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建,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包宗华并不感觉意外,“实际上近几年部长办公会议一半以上的内容是与住房有关的。”
在这位“老房改”眼中,从国际来看,一些国家的公务员组成中,管理住房的公务员数量是最多的;我国住房建设比发达国家落后一大截,政府更应该加强这项职能。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建之前,2007年底,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已在建设部内设立,它暗示了住房保障的“大戏”即将在2008年上演。
那时,人们还很难想象,这样一场“大戏”居然导致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建,建设部不再保留。
新任部长的“住房经”
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的华建敏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指出,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统筹。
原建设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他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建事先并不知情,但这顺理成章、顺乎民意,“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住房工作的高度重视”。
曾担任过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姜伟新,成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首任部长。去年8月,他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的岗位上调任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这之后,建设部不断传出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的讯息。
姜伟新保持了一贯的低调,但他的一举一动乃至他的工作履历都被高度关注着。有媒体甚至挖出23年前他曾经作为国家计委派出的调研小组组长,到香港调研“居者有其屋”的故事,足见他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住房保障的渊源不浅。
3月23日,姜伟新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首次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的身份公开谈论住房。
在住房政策体系上,姜伟新主张两条腿走路,即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他坦言:“廉租保障的比例划到什么程度,既解决当前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又要与将来市场化的方向一致,这确实是一个挺难的问题。”
他还提出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供应,帮助那些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没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家庭解决住房。
到任建设部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姜伟新花了很多精力到基层调研,还与许多专家交换意见。
“保障性住房创新的重要性是姜部长反复强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本刊记者说。
厦门针对夹心层住房保障的“经济租用房”方案,进入了姜伟新的视野。在实地调研后,他给予了高度评价。从他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的讲话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将之列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江苏徐州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住房保障探索,也是姜伟新重点关注的“创新”之一。这项探索要求出售型的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由地方政府与购房者共享产权。而在此之前,北京等城市对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制度进行的探索,主要集中于有限产权,即政府优先回购,或者政府收取综合地价款补足与同区域商品房差价的内循环模式。
姜伟新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他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处于基础性地位。
对于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思路:低收入家庭依靠政府提供廉租房解决住房难题;中低收入家庭依靠经济适用房等解决住房问题;政府积极研究限价房、经济租用房新的住房政策;高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由市场解决。
对于保障性住房,姜伟新强调,除了现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之外,鼓励地方根据自身不同情况,以创新的精神,解决大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
对于刚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商任志强则表示“担心”,在他看来,住房保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的供给、金融政策、总量与需求的控制、税收政策的倾斜、生产力量的组织、建设标准的制定、保障标准的选择等等内容。如果仅仅有这个部的机构,但缺少相配套的手段,则这个机构仍不能发挥出作用。
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学者向本刊记者指出,如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话,中国的住房保障乃至房地产的问题仍旧不能解决,而在国家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很短时间内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绝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并不现实。
“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的问题就是房价问题。认为调控房地产不是调房价,就像认为防止通货膨胀不是调物价一样。”在他看来,当务之急是要抑制太多的投机需求,合理引导消费。
“钱”依然是瓶颈
2007年12月25日,建设部公布的消息称,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调整建设部机构编制的批复》,建设部内设机构日前作出调整,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其主要的职责和使命是针对不同收入家庭提出相对完善的解决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
该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没有出台有关住房保障新政策的动向,他所在的司仍在积极敦促各地在住房建设规划中提出保障住房解决方案,对目前广大老百姓关注的、也是政策不甚明朗的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不会出台统一的意见,主要由地方根据各地的情况具体来实施。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工作并没有因部名的变更而有不同。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低中高收入不同人群,已经有比较完整的思路,下一步更多的则是地方政府执行问题,以及根据各地情况的创新。
在1998年结束福利分房之后,住房保障一直是“短板”。近年来,各种问题不断显现,城市地价不断创出新高,房价节节攀升。
从2004年的“71号令”到2005年的“国八条”、“新八条”、“25号文”,再到2006年的“国六条”、“九部门37号文”,各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不断出台,但房价却越调越高。
2007年8月,国务院24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包宗华回忆,当年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力度过大,渴望“以地生财”的地方政府不愿实施,只有北京等城市陆续在进行建设,但比例远远不够,加上建设面积、购买人群界定不严格,出现了“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住房”的现象。
时至今日,“钱”依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以廉租房建设来看,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这400万户低保家庭,截至2007年年底,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其中,有68万户是2007年一年解决的,远远超过1998年到2006年解决的数量。
另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
为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国务院24号文明确提出,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收入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进一步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将由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从廉租房建设的历史记录来看,资金到位情况并不好。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全国提取住房公积金净收入100亿元左右,本该全部用于廉租屋建设,可实际只用了20亿元。2006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为2978亿元,按照当时的规定提取5%的比例用于廉租房保障,可提取的资金便接近150亿元,但实际只提取了3亿元,仅约占1%。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介绍,从2007年开始,新增建设用地里用于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达不到建设用地70%的,国土资源部不予审批。据统计,2007年83个城市报到国土资源部审批的这三类保障性住房占建设用地的80%多。
尽管这83个城市只占全国600多个城市的八分之一左右,如果上述资金、土地供应的政策能真正得到实施,住房保障乃至整个房地产市场都将受到巨大影响。
“两条腿”走路
在2008年的“两会”,住房保障被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认为,在大中城市房价比较高、上涨比较快的情况下,中等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在政府的帮助下,通过市场的手段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这也是此次住房保障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全包全揽福利住房制度的差异。”包宗华说。
如何实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商品房供应?侯淅珉认为,首先是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通过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实现总价水平比较低的小户型、低价位的住房供应。房价上涨比较快,特别是房价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还可以借鉴部分地区的做法,发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对于高不成低不就的“夹心层”,侯淅珉表示,对这些中等、中低收入家庭,包括每年新就业的1100万人口,包括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仍存在着一定的支付困难。对此,将借鉴国外的做法,实施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
侯淅珉透露,在公积金的使用上,将进一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将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在贷款的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照顾。在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提出,应该防止一些城市做面子工程,在财政压力下,缩小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房的建设比例。一些城市能否减轻GDP对房地产业的倚重,更多地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取决于政策的执行力度。
除了扩大保障性住房供应“这一条腿”,王小广建议,不能忽视“另一条腿”,即需求的合理引导,他建议通过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调控住房需求,打击投机性购房,有效抑制投资性购房,加大对大套型住房需求的调控力度。
对于投资需求,在今春的“两会”上,很多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案,建议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政协委员郭松海提案建议改革房地产税制,他认为目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负担过重,而保有环节交易负担过轻,致使大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则多买多占,建议试点物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