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在经济发展研究中被赋予目标函数和价值尺度的意义。尽管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和理解远未统一,但其主要内涵要素却几乎都是根据西方的社会经济变迁过程抽象出来的。[1]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民族的祖先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在许多个世纪中雄视着世界;但在近代,当西方列强乘坐轮船不断探寻新的世界时,中华帝国却步履蹒跚,迅速落后了。这一引人注目的巨大反差构成学术界的中心课题,中国未能现代化的原因被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探寻着,思考着,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中国史学界在认识历史发展过程时存在着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化的倾向,西方学者则几乎本能地受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经验的影响,两者都试图用根据西方社会发展过程概括出来的理论模式阐释中国历史。而在西方从事中国问题研究的华裔学者,大概是因为两种文化背景和学术传统交融撞击产生的影响,对理论模式的适用性比较敏感。近些年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发表了一系列论著,力主中国早期文明的演变道路与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苏末文明截然异趣,前者是“连续性”的,后者是“破裂性”的,并呼吁以中国经验为基础总结一套阐释历史进程的新历史哲学。[2] 黄宗智先生则根据自己研究明清以来中国经济史的经验,深刻指出西方现代化理论与中国实际之间的矛盾现象,与张光直先生一样,他也呼吁建立中国研究自己的理论体系。[3] 两位先生的见令人颇有醍醐灌顶之感。
现代化的核心是经济变迁问题。关于经济变迁,在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中间存有不同理解。笔者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经济变迁是指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生成变化的过程,也就是说,经济变迁实质就是经济结构的变迁,只涉及经济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构成方式的重大变化,而不是经济领域或大或小所有变化都可称为“变迁”。
就明清时期的中国经济而言,未能实现变迁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学者们的争论主要围绕着是否出现了结构变迁的最初迹象、什么因素阻碍了变迁的发生或完成等问题而展开。这就意味着必须对明清经济的发展程度做出评价。而评价必须有标准,这一标准主要通过比较而得,除纵向的历史比较外,更重要的是与其他经济模式比较。在进行比较时,存在一些主观性的看法或臆断是不可避免的。除非我们对历史持相对主义观点,否则就必须承认历史是可比较的并且具有一定客观性存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在比较中西经济时将西方发展模式作为标准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因为西方率先成功地实现了现代化经济变迁。近些年来学术研究中的“西方中心主义”受到诸多批判。学者们极力避免把“现代化”等同于“西化”,但在试图重新概括现代化的特征时,其实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西方经验的影响。如果我们说。倘若中国与西方没有任何接触,中国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不被打断,中国将永远不会出现资本主义,而会在一条极为独特的道路上达到高度发达,或者认为中国经过或长或短的时间也会内生出类似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这或许是有道理的,但也是没有任何实际的和理论的意义的,因为对没有发生且永远也不会再发生的事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实际上,不同民族的相互接触和影响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产物,不应把外来影响简单地视为它变量。如果排除外来影响,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恐怕也很难出现。现代化具有F·A·哈耶克所谓的“扩展秩序”,一旦产生,必将向外扩张,正如M·J·列维总结的:第一,随着时光流逝,拥有现代化和缺少现代化的民族之间会彼此交往;第二,一旦建立了这种交往,不论是否施加外力,现代化的模式都会被非现代化社会吸收;第三,当现代化模式被吸收,原有的模式就会在新旧交替中分离出去;第四,随着交往的产生,现代化模式会在其发展方向上起一定的变化。[4] 因而,即使我们强调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性(笔者认为清代中叶以前的确如此,套用西方的分析概念无法真正理解这一独特模式),也应看到,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已经取得的现代化成就逐步被中国作为目标加以接受。立足于这一基础之上,历史学的任务只能是解释由旧经济结构向新经济结构的变迁以及遭遇的障碍,而不是构拟旧经济结构在孤立状态下的发展趋向。以此衡量,“资本主义萌芽论”和“近化早期论”的学术取向是无可非议的,但它们过度夸大了西方冲击前后的经济变迁的连贯性和同质性,用并非由旧模式内生的新模式的条件要素判断旧模式中一些类似要素的性质,因而缺乏说服力。毫无疑问,中国的现代化是两种异质文化交流的结果。在异质文化的交流中,一种文化完全同化另一种是极端困难的,中国不可能亦步亦趋地走西方的路,必将通过独特的模式完成自己的经济变迁过程;另一方面,也应承认,这种独特模式的许多基本原则是来自西方的现代化模式。
黄宗智先生使用“过密型增长”与“过密型商品化”等概念描述明清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征,是十分恰当的,为欠发达农业发展经济学提供了有力的中国方面的证据,是对发展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的重大贡献。“过密化”概念是克福德·吉尔茨本世纪60年代的阐释爪哇水稻农作时提出的,[5] 黄先生加以运用和丰富,成为他把握中国经济特征的中心概念。所谓“过密型增长”,是指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劳动力投入的增加,从而达到总产量的增长;“过密型商品化”则是指与过密化相伴生的商品化进程。事实上,不论用何种概念加以指称,农业生产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在欠发达农业模式中是普遍存在的,久已引起有关学者注意。
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试图建立理论模型,对上述特征及其演变进行阐释。60年代乔根森将新古典增长理论运用到欠发达国家,建立了“乔根森模型”。他认为,由于欠发达农业就劳动变化而言的产出弹性是相当稳定的,因而要想显著地改变贫穷和不发达状况,就需要或加速技术进步率,或减少人口增长率,如果有条件,两方面齐头并进更好。只要技术进步率大于人口增长率,人均产出就会呈正增长,但当技术进步率等于人口增长率时,整个经济就将停滞于低水平的均衡陷阱中。[6] 马克·埃尔文提出的“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可以说是类似理论模式在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该理论认为,19世纪末期以前,中国农业依靠自身的调节功能,达到了比较高的产出水平,并能以不变的,但高于仅是维持生存所需的人均消费水平来养活比较多的人口。到19世纪末期,在技术和耕地面积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农业已无法使产量增加跟上人口增加的步伐。西方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冲击,使中国与世界市场联系起来,吸收西方的科学技术,为中国脱出陷阱提供了刺激力量和机会。至于中国并未能如他所预期的那样出现经济起飞,实现工业化,他主要归因于高密度人口的阻碍作用。[7] 埃尔文的这一假说影响很大,后来邓伯格、唐宗明、赵冈和其他一些学者又陆续对他作了进一步阐述。[8] 黄宗智先生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显然也是依循上述学术思路展开的,但做出了许多重要修正。表面上看,“过密型增长”论与“高水平均衡陷阱”论十分相似,但前者不像后者那样过分强调传统农业结构的稳定和均衡,而是更加重视在人口压力、政治体制和商业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传统经济结构内部的变化,并着力辨析这种变化与西欧模式的重大差异。按照经典理论的预测,小农经济的分化和演变趋向应是与西方类似的资本主义模式,但中国的事实却并非如此,小农经济的变化没有超出自身容许的范围而向新生产方式演进。面对理论与事实不合的“悖论”,黄先生对经典理论的普适性产生怀疑,提出“规范认识危机”问题,颇有启发性,必将有助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观念转变和深化。
对于过密型增长的原因和过程,发展经济学家们已进行了大量探索,黄宗智先生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与《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两部巨著中也进行了深入分析,这里不再论。笔者想提出的问题是:过密型增长的极限在哪里?打破过密型增长的契机是什么?
很显然,如果认为过密型增长可以无限期地持续下去,保持均衡状态,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黄宗智先生的原意。那么,在什么条件下,过密型增长模式可能被冲破呢?为了使问题比较清晰。以下从两方面加以分疏,一是农业本身变迁的可能性,二是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的可能性。
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要实现农业生产的迅速增长,必须在技术进步或节制人口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节制人口在今天仍是欠发达国家面临的棘手问题。在社会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通过节制人口提高经济增长率将极为困难且十分缓慢。因此,技术方面的突破几乎是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的唯一出路。然而在这方面,也存在着巨大障碍。明代以前。中国在科学技术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其后却逐渐落后于西方,差距越来越大。许多学者从技术需求不足的角度着眼,认为过高的人地比例降低了对劳动替代型技术的需求,农业剩余不足抑制了新技术的创造和采用,还有的学者归罪于农民的保守性格,这都是不科学的。林毅夫令人信服地说明,在前现代时期,技术的发明基本源自于实践经验,中国人口规模庞大,发现新技术的机率也相应较高;而在现代,技术发明主要是从科学和实验中得到的,西方成功地从以经验为基础的发明方式到基于科学和实验的发明方式的转变,中国却未能实现这一转变,因而中国落后了。至于未能实现上述转变的原因,林毅夫认为与社会政治制度有关,特别是科举制度所形成的激励结构使知识分子无心投资于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人力资本,大大减低了从原始科学跃进升为现代科学的概率。[9] 也就是说,中国科学技术未能转型的原因不是技术需求不足,(比如对于土地替代型技术农民就很欢迎,豆饼在清代的广泛推广即是显例。[10] )。而是技术供给不足。造成技术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中国未能形成一套有效的社会政治制度、特别是所有权制度以使技术创新者获取收益,抑制了创新的动力和热情。
在探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问题时,学者们罗列了许多障碍,从具体的制度、技术因素到社会组织和意识形态都涉及到了。费维恺曾将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内部障碍归结为四项:政府的软弱和缺乏积极性;储备不足以提供大量积累:技术落后以及传统的文化和社会制度所造成的缺乏活力。[11] 事实上,正如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是诸多条件造成的特殊的综合结果,[]12 现代化的阻碍力量也来自社会所有因素的相互作用。但是,对这众多的因素绝不能等量齐观,有一些是更为根本性的。在近代,尽管存在诸多阻碍,还是有许多民族工商业兴起了,只是这种趋势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扩展。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等不是妨碍工商业充分成长的主要因素,关键是缺乏一个有效的保护制度。黄仁宇先生将资本主义的技术性格归结为资金的广泛流通(wide extension of credit)、超越个人关系的经营方式和雇佣关系(impersonal management)、技术上的支持因素通盘使用(pooling of service facibities)三项,它们能够继续展开,全靠信用,而信用不可能没有法律维持。私人财产所有权必须得到牢固确立,从而社会低层组织内各类经济因素才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生产与分配则从契约关系为主,个人的获得欲望在自由竞争中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杠杆。[13] 中国不是缺乏发展出那些技术性格的可能性(上述几项在近代中国都已被使用),而是因不能依靠法律完全有效地保护信用和私人财产所有权,抑制了上述技术性格的充分展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过对农业本身以及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可能性问题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不应仅在经济领域寻找,而更应在制度方面着眼。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家道格拉斯·C·诺思构筑的新经济史学理论体系是富于解释力的。他认为,个人必然会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如果社会上个人没有刺激去从事能引起经济增长的那些活动,便会导致停滞状态。因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这样的组织能够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在制度因素中,所有权结构尤为重要,一项专为包括新思想、发明和创新在内的知识所有权而制定的法律就可以提供经常的刺激。在历史上,创新可能并确曾在没有所有权保护创新者的社会里发生过,但发生的只是成本(或损失的风险)小得使个人收益率超过了它的那种创新,成本太大(或大损失的可能性)的创新则很难发生。[14] 中国在明清时代未实现经济起飞,是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特别由于中国早就建立了一个在世界上无与伦比的、极为强大的官僚制社会政治结构,抑制了有效的私人所有权(包括人身、财产和知识等)的建立和完善,未能提供技术创新和个人经营的刺激力量。鸦片战争后,中国在工业化的道路上步履维艰,最关键的因素仍是过分强调资本、技术等较为实在的东西,而未能建立起合理的所有权结构,终使资本、技术的能量不能像预期的那样释放。黄宗智先生所分析的中国经济的过密化,依靠自身的调节和变化是极难突破的,但又不可能保持永恒的均衡稳定,其突破的契机在于政治的而非经济自身的因素,作为过密型增长的必然趋势,在小农经济内推动了一个延续不断的社会分化过程,且过密化与社会分化呈正相关而不断加速,造成越来越多的小农半无产化,社会矛盾日趋激烈,这样,过密型增长也就达到了它自身所能维持的极限,必将导致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发生,为新所有权结构的形成创造条件。设想中国是否会自发演变出有利于现代化的所有权结构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历史在鸦片战争以后赋予中国的任务只能是通过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借鉴现代化先行者的经验,一步步建立和完善有刺激性的、有效率的、富于活力的所有权结构,使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尽量达到一致,从而达到经济稳定而迅速的增长。
从这种意义上看,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虽不一定导致家庭化农业生产的瓦解和以雇工作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对私人财产权和市场体系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也就是说,通过一些中间环节,会对经济结构的转型起到积极作用。黄宗智先生否认农业商品化与经济结构的质性变迁之间的关系,虽然有助于纠正以往大多数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偏见,但似也过于绝对化了。在研究中国这样的政治力量绝对强大的社会的经济问题时,把以人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总量作为判断经济能否实现起飞的主要的甚至绝对的指标容易造成误解,制度因素的变化更应受到充分重视。
总之,我们认为,尽管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经济内部尚无衍生新的结构的迹象,但在西方模式介入以后,传统制度适应现代功能成为主要的发展问题,因此,必须把明清以来的中国社会视为一个趋向现代化的变化的连续系列:一方面,它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内部传统制度既制约着现代化,又不断适应现代化;另一方面,它又处在许多外部力量的强大影响之下。换句话说,中国逐步接受的现代化目标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外部社会的,但中国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却是内在的。黄宗智先生揭示的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悖论”和“规范认识危机”,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中国发展的独特性,不要用源于其他国家经验的现代化模式强行规范和阐释中国模式;同时,我们也应注意不能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中国的独特性而忽略现代化过程中具有共同性的那些经验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