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骤
当广告公司向广告提议一家"电视广告影片拍片公司"时,广告主的企划或营业
主管须亲自到该拍片公司:
(一)首先要求播映其"作品"(即:电视广告影片)。若有很多部"名片"(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则:
(二)要求列出下列人员名单,最好能见个面:
导演
摄影师
脚本企划
第二步骤
接下来,由广告主有关人员、广告公司有关人员和拍片公司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商讨拍片事宜。
第三步骤
然后由拍片公司企划脚本。
注意:至少须提供二支脚本。
第四步骤
拍片公司提出脚本时,再由广告主有关人员、广告公司有关人员和拍片公司有关人员开会,检查脚本。
第五步骤
脚本决定后正式拍摄时,广告主的企划或营业主管必须到拍片现场监督拍摄事宜。
第六步骤
当拍摄、剪接完成后(叫:毛片,拍片公司人员和广告公司人员必须到广告主的会议室播映,最好广告主的全体企划人员和营业人员都参加,一再重视观看毛片,仔细观察是否有"致命伤",提出要求修改。
第七步骤
毛片确定后,与广告主有关的最后工作则为"配音"。广告主的企划或营业主管必须到配音公司监督配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