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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的边缘化
打工子女教育问题暴露出中国人口地域流动──主要是农村人口城乡流动中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这个问题的产生是基于以下三个基本的客观因素:
第一,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学龄儿童跟随父母来到城市;第二,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造成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同样的受教育权利;第三,农村流动人口恶劣的经济状况,使他们没有能力支付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受教育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流动儿童基础教育的边缘化:流动儿童基础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而被迫以体制外的自发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而市场化的教育提供和有效需求(支付能力)都处于严重匮乏的状态。造成流动儿童教育权利的缺失。现在的打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的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
政策建议之一:制度层面——更富有弹性和面对现实的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创新〖HT5”SS〗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由县、乡负责。这就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当地政府也只对本地学龄儿童少年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没有义务也不会去管外来童的“普九”。由此看来,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是同陈旧的户口制度相适应的,是以城乡分割、区域封闭为基本特征的。这种教育和社会体制使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完全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且是暂时的劳动力,用完即被打发回老家,根本不被当作城市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在城市里的种种社会性需求都被无意甚至有意地忽视。随着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稳定性增强,外来劳动力子女的出生或者随迁是一种必然的也是合乎情理的现象。因为城市学校的高额收费使多数家庭不堪负担,于是,家长不得已而诉诸于非体制行为。这种情况说明,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城乡关系在改革中急剧变化、人口城市化过程加快的社会现实。这种状况不改变,势必使城乡关系更为紧张,使城乡差别凝固化,更严重的是会使流动农民及其后代,这一极具活力的群体,感觉到城市和现代化对他们的排拒和不公,他们对改革,乃至对政府的认同会削弱。因而,政府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不应仅仅立足于城市的利益,而应更应关照处于弱势的流动农民的利益。只有不断地把他们纳入城市,中国的现代化在物质上和精神化才是可持续的、健康的。
政策建议之二:扩大供给——对两种学校的改革
1.大幅度减少乃至取消公立学校的所谓“赞助费”,使公立学校成为吸收打工者子女的主要渠道。
公立学校应该成为吸收流动儿童就学的主渠道。现在的北京公立小学由于本市生源减少,教育设施和老师皆有过剩闲置情况。但是,公立学校的高额赞助费对流动人口构成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而其收费并没有国家规定,实际上是公立学校以公共产品为自己“创收”的手段。不取消这道门槛,只会把流动儿童逼到打工子弟学校,造成一边是优越的教育资源被闲置,一边是打工子弟学校简陋的校舍被挤破了门的矛盾现实。取消这道门槛,既可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问题,又可以充分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损害的是某些教育部门的私利而已。并且,取消了赞助费,流动人口自然就会选择公立学校。应该从政策上鼓励多办简易的、基础的学校,使“教育”这种公共产品更适合中国国情,让更多的中国人能够购买和享受到。扭转目前社会上过份热衷的专为富人服务的所谓“贵族学校”、“豪华学校”的状况。日前,北京市宣武区第一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指定鸿联小学和广安中学分别招收40名和80名外来人员子女入学,不收赞助费并且与北京本地学生混合编班。借读费为小学生每人每学期600元,中学生1000元。同时每月人均收入低于340元的家庭,如果初具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的证明,可以给与子女学费减免。当然,以上都需要家长三证齐全。而石景山区在此前已设立两所公办学校专门招收外来人员子女。这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尝试。
2.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国家教育部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台了关于流动儿童就学的暂行办法,但对现实影响并不大。在对待打工子弟学校方面,地方政府往往走向两个极端:要么不管不问,让打工子弟学校放任自流;要么统统取缔,不留活口。在北京,大部分区县采取的是前一种方式;个别区县(如丰台区)则是后一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前一种方式使得打工子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