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翻译是指在文化研究的大语境下来考察翻译,即对各民族间的文化以及语言的“表层”与“深层”结构的共性和个性进行研究,探讨文化与翻译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
1.文化翻译与文化“传真”
文化“传真”在此意指文化翻译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译语要从文化义的角度准确地再现原语所要传达的意义、方式及风格。换言之,就是把原语的“形”、“神”在译语中原计原味地体现出来。由此可见文化“传真”的研究是翻译中的关键部分。翻译之所以不那么容易,乃是因为语言反映文化,承载着丰厚的文化内涵,并受文化的制约。一旦语言进入交际,便存在对文化内涵的理解和表达问题。这就要求译者不但要有双语能力,而且还有双文化乃至多文化的知识,特别是要对两种语言的民族心理意识、文化形成过程、历史习俗传统、宗教文化以及地域风貌特性等一系列互变因素均有一定的了解。正是以上这些互变因素,英汉民族的语言文化体现出各自特有的民族色彩。比如《红楼梦》中有这么一句话“……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嫡亲的孙女似的。”一般认为,嫡亲的孙儿、孙女的血缘上要亲过外孙、外孙女。王熙凤这句话无疑是指林黛玉气质不凡,就像贾母的孙女一样,借此来讨得贾母的欢心。如果将这句话译成“She doesn’t take after your side of the family, Grannie. She’s more like a Jia.”这样便有贬损贾母娘家之嫌。谙熟中国传统的杨戴伉俪将这句话译为“She doesn’t take after her father, son-in-law of our old Ancestress, but looks more like a Jia.”该译文使凤姐的言外之意表达得贴切到位,把中国这种封建家庭的传统意识忠实地传达给了读者。
有时即便对某成语典故的文化含义有所了解,但在翻译中不能根据语境灵活处理,也有可能达不到“传真”的效果。比如“a dog in the manger”常被直译为“狗占马槽”,但用在下面的两例中似乎就不合适了。
例一:Let me have the skates. You don’t know how to skate. Don’t be a dog in the manger.
译文:把冰鞋给我,你不会滑冰,不要狗占马槽。(此句中划线部分应该译成“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为妥。)
例二:There you are the dog in the manger! You won’t let him discuss you affairs, and you are annoyed when he talks about his own.
译文:你狗占马槽!你不让他谈你的事,可他讲他自己的事你又恼了。(此句中划线部分应译为“你不干还不让别干!”才达意。)
英汉两民族的宗教信仰不同,自然也会体现在语言方面。英语中出现的文化主要是基督教文化《圣经》在整个西方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与之相应的是在我国影响极为深远的佛教文化。两种文化在思维习惯上、语言表达形式上,词汇意象和含义上,都有着自己的特色,故翻译时特别要引起注意。例如Hawkes把《红楼梦》中的“阿弥陀佛”竟然译成”God bless my soul”,把上帝拿来代替佛教的无量寿佛,这很可能让西方人以为中国人也信奉上帝。这样的译文大大地削减了中国文化内涵。又如“天诛地灭”这一成语运用“天”、“地”作为最高权力的象征,但它只能适用于深受天道观影响的中国,故不能用反映基督教信仰的”God”取代。某些含异域感情色彩的词语的翻译也是一个难点。
由上可见,“文化翻译”的的确确是在“文化研究的大语境”下做翻译,而文化“传真”是做好文化翻译的关键。
2.翻译中文化“传真”度的把握
文化“传真”不仅仅指忠实原语,而且是在考虑异域文化的前提下寻求一种最佳的翻译方法。至于什么是它的“度”还没有固定的定规可循,所以如何准确地把握它的尺度还有待译者经过长期的磨砺和探索。笔者拟就双语转换的“度”这个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自己肤浅的认识。
2.1 探究词语的历史、社会背景意义及文化内涵,准确把握文化“传真”
文化翻译既要考虑历史、社会背景,又要注重那些有同有异,大同小异,同中有异的词语,译者要保持清晰的思维,既要注重文化深层的蕴含,又要了解语言表层含义的异同之处。 2.1a 摆脱性忌讳和性压抑的民族心理制约
不同民族的社会风尚,伦理道德的异同,有时也使原文难以予以忠实传译。比如在法国,男女间一旦可以亲吻嘴唇,那就几乎等于可以同床共枕了。所以为了照顾民族习惯,怕有伤使用译文语言国度的风化,法国人在翻译英国小说时,将英国式父女亲嘴改为法国式父女拥抱。显然这是有异于原意的改写,不能达到“传真”效果。
《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这么一句话:He made you a highway to my bed, But I, amaid, die maiden-widowed.
受到我国几千年礼教文化干扰的前辈翻译家朱生豪把此句译为:他借你(软梯)做牵引相思的桥梁,可是我却要做一个独守空闺的怨女而死去。此句中的“死”被悄悄地译为得体得多的“相思”,因而产生了经不起推敲的语病。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一个尚未出嫁的闺女怎能直截了当地说出要她的心上人“上我的床”呢?情感、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的90年代的翻译家方平,冲破了性忌讳和性压抑的民族心理束缚,把此句改译为:他本要借你做捷径,登上我的床,可怜我这处女,活守寡,到死是处女。方译显然更贴近原文的本意。
2.1b 切勿被表层含义所迷惑
例如“骨鲠在喉”是有话要说,非先吐之而后快,而“have a bone in one’s throat”则正好相反,是把骨头卡了喉咙作为不愿说话的借口。又如中国成语“知子莫如父”与美国的成语“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child”似乎形式与意义上都很相近,其实涵义相反。汉语强调父亲最了解孩子:英语却用“It is (a wise father) that…”这种句型来反衬即使父亲也不一定了解孩子。再看下面的谚语:The nearer the bone, the sweeter the meat. 有人把它译成“越是贴骨的肉越香”,那就只会使人想到作为食品的肉类。这仅是对字面表层含义的理解,它真正的喻义是“slim people are more attractive than fat people.”请看下面的例句:
A little skinny … for my taste, but like my ol’ dady used to say; the closer the bone, the sweeter the meat.
译文:就我的眼光来看……瘦了点,不过我老爹常说:愈不长肉愈俊俏。
有些带有宗教色彩的成语也值得注意。例如:Lick/Kiss the dust (《弥加书》第七章第17节)不能冒失地译成“五体投地”或“顶礼膜拜”。该成语深层喻义是“卑躬屈膝,忍受侮辱”,其贬责之意与汉语中的“胯下之辱”略有相同之处。
以上译语例子都是注意了词语表层字面的含义,而忽略了受其文化特性制约的深层意味。
2.1c 把握原文中人物的心理特征和事物的本质特征
形神兼备的比喻在描绘人或物外观的同时,也揭示人物的心理状态的精神实质。它寓神似于形似之中,使形似的比喻更具有实感。例如:He (Prebel) looked at the clock. The big second band was sweeping down like a guillotine. (Pat Frank) 此例中,秒针与铡刀在外在相似点在于其下落迅速,内在相似点在于两物——时间和铡刀——同样无情,正在逝去,而他(Preble) 应下决心的时刻却在一秒一秒地逼近。又如:Beauty is but flower, which wrinkles will devour。外观上,“beauty”和“flower”两者都很美,但最终都会被吞噬,本质上两者具有mortality(必死性)这一特点。
2.1d 找准直译、意译、注释三者的“契合点”,体现原语的文化风貌
例如:There is a mixture of the tiger and the ape in the character of a Frenchman.
a. 法国人的性格混合有老虎和猿的成分。
b. 法国人的性格既残暴又狡猾。
c. 虎恶狐狡,兼而有之,这就是法国人的性格。
以上的译文C是直译和意译融为一体的最佳体现。
又如:It seemed strange that the various editors should permit such redundant flogging of dead donkey, unless perhaps they had a suspicion that after all the donkey might not be quite dead, and wished to make sure.
译文:奇怪的是,还有编辑竟允许一再鞭打死驴——重复已成定论的东西,除非他们也许怀疑驴子可能没有完全断气,想证实一下。(此句中带点的部分意译,其它部分直译。直译保持了原有的表达方式,意译体现其内在含义。)
在美国中篇小说《街头女朗玛吉》中,有一句母亲说女儿的话:An ‘after all her bringin’ –up what I tol ‘her an’ talked wid her. She goes the d’ bad, like a duck teh water. 这里Like a duck to water是个很贴切的比喻,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于是孙致礼先生把全句译为“我生她养她,叮咛来嘱咐去,她还是去做那伤风败俗的事儿,跟鸭子下水一样有瘾头。”这样的形象直译,即保持了异域文化色彩,又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还有些英语成语引喻了《圣经》中的人物。如果采取直译加注的话,就能把原文的喻义如实地展示出来。例如:as old as Methuselah, as rich as a Jew, as wise as Solomon。玛士撒拉(Methuselah)是《圣经》中以诺之子,据说享年969年;古代犹太人多因高利贷盘剥蓄财,犹太人(Jew)就成了富人的代名词;所罗门王(Solomon)是《圣经》中记载的古代以色列王,以智慧著称。
直译有时能保持原文的生动形象,补充或丰富汉语词汇,使译文新鲜有力,该译法在政治用语上尤为多见,如:Lame duck——跛鸭(即将卸任而未重新当选的官员);Dark horse——黑马(原来不为人知,意外取胜的候选人或选手);a stick-and-carrot policy——大棒加胡萝卜政策,等等。这种直译法首先应该考虑在汉语能够接受的前提下进行。
2.1e 留神带有异域感情色彩词语的翻译
不同的民族对一些具有文化义的动、植物词以及季节词的属性和特征的认识往往有异同之处
,故而产生了丰富的联想,并出现了许多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隐喻现象,使英汉语中的某些词语产生了褒贬、好恶、悲欢等浓郁的感情色彩。
英汉习俗差异最典型的莫过于对某些动物的态度及其深层的文化内涵。中国人十分喜爱猫,用“馋猫”比喻人贪嘴,常有亲昵的成份。而在西方文化中cat“猫”被用来比喻“包藏祸心的女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山羊”是个褒意词,而英国人却视“goat”为色鬼,淫荡的人。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二幕第四景中Mercutio讥讽老乳母为娼妓时,用了hare一词:
Romeo: What has thou found?
Mercutio: No hare, sir.
梁实秋先生把这段话译为:
罗:你发现了什么?
墨:倒不是野鸡,先生。
hare本为野兔,俗语是娼妓之意,相当于汉语中的“野鸡”。“野兔”变成了“野鸡”,恰好又与“野妓”谐音双关,真可谓译到好处。
汉语中某些植物词喻意也很深刻。“杨柳”可喻“风尘女子”、“轻浮、无情的女子”以及妓院等,如“水性杨花”、“花街柳巷”、“寻花问柳”等。英语的willow却是悲伤命运的象征。柳树的形象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是和奥菲莉和黛丝泰蒙娜的悲惨命运联系在一起的,黛丝泰蒙娜在离开人世之前唱的正是柳树之歌。
中国文化往往将“悲、凉、伤、愁”与“秋”连在一起。秋风一起,凉意顿生,便有“逢秋悲寂寞”,生出许多“幽怨悲愁”的情愫,如:蒋士“泪与秋河相似,点点注天东”;欧阳修的“夜静风竹敲秋韵,万叶千起皆是恨”等名句。而英语的autumn却正好相反,它不仅没有“愁滋味”,而且常与“宁静的秋日情调”联系在一起,如“秋语、秋蛩”等;“秋声”也常有欢乐之意。在翻译中对这些色彩词语得仔细斟酌,不留意便会出现“文化失真”现象。
2.2 不要给“洋人”穿上“长袍马褂”,原汁原味地体现文化“传真”
鲁迅先生在谈翻译时特别强调要注意异国情调,也就是所谓的洋气。此处“洋气”是指保存原语所蕴含的异域文化特色,不要使英语说法带上特有的中国色彩。
2.2a 字面翻译有时优于意译
例如:as gentle as a lamb(像羊一样温和),as gay as a lark(像云雀一样欢跃),as proud as peacock(像孔雀一样骄傲),as ugly as a toad,(像癞蛤蟆一样丑陋),as hard as flint(像燧石一样坚硬),as like as two peas(像两颗豆一样相像)。这样处理既传达了形象,又为译文增添了异国风情。
当然刻意追求“洋味”和“形象”有时也适得其反。
例如:With determination, with luck, and with the help from lots of good people, I was able to rise from the ashes.
译文:凭着我的决心,我的运气,还有许多善良人们的帮助,我终于得以东山再起。(此译文中舍去了凤凰焚身的形象。倘若一味强调原文的“形象”和“洋味”,直译为“我终于人灰烬中获得新生。”那就使人不知所云了。)
2.2b 避免把汉语鲜明的民族或地方色彩强加到译文中去
例如:英语成语(a region)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 来自《圣经》,牛奶和蜂蜜是西方人熟悉的食品,这一成语如译成汉语的“鱼米之乡”,虽然意思相近,但未免有些不伦不类了。故还是译成“物产富饶之地”比较合适。又如:When Greek meet Greek, then comes the tug of war.此谚语源自古希腊城市对马其顿国王腓及亚历山大的顽强抵抗,以后常用来说明两个勇士或两支勇敢的军队发生战斗时,打斗激烈的场面。有人把它译成“张飞遇张飞,杀得满天飞”。此句中张飞是我国的历史人物,在英国并无其人,故不宜在译文中出现。此句译为“两雄相遇,其斗必烈”更彼具“原味”些。
2.2c 注意“洋味”中“土气”的处理
英译汉时不仅要保持译文中的“洋味”,而且还要特别注意“洋味”中的某些“土气”,即那些通过语法或语音变异所表现的不规范语或者俚语。这种表达法可以用来渲染人物的个性,体现人物的文化层次以及所处的社会地位等。比如:
“I kept it from her after I heard on it,” said Mr. Peggotty, “going on nigh a year. We was living then in a solitary place, but among the beautifullest trees,…”
“起那时俺听了消息后,”辟果提说:“瞒着她快一年了。俺们那时呆的地方挺背,前后八方的树林子说不出的最漂亮,……”
原文辟果提先生的话错误百出,说明他所受的教育不多,不是上流阶层的人物。译文尽可能地把表层结构的这一特点做了如实传达。假如把译文中划线部分改为“我听到那消息后”,“我当时住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周围有十分美丽的树……”这种译文虽然通顺,但有悖于原文,原有的“土气”已丧失,不利于再现辟果提说话的口吻与神态。又如《苔丝》中有这么一句话:
“O no-I wouldn’t have it for the world!” declared Tess. “And letting everybody know the reason-such a thing to be ashamedo’!”
“不能,俺豁着死了,也不能那么办!”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样的事情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还不得把人臊死吗?”
母亲叫苔丝找一个跟她跳舞的男伴陪她上集去卖蜂窝。苔丝觉得这样不成体统,坚决不答应。原文中for the world表示强调,to be ashamedo是不规范的语言,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使用“豁着死了”和“把人臊死”等俚语,不仅同原句语体相贴,而且符合农村姑娘的语体口吻;同时也把苔丝淳朴、善良、羞涩的性格呈现在读者面前。
2.3 恰当使用汉语中的习语和规范语,以最佳的方式展视文化“传真”
文化翻译实践的过程,可以说是对原语文字与文化内容进行深刻剖析,得其义,悟其神,然后用锤炼过的译语文字将其表达出来的过程。译语不仅要保持前面所说的“原味”,而且必要时还要具有“本土味”,即采用规范的汉语和被中国人接受的习惯表达方式,否则同样也达不到“传真”效果。
2.3a 具有本土味的表达法
例如:The man is the black sheep of family.
如果把该谚语译成“那人是全家的黑羊”便会使人觉得莫名其妙,不知究意是何含义。该译文有两处错误:一是喻体在中国人心中的形象不明确;二是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没指出,若把划线部分更换成“害群之马”,喻意就一目了然了。
还有些成语要转换喻体才能被汉语接受,比如a lion in the way(拦路虎),like a hen n a hot girdle(像热锅上的蚂蚁),The leopard cannot change his spots(狗改不了吃屎)等等。
语言的相互借鉴可丰富两种语言的表现力。汉语中已融入了许多由英语直译过来的“洋味”很浓的词语。从英文的角度来说,西方人也乐意收集一些他们没有的异域表达法。比如“像同一个笼子里的公鸡”直译成英文like two cocks in the same cage是能被英美读者接受的,如再加上一句地道的英文you’ll see the flying feathers, 中文的含意是“肯定会血战到鸡毛横飞”,那么就更加形象逼真了。又如“竭泽而鱼”是译成to drain the pond in order to get all the fish,还是采用对应英文的成语to kill the goose that lays the golden eggs为好,笔者认为前者更为贴切。虽然它表面上似乎丢失了一点“洋气”,但能体现该成语那具有浓郁汉语特色的“本土味”。
2.3b 尽量使用规范的汉语,注意译语中的“神韵”
比如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培根的Of Studies一文的第一句话)译成“读书可以使人们从中获得愉快的感觉,可以增添光彩及增长才干”,其意思虽然同“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王佐良译)无大异,但与原文相比,神韵味道尽失,而且还破坏了原文表层结构的三项式排比特点。
汉语的四字结构把各种语言要素和表现手段凝为一体,结构严整,蕴涵丰富,如能在译文中恰当使用,将会收到难得的修辞效果。
例如:I suppose he will be awfully proud, and that shall be treated most contemptuously. Still I must bear my hard lot as well as I can…
译文:我猜他准是傲气凌人,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有什么办法呢?只能逆来顺受了……(《名利场》)。(在该句中“凌人”是原意的引申,“逆来顺受”和bear my hard lot基本上同义,如译成“忍受我苦难的命运”则大为逊色。)
综上所述,要准确地把握好翻译中文化“传真”的度,就必须考虑这三个要素:不同语域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内容和文化心理。从宏观上,译者要了解文化的蕴含、翻译的基本理论及技巧,在微观上要仔细观察以上“三要素”的差异并且加以对比和分析,从而找出“文化失真”产生的原因。总之,只有在考虑异域文化的前提下把“信、达、雅”融为一体,使译文“神、形”并茂,这样才能确保文化“传真”的实现,才能真正地做好文化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