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时间、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我区共设5个报名点,分别是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固原市。
2、3月5日到3月14日,各委考助学单位携集体报考课程卡(老生),同时组织新考生到各市考试中心报名,逾期不补(委考助学单位在3月5日前进行报名工作)。
3、3月15日到3月24日,汉语言文学(专科)、法律(专科)、金融(专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学前教育(专科)、秘书(专科)、市场营销(专科)、会计(专、本科)和经济学(本科)10个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及教师资格考试报名。
(二)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两天。
2、2008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代码表见附件1;2008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代码及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3、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市考试中心。
二、报考条件、手续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市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摄像、电子注册、办理磁卡准考证。
(三)老考生报名时,只填涂报考课程卡。
(四)考生按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
三、注意事项
(一)首次报考者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并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手册》中该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
(二)考生填涂课程卡时,必须认真核对,谨防错填、漏填。
(三)考生必须凭“二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四)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商务通、快译通等进入考场。
(五)考生的单科合格证、考生的成绩仍发放到各委考助学单位和市考试中心。今后,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单科合格证。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交验单科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
(六) 2008年4月份标准化考试课程及代码:[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15]英语(二)、[0031]心理学、[0037]美学、[0167]劳动法、[0224]律师执业概论、[0226]知识产权法、[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0247]国际法、[0249]国际私法、[0258]保险法、[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0429]教育学(一)、[0442]教育学(二)、[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0535]现代汉语、[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926]司法鉴定概论、[5679]宪法学、[9010]心理学(本)。
以上26门课程实施标准化考试。报考上述课程考试的考生,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和钢笔(圆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