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红楼梦》的译本,私下意见各不相同。其实多数人的结论不是一己阅读心得,无非是以耳代目,道听途说而已。说来有些心虚,因为我也一度怀疑杨宪益的译本:中国人会有给外国人译书的能力?除去《圣经》不谈,又有哪部世界名著,靠外国人替我们译成中文且影响深远?我似乎有些偏向于相信,霍克思的译本更有魅力。
等到看见刘绍铭的有关评论,我的疑心就愈发得到加强。他曾坦言,“杨宪益夫妇译《红楼梦》,呕心沥血,若无霍克思(David Hawkes)译本同时出现分庭抗礼,杨氏文彩不足的地方,常人也不易看出来。可是拿霍氏译文对照一下,不必专家也可以看出杨译技逊一筹。”(《遣愚衷》,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7年1月初版,页150)然而,刘的评点没有特别大的说服力,因为他没有给出杨译何以逊色的具体例证。周珏良也厚爱霍译,并曾说“霍译本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能传原书之神,读来往往使读者不觉它是翻译品。……若不是有Baoyu,Daiyu这两个面生的名字,读来简直像是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小说里的章节,可是同原文对读又可看出并不失原意,确是佳译。”(《周珏良文集》,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5月初版,页219,《读霍克斯英译本〈红楼梦〉》)他还说,“……自来读翻译文学作品的,不外两种人。一种是不能读原文的读者,他们要求译文读起来大体象是原著,因之就要求译笔流畅而不晦涩,林(纾)译小说之所以风行一时,就在于他能以当时人们习惯的古文译西洋小说,至于译文对原文有多忠实,此类读者是不大在意的。另一种读者是能读原文的,他们除了要求从译文里得到艺术享受外,不免还要注意到它是否忠实于原著,译笔的特点,要求从这里看出些‘门道’来。我认为霍译本《红楼梦》对这两种读者的要求都是能满足的。”
周珏良不同于刘绍铭,他虽有心褒霍但无贬杨之意。在英文札记《近年来〈红楼梦〉研究概述》(同上,页350)里,他对霍杨二译品评恰当而且公允。他说:
这部小说现有的两个全译本,即霍克斯的《石头记》(The Story of the Stone)和杨宪益与戴乃迭的《红楼梦》(A Dream of Red Mansions),风格迥异但各得其所。虽说霍译本藉雅致取胜,杨氏夫妇译本则以准确见长,但却并不意味一个译本不精确,而另一个欠典雅。其实,两个译本不仅互为补充,而且放在一起,就能让所有无法阅读中文但却对这部书有兴趣的好奇者,得到更加真实和完整的图景,如同披揽原著一般。
想来轻信某种评判的人闻之,偏见应会得到纠正。就个人来言,我则越发觉得,自作聪明猜疑的实属多余,两种译本比较阅读确有必要。
周文尽管已经说到,霍杨翻译曹雪芹所取风格有别,但却没有缕述缘何书名翻译不同。我本以为,杨的自传《漏船载酒忆当年》能够给出答案。孰料他的书对自己翻译几无任何学术性回忆,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白,“很多在国外的朋友不明白我们的处境,他们想,我们的译作有好几百万字之多,一定赚足了稿费。其实我们翻译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从来没有得到过报酬,也不享有任何版权。惟一的例外是我们翻译的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那时因为《中国文学》杂志后来从外文出版社分了出去,成为一个独立机构,而我俩是《中国文学》杂志社的人,我们翻译《红楼梦》是在为外单位做事,于是《中国文学》杂志社的党支部书记就要求外文出版社付给我们稿费。这是我们获得工资外稿费收入的惟一一次。”(页191)他没有解释选《红楼梦》舍《石头记》做书名的因由。
1973年企鹅版《石头记》英译本(The Story of the Stone,Also Known as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录有霍克思所撰长篇导言。他开诚布公承认,自己对曹雪芹原著的理解和翻译,获益于吴世昌和赵冈的著述。吴不把如今通行的《红楼梦》等同于《石头记》。他说,“发现曹小说的两部十八世纪手抄本的消息,是在1927年和1933年公布的。两部抄本上都有脂砚斋的评语。第一部十六回,第二部七十八回,都以《石头记》为题,亦即《红楼梦》的旧名。……本书对作者本意和小说结构进行了一些钩沉,它们和现在流行的‘全’本《红楼梦》很不相同,后者是在乾隆朝文字狱的政治压力下,由另一位作者高鹗加以删削、增续和编纂而成的。”(《红楼探源》,北京出版社2000年10月初版,页I-IV)霍从吴说,故选《石头记》而不是《红楼梦》做译本书名。他要译的是曹雪芹,不是高鹗。补续部分译者是他的女婿闵福德(John Minford)。
刘绍铭和闵福德多年共事,曾著文雅谈霍闵翁婿合译金庸轶事。他的一篇文章说,“英译《鹿鼎记》的试行版(两回),1993年在澳洲国立大学学报《东亚史》发表。闵福德私下相告,译者挂的虽然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的翻译工作,霍克思教授一直参与其事,第一回《纵横钩党清流祸/峭茜风期月旦评》就是出自他的译笔。”(《情到浓时》,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3月初版,页205)我对他的说法坚信不疑,前些时又在短文中旧事重提。没想到霍克思见后不以为然,并于3月27日来信“纠偏”:
战争期间,我离开牛津参军从事文职工作,先是学日语,后来教士兵和即将开赴战场的人学日语。那时我没在牛津,也不是把专业改成日语。1951年从中国回来后,我继续做研究生,两年后即到1953年才结束学业,开始当初级讲师。
你问我金庸时,我本意是说,我替我的女婿翻译出相当一部分《鹿鼎记》,并非“只译出第一章”。书译得很开心,但我确实不是很喜欢武侠小说,最终撒手罢译。我没有小看金庸的意思。我认为,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但当然没法与曹雪芹相提并论!
约翰·闵福德1968年回到英国时,并没提出要与我合译《红楼梦》。他说想自己一人翻译。因为我已与企鹅签订约,要为他们翻译,我就提议他兴许愿意翻译后四十回,而我翻译前八十回。我们分头独立翻译,虽然他有时也来看我,同我讨论他完成的部分。他那会儿不在牛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