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贯彻落实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四个之城”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通过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和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五个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重点,统筹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1、在农村:要着眼增强功能、激发活力、完善制度、发挥作用,重点加强和改进乡村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镇、村班子及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深化“一定三有”,扎实实施“6+4”工作法和文建明工作法,丰富“六大载体”建设内涵。到年底,全市“难点村”在完成整治基础上,成果得到巩固;“三级联创”中新确定的重点管理村基本消除,村党组织建设水平总体提升。
2、在城市社区:要着眼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围绕巩固和扩大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成果,重点完善党组织设置模式、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素质和深化服务载体等建设,到年底社区“领导体制、组织设置、党务工作者队伍、党员队伍、活动载体、管理制度”等六项建设要全面达到规范化要求。
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着眼健全组织、扩大覆盖、规范活动、发挥作用,重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带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底前要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全覆盖、从业50人以上企业有党员全覆盖、有党员的企业党的组织全覆盖、没有党员的企业党的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