skinner将十九世纪末年的中国市场体系分为十个「巨区」(macroregions),认为市场活动几乎只限于各巨区之内,巨区间则少有市场连系(Skinner,1977、1985),也是低估了当时中国全国市场的整合程度,学者对此已有所质疑和批评(章英华,1983:230;Wang,1989:444-451;Sands and Myers,1986;林满红,1993)。
[3] 乾隆年间,
台湾南部凤山生产的蔗糖,更由商人运载直达江南(王瑛曾,《乾隆重修凤山县志》:「粟米余资闽粤,菁糖直达苏杭」,页11。转引林玉茹,1993:121)。
[4] 有学者将这些商帮合称为明清时代的「十大商帮」(张海鹏等,1993:3-4)。
[5] 也有学者将明代的应天府(清代的「江宁府」)也一并算入「江南地区」中(李伯重,1986:117)。关于江南做为明清经济中心的提法,王业键有更为宏观的论点,他甚至将清代全国经济区域分为「已开发」、「开发中」和「未开发」等三大区域,分别以江南、华南区域,两湖、华北区域以及西北区域纳入这三大区域中(王业键,1973)。
[6] (清)沈寓,〈治苏〉,《清经世文编》,卷23。
[7] (清)郑光祖,《一斑录》,卷1,〈六国马头〉,页20下-21上。
[8] 〈陜西会馆碑记〉,《苏州工商业碑刻资料集》(下文皆简称「《苏州碑刻》」),页331。
[9] (明)郑若曾,《江南经略》,卷2,叶60上。
[10] (明)郑若曾,《江南经略》,卷2,叶60上。
[11] 《乾隆江南通志》,卷25,〈关津〉,页503。
[12] (清)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芙蓉塘〉,页13上。
[13] 乾隆《长洲县志》,卷10。
[14] 以上皆可参见洪焕椿编,《明清苏州
农村经济资料》,页275。
[15] 明清苏州的园林亭榭当然也是很有名的,但在清中叶以前苏州商业发达和扬州园林景观也十分出色的对照之下,便显得苏州是以「肆市」取胜。不过,清末以降,「市肆中心已移上海,园亭之胜,应推苏州」(童隽,1978:28),民国以后的苏州反而是以园林知名于全国了。乾隆廿四年九月(1759)完成的徐扬〈盛世滋生图〉中,即对十八世纪苏州城的商业肆市有具体的绘写,在这幅长10公尺、宽36公分的图卷轴册中,总计划上了230多家、五十多个行业的苏州商铺,单是棉布店,即有「京口芜湖梭布」和「松江大布标布」等以不同名色产品招徕顾客的店招(李华,1960)。
[16]. 苏州档案局藏,〈云锦公所各要总目补记〉。转引自范金民(1989c:220)。
[17] 道光《苏州府志》,卷18,页38下。
[18] 《吴门表隐》,页22。
[19] 直至清末,丝织业仍是苏州
工业的最大宗,账房商人在当时仍指出:「苏郡工界,以敝业之织匠为大宗」(《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页650)。
[20]分见《雍正朱批谕旨》,册九/页5185、册八/页4515。
[21] 《乾隆长洲县志》,卷10。
[22] 《光绪苏州府志》,卷17,页440。嘉道年间,额缴当税税银为1674.75两。
[23]昆山县和苏州郡城的某些典铺,彼此间可能存有相互流通抵押品的关系。乾隆年间,昆山县有一家典铺假借失火,暗中将抵押品「潜运于郡典」(《巢林笔谈》,卷2,页50),似乎表示昆山该家典铺和苏州城某家典铺的关系颇为密切,才能做成此密谋。
[24] 嘉庆十四年(1809),分巡元和县事喻荣疆即说:「雍正初,分长洲为元和,由是同城有三县,此两京十九布政司所无也」(嘉庆《增辑贞丰拟乘》〈序〉,页397)。贞丰里即是元和县的周庄镇,今在江苏省昆山市境内。
[25] 《万历长洲县志》,卷10,〈水部〉:「城内河渠,国初可通漕舫,今则两岸民居岁侵,河形岁束,仅可容舠。亦有全就湮塞不复通舟者矣」。
[26] 苏州「会馆、公所」的统计,主要
参考:吕作燮,1984;洪涣椿,1992。
[27] 江南市镇中的会馆公所数目很多,并不限于县城之中。据不完全统计,江南市镇中的会馆至少有卅三座,公所则至少有五十座(陈忠平,1993:37)。
[28] (明)郑若曾,《江南经略》,〈浒墅险要说〉,卷2下,页15。
[29] 《崇祯吴县志》,卷10,〈风俗〉,叶1下,页892。
[30] 《乾隆苏州府志》,卷19。
[31]. (清)纳兰常安,《宦游笔记》,卷18,叶8下。
[32] (清)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芙蓉塘〉,页13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