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各高等师范学校,有关高校:
为做好2008年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各高等师范学校、有关高校五年一贯制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办班计划
今年共安排“专转本”计划1500人,全部由江苏教育学院承担。其中小学教育专业200人,汉语言文学专业300人,英语专业13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5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0人,学前教育专业100人,美术学专业60人,音乐学专业80人,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150人,应用心理学80人,教育技术学50人。
三、培养与学费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按专业单独编班和组织教学,不得插班学习。
2.江苏教育学院要全面总结2003年以来的“专转本”工作,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3.“专转本”学生转入本科后,学费按照江苏教育学院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
四、学籍管理和就业
1.学生所在学校和江苏教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专转本”学生转出和接收手续。学生转入本科后,江苏教育学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我厅学生处办理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相关手续。“专转本”学生不得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江苏教育学院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始时间按转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参加就业。
五、报名
各高等师范学校和有关高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凡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1)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2)有1门必修课程不及格;(3)无故旷课累计达20学时。
考生应认真填写《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报名表》(见附件1),可以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正常录取志愿两项志愿。提前录取志愿限报美术学、音乐学专业,要求对口报考。正常录取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为便于数据统计,请各校按照附件2的格式要求用Excel电子表格编制考生名册。
“专转本”报名考试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4号、苏财综〔2002〕59号)规定收取,每位学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135元,共计145元。请各校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于4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贴好照片)、考生名册和数据磁盘连同考生照片(每人1张二寸免冠近照)以及报名、考试费统一报江苏教育学院教务处,逾期不再补报。
六、考试
文科专业(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艺术类)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理科专业(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技术学)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两个专业文理兼收。各科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450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的指定教材为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省编高等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教材。大学英语的考试要求为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二至三级水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主要考查学生专科毕业必须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能力。
考试时间为4月26日至27日,具体安排如下:4月26日8∶30~10∶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14∶00~16∶00大学英语;4月27日8∶30~10∶30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考试地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考生请于4月25日下午到江苏教育学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加试,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江苏教育学院负责,按照先录提前录取志愿,再录正常录取志愿的顺序进行。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录取先按考生文化分总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3比例投档,然后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办理学籍变更的相关手续。
各校应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纪律,择优选拔,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专转本”工作中如遇到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