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是中央领导农村工作的前沿指挥部和宏观与微观的结合部,是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的关键部位。整体推进依法治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实施依法治理总体格局中的主体工程,是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广大农村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某些地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亟需进行依法治理。而面对当前农村复杂社会形势,仅凭某个部门、单一力量难以解决问题,应当采取积极稳妥、综合配套推进的方针,使依法治县工作富有成效地健康开展。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搞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就要把着眼点放在依法治县上;而深化依法治县,必须大力构建“四个配套”工程:
一、普法造势配套
在整个依法治县过程中,普法是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必须加强和坚持普法教育,大造法制声势,形成规模效应。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如期实现普法规划“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为深化依法治县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一要抓住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突出法制宣传的广泛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量的社会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究其产生的原因,不少是由于我们的基层干部政策法律水平低,不依法行政所造成的,也有普法不深入,群众不知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因此,要广辟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农村普法教育月、专业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尤其是做大做强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报告会、现场会;举行法律咨询、法律竞赛、法制文艺晚会;张贴标语,张挂宣传版画,出墙报,办宣传栏,开动宣传车,巡回播放广播录音;发挥大众传媒履盖面广的优势,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开辟法制专栏、专题讲座、普法网;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工业园区等,发放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扩大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要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践证明,就普法抓普法是很难取得成效的。普法必须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实际出发,多作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地宣传有关法律,促使热点难点问题的依法解决。
三要抓住典型案例、事例,突出法制宣传的示范性。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点面结合,干群同步,典型示范,选择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上门送法,集中讲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举办县、乡、村干部普法轮训班,办好违法人员法律培训班,通过学法用法等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对违法犯罪现象的公开曝光,形成法治声势和威慑力。
四要抓住阵地化建设,突出法制宣传的持久性。在巩固发展专职法制宣传工作者队伍、基层法制宣讲员队伍、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同时,发好一套普法教材,在农村建好一个授课场所、一条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一块法制宣传栏阵地,在城镇社区开辟一个普法广场、一条法制宣传长廊。
二、主体互动配套
依法治县,必须建立一套科学、高效、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领导、部门、乡镇齐抓共管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建立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赋予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总结考核等项职能的基础上,坚持做到:
1、组织领导发动。加强组织领导,是依法治县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县级领导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思维方式和领导方法,深入第一线,认真研究新时期的矛盾特点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途径,特别是要依法解决好当前农村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三个代表”的总体要求,注意发挥各个环节、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到依法治县活动中来。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应把握工作主动权,提前介入,超前启动,围绕依法治县的阶段性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治理措施,确保方向准、节奏快、效率高。
2、部门协作联动。开展依法治县,攻克疑难杂症,要靠部门联动的力量。对于农村出现的一些群体性械斗和上访事件,既有群众法律意识较差的原因,也有不少是由于部门不严格执法,政府不依法管理所引发的。因此,县级政权在抓依法治县工作中,要把着力点放在依法执政上。充分发挥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县、乡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法制宣传、治安整治、土地清理、矿产整顿、市场管理等工作组,按照法定的职权和执法程序,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3、乡镇重点推动。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是依法治县的具体实施者。依法治县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上。要坚持以乡镇为主体,依托乡镇党政组织,发挥乡村干部熟悉民情的优势,提供地方支持,制定保障措施,就地及时化解矛盾,依法治理和解决乡镇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中心工作的开展。
4、群众参与行动。实行依法治理,必须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让群众在实践中自己教育自己。毋庸置疑,不深入群众,就缺乏第一手材料,掌握不了实情;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依法治县规划就会被束之高阁,各项治理措施就难以落到实处。因此,通过主体互动,形成合力,使县级领导、执法部门、乡村干部、农民群众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得以充分有效的发挥,提出综合措施,善于综合运用,从而产生综合效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运作方式配套
依法治县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管理社会,依法管理经济。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必须树立新的理念,采取新的方法,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在实际操作中,要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1、治县先治官。治县者必须首先受制于法。虽然依法治理的客体是社会政治、经济和各项事务,但依法治官吏是重点。参与管理的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做到“打铁先得自身硬”,要群众知法守法,干部首先要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而且,对于治理中发现的“钉子”问题,一旦发生在干部及其亲属身上,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这样,不仅排除障碍,推动工作,而且能树立政府和执法干部的良好形象,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
2、治面先治点。打开一个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局面,必须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对实践中出现的典型,要注意挖掘、发现和培育。大力宣传当地学法用法标兵和积极履行义务、遵纪守法的正面典型,总结推广依法治厂、治校、治店以及治税、治路等各种切合实际的经验和有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同时,对后进单位、反面典型,坚持教育引导为主,用先进带动后进,以局部影响全局,并通过新闻媒体、群众监督进行曝光,保证依法治理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3、治标先治本。依法治理应选准切入点,即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围攻基层组织,阻挠干部执行公务,占用耕地建房,无证开采矿山资源,超计划生育等。要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治理项目的方式,依法解决问题和矛盾。在治理中,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本着团结大多数、打击个别违法人员的原则,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内在原因,着力在教育群众、疏通疑难问题上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做好信访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建立群防群治的体系,形成持久的良性发展的稳定局面。
四、规范建设配套
依法治县的落脚点是将全县各项工作导入法制轨道,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因此,不断巩固依法治县成果,就要在建立健全一套章法明晰、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
一从政府决策行为上加以规范。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各级党委、政府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做到决策行为程序化、制度化、合法化。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把县、乡两级政府打造成为诚信、透明、服务、责任型的法治政府。领导人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聘请法律顾问,组成政府法律顾问组,为重大决策把好法律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尤其在农业开发、城建环保、修路架桥、土地承包、招商引资、生产上项目等问题上制发文件、出台办法、作出规定时,都要依照党的政策,体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精神,依法运作。
二从部门执法责任上加以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执法主体、程序和权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制定依法治理部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从而理顺关系,革除弊端,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上加以规范。在农村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制度,主要靠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建章立制,在宪法范围内,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包括基层组织、经济管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森林保护、教科文卫、村风村貌、公益事业等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使村级“四民主两公开”得以落实。政府应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指导,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务决策,切实搞好以村务公开为切入点,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当前要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水平。
四从监督制约机制上加以规范。针对一些地方党的农村政策和国家法律执行不到位,基层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搞好多渠道多层面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一套刚性化的监督机制,在县一级显得尤为必要。建立各类型多形式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执法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依纪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坚持依法办事,克服随意性,强化程序性,提高可操作性。对人大常委会拟任命干部先考法后任命,对任职期间的干部实行述职评议制度,对执法机关和乡镇干部建立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卡,作为选举任职的重要条件。同时,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研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的新方法新途径,以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