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系辞·上·第九章》详细记录了孔子所传的《周易》的占筮方法,只要了解古文句读学
的特点,正确标点断句,并能考虑到“八卦而小成”五个字是错简,这五个字的正确位置应当在
上文的“五岁再闰”之后,这段文字本不难理解,一目了然。可是,自秦汉以来,学术界一直未
能正确解读这段文字,牵强附会,荒诞不经,与掷物成卦的方法混为一谈,完全失去了过揲的意
趣,索然无味,以至筮牍不告,最后只好被以钱代蓍了。
正确解读这一段文字的内容,不仅可以使我们了解先民揲蓍成卦的过程,而且可以使我们领
悟出一些过去学者所未能领会的易学知识。
先看原文(“八卦而小成”五个字已放在它的正确位置“五岁再闰”之后):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
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八卦而小成……故再扐而后挂……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
五百六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所谓“天地之数”就是河图数,即河图中黑白点的多少。其中六、八、十组成坤卦(),“成变
化”为洛书数(即洛书中黑白点的多少)的一;六、九、十组成艮挂(),“成变化”为洛书数
的二;七、八、十组成坎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三;七、九、十组成巽卦(),
“成变化”为洛书数的四;一、三、五组成乾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六;一、四、五
组成兑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七;二、三、五组成离卦(),“成变化”为洛书数
的八;二、四、五组成震卦(),“成变化”为洛书数的九。再加上洛书中央的洛书数五,洛
书总数为四十五(1+2+3+4+5+6+7+8+9=45),乘四,便“成变化”为过揲所用的蓍草的蓍策总数一
百八十(45×4=180),通过过揲这一百八十颗蓍草求卦的过程就叫做“行鬼神”。
把蓍策总数一百八十看作是一个其差为八的六个数的等差数列之和
(180=50+42+34+26+18+10),
蓍策总数便分成了五十、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这六个部分。在筮法中,先民
通过三次挂、一次分、一次揲、一次“归奇于扐”这六个步骤,分别过揲每一部分的蓍草,便可
使这部分蓍草的蓍策数变成所求卦爻阳爻或阴爻的策数,从而画出该爻的阴阳。一卦六爻,每一
部分蓍草只能过揲出其中一爻的阳爻或阴爻的策数,六部分蓍草便可过揲出所求易卦的全部六爻
的阳爻或阴爻的策数,从而画出所求易卦的卦象。六部分蓍草的蓍策数不同,所过揲出的六个阳
爻之间或者六个阴爻之间的策数显然也不应相等。以往学者所理解的六个阳爻都是三十六策(216
÷6=36)、六个阴爻都是二十四策(144÷6=24)显然是错误的。三十六策表示阳爻的策数时,应
是乾卦()“用九”爻的策数;二十四策表示阴爻的策数时,应是坤卦()“用六”爻的策
数。这里九与六指的是洛书数,九与六分别乘四,“成变化”的蓍策数就是用九爻的三十六策(9
×4=36)与用六爻的二十四策(6×4=24)。“用”通庸,平常、平均之意。乾卦()的洛书总数
(216÷4=54)被 六除,平均每爻的洛书数就是九(54÷6=9);坤卦()的洛书总数(144÷4=36)
被六除,平均每爻的洛书数就是六(36÷6=6)。
以往学者都找不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与“大衍之数五十”之间的关系,所有的解释都牵
强附会,极不自然。自秦汉以来,本文第一次解开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之迷,即“天地之数五十有
五”“成变化”为洛书数四十五,再由洛书数四十五“成变化”为蓍策总数一百八十,蓍策总数
一百八十由五十、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这六部分蓍策数组成,五十就是其中的
“大衍之(蓍策)数”。
原文中的“大衍之数五十”的后面应是省略了“挂一”两个字,“其用四十有九”的后面应
是省略了“以象一”三个字。“挂”,悬置,意为不用,减去。大衍的蓍策之数为五十,在这五
十颗蓍草中,随意取出一颗悬置一旁不用,使大衍的蓍策数产生第一次变化,由五十减去一,变
化成为四十九(50-1=49),以便象征一,这是第一步。以往学者按掷物求卦的原理来理解,看不出
这第一步有什么作用,所以很多学者都直接揲数四十九或者四十八颗蓍草求卦,殊不知这第一步
正是“十有八变而成卦”的第一变,意义重大。
第二步是把剩余的四十九颗蓍草随意分成两部分,以便象征两。
再在这四十九颗蓍草中随意取出一颗蓍草悬置一旁不用 ,以便象征三。这时蓍策数产生第二
次变化,由四十九减去一,变成四十八(49-1=48),这是第三步。
每次四颗四颗地分别过揲这些已被随意分成两部分了的四十八颗蓍草,以便象征一年中的四
季,这是第四步。如果每一部分蓍策数都恰好是四的倍数,那么便恰好能把这四十八颗蓍草揲
尽,即“揲之以四”了四十八颗蓍草;如果每一部分的蓍策数都不是四的倍数,那么,经过“揲
之以四”后,每一部分都会剩余少于四颗的蓍草,无法在这一部分被“揲之以四”,两部分剩余
的蓍草总数必定是四,这四颗蓍草在“揲之以四”这一步骤中闲置一旁未用,第一次被“挂四”
了。也就是说,如果每一部分的蓍策数都不是四的倍数,只能过揲四十四颗蓍草。无论在这一步
过揲了四十四还是四十八颗蓍草,蓍策数都没有产生变化,还是四十八策。“揲之以四”的目的
不是为了改变蓍策数,而是为第五步“归奇于扐”创造条件,只有被“揲之以四”了的蓍草,才
能被“归奇于扐”。
“归”,汇集;“奇”,通齐;“扐”,“归奇”的手法。第五步是把第四步过揲过的蓍草
用“扐”的手法归拢到一起,以便象征两个闰月所需要经过的五年时间。“归奇于扐”的目的也
不是为了改变蓍策数,而是使被“归奇于扐”了的蓍草不能再参与第六步的“挂”。
在原文中,“五岁再闰”的后面本应是“八挂而小成”五个字,但在后世的流传过程中,这
五个字脱落到了后文的“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与“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的中
间,而且“挂”字也变成了古时通用的“卦”字,成为错简。“八挂”即“挂八”,“八挂而小
成”五个字的后面应是省略了“以象六”三个字。如果第五步“归奇于扐”了四十八颗蓍草,此
时已没有蓍草可供再“挂”,所以此时“八挂”只能译为“取出无的八颗蓍草悬置一旁不用,使
蓍策数由四十八减去无的八,产生第三次变化”。有为正,无为负,所以此时蓍策数产生第三次
变化,由四十八变成五十六{48-(-8)=56}。如果我们把后文的“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看作
是一个其差为八的六个数的等差数列之和(216=56+48+40+32+24+16),那么“乾之策二百一十有
六”便分成了五十六、四十八、四十、三十二、二十四、十六这六个部分,这六个数字显然表示的
是乾卦()六个阳爻的各爻的策数,所以,五十六为阳爻的策数。所以,如果“大衍之数五十”经
过以上六个步骤变为五十六策,我们就可以据此画一阳爻。如果第五步只“归奇于扐”了四十四
颗蓍草,则把已被“揲之以四”这一步“挂四”了一次的其余四颗蓍草再一次“挂四”,即将这
四颗蓍草取出一颗悬置一旁不用,这一次“挂四”才能使蓍策数产生第三次变化,由四十八变成
四十四策(48-4=44),这四颗蓍草两次共被“挂八”,即“八挂 ”。如果我们把后文的“坤之策百
四十有四”看做是一个其差为八的六个数的等差数列之和(144=44+36+28+20+12+4),那么,“坤
之策百四十有四”便便分成了四十四、三十六、二十八、二十、十二、四这六个部分,这六个数字
显然表示的是坤卦()六个阴爻的各爻的策数,所以,四十四为阴爻的策数。所以,如果“大衍
之数五十”经过以上六个步骤变为四十四策,我们就可以据此画一阴爻。以上为第六步,以便象
征六。
之所以称为“小成”,一卦六爻,每一次的过揲过程都需要画出本卦与之卦全部十二爻的阴
阳,而一次“大衍”的过程才刚刚画出一爻的阴阳,只有再重复一次“大衍”的过程并继续完成
其余五部分蓍策(四十二、三十四、二十六、十八、十)的过揲过程(依次为二衍、三衍、四衍、五
衍、小衍),才能画出全部十二爻的阴阳来,而大功告成。
由于第四步象“四时”,第五步象“五岁再闰”,而且后文有“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的说法,所象都是时间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其余步骤(第一、二、三、六步)所象似乎也应是时
间意义上的概念,而不应该是过去所理解的太极、两仪、三才等。
在筮法中,通过上述大衍过程画出本卦这一爻的阴阳后,还需要把这五十颗蓍草重新用
“扐”的手法归拢到一起,再把“大衍”的过程重复一遍,从而画出之卦这一爻的阴阳,所以要
“再(归奇于)扐而后挂”。
在原文中,“故再扐而后挂”的后面应是省略了二衍至小衍过揲过程的所有文字,每一衍的
过揲步骤都与前述大衍过程相同,所以,可以通过二衍至小衍的过揲过程揲出本卦或之卦的其它五
爻的阳爻分别为四十八策、四十策、三十二策、二十四策、十六策,阴爻分别为三十六策、二十
八策、二十策、十二策、四策,从而画出本卦与之卦其余全部十爻的阴阳而大成。
所以 ,如果所画易卦的六爻都 是 阳 爻(乾),则这一卦共计二百一十六策
(56+48+40+32+24+16=216),如果所画易卦的六爻都是阴爻(坤),则这一卦共计一百四十四策
(44+36+28+20+12+4=144),乾坤二卦共计三百六十策(216+144=360),相当于一年的三百六十日(由
此我们可以猜想,《周易》的历法观念为:平年——本卦与之卦一乾一坤,为三百六十日;最大
年——本卦与之卦都是乾卦,为四百三十二日;最小年——本卦与之卦都是坤卦,为二百八十八
日)。
在《周易》的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每一蓍策数的阳爻与阴爻都是三十二个(384÷
12=32),所以《周易》上、下二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共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56+48+44+40+36+32+28+24+20+16+12+4)×32=11520],相当于万物之数。
在筮法中,通过经营四个数之间的三次变化(例如大衍过程:五十变化成四十九、四十九变化
成四十八、四十八变化成五十六或四十四),揲出一爻的蓍策数,从而画出该爻的阴阳。一卦六
爻,只有经过十八次变化才能画出一卦的卦象来,这就是所谓的“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
卦”。
“引(筮理)而伸之(于方类),触(方)类而长之(于数象),天下之能事毕矣。”就是说,把筮
法原理引伸到万事万物,归纳出各类事物的数象性质,再把各类事物的数象性质体现到筮法上,
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筮法了解天下万物的性能和通变了。
通过上述筮法可以画出所求易卦所有各爻的阴阳来,也就是“显道”(一阴一阳之谓道);各
爻是阴是阳完全是随机性的,不可预知,也就是“显神”(阴阳不测之谓神);但画出的卦象却是
唯一的——必定是表象求筮者所求之事的正确答案的本卦与之卦,也就是“显德行”(默而成之,
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所以说,筮法可以使筮者正确回答求筮者的问题,如得神助。
综上所述,孔子说:“知(成)变化之(一阴一阳之谓)道者,其知(行鬼)神之所为乎。”了解
了河图数、洛书数、蓍策数之间的“成变化”的阴阳原理,也就会进行筮法操作了。
略懂易学的都可以看出,以上对《系辞·上·第九章》的解释,是迄今为止最合理、最符合这
段文字原意的解释。以往那些拼凑几多几少,六、七、八、九,老、少阴阳的与掷物求卦的原理
混为一谈的解释都牵强附会,不合原意。掷物求卦的方法,远古或曾有过,例如《连山易》或
《归藏易》,但决不会是这段文字所记录的《周易》的占筮方法。《周易》的占筮方法产生的易
数更多,所包含的易学思想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