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与廉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是推进社会进步的一种精神力量。小康社会的到来,不仅对倡导荣辱观提出了需求,而且提供了可能和条件。
大约在2600年前春秋时期,齐国的政治家管仲就对“荣辱”与“廉耻”有过精辟的见解,他的“衣食足而知荣辱”,表明荣辱观和形成倡导与人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他还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其中将廉耻作为支撑国家大厦的两根重要精神支住,可见廉耻二德之重要。历史一再证明,一个不辨荣辱、寡廉鲜耻的社会,就难有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一直将“耻”作为一德。难道世上还有“耻德”?还要提倡“无耻”?不是如此理解。而是强调“知耻”和“有耻”,反对“无耻”。儒家创始人首先认为,“耻,乃人禽之别也”,在如此认识的前提下,又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治国之道。民若“无耻”,政与刑再多、再重,也难以抑制犯罪率的攀升。然而,一旦国民能够“有耻”和“自律”,就会自觉自愿地按照社会规范和法律,调整自己的行为,社会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与安定。
荣与辱,还是一种价值判断与导向,以善为荣、以恶为耻。凡是利他、利民、利国的行为,都属于“善”,凡是害人、害民、害国的行为,均属于“恶”。“八荣八耻”,指出了当今社会最需要倡导的八种“善”,也点出了对社会危害最大的八种“害”,它为当今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设,明确了特定的具体内容,而“八荣”: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就是当今中国人需要建立和坚持的共同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是从书本中翻找出来的,也不是抽象的“口号”,更不是“进口”货。这种荣辱观教育与建设,一旦形成社会正气,就能够“化民成俗”,强化人们“积小善,成大德”的意识,从而为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准开辟一片新时空。
做人要从知“耻”开始。荣辱观的教育,既可以“荣”为本进行正面教育,也可以“耻”为例进行从耻到荣的教育。对未成年人进行中华美德教育,尤其不能忽视知“耻”的教育。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我们从幼儿园的“小红花”到中小学校的“光荣榜”等,都是培育“荣辱观”的实践。关键在于,要从学生道德生活与道德发展的实践中,确定“荣”与“辱”的内容,如在“八荣八耻”的基础上,能否增加:“以孝亲敬长为荣,以不孝不敬为耻”;“以真才实学为荣,以抄袭作弊为耻”;“以文明礼貌为荣,以伤风败俗为耻”等等。有的学校曾经用一年的时间在全校进行“知耻”的教育,他们针对学生的道德状况,提出了:说脏话和骂人可耻,不讲卫生随地吐痰可耻,抄别人作业和考试作弊可耻,好逸恶劳和浪费粮食可耻等20余个教育内容。实践证明,越是贴近学生生活的教育,越是效果显著。他们的体会,是引用了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句名言:“做人要从知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