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届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的特点
1 .考查知识点稍有分散,但重点依然是重点。在分值分布上,三届司考比前几年律考试题稍有分散,考查了一些不大为人注意的罪名:例如 2002 年卷二第 34 题考查了刑法第 345 条的盗伐林木罪 ( 当然该题旨在考查最高法院 2000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2003 年卷二第 6 题考查了刑法第 334 条的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尤其是 2004 年卷二第 84 题破天荒地考了刑法第 434 条的战时自伤罪。
但是,我们强调的重点内容仍然是试题中的“常客”和 “ 大户 ” :如总则中的犯罪主体(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与限制责任能力)、犯罪主观方面(含认识错误)、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分则中第三、四、五、六、八章所占分值占去分则总分值的2/3以上,而且三届司考题卷四的案例分析题或分析题的考查知识点均在侵犯财产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这两类常见、多发犯罪的范围之内。
2 .法条与理论并重,理论性有所提高。法条方面,司法解释的分量加大,甚至考了不很显眼的司法解释,如卷二第34题,所以大家在复习中要同样重视重要的司法解释;而且对法条的考查不再停留在法条的文字本身,而是重在考察根据刑法原理对法条的理解。理论方面,有些题目没有相关法条依据,纯粹是考查理论,甚至在理论上仍尚存争议,比如有些题目考察的内容在大学本科的刑法教科书中都找不到直接论述,指定用书更没有提及,需要较深的刑法理论功底才能顺利作答,如 02 年卷二第 3 、 6 题、卷四第 2 题(撬开因紧急避险而占有的他人摩托车后备箱取得其中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03 年卷二第 10 题(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否包括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等等。
二、 2005 年大纲中刑法部分的变化及其对命题的影响
05 年大纲中刑法的主要变化有三点:
(1) 在第六章”共同犯罪”中,增加”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作为第五节,包括”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 其中,”共同犯罪与身份”和”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虽然在大纲中是第一次出现,但是其实早就出现在试题中,比如 99 年律考卷二第 1 题 ,02 年卷二第 35 题,” 共同犯罪本来就是重点的常考内容,”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 又是全新的内容,对这个内容需要高度重视 .
(2) 在第十章第二节”量刑情节”中,增加考点”量刑情节的适用”这个点最多出一道单选题 .
(3) 根据 < 刑法修正案 ( 五 )> 的规定,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 . 这个内容的出题概率很高 .
另外,大纲没有变化,但辅导用书加以修订的内容还有 : 第三章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第十六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根据两高 <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辅导用书作了调整,对于该司法解释重点掌握犯罪的起点数额, 此点最多出个单选题。
三、刑法的复习方法
1. 掌握原理。
三届司法考试的试题显示,刑法复习只*背法条是不行的,还要建构扎实的理论基础。需要重点掌握的有:总论中的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理论及其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排除犯罪的事由,以及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2. 抓住重点。
(1)总则部分: ① 犯罪主观方面 ( 含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 ; ② 犯罪主体 (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单位犯罪 ) ; ③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及不符该条件行为的处理; ④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⑤ 共同犯罪 (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不构成共犯的具体情形,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 ; ⑥ 罪数问题 ( 掌握原理的同时,更多的是记住刑法分则中关于罪数的特殊规定 ) ; ⑦ 刑罚的种类 ( 尤其是主刑中的死刑,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 、刑期; ⑧ 量刑情节中的累犯和自首,量刑制度中的缓刑和数罪并罚; ⑨ 减刑与假释。
(2)分则部分:刑法分论部分条文多、罪名繁,系统性不如总论强,因此容易给人无从下手之感。但是,从往年联考试题来看重点还是比较突出的。复习时并非要对每个罪都平均用力,只要紧紧抓住重点罪名搞深搞透,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①重点章节为第三章第一、二、四、五、六、八节,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一、二、五、七、八节,第八章;②重点罪名。重点掌握三类罪,即常见多发罪、相近易混罪、新刑法修改较大的罪。具体而言,我将大纲中的罪名分为三类 : 重点罪名,次重点罪名,一般罪名。
重点罪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交通肇事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伪造货币罪,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 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 合同诈骗罪,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侵占罪,妨害公务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非法行医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次重点罪名:叛逃罪,间谍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废物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用帐外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骗购外汇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发票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医疗事故罪,盗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上列两类罪名共计是 80 多个,仅占大纲所列 320 多个罪名的 1/4 左右,但其覆盖的知识点要占到分则所考分值的 80% 左右,可见重点还是比较突出的,要首先精耕细作好这两块 ” 高产田 ”. 另外,在复习分则时,还要注意这么三个问题:( 1 )对于常见、多发罪名,尤其是笔者讲课时所称的“一级罪名”(具体范围见下文),不仅要掌握刑法条文的规定,还要熟练掌握相关司法解释;不仅要掌握构成特征,还要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既遂的标准等。( 2 )对于其他次重点犯罪,一般地说要重点掌握其犯罪构成和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要特别注意该犯罪在犯罪构成上的特别之处,比如特殊主体、特定的目的、特别的行为表现方式、特殊的危害结果、特殊的犯罪对象等等,这些往往是考点所在。( 3 )在复习具体犯罪时,要自觉地、有意识地将刑法总论的一般原理比如犯罪构成理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论、共同犯罪理论、罪数形态理论运用于具体犯罪的理解和把握。
3 .结合案例。大家在复习中一定要重视案例的作用,并且学会巧用案例。争取做到:对于每个重要的总论问题和重点罪名,心中都有一个典型案例或者有一道真题与之相应。
4. 归纳比较 . 对于比较零碎,没有原理性和系统性的知识点而言,例如不同尤其自由刑的刑期及其起算点,牵连犯的特殊处罚情形,结果加重犯的情形,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数额犯的犯罪起点等等,大家在复习时要自觉的加以分类归纳比较,利用顺口溜或者表格等形象生动的方式将其牢记。
5. 科学做题。(1)要做题,否则眼高手低;(2)做典型题,并充分重视真题的价值;(3)注重做题质量,不盲目追求数量。做题不在多,而在精,做一套或一道题后,要认真对照答案检查。错在哪,为什么 —— 知识点不会,还是没看清题目要求,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在哪,是撞运气,还是能不看答案讲出一、二、三。也就是说,做一道就彻底解决一个知识点,做一道就积累一次经验,问题搞不彻底就不要再做别的,一定不能似是而非。天道酬勤,春花秋实 . 看今朝盛夏时汗水滴滴,祝明日金秋里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