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在对商业银行审计过程中,通过对不良贷款的审计及重点对不良贷款户的延伸调查,发现存在因银行违法放贷、账外经营、盲目投资房地产、挪用投资于自办经济实体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暴露出银行在资金投向及管理方面的一些弊端。
一、资金投向失误,甚至存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现象
有些贷款项目在立项时即“先天不足”而导致风险的必然发生。如,某厂拟从国外引进技术生产纤维板,实际上该种技术尚不成熟,缺乏可靠的工艺。银行未进行严谨充分的项目论证,在有关方面的“关心”下,贷款上亿元引进生产线,由于试产不成功,企业经营出现危机,贷款形成呆滞。又如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建楼堂管所,而某市行以投资、贷款方式投入上千万元建度假村,现该度假村经营困难,贷款归还无望。
二、以多种形式搞账外经营,使贷款形成损失
表现之一:捏造企业名称或与企业签定虚假合同套出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购建自用固定资产等账外经营活动。如,某行贷款给某公司2千余万元,此笔资金实际由该行用于开发房地产,由于多种原因,现已形成损失。
表现之二:利用所办经济实体违规经营,造成损失。如在对某县支行审计时,发现该行一笔贷款在该行的报表中无结息记录。审计查明,该行少报基建规模,差额部分通过三产开具假贷款合同套取资金,而此笔贷款在清分时被列为损失类;又如某行办事处所属三产从该办借款400万元,拆给某钢厂,现该厂停产,借款无法归还,该办事处向所属三产的贷款项实际已形成损失。银行向所办实体的贷款往往存在手续不完善、贷款不合规、贷款利息少收、不收等问题,对贷款本息管理失控,使金融资产受损失。目前,人行要求清理三产,银行与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已基本结束。
三、对贷款企业财务资料审核不利
我们在对某行28家企业延伸审计时,发现其中12家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与银行提供的企业会计报表严重不符。如,银行掌握的某贷款户1998年总资产349万元,总负债532万元,权益-183万元,经审计,该单位1998年总资产为4199万元,总负债1817 7万元,权益2881 3万元。企业会计报表是银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赢利水平等信息的依据,是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的重要资料。有些信贷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认真核实,导致对贷款企业经济状况了解的失实,从而削弱对贷款的有效管理。
四、以物抵贷资产管理漏洞大,造成较大损失
目前,一些贷款企业以车辆、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顶银行的债权,从而形成大量的抵贷资产。以物抵贷资产降低了贷款损失的金额,但由于银行对抵贷资产管理的漏洞使可避免的损失重新形成损失。其主要表现是:
1、管理不善,形成损失。如某办事处收来抵贷汽车12辆,除1辆拍卖变现外,由于管理不善已丢失5辆;
2、相当一部分抵贷资产被银行自用。如某市行收到抵资土地,该行未拍卖以偿还贷款,而是利用土地建宿舍楼;某行账外抵贷汽车69辆,其中63辆自用;
3、抵贷审批手续执行不严格,形成账外资产。部分行、处抵贷资产未经批准或已批准但未入账。企业抵贷后,一方面贷款企业不负有偿债责任,另一方面,银行的贷款仍未冲销,但实际已不能再收回。这就使银行贷款及抵贷资产处于失控状态。如某市行未在账内反映已经省行批准的抵贷资产1137万元。
五、指标化管理带来的负面效果
为完成任务指标,应付考核、检查,银行用倒借据方式掩盖贷款真实状况,人为提高资产质量。某市行为掩盖一笔逾期2年,金额700万元的贷款,将原来期限为1993至1995年技术改造贷款的借据换掉,取而代之一张期限为1997年至1999年的新借据。
六、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
一些银行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债权管理责任制,银行有些信贷员、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综合素质低。如:某市纤维板厂经营状况恶化,亏损严重,已资不抵债,银行借款高达1 5亿元,根本无力代偿,该市行竟认可它为该市化肥厂担保,保额达3千余万元。又如,某厂1997年从该市某行贷款5笔,其中4笔为同一担保人,而可笑的是这家担保单位不同时期的财务数据居然完全一样。另外,企业间互相担保,形成“连环保”,而这些企业均已资不抵债。对于此类现象,银行在贷前调查时,如能严格制度,切实把关,一部分贷款的损失是可以避免的。
上述银行不规范经营行为而导致的不良贷款大都发生在前几年,近年银行在规范化管理方面有了很大发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已指日可待,面对对外开放的金融市场,国有商业银行将承担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如何在管理上做文章,向管理要效益,将是银行长抓不懈的课题。
作者:李洪钊 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