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部近日公布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虽然,今年司法考试方案尚未公布,但从已公布的大纲来看,今年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科目、方式、结构、要求、分值比例与去年基本一致。略有不同的地方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题型种类增加。去年国家司法考试题型为6种,今年增至7种,将去年的分析简答题一分为二,分拆为简析题和分析题。上海政法学院专家分析认为,题型种类改变后,考试将更注重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法律知识,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应用能力。
二、论述题字数减少。根据2005年考试大纲,论述题例题的答题要求由去年的“字数800—1000字”改为“字数不少于500字”。上海政法学院专家分析认为,这一改变凸显考试大纲的严谨性,希望考生复习时仍以考纲为基础。
此外,法律文书试题因为出现的不稳定性而倍受关注。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没有涉及法律文书试题,但在今年的考纲中,出现了法律文书题的“答题要求”和“示例”。对此,上海政法学院专家提醒,考生不要盲目猜测考试题型,司法考试的考查重点是法律素养,考生只要能力过硬,就能自如应对任何题型。 “2005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大纲出台”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