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将获得见习机会,见习期间还可获得生活费补贴。记者昨日(1月3日)获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日前在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在当前就业形势发生转变的情况下,我省这项立法将给等待就业的大学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者带来诸多利好。
就业困难人员界定新增两类人
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2类人:一、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此举使享受救助的人群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毕业生见习有补贴
就业岗位减少20%,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却比去年增加3万人,今年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办法中写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就业见习制度,提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就业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发给见习生一定的生活费。”据悉,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将被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此外,政府购岗安置就业的政策也向大学毕业生倾斜,办法中规定地方政府应当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实现当年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中有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者退役士兵的,应当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优先确保就业,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要上报裁员方案
立法中还要求全省县以上地方政府普遍建立起失业预警制度。省劳动保障厅将制定裁减人员周期计算办法,防止单位裁员过于频繁,我省还将制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的标准,及时启动相关扶持和保障政策。对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办法要求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裁减人员方案,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小额贷款政策再次放宽
这次立法将我省创业型小额贷款的政策进一步放宽。除了对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外,办法中新增规定,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人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取消了吸纳人数要超过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门槛,而且将贷款额度由过去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