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名义,擅自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受到我局的严肃查处。同时,我局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通过与纪检监察、公安、烟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查处了一批大要案。
如根据市纪委交办,我局经检大队依法对205国道峡口至保安路段公路大修工程进行检查,查处了两起无照经营公路施工案,罚款各2万元。又如根据市烟草专卖局移送的案件,我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卷烟案,罚款3万元。二是特殊行业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今年我局对加油站、报废汽车回收、危险化学品经营等特殊行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4月上旬,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碗窑乡里垄村捣毁一家制售假冒润滑油窝点,当场查获假冒商标、外包装箱近1万套,假冒成品润滑油40件,半成品近2吨。7月下旬,贺村工商所在大桥镇、贺村镇等地,先后查获了三起非法收购报废汽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案件,现场发现拆卸下来的摩托车发动机、车轮和15张他人的旧拖拉机行使证,当事人姜某、郑某等受到了严肃处理。一年来我局还先后查处了多起违法炼制氧化铝、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均作了严肃处理,达到了整治目的。三是农资市场秩序得到切实维护。“三农”问题是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我局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先后抽检农资商品32类、50多个批次,查封不合格化肥214吨,没收销毁不合格化肥10吨,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0多起,罚没款近9万元。
如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公司仓库进行检查,一举查明当事人经销的190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其实际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属经营假种子行为,我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355.4元,并处罚款50644.6元的行政处罚。我局贺村工商所在年初农闲时期未雨绸缪,对辖区农资经营户的大量库存化肥进行全面抽检,共检测35品种,其中发现不合格化肥206吨,全部作了妥善处理,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飞雁”牌过磷酸钙“坑农”事件在温州瑞安发生后,我局及时对全市300多家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封问题肥料183.5吨,杜绝了该批化肥再次流入市场,并调解处理“飞雁”肥料给农民造成损害的案件63起,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四是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客观上为无照经营活动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如果任其发展,对市场经济秩序将产生较大危害。
为此,我局实行标本兼治,一方面在日常巡查中常抓不懈,督促引导,实行人性化管理,使无照变有照,使违法经营变合法经营。另一方面,我局出重拳、下猛药,于6月份开展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月”活动,该取缔的取缔,该罚款的罚款,该办照的办照,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9月,我局共查处无照经营户493户,其中督促办照485户,取缔8户,罚款15.24万元。从而对黑网吧、土法炼制、地下屠宰等祸害无穷的非法无照经营者以沉重打击。五是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整治。首先,开展“打虚假树诚信”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到目前止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9件,罚没款5万元。
其次,开拓广告监管新领域。对各类网络广告进行重点抽查监测,从中发现并查处了6件违法网络广告案件,有效地规范了网络广告发布行为,净化了网络广告市场。再次,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的培训。广告经营行业的准入门槛降低后,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为此我局加强了培训力度,在年内先后两次对全市广告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形成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形成了监管合力。
五、教育为先,创建为重,自身建设多措并举。
新时期给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提出了社会化、专业化、系统化的“三化”要求,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各种新挑战。为此,我局把今年确定为“工商行政能力建设年”,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以先进性教育为切入点,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全系统14个党支部、148名党员,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及时成立了先进性教育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