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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劳 动 厅 印 制
书 写 自 传 的 说 明
一、职工自传,是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了解职工的重要材料。因此,在书写自传时,应以忠诚老实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将自己的历史情况和成长过程写清。
二、自传是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将自己的历史分为若干个阶段,进行系统的叙述。其内容,通常应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参加工作前和参加工作后的个人简历及各个阶段的表现情况;入党、入团情况;受党内外奖励或处分的情况;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及结论情况;历史上各阶段和各个关键问题的主要证明及现在工作单位;有何专业技术和特长,懂何种外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现在思想、工作上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等。
三、按内容提示结合自己具体情况仔细考虑,有重点有系统的详细写上,切勿用问答式的方法写。如提示中没有的可另加说明,如纸张不够,可另加纸附后。
四、自传一律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写完后要签名盖章,写上年月日。自传中的年月应使用公历。
自 传
本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审 查 意 见 审 查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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