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字 [2000] 第 1 号
(2000年12月25日)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培训、奖惩等都有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我院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现对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一)中《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与业务自传。
2、担任过的主要教学,科研工作及完成的工作量和考核记录。
3、国内外进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活动的情况记录、学习成绩、学历证明、鉴定及总结材料。
4、公开发表的论著、教材、译著、论文、科技报告,资料汇编等目录及参加各级课题的任务书。
5、学院、系部、夜大、函大组织的教学评估、评比结果。科研处等部门组织的科研评比结果
6、有关教师聘任材料及教学任务下达表等。
7、教师职务呈报及业务奖惩表等。
二、教师业务档案归档方法
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年归档一次,由各系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归纳和整理。
1、每学年末,教师应对自己在本学年内完成教学和科研等任务的情况进行小结,如实填写《教师工作任务及考核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2、教师应填写《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内容包括本年内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教材、译著、论文等,并附有目录简介。
3、教师应主动配合部门办公室做好业务档案收集工作,及时向部门提供进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的证书或文字总结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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