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活动的基础,人们可以从其开发和利用中获得直接与间接的效益。环境会计的核算范围包括了人们所得到的这些效益,以及由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减少资源数量的耗减费用,由于废弃物的排放造成生态资源的降级费用,由于保护环境发生的人力、物力、财力耗费等。而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环境收入、环境费用、环境利润等作为独立环境会计要素,就构成了环境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一、环境资产
(一)环境资产的概念。环境资产是指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事项取得或加以控制,能以货币计量,预期可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环境资源。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环境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2.环境资产必须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所调控制是指特定主体可能不拥有环境资源的所有权,但能够对其行使使用权。
3.环境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
4.环境资产具有稀缺性。有些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或其再生的时间相当长,其储量会随着开发、利用而不断减少。
(二)环境资产的确认。环境资源能否作为环境资产加以确认,应符合如下确认标准:
1.未来效用的可能性。环境资源应该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的效用。如果一项资源不能实现与项目有关的未来效用,那自然不能作为一项环境资产加以确认。
2.环境资源的计量具有可靠性。当会计核算资料没有重要差错或偏向,并能如实反映其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会计信息使用者作为决策的依据时,即认为该会计核算资料具有可靠性。
3.环境资产属于人类的共同“特定财产”。在国家对地域进行划分的同时,也划分着环境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环境会计只对本会计主体内的环境资源进行确认。
当环境资源是花代价取得的,其价值可以按所花代价进行计量(暂不考虑所花代价是否合理);当环境资源是凭借某种权利取得,或是大自然赐予时,对于这种不花代价取得的环境资源可以以合理的估算进行计量。如果无法做出合理的估算,如未探明储量的自然资源,就不能作为环境资产确认。在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无法对其直接计量的,因此环境会计的计量要大量依靠合理估计的方法。但只要估计具有合理性,就可按估计的结果进行计量。
(三)环境资产的计量。是指以货币来衡量环境资产的价值。从资源的补偿角度来分析,自然资源的更新速度是有限的,环境资源稀释、分解和同化废弃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如果经济活动中对环境的利用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导致自然资源的短缺、生态资源等级的下降。为了满足经济活动的要求,人类不得不追加投资以维持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的现状,此时的环境资产已包含了劳动量因素,并以货币表现为环境资产的价格。一般的,自然资源应按其成本入帐,如矿藏、油气田等自然资源成本就包括了未开发土地的成本和勘察成本。但出于稳健性原则,一般把成功的勘探成本列作资本支出,计入自然资产,而失败的勘探成本则作为收益支出,列为当期勘探费用。有些自然资源如旅游资源价值的计量是难以定量化的,这时,可以采用“等效”原理或“价值替代”原理等来计量,也可以采用支付意愿法来计量。所以,环境资产的计价具有模糊性的特点。
与企业其它资产相似,环境资产也可按其流动性具体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其它资产等,而且它们的判断标准也与企业其它资产类似,不再赘述。
二、环境负债
(-)环境负债的确认。环境负债是指企业发生的、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并与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支出金额和时间不确定的情况下,在某些国家,“环境负债”被称为“环境负债准备”。如果企业有支付环境成本的义务,则应将其确认为负债。确认负债时,不一定要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虽不存在法律义务,而企业负有推定义务,或有在法律义务基础上的推定义务,如企业可能将超出法律规定的标准消除污染作为既定政策。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确认环境负债,企业管理部门必须做出负担有关成本的承诺。同样,不能仅仅因为企业管理部门日后不能履行其承诺就不确认其为负债。若确实发生了不能履行承诺的情况,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事实及原因。
(二)环境负债的分类。环境负债也可具体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付环保费(核算应支付的单位排污费、个人排污费、包装物排污费等)、应付环保税、应付环保统筹基金、其他应付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环境负债的计量。对于环境负债,由于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因而难以估计。为此,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5年的第5号《或有事项会计》中指出:“对环境负债通常可以估计一个范围。当对环境负债的合理估计是一个范围,且在这个范围内没有更好的方法时,应该选择最低金额计量。”
对于与恢复场地、关闭或移走设施的成本相关的负债,以及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用清偿的负债,可用现值法、现行成本法和在相关经营期间内为预期支出计提准备的方法计量。现值法和现行成本法都需要估计在目前按现有条件和法律恢复场地、关闭或移走设施所需成本,即估计现行成本并确认为负债。
三、环境所有者权益
环境所有者权益与传统会计中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基本相同。环境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对环境净资产的所有权,它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金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四、环境收入
企业开展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绿色生产、绿色管理活动,不是一项纯粹的增支行为,相反,它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环境收入。以企业为主体,环境收入大致可包括以下一些
内容:
1.因拥有环境标志,树立环保形象,从而增加销售量给企业带来的收入。
2.企业通过改善环境管理,采用适时的环保技术将给企业带来的直接
经济效益。
3.其他环境收入。包括因资源供给状况改善、产量相应增加而增加的收入;因环境资源改善而导致各种支出减少、劳动者效率提高而增加的收入;因开发环保产品享受的税收减免收益;国家对在环保方面做出贡献的企业的奖励等。
4.企业实施环保措施带来的一系列
社会效益或机会效益。如因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带来的社会效益;因采用替代产品、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用带来的机会效益;优化环境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的效益等。这些效益大部分是潜在的、间接的,但对
自然和社会的贡献却是巨大的。
五、环境费用
(一)环境费用的概念。环境费用是指某一主体在其持续
发展过程中,因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付出或耗用资产的转化形式。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环境费用可以表现为环境资产的减少。这种现象有时也体现为社会经济系统内物质资产的减少,如自然资源的耗减费用直接表现为环境资产价值的降低,自然资源的保护费用直接体现为社会经济系统内物质资产的减少。
2.环境费用的发生具有间断性与持续性并存的特点。生态资源保护费用主要是指人类耗用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护环境发生的费用。它根据环境保护活动的实际发生额计量,表现在
会计核算上具有间断性的特点。同时,自然资源的耗减与生态资源的降级是一个缓慢、持续的过程,具有很强的时滞性,其费用通常在每一会计期末总括
计算,表现在会计核算上具有持续性特点。
(二)环境费用的确认。环境费用确认的标准有:
1.环境费用不能带来未来效用。如果一项支出不产生未来效用,或者未来效用不符合确认环境资产的标准,那么该项支出就应确认为环境费用。
2.环境费用的计量具有可靠性。当会计核算资料没有重要差错或偏向,并能如实反映其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供会计信息使用者作为决策的依据时,即认为该会计核算资料具有可靠性。只有环境资产能够计量,耗用环境资产进行经济活动发生的环境费用才能够计量,并形成环境费用。
(三)环境费用的计量。计量环境费用是指以货币衡量
各种环境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有些环境费用构成资源产品的成本,可按财务会计的
方法对其进行计量;有些环境费用虽然不构成资源产品的成本,但对其计价可从数量方面客观地反映生态资源降级的代价以及恢复的代价。具体地讲,对于一般的环境费用,可以用效用函数法、费用函数法、生态经济环境模型等来计量。但对某些环境费用,如建设一个化工厂所造成的污染损失和环境收益,建造一个水库对局部气候改善、美化社会环境的效益等,一般是不能数量化和难于估算的,这时可采用替代法,即“影子价格法”。
影子价格法就是在计算某一个区域环境所带来的收益或损害时,可以假设一同样大小并有类似生态功能的环境所具有的总收益或总费用作为补偿费用以代表该区域的收益或费用,也就是用非实际存在的“影子价格”把环境功能价格化的一种方法,先分别计算环境中各种功能的“价值”,而后求出环境的总价值。有些环境保护费用也可理解为当环境得到改善后的收益,但要注意这种费用与非货币收益的计算不要重复。
六、环境利润
环境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由环境收益扣除环境成本和环境税金后的净额,它反映会计主体的环境绩效。其中,环境收益是反映会计主体保护环境资源所得到的收益,包括获得的环保业绩卓著奖励、因采取环保措施而得到的机会收益等。
七、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要素的差异
分析为了更清晰地比较、分析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在六大会计要素上的差异,现将两者
总结比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