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2005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招考办字[2005]46号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2005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意见》(辽教发[2005]29号)文件要求,结合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辽宁省2005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2005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3月8日
辽宁省2005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2005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考委批准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含省、市电大普通专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各生源学校负责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推荐报名工作,并于3月21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体检表》及《报考录入软件》、《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月22日至28日考生到所在学校报名(考生报名须本人进行电子照像)。3月29日至3月30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软盘和文字材料及考生报名费(120元/生标准),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试行免试推荐入学的学生名单,由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招生计划等额推荐,于3月30日报省招考办备案。免试推荐学生名单由推荐学校和省招考办向社会公示。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要根据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2、附件3)对口报考。今年我省专升本招生院校包括三类:1、省、市属普通高等学校;2、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软件学院;3、面向部分师专定点招生的院校。招生专业学制一般为二年,护理学(高级护理)专业学制三年。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
二、体检
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当地承担高考体检任务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须在4月20日前结束。
三、考试
考试科目:外语、计算机、专业综合课(含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体育类考生的统考科目为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和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其语言部分包含C语言和Visual Foxpro语言两种语言,考生在报名时任选一种)、学校体育学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300分(其中理论测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由省招考办组织考试,考点设在招生学校;专业综合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按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到所报第一志愿院校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5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考试科目
4月23日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15:00—17:00
计算机
4月24日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理论)
4月24日下午、4月25日全天
职业技能测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型码正确贴到答题卡上。
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计算机网上评卷对考生答卷有特殊的要求,各高职高专学校必须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进行考试培训,指导考生按要求准备好考试用具,答题时在规定的位置,用正确的方法书写答案。
四、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考试答卷由省招考办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各负责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答卷于4月24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评卷,成绩须于5月9日15:00前以软盘形式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五、建立考生档案
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5月16日到省招考办取考生成绩条、成绩册,建立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检表》。录取时考生纸档案不带至录取现场。考生根据录取高校要求,自带生源学校密封后的纸档案报到。
六、录取
录取工作于5月20—22日在省招考办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先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再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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